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自由化背景下全球金融监管发展趋势及对我国金融监管变革的启示
Th e so h o lFi a ca g a o y i h n e t e Tr nd ft e Glba n n i lRe ult r n t e Co t x
o h i e a ia i n nd I s I pi a i n f t e lb r l to a t ns r to z
2 Stt . a e—o wne s t S p riin d Ases u e vso
a d iirt nC m sino inCt, i n64 0 , h a d n A m n t i o mi o Yb i Yb 4 00 C i ) s ao s f i y i n
rl t ns i . Thi p rf c s s o h mp ra tte d n t e sx a p cs o he r g ltr hi s p eai h p o spa e o u e n t e i o tn r n s i h i s e t ft e uao y p l o hy, rg l tr o us o e ao fc u y
t e mo t mp ra t i eu o h n n il e eo me t Ho e e , i a e n u l e n t t d y t e  ̄e u n h s i otn mp ts fr te f a ca d v lp n . i w v r t s b e fl d mo s a e b h h y r qet o c r n e o e f a ca r i sn e t e 1 9 s s e il h u — p me c ss whc a u n it u e r i f r c u r c ft n n ilc ss ic h 9 0 ,e p cal t e S b e h i i y i r r i i ih h s t r n o s p rc ss o i h n r d y as h t h t n t e i g a d i r v me to n n i u e v s n p a s a se t lr l n t e S a l n u d e e r ,t a e s e gh nn n mp o e n ff a c a S p r ii l y n e s n i oe o h t be a d t r i l o a h at y o e ain o e f a ca y t m.T e f a ca u e so n n n i ie aia in i a t e l p rt ft n n ilS se h o h i h n n i S p  ̄i n a d f a ca l r l t s wo— w y itr cie i l i i l b z o — a ne a t v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分析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分析作者:陈瑜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3年第09期摘要:由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衍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为各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而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是最大的诱因,此后各国纷纷踏上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历程,其中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改革不仅代表了世界金融监管的大方向,也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有所启示。
对此,本文比较研究了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并就其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宏观审视;系统性风险全球金融危机致使世界经济陷入衰退时期,更使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显露无疑,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不得不重新审视金融体系,致力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以此防范金融风险。
虽然我国暂时经受住了金融危机的冲击,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故我们应比较研究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合理借鉴美、英、欧盟等改革的成功之处,并立足国情,切实推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一、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一是英国:英国基于金融监管的现有框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作了微调和修补: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就存款人的保护协议作了改善,如健全法律法规用于FSA资源的巩固,适当拓展金融服务的赔偿范围等;着力强化了FSA的监管权利,如依法处罚违规违法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享有更多的信息权等;注重金融系统风险管理,不仅明确了管理目标,制定了合理的反周期政策,也强调中央银行应强化监测、评估、控制不同金融体系风险;此外还加强了与国际金融监管的沟通与协作。
二是美国:美国分别从理念、制度、架构、手段等诸多方面对金融监管进行了改革和重塑,如美联储的监管职能和地位有所强化,可以对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并表监管和规制权利,对信用卡银行、信托公司、工业贷款企业等实施并表权利,以及加以充分监管和规制等;设立了全国银行监管局、全国保险办公室,为CFTC和SEC两大机构的关系协调制定了相应的规制标准和方法;通过增设CFPA,使其在储蓄、信贷、支付、等诸多金融服务和产品方面进行监管,以此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还对金融衍生品、金融服务等的监管内容和标准,以及FSC的监管权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 全 与 效 率 并 重 的 金 融 监 管 目标 一 安
金融 监 管 目标 的 确 立 是 金 融 监 管 的 核 心 问 题 , 它 决 定 了 具 体 的 监 管 制 度 和 监 管 措 施 的 制 订 与 实
施 。在 2 世 纪 7 0 0年 代 以 前 , 际 金 融 监 管 主 要 侧 重 国
4 0 2) 3 07
文 章 编 号 : 0 9 — 3 40( 0 10 5 2 02) 9 — 0 0— 0 03 0 03 0
一
、
国际 金 融监 管 的 发展 趋 势
到 集 中 的发 展 过 程 , 多 数 实 行分 业 经 营 的 国 家 , 大 都 不 同 程度 地 实 行 分 业监 管 的模 式 , 行 、 券 、 货 、 银 证 期 信 托 、 险均 由不 同机 构来 监 管 , 管 分 业 监 管 的具 保 尽 体 形 式 各 不 相 同 。 除 德 国 等 少 数 欧 洲 大 陆 国 家 实 行 全 能 银 行 制 度 , 综 合 性 监 管 机 构 统 一 监 管 外 , 多 由 大 数 国 家 由 于 实 行 金 融 业 务 的 隔 离 制 度 , 其 监 管 结 构 也 是 分 散 的 、 层 次 的 。 我 们 知 道 , 融 创 新 的 一 个 多 金
重 要 变 化 是 金 融 机 构 间 的 界 限 越 来 越 模 糊 , 原 来 实
行 分 业 经 营 制 度 的 各 国 纷 纷 打 破 限 制 , 实 行 全 能 银 行 制度 。 样 , 来 的监 管 结 构也 不 再 适 应 金 融结 构 这 原
●
的 变 化 , 必 须 相 应 的 改 变 。 毫 无 疑 问 , 化 的 方 向 而 变 是 由 分 散 的 多 层 次 的 监 管 结 构 向 统 一 的 、综 合 性 的 监 管结 构 过 渡 。
金融风险处置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风险处置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一、主要经验(一)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1.美国:制定《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行“葬礼计划”,要求其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运营方案,使监管者能够了解公司结构并为其倒闭做出相应事先规划。
