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田地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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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限国内发行)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通知储发[1986]147号《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试行)》是从一九七七年初由煤炭工业部地质局会同地质矿产部组织力量,在总结我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煤矿设计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取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的。

一九八零年起在煤炭工业部系统试行。

其后,全国矿产委员会为了统一制定全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由煤炭专业委员会同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等单位对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编,经对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后,作了补充修改,经全国储委审核,现批准正式颁发施行。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第条煤炭资源地质勘探(以下简称资源勘探)是煤炭工业建设的基础工作。

其基本任务是为煤炭工业的规划布局提供可靠的资源情况,为煤矿的建设提供地质依据,并为地质科学研究积累资料。

第条资源勘探工作应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在做好重点开发矿区勘探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找煤和扩大现有生产矿区(井)资源的勘探工作。

第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以较少的投资和较短的时间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提交合格的地质报告为中心。

一切勘探手段必须为地质目的服务,讲究地质效果和经济效益。

从勘探工作地区的实际出发,正确掌握勘探程度,合理选择勘探方法和手段,提高研究程度。

第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运用先进的地质理论,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地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步研究解决煤炭工业生产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对资源勘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第条按以煤为主、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好其它有益矿产的勘探评价。

根据资源条件和实际需要,做好对煤成气、油页岩、煤矸石、石煤的勘探评价工作。

第条本规范是煤炭资源勘探工作的基本技术准则。

凡属于资源勘探的项目,其勘探设计及地质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

第二章勘探程序和工作程度第一节勘探程序第条根据地质工作的特点和地质勘探应与煤炭工业基本建设程序相适应的原则,将资源勘探划分为找煤(初步普查)、普查(详细普查)、详查(初步勘探)和精查(详细勘探)四个阶段。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5.1 阶段划分5.2 预查阶段5.3 普查阶段5.4 详查阶段5.5 勘探阶段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10 泥炭地质勘查10.1 泥炭预查10.2 泥炭普查10.3 泥炭详查10.4 泥炭勘探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B.1 煤质研究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B.4 环境地质工作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J.1 概略研究J.2 预可行性研究J.3 可行性研究DZ/T 0215-2002前言《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1986年12月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颁布,《泥炭地质普查勘探规定》(试行)1983年9月由地质矿产部和煤炭工业部颁布,两个文件的实行(试行)对于规范煤、泥炭地质勘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要求规范》1987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要求规范》1987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限国内发行)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通知储发[1986]147号《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试行)》是从一九七七年初由煤炭工业部地质局会同地质矿产部组织力量,在总结我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煤矿设计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取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的。

一九八零年起在煤炭工业部系统试行。

其后,全国矿产委员会为了统一制定全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由煤炭专业委员会同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等单位对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编,经对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后,作了补充修改,经全国储委审核,现批准正式颁发施行。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第1.1条煤炭资源地质勘探(以下简称资源勘探)是煤炭工业建设的基础工作。

其基本任务是为煤炭工业的规划布局提供可靠的资源情况,为煤矿的建设提供地质依据,并为地质科学研究积累资料。

第1.2条资源勘探工作应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在做好重点开发矿区勘探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找煤和扩大现有生产矿区(井)资源的勘探工作。

第1.3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以较少的投资和较短的时间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提交合格的地质报告为中心。

一切勘探手段必须为地质目的服务,讲究地质效果和经济效益。

从勘探工作地区的实际出发,正确掌握勘探程度,合理选择勘探方法和手段,提高研究程度。

第1.4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运用先进的地质理论,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地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步研究解决煤炭工业生产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对资源勘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第1.5条按以煤为主、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好其它有益矿产的勘探评价。

根据资源条件和实际需要,做好对煤成气、油页岩、煤矸石、石煤的勘探评价工作。

第1.6条本规范是煤炭资源勘探工作的基本技术准则。

凡属于资源勘探的项目,其勘探设计及地质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

第二章勘探程序和工作程度第一节勘探程序第2.1.1条根据地质工作的特点和地质勘探应与煤炭工业基本建设程序相适应的原则,将资源勘探划分为找煤(初步普查)、普查(详细普查)、详查(初步勘探)和精查(详细勘探)四个阶段。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1987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1987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限国内发行)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通知储发[1986]147号《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试行)》是从一九七七年初由煤炭工业部地质局会同地质矿产部组织力量,在总结我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煤矿设计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取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的。

