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验光配镜的标准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时,当用综合验光仪检查完所需要的项目后,需按以下处方原则对被检者进行最后的验光处方确定:①隐内斜与调节强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
②隐外斜与调节弱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
③集合功能差的远视患者,瞳距略放小,使视轴落在矫正镜片光学中心,利用凸透镜的三棱镜效用,使物像向鼻侧移位。
④测定驭眼单视功能时,需判断出主视眼为右眼,还是左眼,应使配戴矫正镜片前后的主视眼一致。
⑤使用综合验光仪中的红绿二色试验、偏振片或棱镜分离等方法,使戴矫正镜片的双眼调节处于平衡状态。
医学验光配镜规范
视光门诊病例书写
VAsc: OD 0.2, OS 0.3 @D VAcc: OD 1.0, OS 1.0 @D CT: Ortho @N (R右眼,L左眼,E内斜,X外斜,H 上斜,P隐斜视,T斜视) EOMS: SAFE Pupil: PERRL,
MG(-)或RAPD(-)
FCF Colour Stereo acc of amplitude NPC
Refraction 验光过程
初始阶段(第一阶段 客观验光) 检影验光 电脑验光 精确阶段(第二阶段 主观验光) 综合验光仪 终结阶段(第三阶段) 双眼平衡、试镜架测试
1.视 力(VA)
OD, OS, OU Cc(戴镜视力) Sc(裸眼视力) 记录
VAsc:OD1.0,OS1.0@D VAsc:OD1.0,OS1.0@N
镜片箱试片法 综合验光仪法
综合验光仪 Phoropter
Phoro + Optometer
眼肌检测
验光仪
验光 + 视功能检测
主观过程: 心理物理学过程
主观验光程序
初次MPMVA 初次红绿测试 交叉柱镜精确散光 轴位和度数 再次MPMVA 再次红绿测试 双眼均衡
终点: 试镜架
病人最终的眼镜处方可能会有不同。 原因: 综合验光仪引起近感知调节。 超过4D时,有必要调整顶点距离。
在试镜架上+0.25D及-0.25D进行比较。 试戴10分钟左右,询问是否适应。 新处方与病人原来舒适的眼镜处方比较,
在改变其柱镜成分(尤其是散光轴向)要谨慎.
验光的目的
最佳视力 最舒适感觉 最持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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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节幅度(acc of amplitude)
Amplitude acc.Vs Age
近视配镜的原则
近视配镜的原则
近视配镜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最小度数原则:配镜时应选择最小的度数以达到最佳的矫正视力。
这意味着如果验光结果显示存在200度的近视,那么在配眼镜时应先从较低的度数开始尝试,比如100度左右,直到找到能够使最佳矫正视力达到1.0的最低度数。
2、矫正视力标准:虽然有观点认为矫正视力应达到1.5或1.0,但一般医学配镜矫正视力只需要到1.0即可。
国家规定单眼视力≥0.9为正常视力,而近视眼矫正视力也需达到该标准。
3、高度近视的特殊处理:对于高度近视患者,建议使用隐形眼镜进行矫正,因为隐形眼镜在视觉效果上可能比框架眼镜更好。
但如果选择框架眼镜,应注意选择合适的镜片和镜架,以确保舒适性和视觉清晰度。
4、散光的处理:对于散光患者,如果是中低度散光,应倾向足矫;而对于高度散光,则可以分次矫正,先戴低度数的散光眼镜,适应后再换足矫度数。
5、假性近视的处理:假性近视不可配镜,这是近视配镜的一个重要原则。
假性近视是由于调节过度痉挛而导致的一种近视现象,若按自觉验光结果配镜矫正,则可能会使调节痉挛更加严重,视疲劳症状亦相应加重。
配镜的质量标准
配镜的质量标准配镜的质量标准《国家装配眼镜GB13511-1999标准》简一、要求1、配装眼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
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水平方向顶焦度绝对值(D)0.25-1.001.25-2.002.25-4.004.25-6.00>6.25光学中心水平允差(mm)9.0 6.0 4.0 3.0 2.02、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均不得大于表1中光学中心水平允差。