如果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陷入困境,监管部门应及时更换该机构管理层,并由其股东与无担保债权人承担相应损失。
同时,对机构高管薪酬加以限制,用以防范道德风险。
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交方案不合格,监管部门会对其提出更高资本要求,进一步限制其扩大、经营和剥离行为。
2.欧盟:制定《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
设立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可采取具体措施向欧盟决策机构提出建议,若金融机构不同意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且不采取任何措施,就需对此向委员会做出解释。
如果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其解释没有足够说服力,有权将该问题提交欧洲议会进行评判,以此来增加成员国的道德压力。
3.英国:制定《银行法》。
英国1987年的《银行法》要求建立一个银行监管委员会,由英格兰银行官员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向英格兰银行就监管问题提出建议,并可独立地向财政部汇报,从而防范监管当局道德风险。
(二)修改救助政策,严格援救条件1.美国:减少援助优惠,严格救援条件。
美国1998年后坚持严格的市场退出政策,对援救的优惠逐步减少,援救的条件越来越严格,只对暂时出现流动性危机的银行提供支持,而对于已陷入清偿性危机的银行则不予支持。
2015年11月,美联储通过《紧急贷款限制的规定》,规定未来美联储提供的紧急贷款只能面向全局,并且要求在同一时间要向至少5家机构提供紧急贷款,而不是针对个别企业;同时禁止向无偿付能力的机构提供紧急援助。
规定要求只有在“惩罚利率”要高于市场利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紧急贷款;并且要求美联储每隔6个月要对贷款计划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救助。
2.日本:严格资金提供条件。
日本银行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对有问题的银行给予资金支持:一是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很大,二是没有其他替代方法,且中央银行的援助是成功解决问题所不可缺少的,三是所有相关责任方都已承担责任来避免发生道德风险,四是中央银行认为金融运行稳健性将会受到破坏。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段之一 受到各 国普 遍重 视 以 欧洲夫 陆 国家为代 表 比
利 时 法 国 、德 国、卢森堡 、荷 兰等 国的银 行 家学 会和 某 些 专业信 贷机 构的行 业组 织都 在不 同程
I 键 词l 国际金础 关 j 中国分 类号 F 3 81
监管
发展趋 势
启示
文献标 识 号 A : 文章编 号I 10 - 0 2 Z0 )1 0 3— 3 0  ̄ 6 5 (0 20 — ( 4 0 ]
金融 监管 是世界 各 国面 临的共 同 课题 。西方 国家 在长
随 着不 断加 深的金 融 国际化 使 金融 机构及 其业 务活 动跨 越 了 国界的 局 限,在这 种背 景下 .客 观 卜 需要将 各 国 独特 的监 管法 规 和惯例 纳入 一 个统一 的 国 际框 架之 中. 金 融监 管谊 制逐 渐 走 向国际化 。双边 协 定 、区域 范 围内监 管
蹈 他 人覆辙 许 多 国家 的监管 当局 和一 些 章要的 国际性 监 管组织 也开 始对银 行的 内部控 制 问题 给予 前所 未有 的关 金融 机构 同业 自律机 制作 为增 强金 融业 安全 的重 要 手
( ) 融 监 管 更加 注重 风 险性 监 管和 创 新 业 务 三 金
的 监 管 从监管 内容看 , 世界各 国监 管 当局 的监管重 点 实现 了 两 个转 变 :第 一 、从 注重 台规性 监管 向合 规性监 管和 风 险
删 、柄 准等在 世界 各国 的推 广和运 用 都将 给世 界各 闰金 融监 管法 制的变 革带 来冲 击
友商 社等 一系 列严重 事件 的 发生都 与内控机 制上 的缺 陷或
执行上 的 不力有直 接 关系 国 际金融 集 团和 金融机 构在震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2012年第12期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No.12,2012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312期)Total No .312收稿日期:2012—09—20作者简介:孙锐(1975—),男,吉林长春人。
吉林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副处长,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别经济。
浅谈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孙锐(吉林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吉林长春130000)摘要:次贷危机给世界各国经济造成沉重而深刻的影响,以此来反思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对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通过分析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对其他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变革方式进行提炼,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监管理念以及监管模式做出反思,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自身建设,建立有效措施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秩序;国际合作;机构中图分类号:F833/8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12—0118—02为实现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一国金融监管机构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监管体制开始显露出一定弊端,这源于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建立在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分业监管架构落后于混业经营格局,就会造成监管内容和范围过于狭窄,监管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统一的监管制度安排和工作规范,监管成本较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后于市场,监管失灵和低效等问题。
借鉴国际上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浪潮,我们会发现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监管理念进行了重大调整,本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金融发展状况决定一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一国金融监管体制调整的成效,取决于该体制能否保证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能否可以适应该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管 要 求 。参 加 G2 0峰 会 的各 国一致 认 为 ,对 大 型全 球 金 融 机 构 应 该 实施 与 它们 给 整 个 金 融体 系带 来 风 险相 对应 的更 严 格 的 监 管标 准 。
二 、 系统 重 要 性 金 融机 构 监 管 的 国 际经 验
审 慎 监 管 的职 能 机 构 。主要 负 责 识 别 、评估 和监 控 整
( )美 国 模 式 — — 集 中监 管 , 扩 大 权 力 。 一
