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屠宰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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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操作规程2024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2024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2024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生猪屠宰操作,确保生猪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质量。

准确执行本规程对生猪屠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二、操作准备在开始屠宰操作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1.确保屠宰场所的卫生状况良好,配备充足的清洁工具及杀菌剂。

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严禁携带任何与屠宰无关的物品。

3.检查屠宰设备和器具的运行状态,确保其安全性和功能正常。

4.准备好净化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生猪屠宰操作程序1. 生猪屠宰前准备1.清洗:清洗生猪身体表面的污垢,确保肉品的卫生质量。

使用清水清洗,并添加适量的清洁剂,彻底清洗猪体表面。

2.消毒:使用杀菌剂对生猪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猪体表面的细菌得到有效控制。

3.剖宰准备:将准备好的生猪放置于剖宰区域,进行准确的断头操作。

2. 生猪屠宰操作流程1.定标:对每头猪进行定标,记录猪体重、肠道长度等信息。

2.毛发处理:使用刮毛机将猪体表面的毛发刮净,避免污染产生。

3.切开腹腔:利用适当的工具,在猪体腹腔部位切开,打开腹膜,准备进行内脏的取出。

4.取出内脏:谨慎取出猪的内脏,包括心脏、肺等,确保不破坏内脏器官。

5.检查检疫:在内脏取出后,进行检查检疫工作,确保内脏没有异常情况,以保证生猪屠宰结果的品质安全。

6.切割:根据需要,将猪体分割成相应的部位,注意确保切割的正确性。

7.清洗:将切割好的生猪部位进行清洗,确保无任何污染物。

3. 废弃物处理和卫生清理1.废弃物处理:将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毛发、内脏等,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2.屠宰场卫生清理:完成屠宰操作后,对屠宰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清理污渍、清除异味,并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卫生状态。

四、安全与质量控制措施1.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汇编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汇编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猪收购管理,保障生猪市场秩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猪养殖场、屠宰企业等生猪收购单位。

第三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生猪收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猪收购档案,确保购销合同、收购票据、检疫证书等文件齐全规范。

第五条生猪收购单位要合理安排生猪收购工作,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确保生猪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生猪收购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猪收购过程安全、稳定。

第七条生猪收购单位要定期进行收购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生猪收购单位发现生猪存在疫病、疾病或者其他不符合收购要求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畜牧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生猪收购准入管理第九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申请生猪收购资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有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生猪收购业务。

第十条生猪收购单位要建立健全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对合作供应商进行认真筛选,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生猪收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

第十二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第三章:生猪收购程序管理第十三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制定生猪收购程序管理制度,明确生猪收购的程序和流程。

第十四条生猪收购单位对于生猪的收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检疫,确保收购的生猪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

第十五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对生猪的来源、数量、品种、重量等进行认真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猪的购销合同,确保收购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生猪收购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结清对供应商的款项,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生猪屠宰流程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流程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流程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

在进行生猪屠宰流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要对屠宰场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确保屠宰环境卫生。

同时,要检查和维护好屠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另外,要做好生猪的接收工作,确保生猪的品质和数量符合要求。

二、生猪屠宰流程。

1. 生猪进场。

生猪进场后,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检查,确保生猪没有传染病和其他健康问题。

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生猪送入屠宰场。

2. 麻醉。

对生猪进行麻醉是为了减少生猪在屠宰过程中的痛苦和抵抗,提高屠宰效率和肉品质量。

麻醉方法可以采用电击、CO2麻醉等方式,但必须确保麻醉过程中生猪没有受到过度的伤害。

3. 宰杀。

在麻醉后,要立即进行宰杀操作。

宰杀操作要准确、迅速,确保生猪在宰杀过程中不受到痛苦。

宰杀后要及时将生猪的血液排出,保持屠宰场的清洁。

4. 剥皮和分割。

宰杀后,要对生猪进行剥皮和分割。

剥皮要干净利索,确保不留下毛发和污物。

分割要按照标准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分割的肉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5. 清洗和冷却。

剥皮和分割后,要对生猪肉进行清洗和冷却。

清洗要充分彻底,确保肉品的卫生安全。

冷却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肉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6. 包装和储存。

清洗和冷却后的生猪肉要进行包装和储存。

包装要符合卫生标准,确保肉品的卫生安全和保存期限。

储存要在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进行,确保肉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三、安全措施。