3、验光处方定配双光眼镜主镜片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子镜片几何中心水平距离与近瞳距的差值不得大于2.5m m。
若配镜者对子镜片顶点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二、光学中心高度1、配装眼镜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
垂直方向顶焦度绝对值(D)0.25-1.01.25-2.02.25-8.0>8.25光学中心垂直互差(mm)≤3.0≤2.0≤1.0≤0.5注: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mm 的范围内。
2、双光眼镜的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应位于主镜片几何中心下方2.5mm至5mm处。
两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的互差不得大于1 mm。
三、配装眼镜的柱镜轴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的规定。
柱镜顶焦度绝对值(D)≤0.50>0.50-1.50>1.50-2.50≥2.75轴位偏差(°)±6±4±3±2四、配装眼镜两镜片材料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五、配装眼镜的装配质量。
5.1 正顶焦度镜片配装割边后的边缘厚度应不小于1.2mm。
5.2 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开头应基本相似且左右对齐,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隙缝。
双光眼镜两子镜片的几何形状应左右对称,直径互差不得大于0.5mm。
5.3 金属框架眼镜锁接管的间隙不得大于0.5mm。
5.4 配装眼镜的外观应无崩边、焦损、翻边、扭曲、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痕。
5.5 配装眼镜不允许螺纹滑牙及零什缺损。
医学验光配镜常规(2)
K金:指金合金中纯金对其它金属的比例。如: 18K,(24),18份金,6份其它金属。
包金:在镜架基体金属外包一层K金。,含金 1/20以上,用GF表示。在1/20以下,用RGF 表示。
非金属材料
分为:塑料和合成材料 塑料:分热塑性(热软化)可反复加热、再
玻璃镜片
属无机材料,,在常温下呈固体,坚硬但易碎,在高温下 具有粘性。
其主要材料由:二氧化硅、氧化钠、氧化钾、氧化钙等组 成。
按折射率和阿贝数大小分冕牌玻璃和火石玻璃两大类 冕牌玻璃:光学白片、克罗克斯片、有色片、变色片等,
n=1.49---1.53,阿贝数多在55以上。 火石玻璃:多用双光镜和高折射率镜片。N=1.6—1.8,阿
要知道:生产小小的一付眼镜架,可能需要 上百个工序!付出大量的劳动!
镜架款式特点
按款式分类: 全框架(结实定位好)、 半框架、 无框(易松动损坏镜片)、 组合架(如前加太阳镜片)、 折叠架(多为近用)。
全框架
如图: 镜片周围都有镜
框包围
半框架
如图: 镜片周围只有部
分有镜框包围
不锈钢:含铁70%、铬18%、镍8%及少量其 他元素。
高耐腐蚀性和高弹性。成本低。 但切削性差、焊接困难。多用于镜腿、螺丝
纯钛材料特点
属太空材料,呈银白色,其密度为4.5,约为铜 合金、镍合金的一半,弹性更好,更耐腐蚀, 为金属之最,浸在海水里100年都不生锈。
早期流行于日本。 特点:最、远视、散光、轴向、矫正视力、 瞳距(单、双眼)、瞳高 棱镜度、基底
镜架基本知识
镜架基本结构 镜架的款式特点 镜架的常用材料 镜架的质量 如何向顾客推荐一付合适的镜架
眼镜定配工高级配装眼镜标准
配装眼镜(GB13511-1999)1.眼镜架的机械强度、金属零部件镀(涂)层、外观质量和装配精度必须符合GB/T14214规定的要求。
2.眼镜镜片的理化性能、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厚度偏差、色泽、内在疵病和表面质量必须符合GB10810规定的要求。
3.配装眼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1)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2)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均不得大于表1中光学中心水平允差的二分之一。
3)批量生产老视眼镜需标明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的标称值与实测数值偏差应小于±1.0mm。
