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一、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资源由学生处统筹安排和调配,学生住宿实行按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公寓服务中心、各学院负责学生住宿方案的落实。

三、公寓服务中心是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公寓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学院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入住学生必须按住宿标准交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供给,超额自费。

五、应按指定的公寓楼、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学生公寓因维修、改造需要对寝室进行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统一安排,按时搬迁。

学院遇特殊情况需整体调整寝室时,必须向学生处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整。

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到各校区公寓办办理退宿手续,出国及外出交流学生参照申请走读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离校手续一周内必须搬离、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并退还寝室钥匙、家具等物品。

七、严禁学生私自校外租房住宿,因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者,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家庭或亲戚住XX市区且居住地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可申请走读。

2.因病治疗或者其它特殊原因确需校外居住的;整学年到外地做实验、科研的研究生,可申请校外住宿。

3.学生走读或校外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交有关责任书(必要时需公证),班主任、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

4.新生申请走读或校外住宿,在入学报到时提出申请,一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其他年级学生须在暑假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在暑假前办完审批手续,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并退还寝室钥匙、家具等物品。

八、住宿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文明礼貌,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学生公寓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设计理念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设计理念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设计理念清华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学府之一,其学生公寓的设计理念一直备受关注。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设计理念不仅注重舒适和实用性,还融入了现代化的理念和环保意识,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宜居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首先,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设计注重舒适和实用性。

公寓内部布局合理,充分考虑了学生的生活需求。

每个房间都配备了舒适的床铺、书桌和衣柜,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空间。

此外,公寓内还设有共享的休闲区和厨房,方便学生们进行交流和共享生活。

这种设计理念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专注于学业。

其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设计融入了现代化的理念。

公寓内部采用了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和高效节能的设计,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现代化的生活空间。

智能化设备不仅方便了学生的生活,还提高了公寓的管理效率。

同时,公寓的节能设计也体现了清华大学对于环保的重视,为学生们树立了良好的环保意识。

最后,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设计理念还体现了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

公寓内设有健身房、图书馆等多种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课余生活选择。

此外,公寓还定期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和社交活动,为学生们搭建了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

这种设计理念旨在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全面发展的生活环境,让他们在学业之余也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总之,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设计理念体现了对学生生活的关注和关爱,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舒适、现代化和全面发展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种设计理念不仅符合当代大学生的需求,还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希望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设计理念能够为其他高校的学生公寓设计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发。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本文格式为 Word 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须在开学前一个月与宿管中心联系、登记,以便支配住宿。 第九条 因病或其它特别缘由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需到宿管中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第二章 学生住、退宿须知 第五条 凡本校住宿学生由宿管中心统一支配住宿。宿管中心依据宿 舍资源状况支配学生到指定的公寓〔宿舍〕楼、寝室、床位住宿,并统 一制作床卡。 第六条 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公寓〔宿 舍〕,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第七条 按学校规定,学生应在学校支配的校内公寓(宿舍)住宿,未 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由校外住宿。如确有特别缘由要求在校外住宿,需 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体检复查未通过但保存入学资格的新生,在取得体检结果 后,须在两周内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存;学生复学,
和床位,但需凭有关证明到宿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住宿床位由宿管
续。
中心妥当支配。
第十四条 宿管中心依据学校基建、修理打算等状况对学生现住宿床
位实行局部调整或集体搬迁等动态调整。对因未报到、毕业、校外实习、
休学、退学和外出住宿等缘由而空出的床位,宿管中心将准时加以调整,
有关人员应主动协作,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所支配的其他人员入住。
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存。学生复学须在开学前向宿管中心 申请住宿床位。
第十条 对因毕业、校外实习、外出住宿、退学及其它缘由须离校 者,应准时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在 3 日内将全部个人物品搬 离宿舍,按时离校。否则,因宿舍清扫、修理或宿舍另作它用等缘由 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但在规定办理的最终期 限没有办理的,将视为自行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修理等缘由而 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2.清华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

2.清华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院、系、所用房管理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清华大学公用房管理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使用面积”为房间内净使用面积,不包括门厅、走廊、楼梯、厕所及每幢楼房必备的值班室、配电室等公共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第三条各单位定额用房面积记为AA(m2)。