在生猪屠宰流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要做好生猪屠宰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和资源利用。

四、质量控制。

在生猪屠宰流程中,要加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生猪肉的质量和安全。

要对屠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和检测,确保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五、总结。

生猪屠宰流程实施方案是屠宰场必须严格执行的操作规程,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才能确保生猪肉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屠宰效率和肉品质量。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最新范文生猪收购管理制度目录一、前言 (3)二、收购政策和标准 (4)2.1 生猪收购政策 (4)2.2 收购标准 (5)2.3 交易方式和程序 (6)三、收购管理流程 (7)3.1 收购计划和组织 (7)3.2 供应商管理 (8)3.3 检验和验收 (9)3.4 质量管理……………………………………………………………………103.5 安全管理……………………………………………………………………11四、收购管理措施 (12)4.1 价格管理……………………………………………………………………124.2 供应量管理 (13)4.3 供应商合作 (14)4.4 收购记录管理 (14)五、后记 (15)一、前言生猪收购是农业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猪肉供应充足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生猪收购管理,提高市场透明度和食品安全性,制定一套完善的生猪收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套最新的生猪收购管理制度范文,供相关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收购政策和标准2.1 生猪收购政策1) 整体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公平竞争、有序供应。

2) 价格政策:参考市场行情、生猪生长周期和成本因素,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

3) 区域政策:根据各地市场情况和需求量,制定相应的收购政策和标准。

4) 质量政策:确保收购生猪符合相关质量和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2.2 收购标准1) 品种要求:收购范围包括各种主要生猪品种,如大白、二元、杜洛克等。

2) 体重要求:收购生猪体重应在标准范围内,不低于50公斤。

3) 健康状况:收购生猪要求健康无病、无残疾,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4) 疫苗接种:收购生猪应接种必要的疫苗,确保疫病防控。

2.3 交易方式和程序1) 交易方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交易方式,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商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

2) 收购程序:供应商(养殖户)将生猪运到收购点,经检验合格后确认收购,并办理相应手续。

生猪屠宰规范标准化规章

生猪屠宰规范标准化规章

标准化屠宰操作规程为加强我厂生猪屠宰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屠宰厂标准化屠宰操作规程。

一、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1、入厂检验: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

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

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7.1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

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

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屠宰厂生猪管理制度

屠宰厂生猪管理制度

屠宰厂生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内生猪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动物福利,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屠宰厂内生猪的管理和操作,包括生猪的运输、屠宰、检验和检疫等环节。

第三条屠宰厂生猪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完善的生猪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做好生猪的登记、追溯和报告工作。

第五条屠宰厂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生猪管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指导,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操作能力。

第六条屠宰厂应加强卫生防疫,建立规范的清洁消毒制度,确保生猪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第七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屠宰厂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第九条屠宰厂应不断完善生猪管理制度,适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生猪的采购和运输第十条屠宰厂应在合法渠道采购生猪,确保生猪的来源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屠宰厂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建立供应商合作档案,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屠宰厂应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加强监管,确保生猪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生猪装运前进行体检及疫病检测,确保生猪健康。

第十三条屠宰厂应建立快速通道,加快生猪进厂流程,减少生猪在运输过程中的压力和损伤。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制定合理的生猪装卸计划,确保生猪进出厂顺畅,减少生猪在装卸过程中的伤害。

第三章生猪的饲养和检疫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建立完善的生猪饲养制度,采用科学的饲养方法,确保生猪的生长和发育健康。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严格控制生猪的饲料质量和配比,确保生猪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定期对生猪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生猪的疾病和异常情况,保障生猪的健康。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的生猪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大型屠宰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

大型屠宰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

*******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一、生猪收购标准1、正常猪宰前感官检疫合格、无任何质量缺陷,且重量合格的生猪。

2、体重异常猪(宰后判定标准):头皮肉重量≤65kg,每头扣100元;头皮肉重量≥130g,每头扣50元。

毛剥白条重量减5kg为重量依据。

(大猪与小猪判定重量标准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再作讨论和修改)3、花猪、黑猪、棕猪花猪:猪体表黑毛面积10%≤S<40%的生猪为花猪,扣100元/头;黑猪:猪体表黑毛面积≥40%的生猪为黑猪,扣200元/头;棕猪:猪体表棕毛面积≥10%的生猪为棕猪,扣20元/头;4、公、母猪、病猪未经阉割、或晚阉割的生猪、性器官明显的生猪、病猪、宰前拒收;宰后发现是公、母猪的一律按化制处理(公司规定是退货处理,可以按此执行,具体情况应按动检实际要求情况制定);病猪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执行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