4)验光处方定配双光眼镜主镜片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子镜片几何中心水平距离与近瞳距的差值不得大于2.5mm。
若配镜者对子镜片顶点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4.光学中心高度1)配装眼镜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
2)双光眼镜的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应位于主镜片几何中心下方2.5mm-5mm处。
两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的互差不得大于1mm。
5.配装眼镜的柱镜轴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的规定。
6.验光处方定配棱镜眼镜其棱镜屈光力偏差与基底取向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7.批量生产老视眼镜的两镜片顶焦度互差不得大于0.12D。
8.配装眼镜两镜片材料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9.配装眼镜的装配质量1)正顶焦度镜片配装割边后的边缘厚度应不小于1.2mm。
2)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应基本相似且左右对称,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隙缝。
双光眼镜两子镜片的几何形状应左右对称,直径互差不得大于0.5mm。
3)金属框架锁接管的间隙不得大于0.5mm。
4)配装眼镜的外观应无崩边、焦损、翻边、扭曲、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痕。
5)配装眼镜不允许螺纹滑牙及零件缺损。
6)配装眼镜无割边引起的严重不均匀的应力存在。
10.配装眼镜的整形要求1)配装眼镜左、右两镜片应保持相对平整。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一、远视眼1.≤3岁的小儿,如远视度数≤3.00D,无明显散光和屈光参差,可先不配镜;>3.00D,部分矫正;2.4-10岁,相应视力下限:4-5岁:0.6;6-7岁:0.7;8岁或以上:0.9;中低度远视,视力正常,可不配镜;凡视力未达到上述视力下限,都应予以配镜,初次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高度远视,可进行分次配镜;,或的3.7-18岁,属学龄期和青春期,有学习的需求;如近视影响到学习,即使浅度数也予以配镜;配镜度数≤-0.50D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4.19-40岁,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根据用眼需求和适应情况进行配镜,更改配镜处方需谨慎;5.>40岁,近视度数会趋于变化,应定期复查;6.近视眼的配镜度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散瞳验光度数基础上稍作调整,允许比散瞳验光度数高-0.25~-0.50D;7.假性近视不要配镜,转门诊医生处理调节紧张;8.中高度近视,如有试戴不适的,可分次配镜;9.如旧镜过矫:I如为青少年,处于近视发展阶段,不宜过矫;配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并向病人及家长充分解释;II如成人过矫≤0.75D,无任何疲劳症状者,可暂不换镜或按旧镜度数配镜;过矫≥1.00D或有疲劳症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III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10.近视眼应如何戴镜;-2.50D以下的低度近视,可在视远时戴,视近不用戴;-2.50D以上的近视,建议经常戴镜;11.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三、散光眼,散如果散光的等效球柱镜度为正,类似远视眼,可考虑适当降低正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以下内容仅涉及球镜度的调整,柱镜的处方原则请参见之前所述;1.