存货计价方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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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存货计价方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4-000-01
摘要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存货计价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资产、利润、税负等各种会计信息的披露有着不同的影响,各种存货计价方法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不足,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及存货的特性选择和寻求一种更有利于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
关键词存货计价方法个别计价法的应用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概述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出售如产成品等,还是需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的如原材料等。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四种方法。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或生产入库)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或生产入库)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或生产入库)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或生产入库)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或生产入库)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或生产入库)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或生产入库)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或生产入库)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四)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生产成本计算各批次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制定企业会计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选
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导致不同的会计利润和期末存货估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个别计价法在订单式生产,产品具有特殊性的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对于订单式生产,产品具有特殊性的企业,选择个别计价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会计核算中的广泛运用,个别计价法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应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时,是根据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生产批别,分别按其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生产成本计算各批次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价值。但是,由于市场的多样性和产品复杂的性,企业期末存货可能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已完成的生产订单,还没有发给客户的产品;2、客户订单比较稳定,企业从合理安排生产考虑提前进行的生产储备;3、由于产品性质,考虑到诸如原材料的利用率、产品合格率等各方面因素,实际生产完工的产品数量往往略大于订单数量,大于订单数量的产品如果客户没有接受,形成的期末库存。对于第1、2两种情况的存货,企业简单套用个别计价法就能准确、合理的计算企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但是计算第3种情况的期末存货成本就存在一定的不合理。首先,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这类库存产品销售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实现销售,产品也就没有价值。简单套用个别计价
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其次,由于产品销售只是存在不确定性,期末无法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价值。另外,产品一旦实现不了销售,长期积压,会形成不良资产,企业在清理不良资产时,会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的转出,增加企业税负。
如果企业期末存货属第3类情况,企业在选择个别计价法可做以下调整:
1.企业在交付订单时,不考虑订单具体数量,而是将订单作为一个整体,在计算发出存货成本时,将所有围绕该订单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结转,即使企业实际完成数量大于订单数量,也要将多出订单数量的产品成本一起结转,期末该批存货只有数量,而账面价值为零。这样调整主要因为多生产的产品成本是企业根据生产特点,为了保证订单交付发生的成本,因此作为该订单成本结转比较合理。
2.企业在交付订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时,首先给该订单实际生产数量大于订单数量形成期末存货的单位产品确定一个合理估价(估价时将该批存货视为不能正常销售的产品,估价应小于该批产品单位实际生产成本),然后用该批产品实际生产成本减去期末存货估价后作为发出存货成本。
对产品特殊,为保证订单交付实际完工数量大于订单数量而形成的期末存货按上述方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优点在于:(1)真实
反映企业接受每笔订单取得的收益;(2)可以促使企业在组织订单生产时,更加注重投入产出比例,减少生产数量和订单数量之间的差距,减少期末库存;(3)鼓励企业积极盘活这些特殊存货,因为这会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因为简单套用个别计价法,期末存货价值等于产品实际生产成本,如果由于产品特殊需要打折处理时,往往会给企业当期带来损失,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考虑到效益问题可能就会不处理,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不良资产,造成账面资产价值和实际资产价值的不符。
产品单位价值较小,基本没有销售的可能,也不会为企业带来收益,可以使用第1种方法。其它建议使用第2种方法,因为按第1种方法计算此类特殊存货,期末存货只有数量没有账面价值,财务报表中没有反映这部分存货,从而形成帐外资产,也不便于企业管理。
企业在选用存货计价方法时,在不违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只有这样,会计核算的结果才能更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