其中包括免费办公用房定额面积BA(m2)、免费院、系、所资料室用房定额面积ZA(m2)、免费教学用房定额面积JA(m2)和正常交费科研用房定额面积RA(m2)。

定额用房面积AA(m2)的计算公式为:AA(m2)=BA(m2)+ZA(m2)+JA(m2)+RA(m2)-----(1)第四条免费办公用房定额面积BA(m2)的核算模型:按人事处下达给各单位的党政、教学、教辅等事业编制数JB(个)计算,其中包括系党、政领导及机关办公用房,教研组办公及备课用房和接待室、会议室等。

其定额平均按上述每个事业编制6m2计算,并按规模不同乘以规模系数K1,规模系数见表1。

各单位可根据本系情况留用院、系、所党政领导办公用房、接待室、会议室等面积后,按不同职称、职务自行制定使用方案。

表1. 办公用房规模系数BA计算公式:BA(m2)=JB(人)×6(m2/人)×K1 ------(2)第五条免费资料室用房定额面积ZA(m2)的核算模型:按第四条中JB(个)值分为两档核算,见表2.表2.院、系、所资料室用房定额第六条免费教学用房定额面积JA(m2)的核算模型:JA(m2)包括三项:1.各类学生教学实验课定额用房JEA(m2);2.各类学生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定额用房JLA(m2);3.大型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及装置等需要特殊补贴的教学实验定额用房JDA(m2).JA的计算公式为:JA(m2)=JEA(m2)+ JLA(m2)+JDA(m2) -----(3)第七条教学实验用房定额面积JEA(m2)的核算模型:按各单位承担的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实验任务(实验生时数)计算。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经2004~2005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经2005~2006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北京市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组织代表组成,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所有权属于清华大学。

学校委派相关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维持学生公寓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使用。

学生应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工作。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第四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资格申请在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第五条住宿分配本着分区住宿、按院系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指定床位,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

第七条学生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舍的,应通过所在院系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第八条毕业、住宿协议到期、退学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

因休学或出国等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应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明,并办理退宿手续,返校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重新安排床位。

第九条住宿学生如自愿申请退宿,须经所在院系批准,并与院系签订相关协议,交学生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已在学生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又私自到校外住宿者,若发生问题,其责任自负。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十条住宿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清华研究生宿舍条件

清华研究生宿舍条件

清华研究生宿舍条件
清华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高等学府之一,其研究生宿舍的条件通常是相当不错的。

宿舍的配置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校区、楼栋以及研究生类别(如硕士、博士)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关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宿舍的一般信息:
1. 宿舍类型: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宿舍通常分为单人间、双人间和多人间。

博士生通常会有更好的住宿条件,例如单人间或双人间,而硕士生可能会住在多人间。

2. 宿舍设施:宿舍通常配备有床铺、书桌、椅子、衣柜等基本家具。

部分宿舍可能还提供独立卫生间、淋浴间和阳台。

3. 公共区域:研究生宿舍楼通常设有公共厨房、洗衣房、自习室、休息室等公共区域,供学生共同使用。

4. 网络和电源:宿舍通常会提供稳定的网络连接和足够的电源插座,以便学生进行学习和研究。

5. 安全措施:清华大学宿舍区通常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等,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6. 宿舍分配:宿舍的分配通常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年级、专业和申请情况进行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学校的设施更新和改造,宿舍的具体条件可能会随时间发生变化。

此外,由于不同学生的需求和偏好,对宿舍条件的评价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最准确的信息应该直接咨询清华大学的学生事务部门或查看学校的最新公告。

1。

最新2021级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宿舍卫生条例

最新2021级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宿舍卫生条例

2021级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宿舍条例一、目的:按照学校要求,为了给化工学院的学生营造一个整洁、优雅、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使大家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化工学院生活部从九月份开始,每个月末组织进行宿舍卫生检查(考试月除外)。

检查工作由生活部和12个生活委员主要负责,与班级考评有关,需要班委、宿舍长、同学的积极配合。

二、范围:全体化工学院集体宿舍与个人宿舍。

三、检查时间:每个月份下旬(20号-25号左右16:30-18:30)。

四、实施步骤:1、提前五天左右发布通知,由生活委员通知到班内同学;2、查寝当天,由生活部人员或者学生会成员负责,引领相应同学在相应时间段到宿舍检查。

查寝前,会为查寝同学发放《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及评分表》,及寝室分布表。

注:首次检查由生活委员参与。

后续检查其它同学也可向其生活委员报名,协商生活部,参与检查。

3、由生活部和提前预选的同学一起总结结果。

4、生活部及时写好微信推文,并发给新媒体编辑排版,在学生会工作群里面校对细节,然后按时发出。

(检查后两天内结果公布)5、检查后两天内上门发放流动红旗,发奖品和奖状。

6、本次工作结束,生活部写好总结、经验,留存并转发生活委员、宿舍长。

五、卫生管理要求: 见《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六、评价标准: 见《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七、奖励办法:1、关于荣誉称号的设定:①评选出前三名男寝,前三名女寝。

