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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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引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和提高生产安全环境,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于管理、记录和分析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信息,为企事业单位、政府和劳动者提供科学依据,以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一、制度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优化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统一管理,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意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了解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提高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和生活质量。

同时,通过对职业健康档案的分析,可以帮助企事业单位改善工作环境,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二、档案管理职责和权利1. 企事业单位职责:(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负责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组织实施;(3)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的真实、完整和保密;(4)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和控制;(5)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宣教,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职业健康监护: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情形的定期及特殊监护。

•从业人员:指在本企业工作的各类员工,包含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

•员工档案:指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文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1.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依据工作岗位的不同而定。

2.全部从业人员应当搭配体检工作,供应真实、准确的健康信息,不得隐瞒疾病史和职业暴露情况。

3.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从业人员本人,并依据检查结果订立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

第五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1.本企业将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从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2.监测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环境、改进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的紧要依据。

第六条职业卫生培训1.全部新进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备本领。

第七条应急救援措施1.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置合适的急救设施和器材,并培训职业急救人员。

2.在突发职业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员工档案管理第八条档案建立1.本企业应对全部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体检报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等。

2.档案建立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登记和归档,并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1.健康档案由企业负责管理,设置特地的档案保管室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档案应分类保管,确保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查询和使用1.从业人员可通过申请,查询本身的个人健康档案,而且有权对其中的内容提出异议。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权益,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1. 职业健康检查(1)每位劳动者入职时,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项。

(2)每年对所有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项。

(3)伤残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需每年进行职业病康复评定,确保恢复情况和身体状况。

2. 健康宣教(1)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预防职业病的能力。

(2)定期发放职业健康宣传材料,提醒劳动者关注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身体健康。

3. 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包括入职体检资料、职业病体检资料、职业病历史记录等。

(2)严格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对档案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四、职业病防护措施1. 职业病危害评估(1)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2)危害评估结果作为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依据。

2. 技术防护措施(1)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通风换气设施、防护设备等。

(2)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3. 个体防护措施(1)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耳塞等。

(2)劳动者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遵守职业病防护规定。

五、应急预案和救治措施1. 建立职业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在职业病事故和突发事件中能及时应对。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监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以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为原则,人性化、客观公正、保密的要求。

第二章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第六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第七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九条劳动者因职业健康问题需要治疗或休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提供体检结果及相应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第十一条劳动者有职业病症状、体征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可到医院进行诊断。

第十二条医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要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四章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岗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劳动者本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第五章职业危害专业防护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一)职业健康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和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四)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内容;(五)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决策、职业安全健康自查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六)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七)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存入职业健康档案的资料。

第四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到:(一)按照要求填写职业健康档案有关内容,保证职业健康档案的准确性;(二)每年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复核,并及时修订;(三)及时将职业健康档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加强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四)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

(五)严格职业健康档案借阅管理,非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条、接受相关政府管理单位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和汇总,建立分公司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业健康档案负有保密义务,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一项制度,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职业健康,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二条职业健康监护是指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特定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监测、诊断、评价和干预的一种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是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护职工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岗位,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五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健康监护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按照职业健康监护要求,对从事特定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物学检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

第七条对监测结果异常的职工,应当及时进行诊断、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业健康监护的相关信息,并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九条公司应当周期性地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评价,提高职业健康监护的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第十条职业健康档案是指用于记录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信息的一种档案。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职工的个人信息、岗位信息、健康监护记录、职业病诊断评价和职业病鉴定结论等。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档案的存放和保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档案的转递和归档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配备专门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四章档案保护和使用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职业健康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建立全面、科学、规范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雇员、劳务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公平、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等环节进行职业健康检测与疾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以便及时了解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掌握其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实施干预控制措施,实现职工的职业健康监管与控制。

第五条本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本企业负责将职业健康监护的结果向从业人员公示,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和保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顺序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以下内容: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等。

其顺序为: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

第八条体检包括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格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定期的体检,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职业健康体格检查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体格检查,了解其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以及职业健康状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接触情况。

第十条职业病早期诊断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征、生理指标和相关病理指标的检查,早期发现和诊断职业病。

第十一条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是指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职业病的发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工作经历、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接触时间等。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检测结果等。

(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五)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劳动者患病、受伤、康复等情况。

(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等。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六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0年,其中劳动者个人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查阅、复制和提供,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归档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新工人入厂必须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的人员必须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的健康检查。

3、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公司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现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报告。

9、生产单位要根据公司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和保健措施。

10、公司、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播,永久保存。

11、各种记录材料要按规定及时存档,并进行分档归类管理。

12、档案的调阅应经单位负责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批准。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旨在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雇主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2. 环境监测:雇主应配备专业人员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有害物质等,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不影响从业人员的健康。

3. 职业病防护:雇主应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包括改善工作条件、提供个人防护用具、培训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等。

