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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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原理之形式美的主要法则

美学原理之形式美的主要法则

美学原理之形式美的主要法则形式美的主要法则:单纯齐一;对称均衡;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多样统一。

节奏韵律是指运动过程中有秩序的连续。

构成节奏有两个重要关系:一是时间关系,指运动过程;一是力的关系,指强弱的变化。

把运动中的这种强弱变化有规律的组合起来加以反复便形成节奏。

在自然和生活中都存在着节奏。

普列汉诺夫曾说,对于一切原始民族,节奏具有真正巨大的意义。

原始民族觉察和欣赏节奏的能力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在自然中同样存在着节奏,如寒来暑往。

节奏感不仅存在于音乐中,表现为长短音、强弱音的反复,还存在于绘画、建筑、书法等艺术中。

梁思成分析建筑中柱窗的排列所体现的节奏感。

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情调的色彩便形成韵律。

韵律更能给人以情趣,满足人的精神享受。

多样统一是形式美法则的最高级形式,也叫和谐。

从单纯齐一、对称均衡到多样统一,类似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多样统一体现了生活、自然中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多样统一的和谐的整体。

多样统一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

中国古代艺术理论中很强调变化,如书法理论中提出,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此不是书。

从艺术美的创造上看,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

从内容出发探索形式。

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所谓“意在笔先”,就是强调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

在书法、绘画、诗歌等艺术创作中,“立意”是一个关键问题。

王羲之说“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先,然后作字”。

郑板桥画竹所谓“墨点不多泪点多”,这样的笔墨才能真正打动人。

形式的审美价值在于显现内容。

高尔基曾说:“要使一部文学著作无愧于艺术品的称号,就必须赋予它以完美的语言形式。

”“我所理解的美,是各种材料——也就是声调、色彩和语言的一种结合体,它赋予艺人的创作——制造品——以一种能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能唤起人对自己的创造才能感到惊奇、自豪和快乐。

”在艺术创作中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其重要意义在于,灵活地运用这些法则到艺术创作中。

现代展示设计中,不可或缺的6项空间形式美法则

现代展示设计中,不可或缺的6项空间形式美法则

现代展示设计中,不可或缺的6项空间形式美法则现代展示设计中的形式美感是指展厅中引导大众审美的要素和形式,它具有节奏感和造型的变化。

根据前人对于设计上美感的总结,形成了以下6项可供参考的形式美的法则:重复与渐变重复并置的特点具有单纯,清晰,连贯,平和,无限之感,但也会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

如图2-8 中所示,车展的条状天花造型,反复使用在展区上方,形成连贯,无限之感。

在展示设计中运用重复的形式,可以使展品均等地陈列。

渐变是一种由重复到变化的稳中求变的设计手法,使展厅在具有重复的优势下面,又避开其枯燥之感,富有浪漫气息,极具空间密度的心理感受魅力。

如图2-9 所示,该展台用渐变造型打破了重复造型,使其避开重复不变的枯燥感,获得变化和动感。

对称与均衡对称是同形同量的形态,如果用直线把画面空间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它们之间不仅质量相同,而且距离相等.中外很多古代建筑、教堂、庙宇、宫殿等都以”对称”为美的基本要求.对称的构成能表达秩序、安静和稳定、庄重与威严等心理感觉,并能给人以美感。

如图2-10 所示舞台的立面就采取了中心对称的设计,来体现展台的稳定庄严之感。

均衡是同量不同形的形态,是指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形式诸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力的平衡关系。

均衡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

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对称的事物基本上是均衡的.也有些画面并不一定对称,但它仍然很美,那就是因为它还符合”均衡”的法则,如图 2-11。

比例与尺度比例是指在空间或平面当中,将各个部分关系按照一定的规律,如大小,高低,长短,宽窄等安排,形成合理的尺度关系。

如图 2-12 所示,在展台正面的红色字体标志是主要标志,则放大使其显得显眼,在展台侧面有一个相同的红色标志,则相对应的缩小其大小,使整个展厅显得有主有次,比例恰当,而且协调有度。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则是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称性:形式美中经常存在着对称性,即左右或上下对称的形式排列,给观者一种平衡和谐的感觉。