授予优秀宿舍锦旗并颁发奖品。

注:其中荣誉归属班级体②优秀宿舍的宿舍长选为优秀寝室寝室长。

授予奖状。

注:其中荣誉不做为年终个人评优加分向2、奖品设定:优秀宿舍一等奖流动红旗+奖状+大桶洗衣液+1套垃圾袋1+1+1+1+1120优秀宿舍二等奖流动红旗+奖状+小桶洗衣液+1套垃圾袋1+1+1+1+1100优秀宿舍三等奖流动红旗+奖状+一提纸+1套垃圾袋1+1+1+1+180注:奖品非固定,可调整。

2024年宿舍管理规定范文

2024年宿舍管理规定范文

2024年宿舍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而宿舍作为学生的栖息地,其管理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在校学生的日常生活,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宿舍管理规定,以便在校生能够更好地居住和学习。

一、入住准备1.学生在入住前必须在学校官网上主动选择宿舍,确认房间号和床位号。

2.学生在入住前必须缴纳相应宿舍维修费用和电费水费等日常费用。

3.学生在入住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担保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在学期间的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以便管理人员随时沟通。

二、住宿管理1.每个房间内只允许住宿指定人数,不得私自更改或增加人数,如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况,要进行警告和扣分处理。

2.学生不得将房间钥匙借给非本宿舍的人,如有需要,需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3.禁止在宿舍内烧烤、露营、购置大型电器、乱打乱丢物品等行为,以及非法行为。

4.学生需自觉遵守宿舍的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扯电线、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以免违反安全条例。

三、卫生管理1.学生需自觉保持房间、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的清洁卫生,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2.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吸毒等违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学籍处理。

3.学生需自觉遵守公共卫生规定,不得乱扔垃圾,积极参与宿舍日常清洁和卫生。

4.宿舍内设立公共厨房,学生可自带厨具和食材自行煮饭,但需注意注意用电和用火安全,以及清洁公共厨房。

四、违规处罚1.学生如发现违规行为,须及时互相报告,严重违规者学校将给予处罚,轻者罚款,重者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重情况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处理方式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级处分、通报批评、行政降级甚至开除学籍等不同级别,具体各层级别的处理办法将在学校规定中详细列出。

五、总结宿舍作为学生的栖息地,管理必须严格要求,只有严格要求才能给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开放、有序和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公寓管理规定

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反映学校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

公寓管理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学生公寓达到安全稳定、设备完好、秩序井然、环境整洁、温馨祥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安全管理第一条严格公寓门卫制度,实行定时开锁公寓门。

第二条公寓内严禁私接电源,以免造成触电或因负荷而引起的用电设备损坏。

如有违反,从重给予纪律处分。

凡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自负。

第三条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折、储蓄卡、有效证件、钥匙、等重要物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第四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凡违反此规定而引发火灾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受到损失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好房门,个人使用的柜子要及时锁好,宿舍钥匙不得借给他人,凡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财物损失的责任自负。

第六条严禁小商小贩或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第七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来客须持有效证件在公寓管理室登记,同意后方可入内。

(包括学生家长)第八条任何人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和亲友。

如有违反,学校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等带进和私藏公寓。

第十条严禁将头或身体伸出窗外探视,以免不慎发生意外,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公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并详细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宿舍窗扇、纱窗扇,凡开、闭不够灵活,难以正常使用的,应及时报公寓管理室,由专业人员维修,不得强行推拉,自行拆卸,以免造成损坏甚至脱落。

第十二条不得随意拆装架子床上的护栏、床梯,以免造成上下不便和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凡因锁具故障和钥匙丢失而不能打开锁的,应及时报告公寓值班室,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不得随意自行乱砸乱撬,以免造成房门、柜门损坏。