单纯远视散光/复性远视散光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应以等效球镜度作为依据: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等效球镜度,但一般不宜超过等效球镜度的一半;参考例子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2.00×90;等效球镜度为+1.00D,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1.00D,但一般不宜超过+0.50D.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球镜度足矫: +2.00×90球镜度降低+0.25D:-0.25/+2.00×90;球镜度降低+0.50D:-0.50/+2.00×90;也可通过降低正柱镜的形式保留生理性调节,但不建议单纯为保留生理性调节而降低柱镜度,柱镜度是否调整应参照之前所述的处方原则考虑;2.单纯近视散光/复性近视散光等效球镜度为负,不考虑保留生理性调节的问题;3.混合性散光此类散光的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时要区别对待:等效球镜度为负:不可降低正镜度;等效球镜度为零:不可降低正镜度;1.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小于2.50D的,尽可能足矫;2.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大于2.50D的,也有可能适应足矫;如果屈光参差是眼球长差异引起的,戴框架眼镜好;如果是眼球屈光力差异引起的,戴隐形眼镜好;在未知屈光参差性质的时候,可先给足矫或接近足矫的度数进行试戴;3.如果双眼矫正视力理想,但不接受框架眼镜足矫的,诊屈光专科决定配隐形眼镜,做激光手术还是高度数欠矫配框架眼镜;4.小儿屈光参差性弱视,应尽量予以足矫,转屈光科进行遮盖和弱视治疗;5.眼镜在垂直方向屈光差异大的,应建议病人尽量通过镜片中心区域视物;6.屈光参差太大或矫正视力相差太远,不可能获得双眼视的,按好眼进行配镜;如果差眼的屈光状态与好眼相同,配接近好眼的度数;如屈光状态相反,配平光;参考例子①OD:-2.00→1.2;OS:-10.00→0.05 屈光状态相同配镜:OD-2.00;OS:-2.00②OD:-2.00→1.2;OS:+10.00→0.05 屈光状态相反配镜:OD-2.00;OS:PL7.屈光参差如何戴镜:①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的,戴镜方式参照相关屈光不正的戴镜方法;②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建议经常戴镜;③屈光参差太大导致差眼废用的,戴镜方法参照好眼的屈光状态而定;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配镜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配镜目的主要是增进视力,减少症状,解决视力疲劳,解决复视象和斜视等。
一、开配镜处方:要根据病人的年岁、工作性质、有无症状、体质的健壮情况,有无斜视,是否戴过眼镜等作参考。
二、处方的书写:字迹要清楚,标明符号,度数多少,柱镜要标明轴位,远用或近用,若加三棱镜标明底的方向。
三、主观验光所得的结果基本是处方的度数,如需变动应在验光试镜时调整好。
原则:近视眼:在不降低矫正视力的情况开给最低度数。
远视眼:在同样的视力情况给予最高度数。
四、散瞳验光处方:散瞳检查屈光状态在睫状肌麻痹的情况下进行所得的结果是眼实际所需的全部屈光度数。
而配戴眼镜则在有较强的调节能力下便用,因此配镜处方就不一定是验光所得的结果,要根据不同情况开给不同的处方。
1、远视眼1)低度数(1-3D)儿童-A、裸眼视力正常,又无症状者可不配镜。
B、有症状或戴镜确能提高视力者应配镜,处方适当降低些度数。
成人-根据:A、年岁-年轻人可戴部份度数,近40岁者尽可能给足度数。
B、工作-近距离工作尽量戴足,远距离作业者可戴部份度数。
C、有症状-应配镜,以能耐受为限。
D、已有眼镜者-根据情况增减度数。
2)中、高度数(3D以上)一般均有症状,或远视力,近视力有不同程度下降,应配镜。
A、视力下降者-应尽量以提高视力为主,配戴部份度数。
B、有症状-在不太影响远视力的情况下,尽量戴足些。
C、视力不能矫正,或视力提高不多。
成人:如无症状,可不戴镜或戴部份矫正度数。
儿童:可给以能耐受较足的度数,进行弱视治疗。
减少度数方法:以每1.00D减少0.25D计算或减少总度数的1/3为基础适当增减。
以双眼视力达到或接近矫正视力为准,若一次不能接受全部度数,而又需要,可分别给以远用,近用二付眼镜,交替使用。
3)斜视A、内斜视-应全部矫正,初次戴镜可略减低度数。
以能耐受为限。
B、外斜视-应戴部份度数。
以矫正视力最佳而度数降低为原则。