对称性可以是完全对称,也可以是部分对称。

2. 秩序和整齐:形式美通常呈现出一种秩序和整齐的安排,无论是空间上的布局还是组织上的结构,都给人以有序和清晰的感觉。

3. 重复和律动:形式美中的元素常常重复出现,并通过某种规律的方式排列,产生了一种节奏感和律动感。

4. 比例和尺度:形式美中的元素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和尺度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大小上的比例关系,还包括形状和位置的关系,使整体呈现出一种协调和谐的效果。

5. 简洁和极简主义:形式美中经常体现出简洁和极简主义的特点,去除冗余和繁杂的元素,保留必要的、精确的、精华的部分。

简洁的形式往往更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6. 独特性和个性化:形式美中的元素往往具有独特性和个性化,通过一些独特的形状、色彩、纹理等来表达创作者的个性和风格,给人一种独特和独具一格的感受。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

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

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

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

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

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

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

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

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

“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

“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

“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

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著,可简可繁。

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

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

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是指在立体空间中,通过组合和排列不同的几何形状和体块,创造出具有美感和艺术价值的形态。

它涉及到空间的分割、比例的协调、线条的流动以及体块的平衡等多个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1. 平衡:体块的分布要均衡,不要让某一方过于重或过于轻。

2. 对称:通过将镜像相互对称的体块放置在空间中,创造出稳定和谐的形态。

3. 不对称:通过不同大小、形状和材质的体块的组合,创造出有趣、富有变化和动感的形态。

4. 接近黄金分割:通常将立体空间按照黄金分割比例进行分割,能够营造出美感和和谐感。

5. 流线型:通过流畅的线条和曲线,创造出优雅、动态和有节奏感的形态。

6. 空虚和实体:合理的利用空间,通过体块间的空隙和间隔,创造出层次感和深度感。

7. 对比:通过将不同形状、尺寸、材质或颜色的体块相互组合,创造出对比和冲突,增强立体空间的吸引力。

8. 节奏:利用重复、循环、间隔等手法,创造出有序、连贯和有节奏感的形态。

这些形式美法则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境和设计目的进行灵活的运用和组合,帮助设计师创造出独特而富有艺术感的立体构成。

形式美的法则有哪些

形式美的法则有哪些

形式美的法则有哪些形式美是一种艺术形式,它是平面设计、雕塑、绘画、建筑、室内设计、以及装饰艺术在审美和艺术追求上联系到一起的思想。

形式美是设计者和艺术家关注外观、形状、空间、颜色、质地、平面结构、及空间层次的过程,以及创造出综合性的审美经验的手段。

形式美的追求有一定的法则,以下是一些最重要的法则:一、和谐统一和谐统一是形式美的核心原则,它要求各个层面的设计和空间的组合要保持和谐统一。

在色彩设计、空间分布、构造元素的配置上,必须保持有机的整体性,达到一种协调性,使人产生轻松、愉悦的审美感受。

二、简洁大方在形式美设计中,简洁大方代表着一种精致而不失典雅的特质。

它反映的是一种简单、高雅的审美,突出了基本的形状,使空间不加修饰地跳脱出浮华,展现出真实的审美美感。

三、强调风格风格是指设计作品和空间所具有的独特感受,强调风格要求设计者在建筑、装饰中运用独特的手法,达到独一无二的效果。

艺术对比、色彩突出、形体较量、尺度变化、抽象处理等,都可以创造出具有强烈个性的审美感受。

四、利用细微变化设计细节是形式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细节的变化可以使空间变得更具有魅力,也可以起到突出一项设计或空间的作用。