一九八零年起在煤炭工业部系统试行。

其后,全国矿产委员会为了统一制定全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由煤炭专业委员会同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等单位对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编,经对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后,作了补充修改,经全国储委审核,现批准正式颁发施行。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第1.1条煤炭资源地质勘探(以下简称资源勘探)是煤炭工业建设的基础工作。

其基本任务是为煤炭工业的规划布局提供可靠的资源情况,为煤矿的建设提供地质依据,并为地质科学研究积累资料。

第1.2条资源勘探工作应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在做好重点开发矿区勘探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找煤和扩大现有生产矿区(井)资源的勘探工作。

第1.3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以较少的投资和较短的时间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提交合格的地质报告为中心。

一切勘探手段必须为地质目的服务,讲究地质效果和经济效益。

从勘探工作地区的实际出发,正确掌握勘探程度,合理选择勘探方法和手段,提高研究程度。

第1.4条资源勘探工作必须运用先进的地质理论,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地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步研究解决煤炭工业生产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对资源勘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第1.5条按以煤为主、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好其它有益矿产的勘探评价。

根据资源条件和实际需要,做好对煤成气、油页岩、煤矸石、石煤的勘探评价工作。

第1.6条本规范是煤炭资源勘探工作的基本技术准则。

凡属于资源勘探的项目,其勘探设计及地质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

第二章勘探程序和工作程度第一节勘探程序第2.1.1条根据地质工作的特点和地质勘探应与煤炭工业基本建设程序相适应的原则,将资源勘探划分为找煤(初步普查)、普查(详细普查)、详查(初步勘探)和精查(详细勘探)四个阶段。

煤田地质勘查规范汇编

煤田地质勘查规范汇编

《煤田地质勘查规范汇编》目录
★关于印发钻探工程施工设计、竣工报告、钻孔技术档案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地钻字[1991]第480号)
★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和《1∶5万、1∶2.5万、1∶1万、1∶5千地质填图规程》的通知((79)煤地字第611号)
★关于颁发《大比例尺航空地质测量规程》的通知((83)煤地字第1744号)
★能源矿产采样
★钻探煤层基础资料可靠性评级标准(讨论稿)制定说明
★关于重新颁发《煤田钻探规程》的通知(中煤总地字[1991]第547号)
★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
★关于试行《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煤地地发(91)246号)★钻孔原始资料编录和整理细则(1986年8月)
★钻孔原始资料质量标准及评级办法(1986年8月)
★关于下发《钻孔柱状图编绘要求》的通知((91)中煤总地地字第55号)
★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的通知((80)煤地字第638号)
★关于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抽水试验质量验收补充规定的意见
★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
★关于颁发《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83)煤生字第1275号)
★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 0080—93)
★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MT/T 897—2000)
★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 0170—1997)
★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 898—2000)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地质工作是煤炭生产的重要环节,有效的地质工作可以为煤炭采掘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为了规范煤矿地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地质工作应当遵循勘探开发的原则,综合利用已有数据,结合当前煤炭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地质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联合操作,将煤炭资源的开发放到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的轨道上,推动地质勘探和充分调查和评价,实现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

3.煤矿地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环保、节约、优质的原则。

4.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加强技术创新,更新理念,加强团队协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水平。

二、设施要求1.煤矿地质工作需要配备工具设备、车辆、仪器等必要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和维护。

2.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建立必要的办公场所、实验室、数据中心等设施,必须符合煤矿生产设施管理标准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和维护。

3.煤矿地质工作必须配备专业知识资深、技能过硬的人员,必须符合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标准要求,并接受专业培训。

三、责任制度1.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内部人员分工和职责,以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2.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必要的评估和审计工作必须得到充分重视,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展。

四、数据管理1.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准确、可靠、安全。

2.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和保护,必须符合数据管理规范,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煤矿地质工作需要加强应用技术,普及信息化管理,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协同,以增加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五、安全管理1.煤矿地质工作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加强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2.煤矿地质工作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标准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标准