5、伤残猪到厂卸车下磅后不能正常行走的及有内、外伤的生猪。

伤残猪每头扣50元;6、急宰猪磅前濒临死亡(欲将死亡)的猪为急宰猪,就是发生应急反应而产生应急症状,扣150元/头,按等外转分割结算;(公司现行政策为扣300元/头,不作降级处理,建议降级转分割)生猪在进厂前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接收检疫票的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生猪进厂后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宰前接收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如未及时发现而导致生猪应急死亡,死亡后一律不开急宰单,死亡一律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客户拿到急宰单,必须及时找到饲养称重人员及时处理。

7、死猪到厂卸车过磅以前已经死亡的生猪,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化制处理。

化制猪不作价。

二、生猪到厂交送操作流程:1、查证验误先由动检或品控对生猪客户预交送的生猪感观和票证进行检查,健康的生猪和票证正确齐全方可。

2、入厂登记1、生猪客户将票证拿给进厂检疫的品控人员,查阅后将票据交给饲养班值班人员。

屠宰场收购账务处理流程

屠宰场收购账务处理流程

屠宰场收购账务处理流程一、收购前的准备。

在屠宰场开始收购之前呀,得有一些基础的工作要做。

比如说,要准备好账本。

这个账本可不是随随便便的本子哦,它就像是屠宰场收购的小秘书,得把所有的收支情况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账本里要先把一些基本的信息写好,像屠宰场的名字呀,要是有好几个不同的收购点,也得标注清楚呢。

还有,账本的页码最好提前编好,这样后面找东西的时候就不会乱成一团啦。

除了账本,还得有个专门管账的人。

这个人呢,得是个细心又耐心的家伙。

因为收购的时候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要是个粗心大意的人,那账务肯定会乱得像一团麻。

这个管账的人要对屠宰场的收购业务有一定的了解,知道都收购些啥,大概的价格范围是多少,这样才能在记账的时候心里有数。

二、收购时的账务处理。

当开始收购了,这时候就像一场热闹的集市。

那些送来牲畜的养殖户或者供应商来了,管账的人就要开始忙活起来啦。

首先是要记录下送来的是什么牲畜,是猪呀,牛呀还是羊呢。

这可不能记错哦,要是把猪记成了牛,那可就闹大笑话了。

然后就是数量,一只一只或者一头一头地数清楚,就像小朋友数自己的糖果一样认真。

价格也是个很重要的部分呢。

要和供应商商量好价格,这个价格得合理,不能让供应商吃亏,也不能让屠宰场自己亏了本。

谈好价格后,就要把这个价格准确地写在账本上。

比如说一头猪是1500元,那就写得明明白白的。

同时,要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像这头猪比一般的猪重很多,或者有一些小毛病但是不影响屠宰,那也要在旁边备注清楚。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东西,就是发票或者收据。

供应商给的发票或者收据一定要保存好,这就像是钱的身份证一样重要。

如果没有这个,以后要是出了什么问题,都找不到证据啦。

管账的人要仔细核对发票或者收据上的信息和自己记录的是不是一样,要是不一样,要赶紧找供应商问清楚。

三、收购后的整理。

收购完了之后,可不能就把账本扔一边不管了。

这个时候要对一天或者一段时间的收购账务进行整理。

把所有的收购记录按照日期或者种类进行分类。

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

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

生猪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为加强我省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生猪屠宰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屠宰检验要点,供各地生猪屠宰厂参考使用。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如下:1、入厂检验: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

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要求执行。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

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猪收购管理,保护生猪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猪的收购和流通环节,包括生猪收购站、屠宰厂等经营主体,以及生猪养殖户等生产者。

第三条生猪收购应遵循市场化、规范化、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有损生猪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生猪收购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生猪收购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生猪收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猪质量和疫情防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生猪收购管理第六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合法、规范,定期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建立健全生猪收购档案和台账,对每批生猪的来源、数量、品种、重量等信息进行登记记录,并配备专人负责。