细节的变化可以体现材料的特性,也可以改变整个空间的氛围,最终达到将艺术与空间紧密融合的效果。

五、强调动态变化强调动态变化是形式美的一种重要技巧,它能够将艺术与时间相融合,使混凝土抽象感受得以表达出来。

动态变化进一步提升了艺术品的美感,使它比静态美更加饱满而活泼,增强了空间的审美感受。

以上就是关于形式美法则的一些介绍,它们共同构成了形式美空间设计的基本原则,让人们在审美和追求美的过程中,都能够获得更好的体验。

形式美法则的应用使设计者们得以在创作中实现自我的空间表达,将自然的美活泼的艺术与抽象的形式完美融合,从而达到一种独特而完整的美感。

形式美法则及例子

形式美法则及例子

形式美法则及例子形式美法则是指在设计、艺术、文学等领域中,通过一定的规则和原则来创造出具有美感的作品。

下面是关于形式美法则的十个例子。

1. 对称性:对称性是指作品中元素在形状、大小、颜色等方面的平衡和一致。

例如,古代建筑中的对称门廊和对称花坛,以及艺术品中的左右对称的人物形象。

2. 金字塔原则:金字塔原则是指在设计中使用逐渐减少的大小和数量来创造出稳定和有序的结构。

例如,建筑中的塔楼和雕塑中的金字塔形状。

3. 比例:比例是指作品中各个元素之间的大小和数量的关系。

例如,绘画中人物的比例要符合现实,建筑中的柱子高度要符合整体比例。

4. 色彩搭配:色彩搭配是指在作品中使用不同颜色的元素来创造出和谐的视觉效果。

例如,绘画中使用相邻色或互补色来增加色彩的对比度,设计中使用冷暖色调的搭配来表达不同的情绪。

5. 节奏:节奏是指作品中元素的有序排列和重复出现,以创造出动态和韵律感。

例如,音乐中的节拍和重复的旋律,建筑中的重复的柱子和窗户。

6. 纹理:纹理是指作品中表面的质感和纹理的感觉。

例如,绘画中使用不同笔触和颜料的厚度来表现不同的纹理,建筑中使用不同材料的纹理来增加空间的层次感。

7. 空间:空间是指作品中元素之间的位置和距离的关系。

例如,绘画中使用近大远小的原理来表现远近的距离,建筑中使用不同层次的空间来创造出深度感。

8. 对比:对比是指作品中不同元素之间的差异和冲突。

例如,绘画中使用明暗对比来强调形状和轮廓,设计中使用粗细对比来突出重点。

9. 协调:协调是指作品中不同元素之间的和谐和一致。

例如,绘画中使用相同的色彩和线条来创造出整体的和谐感,建筑中使用相同的材料和风格来增加整体的统一性。

10. 运动:运动是指作品中元素的动态和流动感。

例如,绘画中使用斜线和曲线来表达运动的轨迹,设计中使用动态的形状和布局来创造出流畅的视觉效果。

以上是关于形式美法则的十个例子。

形式美法则在各个领域中都有广泛的应用,通过运用这些法则可以创造出具有美感和吸引力的作品。

简述形式美的法则表现形态

简述形式美的法则表现形态

简述形式美的法则表现形态形式美的法则是指在艺术和设计中追求视觉上的美感和和谐感的一系列原则和准则。

这些法则可被应用于各种艺术形式,如绘画、雕塑、建筑、摄影以及平面设计等。

其中,一些常见的形式美的法则如下:1. 对称性:对称性是指在作品中通过相对称的元素创造一种平衡感。

这可以是水平、垂直或径向对称,通过重复和镜像的方式来呈现。

对称性能够给人一种稳定和有序的感觉。

2. 不规则性:不规则性是指在作品中通过不对称的元素创造出一种动态和生动的效果。

不规则性能够给人一种活力和创新的感觉,打破了传统的对称性和平衡。

3. 重复性:重复性是指在作品中通过重复相同或相似的元素来创造出一种统一和节奏感。

重复性能够给人一种连贯和协调的感觉,增强整体的视觉效果。

4. 对比性:对比性是指在作品中通过形状、颜色、大小等方面的对比来创造强烈的视觉冲突和差异。

对比性能够给人一种强烈和引人注目的感觉,突出了作品中的重要元素。

5. 比例与尺度:比例与尺度是指在作品中通过不同元素的大小和比例来创造出一种平衡和协调的感觉。

合适的比例和尺度能够使作品看起来更加自然和舒适。

6. 色彩运用:色彩运用是指在作品中通过色彩的选择和组合来创造出一种丰富和和谐的视觉效果。

色彩能够给人一种情绪和感觉,不同的色彩组合可以传递不同的信息和氛围。

总的来说,形式美的法则是一种创作和表现形态的指导原则,通过运用这些法则,艺术家和设计师可以创造出美感和和谐感强烈的作品,给观者带来愉悦和享受。

这些法则不仅适用于艺术和设计领域,也可以应用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如室内设计、服装设计、产品设计等。

形式美的法则是一种普适的原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欣赏美的本质。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聿、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

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

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

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

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

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

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

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

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

“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

“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

“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

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著,可简可繁。

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

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精编版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精编版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

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

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

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

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

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

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

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

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