美 国金 融 监 管 改 革新 法 案全 称 为 《 尔街 改革 和 华
消 费 者 保 护 法 》 又 称 《 德一 弗 兰 克 法 案 》 以控 制 , 多 ,
的 现 有 监 管 格 局 ,建 立 起 全 球 首 个 带 有 超 国 家 性 质 的
构 评 估 指 引 》认 为 ,评 估 单 家 金融 机构 的 系统 重 要 性
应 同 时 考 虑 直 接 和 间 接 影 响 ,直 接 影 响 与 规 模 、 可 替
代 性 有 关 ,间 接影 响取 决 于 关 联 性 。 具 有 系统 重 要 性 的金 融 机 构增 加 了金 融 体 系 的相 关 性 ,加 大 了系 统 性 风 险 。传 统 的 微 观 审 慎 监 管 ,无
行 和 金 融 稳 定 理 事会 联 合 发 布 的 《系统 重 要 性 金 融 机
金 融危 机 充 分 暴 露 了欧 盟 金 融监 管 体 系 中存 在 的 缺 陷 和 不 足 , 重 创 了 欧 盟 金 融 体 系 。 欧 洲 议 会 2 1 00 年 通 过 了金 融 监 管 新 法 案 ,意 味 着 欧 洲金 融监 管 体 系 将 经 历 前 所 未 有 的重 大 改 革 。新 法 案将 设 立 四个 新 机 构 ,分 别 从 宏 观 、微 观 两个 层 面对 欧 洲金 融 市 场 进 行 监 管 。新 法 案 的 实施 将 彻底 改 变欧 盟 成 员 国各 自为 政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新动向及对我国的启示
部 门在 内的领 导组成 的金 融监管联席会议来进 行 ,联 管信息 的搜寻成本 。 席 会议并非 法定监管机构 ,也无法律授权 ,彼此 间不 3加 强金 融机 构的 内控建 设 ,构建 自我监 督 、行 . 存在隶属关 系 ,目前还是一个 比较松散 的机 制 ,缺乏 业 自律 、监管机构监 督和社 会监督 的内外监督相结合 个法定 的实体机构负责识 别 、监督金融业 的系统风 的监 督框 架。次贷危机 的爆发显示 了内控监督的重要 险 ,而且它们 的协 调成本很 高 ,很难实现有效协 调 。 性 ,美 国的金融机构正是 自我 约束不 力 ,才导致 了过
成立金 融稳定委 员会复杂 识别威胁,监管机 构之 间的协 调主要靠 以
显示出更加关 注金融 市场的稳 定和系统性风 险 。随着 上几个部 门在 内的领 导组成 的金 融监管联席会 议来进 金融创新和 混业经 营的发展 ,金融机 构业 务出现交叉 行 。 “ 一行 三会” 的监 管体制责 任明确 ,能够在 合理 和综合化的特点 , 金融机构间业务风 险的关联性很强 , 分工的基础上 实现专业 化的监管 ,实现 了我 国金 融业 哪个监 管环节 出现纰 漏都有可 能 由局部性的风 险演变 的稳 定 。随 着以光大集 团 、中信集 团为主的金融控股 为系统 性的风险 , 大型 金融机 构出现风 险可能会 影响 公 司的发展 ,金 融业混业 经营方兴未艾 ,这种监管 体 金融市 场的稳定 。由于传 统 的机 构型监管 以金融机 构 制越来越 显示 出了它的不足和缺 陷 ,这 些不 足和缺 陷 为监管对 象并不能 实现监管 面的全覆 盖 ,只有 以金 融 体现在 以下 几个 方面 。1容 易出现监管 疏漏 。随着金 . 业务或金融产 品为监 管对象 的功能型监 管才是 与混业 融创新 的蓬 勃发展和金 融 自由化 的深 化 ,混业 经营将 经营相适应 的监管方 式 , 未来金 融监管 发展的方 向 成为我国金 融业 发展 的必然趋势 ,而 当前 的监 管制度 是
金融监管的国际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险 控 制 转 变 。根 据 国 际 惯 例 , 护 消 费 者 利 益 , 范 保 防 金 融 风 险 , 护 货 币稳 定 , 击 金 融 犯 罪 , 保 金 融 维 打 确
市 场 的 公 平 竞 争 和 效 率 是 金 融 监 管 的 目标 。“ 巴塞 尔 银 行 监 管 核 心 原 则 ” 世 界 各 国 所 认 同 , 管 目标 向 被 监
真 空 , 此 , 立 统 一 的 综 合 化 全 功 能 的 监 管 机 构 已 因 设
经 成 为 当今 世 界 金 融 监 管 体 系 发 展 的 新 趋 势 。
问题 进行协商和 交流 , 同维护 金融的稳 定 。 共
2. 管 目标 国 际 化 ,监 管 核 心 由Biblioteka 合 规 监 管 向 风 监一
4 监 管 技 术 现 代 化 ,并 向 信 息 化 、网 络 化 方 向 .
发 展 。 随 着 计 算机 和 网络 技 术的 发展 , 达 国 家非 伴 发
、
金 融 监 管 的 国 际 新 趋 势 的 分 析
二 次大战 以后 , 其是进 入 2 尤 0世 纪 8 0年 代 以 来 , 西 方 发 达 国家 金 融 市 场 发 生 了深 刻 的 变 化 ,主 要 表 现
维普资讯
金融监管
●
李新耀
多 数 国 家 金 融 监 管 当局 的 认 同 ,同 时 ,按 照 生 命 周 期
学 说 ,把 金 融 监 管 过 程 细 分 为 市 场 准 入 监 管 、市 场 营
浅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对我国金融机构监管的启示
间现存不平等竞争 , 保持制度公平这两个根本 目 。 标 混合经营的变革步伐 , 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 , 大力推 最 新达 成 的新 资本 协 议 规 定 全球 范 围 内的银 行 在 进 金融创 新 , 能建 立起 符 合我 国现 代金 融业 发展 的监 才 定期 限内将普通股 比例和一级资本 充足率 由目前 的 管体系, 使商业银行在放开金融市场保持 良性竞争 的同 2 %和 4 别 提 高 到 45 %分 . %和 6 资本 充 足 率 维 持 8 %, %不 时 也维 护 了金融 的长期 稳定 。
架势 在必行 。
机构 的风 险管 理 体 系 提 出 了更 高 的要 求 , 目前 , 国商 我
在 国 际金融 监 管改 革 意 义深远 。 2 峰会 成 为 国际 经 业 银 行 已经 建 立起 了各 自的风 险管 理 组织 架构 , 风 险 G0 济金 融 治理 的重 要 平 台 以及 巴塞尔 银 行 监 管委 员 会 扩 管理体 系建 设 中, 点采 取 了商业 银行 流 程再 造 , 内 重 建设 员 和 金融稳 定 理事会 建 立 , 明国 际金融 监管 治理 框 架 部 评 级体 系, 实 时风 险监 测 预警 系统 , 大 资本充 足 表 建设 扩
国民 经济 发展 产 生 深 刻影 响 。 因此 , 金融 监 管 发挥 着 确 机构 的监 管 提供 了好 的借鉴 。 目前 我 国在 金融 监管 方 面 保 金 融机 构稳 健 经 营 、 持 社会 货 币 体 系稳 定 、 进 经 还存 在着许多不 足 , 维 促 姐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亟需建立 、 对 济 发展 的重要 作 用 。 随着 金 融 自由化 、 以及 金 融全 球 化 住 房贷 款 信 用 风 险 的监 管 尚待完 善 、 融 创 新层 次 低 、 金 发展 的 日益加 快 , 得 金融 监管 因 为金 融机 构业 务模 式 监管不足等等 。 使 因此 , 我国金融机构必须从 国情 出发 , 通 和发 展 战略存 在 的根本 缺 陷而存 在 着许 多漏 洞 。 由此 可 过借 鉴 国际金 融监 管 改革 的成 果 , 索 出一 条 适合 我 国 摸 见 , 破传 统 金 融监 管 体 制模 式 , 打 重新 构 建 金融 监 管 框 金融 机 构 促发 展 、 稳定 的路 子 。 的资本 协 议 为金 融 保 新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的启 示 意 义 。 关键 词 : 金融监管 发展趋势 启 示
援助 项 目中涵盖 的金 融机 构 , l MF只在第 四条 款磋 商 中关 注成 员 国金 融体 系 的健康 程度 , 国际清 算银行 除了难 以监 更 难化 解 国际金 融领 域 的系统 性 自从 全 球爆 发金 融危机 以来 , 巨大 的冲击 了全 球 的金 管 国际 支付 清算体 系 外 , 风 险。 此外 , 巴塞 尔银 行监 管 委员会 的宗 旨仅 停 留在加 强 融和 经济 的快 速发展 。 各 国 的金 融监 管部 门对 国际金 融的 监 管体 系进 行 了改 革 以求 避免 这 些 冲 击而 保 证经 济 的快 各 国金 融监管 当局 的合作 和堵塞 国 际金融 监管 漏洞。目前 速 发展 。虽 然在 改革 方面 , 我们做 出 了积 极 的尝试 并指 明 国际金 融监 管框 架还没 有办 法 实施 有效 的 国际金 融监 管 , 了未来 的 方向 , 但 是 目前现 行 的国 际金融 监管体 系仍 旧存 这 是 由于 国 际金 融 监 管机 构职 能 尚处于 缺 位 和错 位 状 态
在 一些 不可避 免 的弊端。本文就 是试 图通过 对这 些弊端 的 造 成 的 。