3.00D以下者可不配镜3.00D以上或弱视者应戴镜C、已戴过眼镜-内斜不应少于原镜度数。
学习资料验光配镜原则
宁德市康明眼镜有限公司学习资料《验光配镜原则》问题的提出:是否所有屈光不正的眼睛,都应该戴镜矫正?是否所有屈光不正的眼睛,都应该戴足光度矫正?与配镜相关的因素:屈光不正的型别、性质、程度、患者年龄、健康状态、生活习惯、工作类种、工作环境、工作光线等。
(一)远视眼的配镜1.远视眼:当调节完全休止时,因眼的总屈光度太弱,远放物体成像于视网膜后,这种光学状态的眼,称为远视眼。
2.总远视度:远视眼的总屈光不正度称为总远视度,临床上把睫状肌彻底麻痹下所测得的眼远视度作为总远视膜。
3.隐性远视:不作睫状肌麻痹时,远视眼的睫状肌常有一定程度的痉挛存在,它会使调节不可能松弛到象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后的那种程度,因而常有一部分远视不能用显然检影验光法测得,而这无法测得的部分,称为隐形远视。
4.隐性远视度:用显性检影法所测得的远视度数和睫状肌麻痹检影所测得的远视度的差值,即为隐性远视度。
5.显性远视度:用显性检影法所测得的远视度数,即为显性远视度。
6.绝对远视:人年轻时,调节力强,程度不高的远视,平时运用调节力完全可以克服。
随年龄的增长,调节力减弱,即使运用最大调节力,仍有部分远视不能克服而存在看远视力不足,这部分即称为绝对远视。
7.能动远视:显性远视中能为调节力所克服的部分,称为能动远视。
一般在临床上,当一远视眼视力未达正常,可在眼前加上屈光度渐增的凸透镜,至恰能使视力达到正常,此时所加透镜的屈光度,就代表此眼的绝对远视度。
显性远视度减去绝对远视度,就是能动远视部分,也就是活动性调节能克服的部分远视。
基本结构如下框图:总远视隐性远视显性远视能动远视绝对远视8.举例:有一眼经显性检影验光,结果为+5.00DS,戴此镜的矫正视力为1.0。
裸眼视力为0.4。
插片试验,在眼前加+0.25DS,+0.50DS,+0.75DS,+1.00DS,+1.25DS均不能使视力达到1.0。
戴+1.50DS时,视力达1.0。
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所得为+6.00DS。
验光要掌握的一些原则
定 的抑制 ,年龄越大 ,矫正效果越差 。早矫正 ,不仅
能促进视功能的发育 ,而且物体变形和 空间定位的误差
反应会 更小 。 ⑤ 若 远 视 散 光 ,光 度 在 + 0. 50 D以 内 ,轴 位 在 9 0 。 ;近 视散光在 一 0 . 5 0 D以 内 ,轴 位在 1 8 0 。 ,通常
予 以矫正 。 ⑤ 对 隐 性 远 视 部 分 ,可 不 必 矫 正 。若 有 神 经 衰 弱 、体质 差 、调节 力弱或 年龄 在3 5 岁左 右者 ,为 阅读 可酌情矫正 1 / 4~1 / 2 光度 。
1 8 0 。 ,而无 自觉症状 ,这是生理 性的 ,可不必矫正 。
若有视 力减退或有视疲 劳时 ,均应矫正 。 ④ 散 光 眼要尽 早矫 正 ,否则 视功 能 的发育 会受 到
验 光 要 掌 握 的 一 些 原 则
张 久 兴 /文
验 光 是为 了测定 被检 眼 的屈光 状 态 ,了解 其屈光 不正的性质 、正 负球 镜屈光度 、柱镜屈光度和轴位 ,给 被检者提供合适 的眼镜处 方 。为了验光正确而不犯技 术 常规性错误 要掌握 以下原则 。
滴 眼2~3 次 ,连续滴 眼3 天后 ,使 眼睫状 肌充分麻痹 ,
儿 童戴镜 应每 年进 行 ~次 验光 检 查 ,如 屈 光度 降低 ,就要更换镜 片 ,以免过度矫正而成为人工近视 。
1 5 0 中国 眼镜 科技 杂 志 ‘ 3 ’ 2 0 1 4
验 光 与 配 镜
④成 年人 ,一般远视低于2 . 0 0 D 者 ,如 视力正常 , 又无 自觉症状 ,可以不矫正 。若有症状者 ,就应配足度 眼镜 。在 阅读 或近距工作时 出现有视疲 劳症  ̄ l : t E ] d ' - ,也应
医学验光配镜知识
医学验光配镜知识医学验光配镜的概念:医学验光是指在具有扎实眼科及视光学知识的基础上,利用以检影技术为主的各种主客观的方法,寻找双眼的屈光焦点结果。
再根据多项眼科检查的综合,正确给予处方,定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眼镜,使戴镜者能正常发挥其双眼单视功能,从而达到既看得清楚、又看的舒服、看得持久的最佳视觉效果。
医学验光的内容和步骤:1、眼科病史询问和一般性眼科检查;2、常规验光(检查、电脑验光、插片等);3、检查主导眼(主视眼),使戴镜前后保持一致;4、检查眼位,内隐斜近视低矫,远视眼足矫,外隐斜近视足矫,远视眼足矫;5、调节力测定,调节力是指能看得清楚近距离物体的能力。
如果调节力强,近视配得浅些,远视要深些,如果调节力弱则相反;6、检查双眼视功能,特别是两眼度数不等时;7、检查散光轴向,顺规散光低矫,逆规散光或斜轴要足矫;8、准确测量瞳距,以保持双眼视轴中心与眼镜光学中心一致;9、试戴眼镜,开发处方。