煤炭地质勘查规目次前言1 围2 规性引用文件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5.1 阶段划分5.2 预查阶段5.3 普查阶段5.4 详查阶段5.5 勘探阶段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10 泥炭地质勘查10.1 泥炭预查10.2 泥炭普查10.3 泥炭详查10.4 泥炭勘探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附录A(规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B.1 煤质研究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B.4 环境地质工作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 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容J.1 概略研究J.2 预可行性研究J.3 可行性研究DZ/T 0215-2002前言《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1986年12月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颁布,《泥炭地质普查勘探规定》(试行)1983年9月由地质矿产部和煤炭工业部颁布,两个文件的实行(试行)对于规煤、泥炭地质勘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煤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煤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3)4.1 基本原则 (3)4.2 目的任务 (3)4.3 勘查内容 (3)4.4 基本要求 (4)4.5 工作程度 (4)5 设计 (5)5.1 准备工作 (5)5.2 设计书提纲 (5)5.3 设计审查与变更 (5)6 水文地质勘查 (6)6.1 勘查类型 (6)6.2 工作内容 (7)6.3 工程布置 (8)6.4 技术方法 (11)6.5 矿井涌水量预测 (17)6.6 突水危险性评价 (17)6.7 水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18)7 工程地质勘查 (18)7.1 勘查类型 (18)7.2 工作内容 (19)7.3 工程布置 (21)7.4 技术方法 (22)7.5 工程地质评价 (23)8 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 (24)8.1 环境地质调查 (24)8.2 环境地质影响评价 (24)9 成果编制与提交 (25)I9.1 成果内容 (25)9.2 编制要求 (25)9.3 成果审批与资料汇交 (25)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计书提纲 (26)附录B(资料性附录)常用水文地质地面物探方法及适用条件 (28)附录C(资料性附录)矿井涌水量预测常用方法 (29)附录D(规范性附录)岩石质量等级、岩体Z值范围及其优劣分级、岩体质量分级 (35)附录E(资料性附录)岩(土)样室内试验项目表 (36)附录F(规范性附录)井巷围岩岩体质量评价方法 (37)附录G(资料性附录)勘查成果报告提纲 (39)参考文献 (42)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调查中心、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2023版)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1(新版)

(2023版)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1(新版)
e)基本查明剥离岩层中赋存的其他有益矿产,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其他矿产,应提出必要的地质资料。
f)详细查明露天开采的最下一个可采煤层顶板以上各含水层,以及煤层底板以下的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分布,厚度及水文地质特征,计算露天开采第一水平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评价露天疏干得难易程度。
g)基本查明露天边坡各岩层的岩性、厚度、物理力学性质,详细了解软弱夹层的层位,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特征,评价影响边坡稳定性的主要地质因素,基本查明露天剥离物的岩性、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泥炭地质勘查的目的和任务、阶段划分、工作程度要求、勘查方法原则,煤、泥炭资源/储量分类条件和估算原则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50215-9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7.2.2.2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同(1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7.2.2.3预可采储量(121):同(1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只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可采储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普通。7.2.2.4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同(12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g)详细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矿井充水因素,预算先期开采地段涌水量,预测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及地段,评述开采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界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评价矿井水的利用可能性及途径。
h)详细研究先期开采地段和初期采区范围内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的工程地质特征,煤层瓦斯、煤的自燃趋势、煤尘爆炸危(wei)险性及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并做出相应的评价。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 控制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主要可采煤层的底板等高线,煤层倾角小于°时,应控制初期采区内等高距为10m~20m的煤层底板等高线;
) 详细查明可采煤层层位及厚度变化,确定可采煤层的连续性,控制先期开采地段内各可采煤层的可采范围(包括煤层因受岩浆侵入、古河流冲刷、古隆起、陷落柱等的影响使煤层厚度和可采性发生的变化),对厚度变化较大的主要可采煤层,应控制煤层等厚线;
本标准适用于煤、泥炭地质勘查各阶段的设计编制、勘查施工、地质研究、地质报告编制和审批,煤、泥炭资源/储量估算、评估,也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勘查开发融资等的评价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必须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勘查方法,提高勘查成果精度,适应煤矿建设技术发展的需要。
煤炭地质勘查必须坚持“以煤为主、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到充分利用、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做好与煤共伴生的其他矿产的勘查评价工作,尤其要做好煤层气和地下水(热水)资源的勘查研究工作。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煤田地质总局。
本标准起草人:倪斌、张子光、林大扬、高洪烈、时作舟、钱大都、田绍东、宋全祥。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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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泥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阶段划分、工作程度要求、勘查方法原则;煤、泥炭资源/储量分类条件和估算原则等。