2 金 融全球 化 背景下 的 国际金 融监管 新趋势 研究 , 来 揭 示 国际 金融 监 管 的未来 发 展趋 势 , 进 而 为 中国 2 . 1金 融监 管模式 由分业 监 管 向统 一监 管过 渡。全 球 金 融监 管 的政策选 择提 供依 据 , 具有 非常 深刻 的理 论 意义 金 融市 场 一体 化 的 趋势 随着 信 息 技术 的发 展和 竞争 的加 和 实践价值 。 剧而 不 断 的加 强 , 一 些实行 分 页经 营 的国家随 着金 融创 新 1现 存 国际金 融监管体 系的弊端 从 而 1 。 1金 融 全球化 趋 势与 金 融监 管 国别化 之 间 的矛 盾。 和金 融 自由化 水平 的提高逐 渐 向混 业经 营体 制转 变 , 促使 一 些国家 对监管体 制 实行 了调整 而实行 统一监 管。所 伴 随着 各 个 国 家逐 步放 松 或取 消 对 资金 流 动和 金 融 机 构 证券 跨地 区 、 跨 国经 营 的 限制 , 全 球 金融 已经成 为 了一个 不 可 谓统 一 监管体 制 就是 由统 一 的监管 主体 对从 事银 行 、
国外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茸防围◎回国盆
_ 胡 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天津财经大学
[ 要 ]2 世 纪 9 年 代以 来 , 摘 0 0 频繁 发生 的金 融危机 使得 金融监
管成 为世界 各 国 关注 的重 大热 点话题 。 本文 认 为 , 当前 国 外金融 监
表2 ( ) 的 2 列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 . 表明投资者感知到 “ 四 大”与 “ 本土大所 ”审计质量差异 ,并对经由 四大 ”审计的盈 余给以更高 的评价 。假设~推论也得到经验证据支持。 3 本土大所 ”与 “ 本土中小所”的审计质量差异
经 i 2i
三 实证检验 结果
1” 四大”与 “ 非四大”的审计质量差异 表2 的第 ()列的交互项 系数显著为正 , 明投资者对经 由 1 表
“
⑥∞宦鼬留学团圆凰固
四大 ”审计的盈余给以更高评价 。假设一得到经验证据支持 。
2“ 四大 ” 与 “ 土 大所 的 审计 质 量 差 异 本
我约 束力 同时便 于中央银行准确掌握银行经营状 况 . 并根据银行 的不 同等级采取不 同监管措施 加强银行创新业务的监管 . 如网络
银行业务应正式列入金融机构管理范围 . 建立专 门的网络银行准入
制度 . 制定网络安全标准 建立安全认证体系等 在加强监管的同
时注意不能扼杀和阻碍金融创新 ; 运用现代科技对金融运行实施动 3 健全我国金融机 构的 内控机制
设 二也 获得 经 验 证 据 支 持 。
表 2 投 资 者 感 知 的 审 计 质 量 差 异
C ) ( 2) ( 3)
日 国际化 的发展趋 势 。 国外金融 监 管的这 些 发展趋 势 对 完善 我 国 益
当前金 融监 管提 供 了许 多有 益 的启 示 。 [ 关键 词】金 融监 管 发展 趋 势 混 业监 管 风 险监 管 内控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法律定位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21 0 1年 6月
湖南 财 政 经 济 学 院学 报
Jun lfHu a ia c n cnmi nvrt o ra o n nFn nea dE oo c U i sy s ei
l 2 Ⅳ0 31 f 7 . .1
J n 2 ; 管模 式 ; 能监 管;社会监管 监 功
【 中图分类号】F3. ;I 2.8 【 803 ) 22 文献标识码】A 【 9 文章编号】29 — 31(01 3 0 1 0 05 16 2 1 )0 — 04— 5
一
、
引言
监 管职 能。这种模 式主 要 以英 国为代表 ,受其 影 响
国际金 融 监 管模 式 法律 定位 的发展 及 对 我 国 的启 示
刘 刚
( 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 摘
10 1 ) 30 2
要】国际金融监管模式有以美国、德国为代表的多元化金融监管模式和以英国、日本及韩国为代表
的一元 化金 融监 管模 式两种法律定位。借鉴 主要金 融市场国 家金融监 管模 式的法律 定位 的发 展 过 程 ,我 国金 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的金 融监管模 式法律定位 ,应 当顺 应一元化金 融监管模 式潮 流、构 建监 管者之 间有效的协调 机制、充分发挥社会 监管的作用 、健 全对监 管者的外部监督 机 制 和学习他 国金 融监 管模 式法律定位的成功转型经验。
金融监管具有 很强 的专业性 和技 术性 ,其成熟 经验在 国际上具 有通 用性 。加强对 其 他 国家 金融监
的有 日本和韩 国等 国家 。一元 化金融监 管模 式 的监 管主体一般不 是一 国的 中央银行 ,而是特设 的从 事
管模式法律定位 的制 度发展 史研究 ,得 出我 国可 资 监管职能 的专 业机构 ,如英 国的金 融监管 局 、 日本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始 于2 0 0 7 年 的 美 国 次贷 危 机 、 集 中爆 发 于 2 0 0 8 年 的金 融 危 机
对 世 界 经 济产 生 了 极大 的冲 击 和 破 坏 ,造 成剧 烈 的股 市 动 荡 和 许
多 银 行 走 向破 产 。 金融 危 机 的爆 发 不 仅 使 美 国 的经 济 受 到 巨大 影 响 , 也 让 整个 世 界进 入 经 济 的衰 退 期 。金 融危 机 使 当前 金 融 监 管 体 系 的 缺 陷暴 露无 遗 。 因此 在 金 融 危 机 爆 发后 ,世 界 主 要 发 达 国 家 纷 纷 出 台 改 革方 案 以应 对 金 融 监 管 的 缺 陷 ,这 势 必 对 其 他 各 国 以及 我 国的金 融 监管 改 革产 生 巨大 影 响 。 金融 危 机 后 国际 金融 监 管改 革 的主 要 内容 ( 一 )危机 后 美 国的 金 融监 管 改革 金 融 危 机 爆 发 以 来 , 美 国 除 了 积 极 采 取 救 市 措 施 ,也 开 始 深 刻 反 省 金 融 监 管在 危 机 中暴 露 出来 的 问题 , 并积 极 进 行 改 革 。 2 0 0 9 年7 月 ,美 国众 议 院通 过 了  ̄ 2 0 0 9 企 业与 金 融机 构 薪 酬 公平 法 案 》 。2 01 0 年7 月 由美 国总 统 奥 巴马 正是 签 署 了 C D o d d — F r a n k 华 尔 街 改 革 与 消 费 者 保 护法 》 ,这 成 为 美 国金 融 监 管 改革 的里 程 碑 。 该 法 案 的 主 要 内 容包 括 :成 立 金 融 稳 定 监 管委 员会 来 对 系 统 性 风 险 加 强 监 管 ; 进 一 步加 大 对 金 融 业 的监 管 范 围 ,这 主 要 表 现 在 对 影 子 银 行 加 强 监 管 ;对 金 融 产 品 的消 费 者 和投 资者 提 供 更 多 的保 护措 施 ,专 门设 立 了消 费者 金 融保 护局 等 ( 二 )危机 后 英 国的 金融 监 管 改革 英国在2 0 0 9 年 先 后 颁 布 了多 项 法 案 ,主 要 有 《 2 0 0 9 银 行 法 案》、 《 改 革 金 融 市场 》 白皮 书 、 《 沃 克 报 告 》最 终 稿 以及 《 衍 生 品 交 易 市场 改革 方 案 》 。之 后 在 2 0 1 0 年 ,英 国财 政 部 又 发 布 了 金 融 监 管 新举 措 :判 别 、焦 点和 稳 定 》 。 英 国 的金 融监 管 改 革 的 主 要 内 容 有 : 特别 强调 宏 观 审慎 监 管 ,在 法 案 中特 别 明确 了英 国 中 央 银 行 即 英 格兰 银 行 的核 心 地 位 ; 在 中 央银 行 内部 专 门设 立 审 慎 监 管 局 来 负 责制 定个 体 金 融 机 构 的 有 关 监 管规 章制 度 ;对 证 券 化 市 场 和 金 融衍 生 品 市场 加 强 监 管 ,提 高 对信 息披 露和 报 告 的要 求 ;英 国 还在 此 次 改革 中加 强 保护 金 融消 费者 的利 益等 。 ( 三 )危机 后 欧盟 的 金融 监 管 改革 2 0 0 9 年6 月, 《 欧 盟 金 融 监管 体 系 改 革 》 通 过 。2 0 1 0 年9 月, 欧 盟 推 出 了 正 是 的 改革 法 案 ,主 要 从 四 个 方面 对 金 融 监 管 体 系 进 行 改 革 , 涉及 的 问题 也 有 多 项 。一 是 分 别 成立 了对 银 行 业 、 金 融 交 易 和 保 险业 进 行 监 管 的三 大 机 构 。二 是 专 门成 立 欧洲 系 统 性 风 险 理 事会 , 以加 强对 系 统 性 风 险 的监 管 。 三是 制 定 了更 为 严 格 的 监 管 标 准 以对 欧洲 的金 融 机 构 进 行 监 管 , 并且 不 能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等等 。 四 是专 门成 立 跨 国稳 定 小 组 以在 危机 时加 强 各 国之 间 的监 管协 作 。 二 、我 国金 融监 管 存在 的 问题 ( 一 )分 业 监 管造 成 监管 重 复和 监 管真 空 目前 我 国对 金 融 行 业 实 行 分 业 监 管 ,证 监 会 、 银 监 会 和 保 监 会 分 别 对 相 应 的 金 融 机 构 进 行 管 辖 和 监 督 。 但 是 由 于 目前 还 没 有 对 这 些 机 构 相 关 职 责 的法 律 意 义 上 的严 格 规 定 , 因此 容 易 在 实 际监 管 中 出现 争 权 的现 象 ,从 而 造 成 监 管 重复 。随 着 我 国经 济 的 发 展 ,金 融行 业 的混 业 经 营 趋 势 已经 十分 明显 , 出现 这 诸 如 平 安 集 团 、光 大 集 团等 大 型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银 行相 应 推 出兼 具 基 金 、 存 款 和 保 险业 务 的 理 财 产 品 , 银 行 间 的拆 借 业 务 也 已经 开 始 在保 险 、证 券 机 构 进 行 ,这 使 得 我 国 的金 融行 业 已经 不 是 界 限 十 分清 晰 的分 业 经 营 模 式 。分 业 监 管 的模 式 极 有 可 能 造 成 各 个 监 管机 构 之 间推 诿 贲任 ,出现 监 管 真空 。