“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

“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

“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

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著,可简可繁。

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

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情势美的六大轨则情势美是一种具有相对自力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资材料的天然属性(颜色.外形.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纪律(如整洁一律.节拍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征.情势美的构成身分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情势美的感性原料,一部分是构成情势美的感性原料之间的组合纪律,或称构成纪律.情势美轨则.情势美轨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情势.美的进程中对美的情势纪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归纳综合.重要包含:对称与均衡.齐一与整洁.折衷与比较.比例与尺度.节拍与韵律.变更与同一.对称与均衡视觉形态的均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均衡情势两种.对称是以形象和颜色在不合地位上的雷同来求得同一.均衡是图案在不合地位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均衡,求得内涵的同一.对称(绝对的同一)主如果指在外形,重量,面积上,地位上的同一均衡.均衡(变更的同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均衡,稳固力学上的不服衡.均奇与均衡是图案形象的表面状况,一般以固定的中间向不合的偏向成长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示.所谓固定的中间就是根据中轴线消失的情势,这种情势在视觉上保持均衡,产生安定的后果.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齐一与整洁人类对情势美的熟悉和创造.应用,是慢慢从简略成长到庞杂的.整洁与齐一是最简略的情势美.“整洁齐一”是指按“平生一”的构造构成的情势纪律.“整洁”是指在情势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峙的身分,如差别色调等.“齐一”是一种整洁整洁的美,即情势是以特定情势身分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同一纪律反复反复构成的.按照“整洁齐一”轨则构成的情势可以或许给人以次序感触感染.层次感.折衷与比较比较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合造型身分才干显示出来,是求得变更的最好办法,须依整体须要,可稍微,可明显,可简可繁.折衷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须要,其抵触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更的美.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调和,形成有秩序,有层次,互相接洽着,亲密联合的同一体.称为折衷.折衷消失趋于一致的关系,呈现出镇静,稳当,单纯的感到,其缺少灵活生动感,故比较应应用变更的道理,用形象的差别性加以处理,使折衷的形象有变更,形成比较折衷,但比较不克不及过火离开同一折衷的原则,不然会使画面过于刺激,而掉去同一.比例与尺度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部之间的数目关系.人们在长期的临盆实践和生涯活动中一向应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间,根据自身活动的便利总结出各类尺度尺度,表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对象的制作中.适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情势美轨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与尺度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身分.2 节拍与韵律节拍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更和反复.节拍这个具有时光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持续反复时所产生的活动感.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声韵和节拍.诗歌中音的高下.轻重.长短的组合,均匀的间歇或停留,必定地位上雷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应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增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拍感,就是韵律的应用.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矩变更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分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朝气,有增强魅力的能量.变更与同一对峙与同一是天然和社会成长的基本轨则,同一是一种秩序的表示,是一种调和的关系.其合理应用是创造情势美的技能地点,是权衡艺术的尺度,是创作必须遵守的轨则.同一是将变更进行整体总揽,将变更进行有内涵接洽的设置与安插.其重要呈如今视觉上的同一,使形象之间,颜色之间亲密联合的互相接洽关系的,有秩序有层次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构成图案情势美的基起源基础理,可使图案形象折衷,严正,朴素.变更是一种艺术与设计的创作办法,是其性命力的表现.是一种聪明,想象的表示,凸起形象中的差别性,变更的感化是给人们视觉上造成情感上的刺激,产生跳跃和新意感,能从新唤起新颖生动的情趣,使设计在构图身分上形成比较.变更受同一的安排,在同一的安排下进行变更.研讨.摸索情势美的轨则,可以或许造就人们对情势美的迟钝,指点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控制情势美的轨则,可以或许使人们更自发地应用情势美的轨则表示美的内容,达到美的情势与美的内容高度同一.。

