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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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通讯工具(手机、BP机)、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公司给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公司公用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第二章个人办公用品的管理第三条公司行政须在新员工到岗之前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第四条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至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第三章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第五条除办公文具以外的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第六条部门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第一步: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则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统一传真至上海行政部);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董事长;第四步:董事长签核;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分公司则反馈给分公司行政)。第七条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经理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则部门经理须至行政部变更记录。第四章公共办公用品的管理第八条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第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英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

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网管报修。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办公用品是指与办公直接联系的消耗性物品,如:笔、墨、纸张及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的耗材。局机关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购置、管理、发放。二、办公用品实行按季购买制,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将下一季度所需要办公用品清单送办公室,办公室审定并报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发放。三、办公用品实行限额管理办法。局有关科(室)每人每年限额100元,特殊情况超过限额的,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四、办公用品购买实行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制,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按《市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五、办公用品实行专人管理。入库时,保管人员要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对和验收,并进行登记(品名、数量、单价、进货单位等),购物人和保管发放人对所购物品清点无误,分别在清单上签字。六、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经办公室主任签字,财务人员按清单和发票进行审核报销。七、局领导所需办公用品随用随送,但仍需请局领导本人签字。各科(室)所需的一般办公用品,原则上按季度根据实际需要发放;打印纸、复印纸等贵重办公用品,原则上按实际需要从严发放。发放办公用品,一般情况由科(室)负责人领取,也可委托科(室)内其他同志领取,经手人要签字。

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钉针、稿纸。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图钉、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

3、特批品(不列入办公用品费用考核):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苹果机彩色墨盒及打印纸,U 盘等。

二、办公用品使用对象: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能和业务部门员工,具体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购和采购: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

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四、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办公用品。

五、各部门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1、各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2、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并报请总部增加该项费用。

4、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据总部下达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六、其它规定: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2、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总部另定定额标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按集团总部规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属各部门或个人保管使用的,计入所在公司定额费用。

(2)耗材包括:打印、复印纸,激光打印机碳粉、硒鼓,针式打印机色带,喷墨打印机墨盒(水),复印机碳粉,传真纸,鼠标,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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