凡违反此规定造成设备故障的,按损坏公物处理。

第十四条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关,不得私换灯具。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住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规范化管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强化学生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美观的学生宿舍管理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学生参与管理,确保学生在宿舍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式注册并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院系(部)学生工作主要领导等成员等组成。

第五条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和学院党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各类联系指导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宿舍管理办法,对宿舍教育、管理、服务重大措施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宿舍管理、服务。

协商解决住宿学生和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文化建设和物业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奖惩工作,坚持开展“文明宿舍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学生宿舍资产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宿舍资产日常报修、维修等服务。

定期开展住宿生代表会议,并收集、反馈学生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二级院系(部)对学生齐抓共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达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细则-清华大学后勤服务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细则-清华大学后勤服务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交流思想、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宿舍环境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大力加强宿舍管理和宿舍文明建设。

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工作。

入住学生有清扫并保持宿舍整洁卫生的义务。

各院系、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物业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寓卫生环境。

第三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北京市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建议改为:《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凡入住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的学生要做到“干净、整齐、美观大方”,做到“四勤”“四净”“五齐”。

(1)“四勤”:勤扫(定期清扫地面,宿舍内不存放垃圾)、勤擦(及时擦拭门窗、家具及用品,做到无灰尘污迹)、勤洗(经常洗涤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通风(及时给房间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四净”,地面、墙面、门窗、家具等整洁干净,做到无污迹、烟头、纸屑、蛛网、杂物等。

(3)“五齐”,床上用品叠放整齐,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书籍物品等摆放整齐,衣帽鞋袜等用品摆放整齐,大件物品等摆放整齐。

第四条卫生检查包含个人部分和公共区域两个部分。

卫生成绩按照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计算的卫生成绩评分值(所得分与应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0)在90分(含)以上者为优秀;在75分(含)以上为良好;在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其中任何检查子项成绩得0分者,总成绩不得评为良好或者优秀。

第五条具体检查项目及分值参见《清华大学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第三章检查与公布第六条学生公寓卫生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

由学生楼层长及班级生活委员等相关人员定期对公寓内卫生进行评分,每月由公寓辅导员(增加)、楼长、公寓工作助理、院系负责学生宿舍卫生的老师及督导员等对公寓内的卫生进行随机不定期的检查,并给出卫生评定成绩。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在校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公寓环境,根据《**省普通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宿舍由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各教学系学生分班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和调整。

第二条宿舍精心安排确认后,所有床位信息将打印微机建档,做为今后各项评选检查的依据。

为保证信息精确,学生必须必须按选定床位留宿,未经容许不得擅自对调。

确因特定情况须要调整者,可以明确提出书面调整提出申请,经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有序调整。

第三条申请走读的学生应按照学院《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走读手续,禁止学生校外租房居住。

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必须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第四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公寓推行半封闭管理,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离校。

例如因出席校内假期培训等原因须要在读住宿者,由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住宿,并顺从住宿精心安排。

第五条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管理制度。

根据作息时间表,楼门封闭时间为(如遇更改,将另行通知):周一至周五上午听课时间8:00-9:45,10:15-11:20;下午听课时间13:30-15:00,15:30-16:20;晚自习期间18:30-20:15(周五本时间段楼门对外开放);夜间歇息期间22:00-次日早6:00;周六夜间休息期间22:00-次日早6:00;周日晚自习期间18:30-20:15;夜间歇息期间22:00-次日早6:00;第六条学生上课时间,宿舍楼门封闭,暂停供电,学生不得滞留宿舍。

如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需滞留或进出公寓者,可持本人学生证(校园卡)、请假条到大学生事务中心物业办公室登记审核后进入,或由本班辅导员老师致电物业办公室(*******)确认核实后进出。

第七条公寓设置门禁系统,学生必须自觉采用校园卡刷卡出入楼门,严禁不签到、替签到,不得租借校园卡,由此导致的财产损失由租借人分担。

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大型分析仪器管理办法1.2.3.4.5.6. 大型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须配有稳压电源,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间各电路连接情况,再开稳压电源,然后再启动仪器开关。

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

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一周。

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本科生作毕业论文使用时应有教师在场,熟悉操作使用后必须经有关教师和实验人员同意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

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

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7.8.9. 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10. 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校内人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使用。

11. 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准携带或吃任何零食,不乱扔杂物。

12.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实验室及库房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湿、防爆、防腐蚀、防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1. 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整体规划、建设、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各学院负责公寓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五条学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生公寓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照学生类别、年级、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长生、优秀学生等。