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与启示
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与启示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各国经济紧密相连,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便是这样一次严重的金融风险事件,其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和启示也同样令人深思。
影响一:汇率波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终宣布美元为全球主要储备货币。
这一决定直接导致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使得对出口依赖程度高的中国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此外,由于人民币贬值会降低海外投资价值,许多外国企业也在中国市场有所减少。
该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人民币汇率不稳定及时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
人民币走弱的情况下,政府应适时推出经济政策来支持出口企业。
政府应该加强对人民币波动的监管和预测,及时调整政策以应对汇率风险。
影响二:外资流入下降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不仅对中国出口企业、海外投资产生了影响,也直接导致了外资流入中国市场的降低。
由于国际市场不稳定,许多外国投资者开始撤资并回流本国市场,这使得中国市场投资环境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这一事件告诉我们,实施“稳外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适时加强对外资的吸引和引导,以更好地保持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
此外,政府应加强对外部经济环境的监测和预测,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以应对风险。
影响三: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国际金融危机不仅暴露出了政治风险和信用风险,也直接导致了金融市场运行不稳定。
这一事件使得我们更加认识到了金融市场运行的风险,必须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
这一事件告诉我们,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防范。
政府可以加强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打造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影响四:金融体系改革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全世界对金融体系改革的高度关注。
中国也不例外,我们需要根据国际金融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进行金融市场的改革和优化。
这一事件告诉我们,政府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完善,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及其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
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及其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一、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现状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变化非常剧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货币政策的松紧变化。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曾宣布加息,但最近却开始降息;欧洲央行(ECB)一直维持负利率政策,但由于欧洲经济增长疲软,近期也开始考虑降息或重启资产购买计划。
2.全球贸易摩擦升级。
美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表现尤为突出,其采取的一系列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对世界贸易形成了极大冲击。
3.技术创新带来变革。
包括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逐步发展,正在改变传统金融业的商业模式,新的金融技术公司崛起,对传统金融产生冲击。
4.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发生变化。
在极度不确定的全球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寻求安全资产,如金融债券和黄金等。
5.多边贸易体制重塑。
美国政府已退出巴黎气候协定和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定(TPP),并威胁要退出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一系列行动都将影响世界贸易格局。
二、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1.汇率波动带来危机和机遇。
美元升值和人民币贬值可能导致企业外债违约和债务危机,但也能带来出口利润的增加、吸引外资和挤出国内企业。
2.资本流动影响我国金融市场。
全球利率下降和经济增速放缓将带来更多资本流向我国,但贸易保护主义、政治不确定性等风险也会导致资本流出。
3.技术创新挑战我国金融业。
传统金融企业将面临新的竞争压力,同时也可能为我国金融服务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4.全球债务水平高企对我国金融稳定造成影响。
欧债危机和美国金融危机都与高债务水平有关,债务水平的过高会引发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稳定构成挑战。
5.国际金融规制对我国金融业影响很大。
全球金融规制转向更为严格与统一,为我国金融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和更高的国际化发展机会,但同时也要在符合自身条件的情况下履行国际义务,履行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应有的职责。
三、应对变化的措施1. 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为外债企业提供咨询和支持,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
国际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先进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PBC Service and Regulation央行服务与监管作者简介:陈 妍,女,本科,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国际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先进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陈 妍(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省吉林市 132001)摘 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把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列为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目前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反观一些国际主要国家或经济体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成效显著。