4. 健康宣教:雇主应提供相关的健康宣教活动,向从业人员普及职业病的预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

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健康档案建立:雇主应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建立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三、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1健康监护档案册。

1.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____及复查结果报告。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2.职业病诊断档案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四、借阅1.各有关部门、单位到本部门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本部门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

3.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4.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5.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

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五、保管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____、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用于记录职工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重要文件,是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职工的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所有者为职工本人,单位必须对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保密管理。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办理、保存、销毁标准进行管理。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工作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卫生档案调查。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条单位应当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安全保密,未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或篡改。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职业健康监护计划、职业健康监护方法与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等。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按照职工的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及时更新,每次职业健康监护后,应当将结果及时记录并告知职工本人。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监护活动,保障所有职工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职业健康监护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抽查,督促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管。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____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应及时____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安监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职业健康监护1目的1.1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2在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职责2.1安全环保科是从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部门。

3定义/术语3.1职业病危害。

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2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3.3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内容与要求4.1档案内容(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2)健康监护档案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____《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____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卫生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____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

新进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应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____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卫生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卫生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使用、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____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申报检测、____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2、职业卫生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诊断报告;4、对职业病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卫生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5、公司在职业卫生监护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卫生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劳资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____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指指导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质量,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 监护主体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个方面。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雇主应当承担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劳动者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监护,自觉保护自己的健康。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有效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工伤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劳动者,包含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无论工种、岗位及从业时长。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三条健康体检1.入职前:–全部拟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包含但不限于身体检查、化验等项目;–体检结果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机构应将体检结果供应给公司,同时妥当保管个人隐私。

2.在职期间:–公司将定期组织全部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频率依据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等因素来决议;–员工需全面搭配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四条职业病防护1.工作场合环境应符合相应安全卫生标准,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工作场合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2.岗位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职业病危害掌控措施,员工需严格依照规程操作;3.工作场合配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需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防护用品;4.食品工业、化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员工,应进行特定职业病防护培训。

第五条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公司将定期对各工作岗位进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包含但不限于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等;2.监测结果将作为职业健康防护措施的依据,需要改良的环境将及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宣教1.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宣教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了解;2.员工应当乐观参加宣教活动,自发维护本身的职业健康。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七条挡案建立1.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健康体检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2.档案应定期更新、完善,并进行保密存档。

第八条档案保管1.公司将为档案设置特地的保管地方,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2.档案保管责任人应对档案进行规范的登记、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对职工职业健康的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

适用范围为本企业全体在职职工。

二、职业健康监护内容1.职业健康检查:全体在职职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检查和体检报告分析。

2.职业病防护:根据职工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培训。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意识。

4.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发现职业病或可疑职业病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每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应当建立,并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记录等内容。

2.职业健康档案的保密:职业健康档案应当严格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存。

3.职业健康档案的查询:职工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查询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查询服务。

四、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责任1.企业的责任:企业应当组织健康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2.职工的责任:职工应当配合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如实填写相关的健康调查问卷。

3.职工代表的责任:职工代表应当参与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决策,维护职工的权益。

五、违约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告知全体职工,并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以上是一个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同时,企业在实施此制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职工的健康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摘要:随着现代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生产力,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是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的重要依据。

应建立统一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史、健康状况等内容。

档案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向劳动者提供档案查询权劳动者对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有查询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查询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了解自己的职业健康状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档案管理责任分工建立起明确的档案管理责任分工机制,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各级单位要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 体检制度劳动者在就业前、就业时和离岗时应进行定期体检,以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体检内容应包括职业病的常见指标和其他相关的健康指标。

2. 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建立起密切的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

监测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环境的监测和劳动者的健康监测。

3. 职业病诊疗制度建立起完善的职业病诊疗制度,确保职业病患者能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诊疗过程中应保障劳动者的隐私和权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问题与对策1. 档案管理制度问题由于档案管理涉及到大量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档案管理制度可能存在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档案管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问题目前,一些企业对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职工的职业健康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推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落实。

同时,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

五、结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及时掌握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服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体检计划并____实施。

二、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取得自治区职业健康监护资质。

三、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四、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____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

五、对即将离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____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井按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问,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沿疗。

七、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____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井根据上級主管部门的意见积极做好职业病病人的复查和康复治疗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要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6、其它需要的资料。

九、企业不得安排末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健康职业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健康职业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由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 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跟踪检查结果;4. 对疑似职业病病例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5.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及劳动者应积极配合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 劳动者应主动参与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完成相关检查项目;3.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六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学历等;2. 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 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5. 职业病报告卡;6.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准确、真实;2. 及时性: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3. 安全性: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4. 可追溯性:确保档案信息的可追溯性。

第八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2.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3.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4.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结果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记录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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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
度正式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
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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