形式美的主要法则

形式美的主要法则

形式美的主要法则1、单纯齐一或叫整齐一律,这是最简单的形式美。

如色彩中的某一色,碧绿的湖面,蔚蓝的天空,清澈的泉水等,单纯能使人产生明净、纯洁的感受;齐一是一种整齐的美,如农民插秧,秧苗整齐,既保持了一定的株距,又有利于健康生长,同时在形式上呈现了一种整齐的美。

“反复”也是属于“整齐”的范畴,是同一形式连续出现。

如各种二方连续的花边纹饰。

齐一、反复能给人以秩序感,在反复中还能体现一定的节奏。

2、对称均衡“对称”指以一条线为中轴,左右或上下两侧均等。

均衡是较对称有变化,比较自由,可以说是对称的变体。

特点是两侧的形体不必等同。

3、 调和对比调和是在差异中趋向于“同”,对比是在差异中倾向于“异”。

调和是把两个相接近的东西相并列,如色彩中的橙与黄、黄与绿、绿与蓝、蓝与青、都是邻近的色彩。

在同一色中的层次变化如深浅浓淡也属于调和。

调和使人感到融合、谐调,在变化中保持一致。

杜甫诗中有:“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

”深红与浅红在一起属于调和。

对比是两种极不相同的东西并列在一起,使人感到鲜明、醒目、振奋、活跃。

如色彩中的红与绿、黄与紫、蓝与橙。

正如杨万里的诗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是红与绿的对比。

还有杜甫的“山青花欲燃,江碧鸟逾白”。

声音的对比如“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寂静是靠声音来烘托出来的。

4、比例古代宋玉所谓“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就是指的比例关系。

那么什么样的比例才会引起人的美感呢?西方蔡辛克认为黄金分割的比例最能引起美感。

所谓黄金分割,即大小(宽长)的比例相当大小二者之和与大者之间的比例。

列为公式是a:b=(a+b):a 实际上大约五比三。

5、节奏韵律指运动过程中有秩序的连续。

节奏感不仅存在于音乐之中、还存在与绘画、建筑、书法等艺术中。

音乐如洗星海的《黄河船夫曲》,贺绿汀的《游击队之歌》。

绘画如《清明上河图》在形象排列上由静到动,由疏到密,便形成一种节奏感。

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的情调的色彩便形成韵律。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审美的形式美法则是指在艺术创作中,为了达到审美效果而遵循的一些原则和规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审美的形式美法则:1. 对称性:指图像或物体的左右或上下两侧在形状、大小、位置等方面具有相似或对称的特征。