第七条学生公寓的入住程序:1. 学生在入学时,根据公寓管理中心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住通知书;2. 学生凭入住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的入住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学生分配公寓房间。

第八条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1. 学生应按照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应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3. 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的使用:1. 学生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 学生应保持公寓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学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公寓的管理:1.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2.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公寓消防、用电、食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4.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维修、报修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一、住宿与退宿1.本校在籍学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集体住宿。

个别特殊情况申请不在学校集体住宿的,必须根据《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走读手续。

2.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按财务处规定缴纳住宿费。

新生报到时,凭缴费证明到辅导员处领取住宿单,持住宿单到指定的公寓楼宿管值班室办理住宿手续,按指定的室号、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而需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校区签发暂住单,办理住宿。

学生在办理住宿时,需交宿舍管理部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的学生,在接到学校决定书一周内,先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再到公寓宿管部值班室及时办理退宿手续。

对拒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或拒不搬出宿舍者,由学校保卫处采取相应措施。

4.毕业生在毕业手续办理结束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文明离校。

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要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批准。

二、日常管理1.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学生安全由宿管部门负责。

学生要自觉服从管理,遵守宿舍一日常规制度,按时作息。

在校期间,每晚按照学校要求自觉在规定时间内于易三江平台进行晚点签到。

2.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

家长来校探望学生,应自行到校外住宿。

校外人员来学校宿舍会客,应在公寓宿管值班室登记,在门厅会客,不准进入学生宿舍,并于当日晚7时前离开公寓。

3.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按时起床,进行晨读,晚上按时就寝,保持宿舍安静。

每晚22:00前,学生要进入宿舍,就寝后不准互串宿舍、打牌、大声喧哗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22:30公寓楼大门关闭,迟归的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明,经宿管人员登记后方可入舍。

4.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水壶、应急灯、充电电筒、暖手煲、电热毯、电火锅、电炒锅、电热杯、电视机、电发夹、取暖器、电梳子、微波炉、无“三C”标志的插座、打火机、蜡烛、洗衣机、甩干机等违章电器,不准将台灯放在床上使用,禁止私接电源和用明火照明。

【免费下载】清华大学学生公寓

【免费下载】清华大学学生公寓

三 计算负荷
1 依据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中:电气设备表和工程进度安
排及设备使用率,确定电气设备需要系数的实测数据
(附表—1)。
2 配电线路的形式为 220/380V,三相五线制,有重复接
地的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试确定所需架设变压器的容
量。
3 说明:
1> P30=Kd*Pe
P30
有功计算负荷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清华大学周转房分配方案

清华大学周转房分配方案

清华大学周转房分配方案
清华大学周转房分配方案:
一.双清苑房源约2214套。

其中,一类房源120m三居室约1302套,二类房源105m三居室约156套和100m两居室约372套,三类房源80m两居室约384套。

二.学清苑房源286套。

其中,一类房源120m三居室106套,二类房源100m三居室164套和100m两居室14套,三类房源87m2套。

三.清华大学校本部教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购一套。

其中,双职工(含无房户)只能由一方申购。

离异教职工在腾退离异前后家庭名下所有政策性住房及学校周转房、单位房等房屋后,我校教职工可以申购一套。

四.具有副高级、副处级(含六级职员)高级工人技师及以上职务者或特批入围者。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六.已购和承租的公房或职工住宅(含平房、筒子楼、经济适用住房等)已拆迁,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协议,领取拆迁补偿款或安置住房的则不能享受。

七.拖欠学校水、电、暖、房租等各类费用,拒不补交者不能领取。

八.售房期间因公出国、出境三年(含)以上或逾期不归者、或因私出国、出境未回学校工作者无法领取。

学生公寓设施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设施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设施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公寓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间,洗漱间,公共厨房和娱乐设施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公寓内的所有住户,包括学生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住户有权利对学生公寓设施进行使用和维修的申请。

第五条学生公寓设施的维修管理由学生公寓管理员负责,住户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住户应合理使用学生公寓设施,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设施。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卫生等规定对学生公寓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二章设施使用规定第八条住户在使用学生公寓设施前,应先仔细阅读设施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其操作。