本文在借鉴发达国家金融综合统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发展现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以期为提升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质量提供参考价值。
关键词:金融业综合统计;先进经验;启示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3109(2019)03-0051-03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运行体系,旨在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目前我国已开展了金融业综合统计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法律法规体系缺乏有效支撑、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统计监测范围覆盖不全面、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手段不完备等突出问题。
本文归纳整理了国外发达国家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先进经验,以期为完善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提供参考价值。
一、国际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先进经验(一)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保障数据采集和数据质量的前提美、英、欧等经济体通过立法,赋予了央行等相关单位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的职权。
如:美国《联邦储备法》等法律赋予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作为央行的统计职能,并与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理署、储蓄机构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国家信用合作管理局负责人,共同成立联邦金融机构监督委员会,由其专门负责统计数据协调,各监管机构可通过该委员会进行数据共享,委员会还通过编撰《统一银行业绩报告》发布信息。
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
、Hale Waihona Puke 国 际金 融 监 管 的新 趋 势
制 中 , 中央 银 行 都 是 重 要 的 监 管 机 关 ,
因为 它 居 于 一 国 金 融体 系 中 的特 殊 地
2 0世 纪 9 0年 代 中期 以 来 , 国 际 金 融 领 域 的 动 荡 与 危 机 引起 各 国 中 央 银 行
效 地 防 范 和 化 解 银 行 业 的 整 体 风 险 。 国
际 监 管 组 织 和 各 国 监 管 当局 从 8 年 代 后 0 期 开 始 就 对 金 融 创 新 产 品 和 电 子 银 行 都
给 予 了高度关注 。但 是 ,随着 银行业 的
创 新 和 变 革 , 合 规 性 监 管 并 不 能 及 时 全
执 行 。英 国 成 为 世 界 上 第 一 个 实 行 统 一 金 融 监 管 的 国 家 , 这 场 金 融 监 管 改 革 被 西 方 舆 论 称 为 “ 融 大 爆 炸 ” 并 被 一 金 , 些 全 球 性 的 投 资 机 构 称 为 “ 命 性 ” 的 革 改 革 。英 国 率 先 建 立 金 融 活 动 统 一 监 管 的 体 系 , 一 方 面 可 以提 高 监 管 的 效 率 ,
义。
的监 管 主 体 对 从 事 银 行 、 保 险 、 证 券 不 同类 型 业 务 的金 融机 构 实 施 统一 监 管 的一 种 制 度 。 例 如 , 2 0 年 , 英 国 议 会 通 00
过 了新的金 融法,2 0 0 1年 l 1月 , 又 通 过 了新 金 融 法 的 细 则 , 并从 l 2月 1日起
了统 一 监 管 。 统 一 监 管 体 制 是 指 由 统 一
浅析2024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及对中国的启示
2024年国际金融危机是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全球范围内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全球金融体系的失衡、金融创新与监管不足、美国次贷危机、全球经济一体化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2024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并阐述对中国的启示。
首先,全球金融体系的失衡是导致2024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全球经济存在着中美贸易不平衡、国际支付不平衡等问题,美国大量消费品进口使中国积累了大量外汇储备,而美国则由于消费过度导致债务累积。
这种不平衡导致了全球金融体系的扭曲,促使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
其次,金融创新与监管不足也是2024年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率,金融机构推出了衍生金融产品,并通过对这些产品进行拆分再包装,将高风险投资转化为低风险投资进行出售。
然而,金融监管机构对这些金融创新的监管,并没有跟上创新的步伐,很多金融产品的风险与监管机构的认识是不对称的,从而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
第三,美国次贷危机是引发2024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
由于美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银行纷纷向信用不良的低收入人群发放次贷贷款。
当房地产市场开始下滑时,这些次贷贷款遭遇大量违约,从而引发金融危机。
次贷危机的蔓延使得整个金融市场出现了信任危机,各大银行互相不信任,导致了金融系统的崩溃。
对于中国来说,2024年国际金融危机给予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首先,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通过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对金融创新的审慎性评估,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能力,减少金融市场的乱象。
其次,要加强宏观调控,避免经济过热和金融泡沫的产生。
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避免一些风险因素聚集和放大,从而减少金融风险对经济的冲击。
此外,还需要加强国内市场的建设,减少对外依赖,使中国经济更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2024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主要是全球金融体系失衡、金融创新与监管不足、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
对中国来说,这一危机提醒我们要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宏观调控,同时加快国内市场建设,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银 行 建 立 之 初 的 目的 是 为政 府 赤 字 融 资
外 ,绝 大 部 分 国 家都 是 在 经 历 了 一 系 列 经 济 危 机 和 金 融 动荡 之 后 ,为 了 对 银 行
体 系 进 行 监 管 并 承 担 最 后 借 款 人 的 角 色 ,从 而 保 证 金 融 体 系 和 经 济 运 行 的 稳
一
、
金 融 监 管体 制 与 监管 主 体 的 基
高 监 管 的 效 率 ,避 免过 分 的 职 责 交 叉 和