煤田地质勘探规范

煤田地质勘探规范
定性解释和参与评级的可采煤层的定厚解释90%不低于合格标准,其余不能有废品,其他各项为合格。
测井全孔评级
以上五项中的最低级别为本孔的测井工程质量等级。
备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为废品:(1)技术数据均无利用价值。(2)电缆提升速度超过规定值的三倍。(3)横向比例选择不当无法对全部目的层进行定性和定量解释。(4)深度传送误差超过规定值的5%。(5)曲线畸变。无法对全部目的层进行定性和定厚解释。(6)全部目的层均未按规程规定作大
则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报部地质局备案。
本标准包括钻探工程质量标准、测井工程质量标准、钻孔抽水试验质量标准和验
收办法等四部分,并附执行说明。
(一)钻探煤层质量标准
项目
优质
合格
不合格
煤层厚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见煤(顶末)和止煤(底初)两个回次的岩煤芯缺失量的总和,不大于下列规定:
煤层厚度(真厚)缺失量总和
第四系含水层底板以上水柱H<10m
水位降低次数
3次
分布合理
3次
分布合理
尽机械能力做一次最大降深
3次
2次
每次降距(米)
>2
>6
>3
≧1
最大降深≧0.5H
每次稳定时间(小时)
≧8
≧8
水位误差(%)
≦1
≦1
≦5㎝
≦1
流量误差(%)
≦2
≦1
≦3
≦3
≦5
≦3
Q~S曲线
正常
正常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效果经检查合格,洗孔质量可靠。
达不到合格又不属于废品者
曲线解释的煤层厚度(米)
煤层深度相差(米)

现行煤田地质勘查规范规程

现行煤田地质勘查规范规程

一、现行煤田地质勘查规范规程1、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2、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3、含煤岩系钻孔岩芯描述标准----岩石构造部分(DZ/T0002.1-91)4、含煤岩系钻孔岩芯描述标准----岩石成因类型部分(DZ/T0002.2-91)5、含煤岩系钻孔岩芯描述标准----岩石岩类部分(DZ/T0002.3-97)6、含煤岩系钻孔岩芯描述标准----岩石岩相部分(DZ/T0002.4-97)7、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93)8、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MT/T897-2000)9、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10、煤田地质设备信息代码(MT/T896-2000)11、煤层气测量方法(解吸法)(MT/T77-1994)12、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煤炭部(87)煤地字第746号)13、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煤炭部(87)煤地字第656号)14、煤田地质技术管理的若干规定(91)中煤总地办字第62号)15、煤田地质报告编制提纲(中煤总地地字[1991]第380号)16、煤田水文地质测绘规程(煤炭部(80)煤地字第638号)17、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煤炭部(80)煤地字第638号)18、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煤炭部(80)煤地字第638号)19、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煤炭部(80)煤地字第638号)20、煤炭地质勘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费(1996)2853号)二、与煤田地质勘查密切相关的规范规程1、中国煤炭分类(GB5751-86)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3、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4、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DZ/T0216-2002)5、煤炭质量分级(灰分、硫分、发热量)(GB/T15224.1,2,3-94)6、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DZ/T0001-91)。