对称性能够给人一种稳定、平衡的感觉,常被用于建筑、绘画等艺术形式中。

2. 平衡:指在艺术作品中各个元素的分布、重量、颜色等方面的平衡感。

平衡可以通过对比、对称、重复等手法来实现,使作品整体感觉和谐、稳定。

3. 重复:指在艺术作品中重复使用某种元素,如形状、颜色、线条等,以增强整体效果和统一感。

重复可以使作品更加有节奏感,也能够起到强调、突出某种元素的作用。

4. 色彩运用:色彩对于审美效果起着重要作用。

在艺术作品中,色彩的搭配、对比、明暗等处理方式能够影响人们的情绪和感受。

例如,冷色调常常给人一种冷静、安静的感觉,而暖色调则能够给人一种温暖、活力的感觉。

5. 比例:比例是指艺术作品中各个元素之间的大小、长度等的相对关系。

合理的比例能够使作品更加协调、自然,而不合理的比例则可能给人一种不舒适的感觉。

6. 线条运用:线条在艺术作品中起着连接、分割、强调等作用。

通过线条的运用,可以创造出不同的视觉效果,如流畅、粗犷、柔和等。

7. 简约:简约是指在艺术作品中去除多余的元素,保留核心的、最重要的内容。

简约能够使作品更加清晰、简洁,让观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审美的形式美法则,不同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可能会有不同的法则和规律。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并非一成不变的,艺术创作中也可以有突破和创新。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

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

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

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

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

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

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

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

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

“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

“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

“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

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著,可简可繁。

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

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

什么是形式美的法则

什么是形式美的法则

什么是形式美的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

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

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

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形式美是一种艺术研究领域,主要关注对象的外观和形状,以及如何使它们具有视觉上的美感。

形式美是一种客观而主观的概念,它涉及到对比、平衡、对称、重复、比例和层次等方面。

下面将介绍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1. 对比(Contrast)对比是形式美中最常用的法则之一、通过创造不同的元素,比如形状、大小、颜色、纹理、线条等之间的差异,可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并产生视觉上的冲击力。

对比可以是极端的,也可以是微妙的,但它总是使事物更具吸引力和有趣。

2. 平衡(Balance)平衡是指在图形或物体中达到稳定感和视觉平衡的一种方法。

平衡可以通过对称或不对称的方式来实现。

对称平衡指的是在一个轴线上将元素相等地分配。

不对称平衡则是通过在图形的一个侧边上放置较大、较重的元素来实现平衡。

平衡可以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图像,并给他们一种感觉,作品是有组织的和稳定的。

3. 对称(Symmetry)对称是指平衡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通过在图像或物体的两侧对称地放置相同的元素来实现。

对称可以是完美对称,其中所有元素都完全相同,或者可以是轴对称,其中元素在图像的中心线上镜像对称。

对称可以给人一种稳定、和谐和完美的感觉。

4. 重复(Repetition)重复是指在图形或物体中重复使用相同的元素,如颜色、形状、纹理、线条等。

重复可以帮助建立一种统一感和一致性,并创造出一种视觉的韵律感。

重复还可以用来引起观众的注意和兴趣,因为它在视觉上产生一种预测性和重复性。

5. 比例(Proportion)比例是指元素之间的大小和比例关系。

正确的比例可以创造出一种和谐和统一感,使视觉呈现出一种舒适和平衡的感觉。

比例也可以用来强调一些元素,或者用来创建一种视觉上的吸引力。

6. 层次(Hierarchy)层次是指通过使用不同的元素大小、颜色、形状等来创造出一个有层次感的图像或物体。

层次可以帮助观众理解和解读图像,因为它们可以指示哪些元素是重要的,哪些是次要的。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学是研究物体外观和形态美的原则和规律。

1.对称性:对称性是指物体在某个轴线或中心点两侧对称排列的特征。

在花丛中,对称性可以表现为相同类型的花朵在对称位置上的分布,或者花朵形状和颜色在左右对称的排列。

2.重复和律动:通过将相似的元素或模式重复使用,可以创造出视觉上的律动感。

花丛中,可以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花朵、叶片等元素的重复排列来增加整体的美感和动感。