第八条生猪收购站应当与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支付结算系统,为生猪生产者提供便捷的结算途径。

第九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建立生猪采购质量标准,对每批生猪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把关,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建立生猪来源追溯体系,明确生猪的来源和流向,追踪生猪的生长环境和饲养情况。

第三章生猪收购流程第十一条生猪生产者应当向生猪收购站提供真实有效的生猪销售证明,确保生猪的合法来源。

第十二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在与生猪生产者进行交易前,对生猪的品种、数量、体重等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

第十三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在购买生猪时,与生猪生产者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交易的双方、生猪的品种、数量、价格、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及时向生猪生产者支付购买生猪的款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第十五条生猪收购站应当做好生猪的运输和存储工作,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生猪收购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生猪收购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抽查和评估。

全国生猪屠宰管理规定(3篇)

全国生猪屠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活动,包括生猪屠宰企业、生猪屠宰场(厂)、生猪屠宰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生猪屠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规范;(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三)强化责任,确保安全;(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猪屠宰企业、生猪屠宰场(厂)应当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管理制度,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猪屠宰企业设立第六条设立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生猪屠宰设施、设备;(二)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猪屠宰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生猪屠宰场所;(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三)生猪屠宰设施、设备清单;(四)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名单;(五)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生猪屠宰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生猪屠宰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生猪屠宰企业终止经营或者歇业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生猪屠宰场(厂)管理第十一条生猪屠宰场(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生猪屠宰设施、设备;(二)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猪屠宰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生猪屠宰场所;(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屠宰场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

屠宰场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

屠宰场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
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场待宰。

二、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制。

四、严格执行生猪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猪肉销售过程进行控制。

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生猪进场、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台帐记录体系。

六、动物屠宰后经过驻场检疫人员宰后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厂。

不合格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作好产品流向登记。

【8A版】大型屠宰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

【8A版】大型屠宰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

GGGGGGG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一、生猪收购标准1、正常猪宰前感官检疫合格、无任何质量缺陷,且重量合格的生猪。

2、体重异常猪(宰后判定标准):头皮肉重量≤65kg,每头扣100元;头皮肉重量≥130g,每头扣50元。

毛剥白条重量减5kg为重量依据。

(大猪与小猪判定重量标准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再作讨论和修改)3、花猪、黑猪、棕猪花猪:猪体表黑毛面积10%≤S<40%的生猪为花猪,扣100元/头;黑猪:猪体表黑毛面积≥40%的生猪为黑猪,扣200元/头;棕猪:猪体表棕毛面积≥10%的生猪为棕猪,扣20元/头;4、公、母猪、病猪未经阉割、或晚阉割的生猪、性器官明显的生猪、病猪、宰前拒收;宰后发现是公、母猪的一律按化制处理(公司规定是退货处理,可以按此执行,具体情况应按动检实际要求情况制定);病猪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执行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

5、伤残猪到厂卸车下磅后不能正常行走的及有内、外伤的生猪。

伤残猪每头扣50元;6、急宰猪磅前濒临死亡(欲将死亡)的猪为急宰猪,就是发生应急反应而产生应急症状,扣150元/头,按等外转分割结算;(公司现行政策为扣300元/头,不作降级处理,建议降级转分割)生猪在进厂前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接收检疫票的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生猪进厂后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宰前接收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如未及时发现而导致生猪应急死亡,死亡后一律不开急宰单,死亡一律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客户拿到急宰单,必须及时找到饲养称重人员及时处理。

7、死猪到厂卸车过磅以前已经死亡的生猪,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化制处理。

化制猪不作价。

二、生猪到厂交送操作流程:1、查证验误先由动检或品控对生猪客户预交送的生猪感观和票证进行检查,健康的生猪和票证正确齐全方可。

2、入厂登记1、生猪客户将票证拿给进厂检疫的品控人员,查阅后将票据交给饲养班值班人员。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范文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范文

生猪收购管理制度范文生猪收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猪收购管理,促进种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种猪养殖收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生猪收购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猪收购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及个体户。

第三条生猪收购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诚信、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收购准备第四条生猪收购商应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生猪收购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力量,有专业的猪血检测人员和设备,以确保猪血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六条生猪收购商应制定合理的收购计划,并确保充足的收购资金。