第九条住户应注意节约水、电和燃气等公共资源,不得浪费。

第十条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一条公共设施损坏后应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第十二条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将私人物品堆积过多或放置遗留垃圾,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设施不能作为课外培训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使用。

第十四条住户发现学生公寓设施损坏或者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员报告。

学生公寓管理员应记录并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管理员收到住户报修后的维修请求,应及时安排维修。

若无法及时维修,应向住户提供合理的解释。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管理员在维修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住户的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及时进行通知和解释。

第十八条住户应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合和协助。

第四章违规处理规定第十九条若住户故意损坏学生公寓设施,学生公寓管理方有权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若住户因过失损坏学生公寓设施,应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一条若住户因长时间不使用学生公寓设施导致设施损坏,学生公寓管理方有权进行维修,并向住户收取维修费用。

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管理方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住户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经2004~2005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经2005~2006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北京市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组织代表组成,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所有权属于清华大学。

学校委派相关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维持学生公寓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使用。

学生应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工作。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第四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资格申请在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

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第五条住宿分配本着分区住宿、按院系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指定床位,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

第七条学生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舍的,应通过所在院系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八条毕业、住宿协议到期、退学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

因休学或出国等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应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明,并办理退宿手续,返校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重新安排床位。

第九条住宿学生如自愿申请退宿,须经所在院系批准,并与院系签订相关协议,交学生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已在学生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又私自到校外住宿者,若发生问题,其责任自负。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十条住宿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严禁将公寓门禁卡转借他人,严禁带领陌生人进入公寓。

对尾随跟入的陌生人,有义务劝止。

第十二条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门换锁或另加门锁。

第十三条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现金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或校保卫处。

第十五条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演习等活动。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储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严禁使用明火、违章电器,严禁私拉电线、盗用公共用电。

以下电器在学生公寓内均属违章电器:(1)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器等有碍公寓安全电器;(2)1000W(含1000W)以上的超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3)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等炊事用电器。

以下行为属于私拉电线:(1)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第十七条访客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

男生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00~23:00;女本科生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00~22:00;女研究生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00~23:00。

第十八条不得在非来访时间接待他人。

在非来访时间接待他人停留不超过1小时的视为滞留,超过1小时的视为容留过夜,发生他人住宿行为的视为留宿。

第十九条禁止转让、出租学生公寓床位。

第二十条不得在学生公寓内进行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学生公寓内饲养和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动物。

第二十二条应保持学生公寓室内卫生,爱护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学生公寓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报告工作人员。

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学生公寓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严禁私自改变学生公寓公共设备设施的位置和功能。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宿舍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改变、破坏房屋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五条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如发现学生公寓内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以宿舍为单位的定额指标管理,超额部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交纳水电费。

学生宿舍用电定额:本科生6度/人?月,硕士生8度/人?月,博士生12度/人?月。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七条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明建设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生公寓违规处理方式分为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三种。

其中纪律处分依据《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行为,将向当事人送交书面警示。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1) 私自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2) 私自移动、搬出家具导致宿舍室内布局改变的;(3) 私自在所在宿舍内调换床位的;(4) 不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如自行车、机动车)的;(5) 使用公用物品(如墩布等)不及时归还或丢失的;(6) 大声喧哗或运动等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学习、休息的;(7) 在公共场所吸烟的;(8) 在非指定地点张贴、散发海报、广告等宣传品的;(9) 对安全造成隐患,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10) 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及格(10分制,6分以下)者,在同一学期再次不及格的;(11) 其它轻微违反住宿管理办法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三十条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1) 在学生公寓内滞留的;(2) 在工作人员检查时拒绝出示个人身份证明的;(3) 阻挠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组织进行内务卫生、安全用电、家具物品、住宿秩序等检查的;(4) 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条幅等各种宣传品的;(5) 对房间或阳台进行装饰(如钉钉子、粘贴图片等)导致不能恢复原貌的;(6) 对室内公共家具或设施进行装饰或改装(如装锁等)导致不能恢复原貌的;(7)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8) 私自更换门锁,或私借钥匙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9) 饲养和携带宠物的;(10) 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11) 保存违章电器的;(12) 私自使用公共电源的;(13) 违章使用门禁,将门禁卡私自借与他人使用,或故意放任陌生人进入学生公寓的;(14) 从事租赁、修理、销售等经营活动的;(15) 故意帮助小商贩等外来人员藏身,以逃脱检查的;(16) 有向学生公寓楼外倒水、投掷物品、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17) 有其它造成公共秩序破坏、设备设施损坏或环境卫生污染等行为,尚不足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三十一条一学期内受到书面警示二次以上者,在第三次及以后受到书面警示时,将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在一学年内三次受到通报批评者将按相关程序报请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公寓是指清华大学的各类学生住宿建筑物。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四条留学生及培训学员的住宿管理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住宿注意事项1、学生公寓对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住宿分配本着分区住宿、统一分配、按院系集中的原则进行;对残障学生在住宿分配中将予以必要的特别照顾。