煤田地质填图规程

煤田地质填图规程

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 000 1∶25 000 1∶10 000 1∶5 000) (DZ/T0175-1997)目次前言 881 范围 892 总则 893 工作程度要求 894 工作方法、内容和精度要求 915 原始编录和资料整理 956 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 967 煤田地质填图总结(报告)的编制 96附录A(标准的附录)设计编写提纲 97附录B(标准的附录)原始编录的内容要求 97附录C(标准的附录)煤田地质填图总结(报告)文字提纲 98附录D(提示的附录)煤田地质填图质量评定办法 99附录E(提示的附录)航片地质填图的一般要求 100-------------------------------------------------------------------------------- 地质矿产部1997-03-19发布 1997-11-01实施-------------------------------------------------------------------------------- 煤田地质填图规程 (1∶50 000 1∶25 000 1∶10 000 1∶5 000) (DZ/T0175-1997)--------------------------------------------------------------------------------本标准是为了适应煤炭地质勘探中地质填图工作的需要,在煤炭部1979年颁发发的《1∶50 000、1∶25 000、1∶10 000、1∶5 000地质填图规程》和1983年颁发的《大比例尺航空地质测量规程》的基础上,总结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并充分注意到形势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制定的。

它为煤田地质填图提供了基本技术依据。

本标准是《煤炭地质勘探规范》的配套标准,是根据有关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煤炭部1979年颁发的《1∶50 000、1∶25 000、1∶10 000、1∶5 000地质填图规程》和1983年颁发的《大比例尺航空地质测量规程》。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说明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说明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说明全国矿产储呈委员会(一九八七年)1.执行《规范》的原则要求(第1.6条)本规范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技术准则。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情况复杂多样,因此,运用本规范指导勘探工作时,一泄要从实际出发,特别是在勘探方法和勘探手段的选择、基本线距的确左、并种工程量的布置等方而,一左要根据工作地区的具体情况作具体的研究,切忌机械套用规范中的某些规定。

在编制勘探设计时,应根据规范的原则规泄,结合勘探区的实际情况,对本阶段的地质任务和工作程度作出具体规定,作为考核地质成果的具体标准。

2.关于阶段划分(第2. 1.1条)全国储委会同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于1987年3月31 日发222出储发(1987) 27号文件,颁发《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泄》,将阶段划分统一为普査、详查、勘探三个阶段。

为了协调关系,根据《暂行规左》第十条,经煤炭工业部与全国储委商定,煤炭资源勘探阶段原则上按《暂行规左》执行,划分为普査、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其中普查阶段进一步划分为找煤和普查两个亚段(苴对应关系如表)。

各阶段的目的.任务义比较广泛•切勿与《暂行规宦》中作为阶段名称的“勘探”相混。

3.简化勘探程序、一次勘探完毕(第2.1.2条)实行简化勘探程序或一次勘探完毕的项目,都可以最后一次提交地质报告。

但对勘探工程虽:仍应分批安排、分批施工,即在认真整理研究前段勘探成果的基础上,编制或修改后一段的勘探设计,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4.详查最终和普查最终(第2.1.2条)找煤、普查、详查、和精査,既是勘探阶段的名称,又代223表着相应的勘探研究程度,由于我国煤出地质情况差别很大,煤炭工业部在1959年规左,对于供矿井设讣建设使用的地质报告,一律称为最终报告,并同时说明英勘探程度。

因而除了精査之外,可供设讣建设使用而仅有B%;级(B+C级)储量的称详查最终(简称详终),仅有G+C:级(C+D级)储量的称普査最终(简称普终).并一直沿用至今。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精品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精品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5.1 阶段划分5.2 预查阶段5.3 普查阶段5.4 详查阶段5.5 勘探阶段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10 泥炭地质勘查10.1 泥炭预查10.2 泥炭普查10.3 泥炭详查10.4 泥炭勘探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B.1 煤质研究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B.4 环境地质工作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 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J.1 概略研究J.2 预可行性研究J.3 可行性研究DZ/T 0215-2002前言《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1986年12月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颁布,《泥炭地质普查勘探规定》(试行)1983年9月由地质矿产部和煤炭工业部颁布,两个文件的实行(试行)对于规范煤、泥炭地质勘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5.1 阶段划分5.2 预查阶段5.3 普查阶段5.4 详查阶段5.5 勘探阶段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10 泥炭地质勘查10.1 泥炭预查10.2 泥炭普查10.3 泥炭详查10.4 泥炭勘探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B.1 煤质研究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B.4 环境地质工作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 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J.1 概略研究J.2 预可行性研究J.3 可行性研究DZ/T 0215-2002前言《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1986年12月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颁布,《泥炭地质普查勘探规定》(试行)1983年9月由地质矿产部和煤炭工业部颁布,两个文件的实行(试行)对于规范煤、泥炭地质勘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标准》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标准》