第七条生猪收购商应提前与养殖户协商确定收购规格和价格,以确保供需双方的合理利益。

第八条生猪收购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收购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确保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收购程序第九条生猪养殖户根据生猪收购商的要求准备猪血检测样本,并将样本送交生猪收购商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第十条生猪收购商对猪血检测结果进行核实,并根据国家标准确定收购价。

第十一条生猪收购商应及时向养殖户支付收购款并提供相应的收据。

第十二条生猪收购商应将收购的生猪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屠宰和检验,确保生猪品质合格。

第四章收购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生猪收购商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购资金的进出。

第十四条生猪收购商应建立专门的收款账户,并指定专人负责收款工作。

第十五条生猪收购商应及时向养殖户支付收购款,并保证支付款项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生猪收购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收购款项纳入企业账簿,并及时缴纳税款。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加强生猪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收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应指定专门的人员对生猪收购商进行核查,检查其是否依法合规经营,是否按照规定支付收购款。

第十九条养殖户对生猪收购商的服务和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二十条生猪收购商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收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畜产品收购管理制度

畜产品收购管理制度

畜产品收购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畜产品收购管理制度,提高畜产品产销环节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畜产品的收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牛、羊、猪等畜产品。

第三条畜产品收购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保障畜产品产销安全,促进畜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畜产品收购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畜产品收购管理应当遵循政策法规,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第五条畜产品收购管理应当保障畜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产品市场秩序。

第六条畜产品收购管理应当注重质量和安全,防止次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第七条畜产品收购管理应当加强对畜产品来源的追溯和监管,确保产品溯源可追溯。

第八条畜产品收购管理应当促进畜产品生产者的技术合作和信息共享。

第三章畜产品收购管理办法第九条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畜产品收购资质审核机制,对从事畜产品收购的企业进行审批和管理。

第十条畜产品收购企业应当定期对收购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产品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畜产品收购企业应当建立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收购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畜产品收购企业应当建立畜产品溯源系统,追踪产品来源,确保产品安全和质量。

第十三条畜产品收购企业应当建立畜产品收购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数量、来源、销售渠道等信息。

第十四条畜产品收购企业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产品质量等相关信息,并遵守食品安全标识规定。

第十五条畜产品收购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者的合作机制,与生产者签订购销合同,并按时支付收购款项。

第四章畜产品收购管理监督第十六条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畜产品收购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收购企业进行定期抽检和复核。

第十七条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畜产品投诉举报机制,对收购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畜产品市场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第十九条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畜产品收购管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收购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

收猪卖肉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收猪卖肉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收猪卖肉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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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潜在的供应商和客户。

生猪屠宰收费管理制度范文

生猪屠宰收费管理制度范文

生猪屠宰收费管理制度范文生猪屠宰收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屠宰收费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猪屠宰场,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屠宰场。

第三条生猪屠宰收费是指屠宰场对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费用,包括屠宰环节的各项费用和相关服务的收费。

第四条生猪屠宰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经适度定价,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随意涨价。

第五条生猪屠宰收费的管理机构为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生猪屠宰收费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屠宰场的设施设备建设和维护、提高屠宰场的技术水平、改善屠宰场的环境卫生等。

第七条生猪屠宰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屠宰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具体标准由各地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定期向农业主管部门报送屠宰情况、收费情况和财务报表等信息。

第九条屠宰场应当保证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提供优质的屠宰服务,并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第十条屠宰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收费票据和账册,如收费清单、发票等,确保费用收支的记录真实可靠。

第二章生猪屠宰收费的类型和标准第十一条生猪屠宰收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屠宰费:根据生猪的体重和品种等确定,不同屠宰场可有所差异,但应当在合理范围内。

(二)熟肉分割费:对经过屠宰的猪肉进行分割、分装、真空包装等加工过程,收取一定费用。

(三)冷库存储费:对屠宰的猪肉进行冷藏和冷冻存储,收取相应的存储费。

(四)运输费:对从屠宰场到销售市场的猪肉进行运输,收取运输费。

(五)其他相关服务费:例如提供配送服务、处理废弃物料等,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第十二条生猪屠宰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屠宰场的生产成本,包括设备维护、劳动力成本、管理费用等。