2、新生报到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到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学生在非新生报到日入住时,需持院系相关证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籍证明、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公寓区事务科提交《清华大学学生宿舍申请表》,审批后凭《住宿安排通知单》领取宿舍钥匙。

3、住宿人对自己在住宿范围内的一切活动要负全部责任,办理入住手续后,须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在宿舍范围内遵守学校及公寓楼的规章制度,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如经发现违反规定,立即勒令退宿。

4、进住公寓楼后发生异常(如失火、失窃等),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住宿人有义务配合调查。

大学生活须知一、如何进出学生公寓大部分学生公寓楼门采用的是门禁系统。

同学们凭学生证IC卡刷卡进楼门。

大家将卡在门禁读卡器前停留5秒钟左右,门禁锁会自动打开。

IC卡只能在本楼使用。

女生楼进出都需要刷卡。

男生楼进门需要刷卡,出门按左侧“钥匙”开关。

为了避免给同学生活休息造成不便,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来访时间的规定。

特别提示:养成随手关楼门的好习惯!防止坏人进入!爱惜门禁,它在保护着我们!学生证和IC卡要保管好哦,不能借与他人使用啊!远程开门服务是为了应付突发情况或者特殊情况而由学生一站式服务总台提供的专有服务!在凌晨24:00至早上5:00期间要进行远程开门的学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到学生一站式总服务台(综合服务楼1层)登记后提供远程开门。

二、使用家具入房间第一件事——验收家具同学入住宿舍后要填写《房间验收登记表》检查所配家具是否齐全完好。

本科生使用的家具按床位号码对应。

公共家具由大家共同使用和维护。

检查验收完毕,请同学们认真填写《房间验收登记表》并及时交给楼长。

有损坏的家具,楼长会通知人员维修,否则将来发现家具损坏,使用者是要按价赔偿的哦。

赔偿标准请详见附件。

(南区学生公寓不必填写《房间验收登记表》,直接向楼长报修即可。

)使用家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用力推、拉、踩、踢、砸家具会带来损伤;②请保持学习桌钢腿牢固,发现松动时将钢腿逆时针旋转即可紧固;③杂品柜和吊柜内请勿放置过重物品;④家具表面淋水请立即擦干,防止变形;⑤衣柜内下面两层隔板可以拆卸,存放旅行包时可拆下,但要将隔板保存好。

⑥要爱护家具。

发现家具损坏请立即拨打总服务台电话或上网报修。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是要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的。

⑦南区宿舍内各房间家具情况不同,一般会配有2~3个上下床,2~3个二人书桌,每人1个方木凳。

对于房间内现有家具不得私自拆卸和丢弃。

三、电话的使用方法如何获取宿舍电话号码?大家可以到楼长处或打总服务台电话查询。

紫荆公寓的大部分电话,插电话卡即可显示本电话号码。

如何打电话?紫荆公寓内部可以直接拨打后五位号码,通话免费,不需插卡。

例如对方电话为51532999,则拨打32999。

同学们拨打校外电话时,需用电话卡。

铁通电话出现故障或电话断线,不能正常使用,请直接拨打112咨询、报修。

网通电话故障请直接拨打62782060报修。

如何为电话卡充值?本科生入学时每位新生有一张电话主卡,该卡可反复充值、使用。

该电话卡不能挂失,请同学妥善保管。

如丢失请到紫荆公寓售卡处重新办理。

研究生入学时可以直接到售卡处买电话卡(综合服务楼109室)。

电话主卡内金额不足会影响通话,请及时到紫荆公寓售卡处购买专用充值卡进行充值。

特别提示:校内电话查询请拨打校内查号台62785001或访问网站四、房间供电紫荆公寓的房间需要插卡供电,紫荆公寓学生宿舍客厅内有一块预付费式电表,每块电表配备电费储值卡一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