本概 念
相互 掣肘 ,又要 注意权 力的 相互制 约 , 避 免权 力过 度 集 中 。 在 监 管 权 力相 对 集 中于 一 个 监 管 主 体 的 情 况 下 ,必 须 实 行 科 学 合 理 的 内 部 权 力划 分 和 职 责 分 工 , 以 保证 监管 权 力 的 正 确 行 使 。
: ,
仅 包 括 一 国 ( 区 ) 中央 银 行 或 其 他 金 地
融 监 管 当局 的监 管 。
贷 款 人 ,并 为 它们 提供 资 金 清 算 和 旨 在 保 持 货 币稳 定 而 实 施 利 率 、汇 率 等 金 融
政 策 。正 是 因 为 有 中央 银 行 的 存 在 , 从
金 融 监管 的 主 体 是 指 由谁 来担 当 监
金融 监 管是 金融 监 督和 金 融 管理 的 复 合 词 ,它 是 指一 个 国 家 ( 区 ) 的 中 地 央 银 行 或 其 他 金 融 监 督 管理 当 局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授 权对 金 融 业 实施 监 督 管 理 的 称 谓 。 一 个 国 家 ( 区 ) 的 金 融 体 地
而 能 够 促 使 现 代市 场 经 济 的 稳 定 、健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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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当代国际金融的主要监管模式金融监管模式是一个国家金融监管的有关职责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两种模式。
(一) 统一监管模式统一监管模式,又称“全能监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由一个统一的机构对所有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施监管,监管者不仅要对金融安全和稳定负责,还要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商业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管。
英国和日本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
在20 世纪70 年代以前, 英国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按各自传统的业务范围进行经营, 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80年代以后,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改变,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经营构成的障碍越来越突出。
1997 年工党政府上台以后,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
《1988年英格兰银行法》赋予英格兰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能力。
政府将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和其它金融自律组织合并,成立了新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AS) 。
金融服务局既要为英国的金融服务法制定执行的细则,又要监管银行、住房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是个权力很大的二级立法及执行机构。
日本的金融监管体系在1988年以前以大藏省为主角,大藏省负责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批准金融机构的准人并对其监管。
1998年日本进行了所谓“金融大爆炸”的重大改革,成立了独立于日本银行之外的金融监管厅,统一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财务省( 地方财务局) 以及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行政部门作为金融监管的协作机构,根据金融监管厅授权或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日本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只负责对与其有交易行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财务检查,其权力来源于双方最初签订的交易合同,与商业银行有权对贷款对象企业进行查账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金融监管厅的监管权力来源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 二) 分业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的特点是,由银行监管部门(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委员会),证券监管部门( 证监会) 和保险监管部门( 保监会) 分别实施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
美国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联邦、州两级监管。
在19世纪上半期以前,美国既无中央银行也很少有在联邦注册的银行,只有依照各州法律登记注册的银行,称“州法银行”( DFI ),对银行的管理属于州政府的职责。
1861年,美国联邦政府出于为战争筹资的需要,批准建立了一些在联邦注册的全国性银行—国民银行,亦称“国法银行”。
同时规定,每一家国民银行可根据所持有的国债数额发行货币。
财政部为此于1863年专设货币监理署(OCC),负责对国民银行的监管。
在国民银行体制下,货币供应依赖于国债发民银行的监管。
在国民银行体制下,货币供应依赖于国债发行数量,缺乏弹性,且整个银行体系缺少一个最后贷款人以缓解经常发生的流动性短缺问题,美国因此在19世纪下半期以后金融危机频繁发生,最终导致1913年美联储(FRS)的成立。
所有国民银行和多数州注册银行都成为美联储会员银行。
但货币监理署继续对国民银行进行监管,美联储则对州注册的会员银行进行监管。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导致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立。
所有国民银行和多数州注册银行都加人存款保险计划。
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只监管货币监理署和美联储不监管的部分,即加人保险计划的、州注册的非美联储会员银行。
二是多重机构分业交叉监管。
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负责监管所有参加联邦保险的信用社。
储蓄机构监管办公室(O TS)负责监管所有属于储蓄机构保险基金的联邦和州注册的储贷机构。
此外,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期货交易委员会、国家信用合作管理局(NCUA)、联邦交易委员会( FTC)州保险监管署(SIC) 及联邦调查局等机构也都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从20 世纪30 年代以来,很多美国人认为两级监管并存造成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监管方面的重叠与竞争,应成立一个统一的联邦级金融监管机构。
于是,美国在制度上作了重大改革。
1978年美国成立了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统一联邦级监管机构的政策和活动。
1999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该法以金融持股公司的形式确立了未来美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制度框架,同时赋予联储对金融持股公司的监管权力。
这样,美联储成了能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的唯一一家联邦机构。
二、国际金融监管的新趋势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遭受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创伤。
本次金融危机证明了“最少的监管并不是最好的监管”。