(二)生猪市场需求和价格情况。

屠宰场收猪标准

屠宰场收猪标准

屠宰场收猪标准1. 收猪前的准备工作:a. 屠宰场应该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b. 确保屠宰设备、工具和器具都经过充分的清洗和消毒。

c. 确认猪只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车辆消毒准备。

d. 屠宰场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手套和帽子,以防止交叉污染。

2. 猪只到达时的验收:a. 检查猪只的健康状况,猪只应该没有明显的疾病症状。

b. 温度监测,确保猪只的体温正常。

c. 检查猪只的耳标、品种、重量和其他标志,确保猪只的身份符合要求。

d. 与猪只运输司机核对交货单和文件,确保猪只的来源和数量准确无误。

3. 猪只的临时圈养:a. 确保猪只能在干燥且适宜的温度环境下临时圈养。

b. 饲养员应提供适当的饮水和饲料,保证猪只的基本需求。

c. 定期清理猪舍,保持环境卫生。

4. 猪只屠宰准备:a. 在猪只屠宰前进行麻醉,确保无痛苦屠宰。

b. 屠宰前对猪只的体温进行监测,确保达到屠宰的温度要求。

c. 每头猪只进行体检,排除有病症或肿瘤等异常情况。

5. 屠宰操作规范:a. 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屠宰设备疏离多余血液和脏器。

b. 避免伤害猪只的方式进行屠宰,确保屠宰过程中的痛苦最小化。

c. 屠宰后立即对猪只进行血液排放和清洁处理。

6. 屠宰后处理:a. 对剩余的猪只血液和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保持环境清洁。

b. 清洗和消毒屠宰设备、工具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c. 对屠宰场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7. 记录和追溯:a. 记录猪只的来源、交货单及验收情况。

b. 记录屠宰过程中的检查、麻醉、屠宰和清洁情况。

c. 完善追溯系统,确保猪只产品的来源可追溯,便于质量追溯和风险控制。

以上内容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信息。

商品猪收购规定

商品猪收购规定

达州圆梦园集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关于秦巴野山猪商品猪收购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了维护公司“诚信、责任”的公众形象,为了把控好秦巴野山猪商品猪收购质量,特出台本规定:一、收购操作程序养殖户申报→推广发展单位初审呈报→生产采购部分析核实→分管领导审查→公司主要领导批示→财务备案筹集资金→通知收购时间→商品猪收购→猪款结算二、基本原则1、不得收购未签收购合同的秦巴野山猪商品猪;2、不得收购纯度不购的秦巴野山猪商品猪;3、不得收购未执行“7统一5不准”规范的秦巴野山猪商品猪;4、不得收购秦巴野山猪以外的品种的商品猪;5、不得收购未经脱毒和脱毒时间不足的秦巴野山猪商品猪;6、不得收购休药期使用首要和休药期不够的秦巴野山猪商品猪;7、不得收购未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秦巴野山猪商品猪。

三、过程控制1、养殖户申报交售数量和时间时,同时报告收购合同编号、该批猪生产日期、档案编号、投入品使用记录等。

2、推广发展单位接到申报后,按照《达州圆梦园集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秦巴野山猪推广发展工作管理办法》初审,尤其审查是否符合收购合同、是否执行“7统一5不准”规范、是否使用专用脱毒饲料脱毒,然后将收购计划书面呈报公司生产采购部。

3、生产采购部接到收购计划后,及时找相关部门核对该养殖户之前备案信息、饲料使用信息等核实收购计划,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查,再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复制到财务资产部备案并筹集资金,同时通过推广发展公司回馈养殖户、准备交售商品猪。

4、养殖户交售商品猪前一天想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推广发展单位派技术员现场审查商品猪品种、相关养殖资料,并监督养殖户对所交售商品猪停止饲喂投入品。

5、秦巴野猪商品猪收购工作由生产采购部指导、监督食品公司执行。

生产采购部设收购验收人员;同时指导屠宰场确定计重、开票、提货(库管)人员。

收购验收人员对送到计重处的商品猪首先查验检疫证明,接着从外观审查商品猪品种和健康状况,必要时抽样采集送检血清,验收人员确认可以收购即告知计重人员,并在收购单验收处签字。