1.规范的性质《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以下简称规范)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的技术标准,属于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推荐性标准。

规范中凡涉及到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过程安全的条款都是强制性的,如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的条款。

规范规定的工作量是可能查明上述地质条件的最低工作量。

规范规定的各勘查阶段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是衡量地质勘查报告是否达到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基本要求。

矿业权人对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的要求,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要求。

2.关于勘查阶段划分(规范5.2条、5.3条、5.4条、5.5条)2.1 关于勘查阶段的调整(规范5.1条)勘查阶段的调整、合并或跨越某个阶段的原则,主要根据资源情况和地质条件。

如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单个井田以及不需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的地区,可以在普查的基础上不经过详查阶段直接进行勘探。

老矿区深部、生产矿井之间以及孤立的小煤盆地等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地区,可一次勘查完毕。

2.2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规范5.3.3条、5.4.3条)供煤矿设计建设使用的地质报告一律称为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与勘探的主要区别是普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详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或250m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控制的”类别资源储量,该报告即为详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或250m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推断的”类别资源量,该报告即为普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的查明程度达到勘探要求,阶段性质与勘探阶段相同。

3.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规范5.5.1条)勘探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但同时必须注意全井田的工作程度。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2条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3条矿井地质工作必须支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第4条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

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第5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

四、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

第6条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二章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第7条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以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规定见表1。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标准表1注:大、中型断层系指采区无法跨越的断层一、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评定:原则上应以断层、褶皱和岩浆侵入等三个因素中复杂程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其综合评定的标准是:地质构造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者为一类;地质构造对采区的合理划分有一定影响者为二类;地质构造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只能划分出部分正规采区者为三类;由于地质构造复杂而很难划分出正规采区者为四类。