验光配镜实例介绍:医学验光配镜,应该是一种医学行为。
然而,在国内普遍遇到的是商业处理。
因此,有关屈光不正和弱视的矫治远达不到有效的效果。
现举典型案例说明如下:案例一:14岁,患者主诉平时视力好,只是近年来,左眼看书后眼胀不适。
因体格检查偶尔发现眼有问题。
查视力右0.3,左1.0,经检查得知该患者实际平时是一眼(右)看近,另一眼(左)看远。
两眼分别单独使用。
无双眼单视功能,经验光配戴远近两副眼镜后,改善视功能,效果满意,达到医学效果。
案例二:10岁,患者曾因远视力障碍,在某眼镜店配右-1.50DS,左-2.25DS眼镜,因戴镜后头晕不适,来我中心,经询问检查了解患者镜度无大错误,只是戴镜不合理,告知按医学要求戴镜后,症状消失。
案例三:9岁,经常眯眼视物,父母亲均戴>-5.00DS眼镜。
检查视力右眼0.1,左0.15,插片试镜:右3.50DS→1.0,左-4.00DS→0.8,扩瞳检影验光,右-1.75DS=-0.50DC×180°→0.6,左-2.25DS=-0.75DC×180°→0.5,说明假性近视很重。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MicrosoftWord文档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原则MicrosoftWord⽂档第六章验光配镜处⽅原则第⼀节近视眼镜处⽅准则⼀、近视眼及处⽅特点:近视眼是外界平⾏光线进⼊眼球后,焦点落在视⽹膜之前的⼀种情况。
这段差距是不可能通过眼⾃⾝的调节作⽤来弥补的。
因此配镜的⽬的就是⽤镜⽚的屈光能⼒来弥补这段差距。
⼆、在近视镜处⽅时,要充分注意睫状肌调节痉挛的存在。
要知道调节痉挛不仅见于青少年也见于成年⼈,不仅见于轻度近视,也见于⾼度近视,因此要特别注意防⽌度数偏⾼。
三、从未戴过眼镜或⼀次增加度数较多者要注意睫状肌调节⼒不⾜。
要注意查近视⼒,防⽌看近困难。
四、青少年学⽣根据不同情况配0.8—1.0的视⼒的最低度数。
五、为了减轻调节负担,减轻近视度数发展,青少年学⽣在不同距离,宜配戴不同度数的眼镜,或者配戴渐进镜。
六、成年⼈配近视镜,若是近距离⼯作较多的⼈,度数应略低⼀点。
七、⾼度近视配镜应强调主觉验光,如果视⼒出⼊不⼤,应尽量取低⼀点,或者先按近视⼒选择度数。
⼋、、-8.0D以上的⾼度近视⼀般都有较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常常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加⼩孔镜可鉴别)九、⾼度近视可以取由低到⾼逐步到位的⽅法。
⼗、青少年学⽣裸眼视⼒不到0.6者最好经常配戴。
⼗⼀、外隐斜的近视度数可以略⾼⼀点。
如果是显性外斜视可以试⾏超强度矫正,⼀般可增加1D-5D 平均2.5D。
⼗⼆、近视镜矫正的⼀般原则1.浅度近视(AC/A偏低)完全矫正。
2.近视⼗集合过强(AC/A偏⾼)低度矫正。
3.近视⼗集合不⾜(AC/A偏低)完全矫正。
4.近视⼗外隐斜(AC/A偏低)强度矫正5.近视⼗外斜视(AC/A偏低)超强度矫正。
⼗三、青少年学⽣近视配镜处⽅应过5关。
1.⼀减:减-0.25D2.⼆加:加-1.5D3.三平:平衡双眼视⼒4.四问:“问”眼胀否,能否看近。
5.五⾛:⾛路时有⽆不适。
第⼆节远视眼镜处⽅准则⼀、远视眼及处⽅特点远视眼是外界平⾏光线进⼊眼球后焦点落在视⽹膜后⾯的⼀种情况。
验配眼镜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一、配眼镜的基本原则:①近视眼:要求以最小屈光度,最好的矫正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
(如患者在不使用调节情况下,使用-5.000D矫正视力是5.0使用调节试镜时用-4.500D矫正视力是5.0,一般用-4500D配镜为佳。
)以免矫正过度,(特别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患者)引起视物疲劳症状。
高度近视眼首次配镜时,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矫正屈光度。
可适当减低屈光度,使之适应一段时间后,再予以增加。
②远视眼:一般以最高数,最佳视力为佳。
以便最大限度减少过度调节,而解除视疲劳症状。
如果儿童有远视并伴有内斜视症状的,必须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③散光眼:轻度无症状的可不配镜。
如有视力下降,视物疲劳,无论症状多轻均应配制合适的眼镜。
高度散光和轴位偏斜时,患者不易接受时,可适当减低屈光度。
散光的一般原则是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散光眼在试镜片时,一定要注意轴位的调整。
往往轴位差50就会影响矫正视力。