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监管不足和不力。
在此背景下,国际金融监管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更严格和更大范围的监管G20伦敦峰会联合公报明确提出,所有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都必须接受适度监督和管理。
这一共识在美国和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得到了落实。
奥巴马政府2009年6月正式提出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经参众两院通过后,奥巴马总统于2010年7月21日签署,法案说明美国正在建立一个更为完整严密的监管体系,依据该法案,监管触角几乎伸到金融领域各个角落,从金融机构的运作、并购、抵押贷款的发放到信用评级、衍生品的交易等,都纳入了监管行列;在法案中,美联储的监管角色有了全新定位,其监管范围被空前扩大,监管范围不再局限于银行,还覆盖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形成威胁的企业,如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配合美联储进行监管,法案规定新设两家机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处理系统风险,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则对提供信用卡、房贷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以保护消费者利益。
监管新法将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银行在市场上的跨业经营将受到严格限制。
美国还要求达到特定规模的对冲基金必须在证卷交易委员会注册,以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
欧盟委员会认为,今后需要强化对银行的风险控制,加强对信用评级公司的监管。
2、从规则监管到原则监管长期以来,欧美国家金融监管基本奉行规则监管模式,监管部门制定明确而细致的规则,金融机构在规则之内照章办事,法不禁止则通常可行。
但金融危机历史表明,市场环境的变化常常领先于监管机构的行动,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总是沿着“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的轨迹演进,监管缺少必要的灵活性,落后于创新的步伐,而当二者距离过大时,就容易产生危机。
由于规则监管的种种不足,原则监管的理念得到更多的重视。
近来,英国开始推行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改革。
相对于规则监管以规则和标准为中心,重视过程、产品而言,原则监管是一种以原则为导向、重视结果的监管方式。
原则监管的模式帮助英国维持了金融系统稳定。
目前,很多国家都开始考虑将原则监管吸纳到本国体系中。
3、加强宏观审慎性监管,减少系统性风险金融体系通常存在系统性风险,即使单个机构力图控制自身的风险程度,但整体风险却可能超过安全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某一机构的风险外溢,就会颠覆金融业整体。
从本次金融危机看,原有金融监管方式只注重微观监管,忽视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宏观审慎监管通常将众多金融机构看作一个整体,并以实际GDP为尺度衡量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从而避免金融机构之间负面作用的冲击所带来的整个金融系统的不稳定。
美国增强宏观审慎性监管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加强对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
欧盟则成立了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作为宏观监管部门,识别、监控、预警整个金融体系内的系统风险。
此次金融危机前欧美国家的监管趋势是央行和监管机构分离,这就造成熟悉宏观经济形势的央行没有监管权;而有监管权的机构又不了解宏观经济情况,这种情况很不利于宏观审慎性监管。
因此,增强央行监管地位,加强央行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成为新的监管趋势。
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加强央行和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联系。
4、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和协调国际金融危机凸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间贸易和资本流动更加自由;电子交易系统的引入,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模式。
但全球化在加速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扩大了危机的传播范围,加速了危机的传导速度。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调要加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欧盟已着手加强成员国监管机构的合作;国际上,原金融稳定论坛升级为“金融稳定委员会”,体现了世界向国际统一监管方向努力。
一些大型跨境金融机构还采取了监管团制度:金融机构母国监管者为主导者,联合其他东道国监管机构共同监管。
三、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1、加强宏观系统性监管我国目前缺少监测、防范宏观系统性风险的专门机构。
参考国际经验,未来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改进宏观监管不足:一是一定程度上恢复央行的监管职能,但界定清楚央行和专门监管机构的权限差别;当某些大型金融机构产生系统性风险的时候,央行有权干预;二是成立新的专门机构监管系统性风险,协调央行和监管机构的合作。
2、适度引入原则监管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更多注意的是完善规则监管。
但鉴于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和衍生品的不断引入,在一时难以设立明确规则、监管程序的地方,可适度参考原则监管的方法,赋予监管机构在遵循基本监管原则的情况下更大的自由监管的权力。
3、扩展国际监管合作的范围和水平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层次展开:一是积极融入全球性监管体系的建设,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G20框架下的监管合作,与此同时,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利益;二是在地区性合作中,结合我国日益增长的经济实力,发挥区域监管合作的领导作用,特别是在东亚范围内,在借助、推进人民币亚洲化的同时,构建东亚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三是与金融市场发达国家共建双边的监管合作及共同应对危机的联合应急机制。
总而言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还很不成熟,与英法等西方国家相比,它就像一个年轻的小伙子。
对面“入世”后的挑战,我们唯有加强对国内金融体制的调整与改革,注意吸收国外的经验,借鉴它们先进的金融监管体制,从而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参考文献1、魏加宁,发达国家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新趋势。
2、陆百甫,银监会成立: 三队人马监管金融市场【J】中国青年报,2003年3月7日。
3、王继祖,翟金林,宋秀梅。
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争议【J】理论经济学,2001(2)。
4、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际金融研究处.金融监管模式比较与改革评析【J】中国货币市场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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