二、煤层稳定性的评定:薄煤层以可采性指数(Km)为主,煤厚变异系数(γ)为辅;中厚及中厚以上的煤层以煤厚变异系数为主,可采性指数为辅其参照指标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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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钻孔综合煤层质量不合格层质量标准
钻孔综合煤层质量达不到合格层标准者为不合格层。
6.2 钻孔综合质量标准
品四级。
5.2.1 钻孔定流量非稳定流抽水试验优质、合格、不合格质量标准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优质、合格、不合格质量标准见表6。
5.2.2 其他条件
钻孔定流量非稳定流抽水试验优质、合格等级还应符
合下列条件:
a) 止水效果经检查合格,洗孔质量可靠。
b) 孔内沉淀物不得埋没主要含水层厚度的1/5。
c) 水样采取按采样要求进行。
a) 止水效果经检查合格,洗孔质量可靠。
b) 孔内沉淀物不得埋没主要含水层的1/5。
c) 按采样要求进行了水样采取。
d) 静止水位、恢复水位的观测符合1980年《煤炭资源地质勘探
抽水试验规程》的规定。
e)原始资料记录及时、正确;整洁,字迹清楚、端正、无涂改。
5.1.3 废品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废品;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Z/T 0215-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DZ/T 0080-1993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3 钻探工程质量标准
3.1 钻探煤层质量标准
钻探煤层质量分为优质、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各级质 量指标见表1。
3.2 钻探金孔工程质量标准
a) 从钻孔抽出的水在其附近又渗透人孔内,形成抽循环水。
b) 封闭止水失效,而且无有效的流量测井资料予以补救者。
c)钻孔坍塌、堵塞或孔内沉涟物埋没主要含水层厚度超过1/5者。
d)Q-S曲线反常,无法解释和利用。
5.2钻孔定流量非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标准
钻孔定流量非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和废
d) 静止水位、恢复水位观测符合规程的规定。
e) 原始资料记录及时、正确、整洁,字迹清楚、端
正、无涂改。
5.2.3废品
钻孔定流量非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者即为废品;
a)从钻孔抽出的水在其附近叉渗透人孔内,形成抽循
环水。
b) 封闭止水失效,而且无有效的流量测井资料予
以补救者。
c) 钻孑L坍塌、堵塞或孑L内沉淀物埋没主要含水
格标准的1倍。
5 钻孔抽水试验质量标准
5.1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标准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和
废品四级。
5.1.1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优质、合格、不合格质量标准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优质、合格、不合格质量标准见
表5。
5.1.2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优质、合格等级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层厚度超过115者。
表6 钻孔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标准
5.3 对钻孔抽水质量的说明
a) 第一点抽水的延续时间不应少于24 11。
b) 带观测孔的稳定流抽水试验质量除应符合上述标准外,其最
远的一个观测孔的水位稳定时间不得少于2h。
水位、流量误差(变化幅度)计算,应按1980年《煤炭资源地质
勘探抽水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钻孔全孔测井质量级别为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和
废品四级。
4.2.1 全孔测井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质量标准 全孔测井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质量标准见表4
4.2.2 测井废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钻孔测井质量为废品:
a) 少于两种物性参数者。
b) 目的层不能用曲线定性者。
c) 煤层和夹矸的解释厚度、深度误差有一项超过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资源地质勘查钻孔的钻探、测井和
综合验收及抽水试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设计钻孔质量要求、
钻孔竣工质量验收和勘查报告钻孔质量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பைடு நூலக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取率和重量采取率达到钻探优质层的要求。
6.1.2钻孔综台煤层质量合格层质量标准
经钻探和测井资料对比研究,符合下列两条之一者为综合合格煤
层:
a) 煤层深度、厚度、媒芯采取和原始记录均达到钻探煤层质量
合格标准和合格标准以上;
b)测井煤层质量达到合格层标准,设计采样煤层的煤芯长度采取
率和重量采取率达到钻探合格层的要求。
需要补孔重打者。
c) 钻孔的终孔深度大于100 m,但因钻探原因而没
有测斜资料者;或钻孔中的任一测斜点的孔斜
度等于或大于5。,但没有取得系统的方位角资料,
使地质资料无法使用者。
4 钻孔测井质量标准
4.1 钻孔测井煤层质量标准
钻孔测井煤层质量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三级,各
级质量指标见表3。
4.2 全孔测井质量标淮
c) 在条件免许时,抽水试验应尽量加大降深。
d) 尽机械能力作一次最大降深时,其延续时间应大于36h。
e) 抽水钻孔必须进行流量测井或有其他能准确确定含水层深度、
厚度、结构的测井资料。 ’
f) 抽水试验段孔径一般不应小于110 mm,过滤器直径不应小于
108 mm,过滤器于L隙率不小于25%,其长度应与含水层的位置、厚度
6 钻孔综合质量标准
6.1 钻孔综合煤层质量标准
钻孔综台煤层质量分为优质层、合格层和不合格层三级。
6.1.1 钻孔综合煤层质量优质层质量标准
经钻探和测井资料对比研究,符合下列两条之一者为综台优质煤
层:
a) 煤层深度、厚度、煤芯采取和原始记录均达到钻探煤层质量
优质层标准;
b) 测井煤层质量达到优质层标准.设计采样煤层的煤芯长度采
钻探全子L工程质量分为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和
废孔四级。
3.2.1 钻探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质量标准
钻探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质量指标见表2。
表2钻探甲级孔、乙级孔、丙级孔质量指标
3.2.2钻探废孔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废孔:
a) 因钻探施工原因没有达到钻孔的任何设计目的者。
b) 因钻探施工原因没有达到钻孔的主要设计目的,
相吻合。
g) 非稳定流抽水的降深,时间(距离)半对数或对数曲线的完
整性、合理性,应根据抽水目的和资料解释的实际需要审定。
h) 抽水质量标准除表6中及上述要求外,其他均按《煤炭资源地
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规定。
i) 水位埋深大于150 m,且水量较大,现有抽水设备满足不了
表5、表6中水位降低要求时,按照设计的批复意见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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