而解除不了,视疲劳症状。
④屈光参差:一般两眼屈光度相差不超过-4.00D者,可按以上原则配镜。
超过-4.00D,无复视现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镜。
有复视现象可适当减低较高眼屈光度,把较低眼屈光度配足。
如屈光参差较大,如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可配角膜接触镜给予矫正。
儿童有屈光参差的尽可能全部矫正。
以免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配眼镜应该考虑的几个方面:①磨制镜片时凸面在前,凹面在后。
②柱镜应换算成正的,做在前面。
③经常戴用需经常移动头部工作的或有较大散光并且轴位是斜位的,可选用弧度较大的托力克镜片磨制。
因其重量轻,弯度大比较符合眼球生理,镜片各部距角膜比较一致,像差小。
④一般制镜要尽量使镜片内面弧度一致,或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高度近视要尽量保持镜片前面一致。
⑤眼镜与眼球的距离。
原则上是镜片后面距角膜12毫米为宜。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采用睫毛碰不到镜片为最近距离。
⑥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平视或往下看的时候较多,配眼镜往往以向颧骨倾斜50为佳,以利于工作学习。
眼镜处方原则
中年人 远视患者
有临床症状,亦应以适度眼镜矫正为好;
如症状严重者,应配能够接受的最高度数的矫正镜 片。
科大医院
2.成年人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远视眼
老年人 远视患者
全部远视转变为固定性远视,不论视近、视远都要借助 于眼镜。 配镜时需要注意,如用主觉验光法,应采用被检者主觉 所能接受,而获得最好视力的最高度数,如在睫状肌麻痹 作用下作扩瞳检影,则矫正度数应较实际测得度数略低, 留下一定的调节,即留下一定潜伏性远视,以适应睫状肌 的生理性张力。有的主张如用1%阿托品散瞳者,可少矫正 +0.75D。通常是根据显性远视度数,再加上1/4潜伏性远视 度数,作为矫正的标准。 总之,在实际临床配远视镜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职 业、症状、眼位、健康、精神状态等差别,灵活具体掌握 ,特别是年龄、眼位和症状是主要的参考依据。年龄越小 ,潜伏性远视越多,远视度数要减少的稍多一点;症状越 重,则远视度数要少减少一些或争取大部分或全部矫正。
散光眼
屈光参差
高度屈 光不正
特殊屈 光不正
科大医院
纲要
3.老视眼的配镜原则及方法
原则
基本原则 年龄外的其它影响因素 镜片的更换
方法
按年龄计算老视度数 按近点、调节广度计算老视度数
科大医院
1.儿童屈光不正配镜原则
对于弱视及斜视患儿
减少,等适应后再分次给足。
如果散光度数低于+0.50D.C,且近视散光轴在180度,
远视散光轴在90度,只要不产生眼肌疲劳也可不配。
科大医院
1.儿童屈光不正配镜原则
大屈光 参差
屈光参差是指两眼的屈光度不等。
一般原理
因两眼每相差0.25屈光度,物象大小就要相差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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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15岁以下或者第一次验光配镜、需较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均需要到眼科医院进行医学验光,而不是到眼镜店简单的电脑验光就能解决。
普瑞眼科专家指出,很多时候,视力不好不仅与近视有关,还与可能伴有的散光、斜弱视、远视、眼疾等密切相关,而这在普通的眼镜店是无法排查的。
如果不在医院进行医学验光,就很可能让本来就处于“亚健康”的视力进一步恶化,近视度数不断攀升的同时,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眼科疾病。
通常,普通眼镜店验光一般在3级以下,而医院验光在4级以上。
郑州普瑞眼科医院专为配镜人士准备了独有的五级高精度验光,确保验光的科学和准确。
1级→给配镜者插片;
2级→电脑验光+给患者插片;
3级→电脑验光+给患者插片+检影或综合验光;
4级→电脑验光+给患者插片+检影或综合验光+调整平衡检查;
5级→电脑验光+给患者插片+检影或综合验光+调整平衡检查+考虑优视眼、双眼视功能及患者主观感觉,出具科学的验光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