3.比例和尺度:关注物体内部和与周围环境的比例关系。

在花丛中,合理的花朵大小和与植物、背景的比例关系可以创建更有层次感的视觉效果。

4.渐变和过渡:通过逐渐变化的元素或过渡效果,实现平滑的视觉过渡。

在花丛中,不同颜色、大小或形状的花朵之间的渐变和过渡可以增加视觉的丰富性和动态感。

5.对比和互补:通过形态、色彩或纹理的对比,创造出鲜明的视觉效果。

花丛中,可以利用花朵颜色的对比或相互补充来吸引眼球并营造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第二章 构成设计的形式美法则

第二章 构成设计的形式美法则
第二章 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The second chapter forms the formal beauty principle.
变化与统一
节奏与韵律
对称与均衡
对比与调和
比例与分割
空白与疏密
什么是美?
美是个既抽象又十分具体的感觉个经验,不同的人对 于美的认识不同。所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是指构成的空 间结构经过排列、组合形成一定的形式规律,具有一定的 可变性与共通性、连贯性 。
“白”可以为空白, 也可为细弱的文 字、图形或色彩。中国画论里的“疏 可走马, 密不透风”也是这个道理。 设计中应该密的地方尽管密, 应该空 白的地方尽量留大一点儿, 形成强烈 的疏密对比, 这样才能达到很好的视
课后作业: 绘制一幅具有形式美法则的设计作品。 例如:
重复韵律 渐变韵律
发射韵律 变异韵律
造型形态中的变化与对比: 大小、曲直、横纵、高低、宽窄、 斜正、方向、黑白、明暗、色调、疏密、虚实、开合、质地、 材料等。
变化的约束: 1.必须是秩序化的 2.程度必须是视觉生理机制所能把握的。
要形成的是统一之下的多样,缺少统一的富 而不杂乱
在构成设计中, 利用疏密、聚散、重复、连续等方式来编排, 以获得节奏感, 或利用渐明、渐大、渐高等渐变手法, 能使设计 更加优美、生动, 更富于节奏感与韵律感。
重复韵律
韵律
渐变
发射韵律 变异韵律
对称 物体或图形在某种变换条件下, 其相同部分间有规 律重复的现象。
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 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 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
调和不是自然发生的, 是人为的、 有意识的合理配合。调和的意义在 于设计要素在整体中得到和谐统一, 调和会有和谐、安详、雅致、舒适 的视觉感受。对比与调和要相互呼 应, 默契配合, 对比中有调和, 调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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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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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
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

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

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

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

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

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

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

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
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

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

“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
成的形式规律。

“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

“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

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
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着,可简可繁。

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

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

称为调和。

调和出现趋于一致的关系,呈现出平静,稳当,单纯的感觉,其缺乏灵巧活泼感,故对比应运用变化的原理,用形象的差异性加以处理,使调和的形象有变化,形成对比调和,但对比不能过分脱离统一调和的原则,否则会使画面过于刺激,而失去统一。

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

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

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

美的比例与尺度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2节奏与韵律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

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
感。

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声韵和节奏。

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匀称的间歇或停顿,一定地位上相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利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就是韵律的运用。

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

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

变化与统一
对立与统一是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法则,统一是一种秩序的表现,是一种协调的关系。

其合理运用是创造形式美的技巧所在,是衡量艺术的尺度,是创作必须遵循的法则。

统一是将变化进行整体统辖,将变化进行有内在联系的设置与安排。

其主要呈现在视觉上的统一,使形象之间,色彩之间密切结合的相互关联的,有秩序有条理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构成图案形式美的基本原理,可使图案形象调和,严肃,朴实。

变化是一种艺术与设计的创作方法,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是一种智慧,想象的表现,突出形象中的差异性,变化的作用是给人们
视觉上造成情绪上的刺激,产生跳跃和新意感,能重新唤起新鲜活泼的情趣,使设计在构图因素上形成对比。

变化受统一的支配,在统一的支配下进行变化。

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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