屠宰场生猪入场核验流程

屠宰场生猪入场核验流程

屠宰场生猪入场核验流程一、生猪来源核查。

生猪都是从不同的地方来的呀,这来源可得好好查一查呢。

工作人员得看看那些养猪的地方有没有合法的手续,就像咱们出门得带身份证一样,养猪场也得有自己的“身份证”,这就是各种许可证之类的。

而且呀,他们得能提供清楚这猪是啥品种,啥时候出生的这些基本信息。

要是来源不明的猪,那可不能让它进屠宰场呢,这就好比你不知道一个人的底细,肯定不能随便让他进家门是不?二、健康状况查看。

这猪的健康可太重要啦。

工作人员得像个小医生一样,围着猪仔仔细细地瞧。

先看看猪的精神状态,要是那猪病恹恹的,无精打采的,这可就有点问题咯。

然后再瞅瞅猪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睛才是健康猪该有的嘛。

还有猪的皮毛,要是光滑顺溜的,那说明这猪状态不错。

要是皮毛乱糟糟的,还掉毛啥的,这就可能有健康隐患啦。

再有就是检查猪有没有咳嗽啊、打喷嚏啊这些不正常的症状。

毕竟咱是要把猪变成大家餐桌上的美食的,不健康的猪可不行,咱得对消费者负责呀。

三、耳标检查。

你可别小看这小小的耳标。

这就像是猪的小名牌呢。

工作人员得检查耳标是不是完好无损的,上面的信息清不清楚。

耳标上的信息包含了猪的很多关键信息,像它来自哪个猪场啊之类的。

如果耳标有损坏或者信息对不上,这猪的身份就有点可疑了,那就得好好调查一番。

这就好比你去参加一个活动,结果你的名牌坏了或者信息不对,人家肯定也得问问清楚是不?四、运输车辆检查。

这运输猪的车辆也得好好检查检查。

车子得干净卫生吧,要是里面脏兮兮的,全是病菌啥的,那猪在里面肯定也不舒服,还容易生病。

工作人员得看看车辆有没有消毒的痕迹,有没有异味。

而且车辆的空间也得合适,不能太挤了,猪在里面挤得难受,也会影响健康。

就像咱们坐长途车,要是人挤人,那多难受呀。

五、文件检查。

除了上面这些,还有各种文件得检查呢。

比如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这可是猪能进入屠宰场的重要文件。

这个证明就像是猪的健康通行证一样,没有这个证,猪是进不了屠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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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一、生猪收购标准、正常猪1 宰前感官检疫合格、无任何质量缺陷,且重量合格的生猪。

:2、体重异常猪(宰后判定标准)元。

毛剥每头扣130g,5065kg,每头扣100元;头皮肉重量≥头皮肉重量≤ kg 为重量依据。

白条重量减5(大猪与小猪判定重量标准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再作讨论和修改) 3、花猪、黑猪、棕猪头;100元/<花猪:猪体表黑毛面积10%≤S40%的生猪为花猪,扣头;元/黑猪:猪体表黑毛面积≥40%的生猪为黑猪,扣200 /头;10%的生猪为棕猪,扣20元棕猪:猪体表棕毛面积≥、公、母猪、病猪4未经阉割、或晚阉割的生猪、性器官明显的生猪、病猪、宰前拒收;宰后发(公司规定是退货处理,可以按此执行,具体现是公、母猪的一律按化制处理病猪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执行化制;情况应按动检实际要求情况制定)处理,化制不作价。

5、伤残猪 50元;伤残猪每头扣到厂卸车下磅后不能正常行走的及有内、外伤的生猪。

6、急宰猪磅前濒临死亡(欲将死亡)的猪为急宰猪,就是发生应急反应而产生应急症.
状,扣150元/头,按等外转分割结算;(公司现行政策为扣300元/头,不作降级处理,建议降级转分割)
生猪在进厂前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接收检疫票的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生猪进厂后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宰前接收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如未及时发现而导致生猪应急死亡,死亡后一律不开急宰单,死亡一律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客户拿到急宰单,必须及时找到饲养称重人员及时处理。

7、死猪
到厂卸车过磅以前已经死亡的生猪,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化制处理。

化制猪不作价。

二、生猪到厂交送操作流程:
1、查证验误
先由动检或品控对生猪客户预交送的生猪感观和票证进行检查,健康的生猪和票证正确齐全方可。

2、入厂登记
1、生猪客户将票证拿给进厂检疫的品控人员,查阅后将票据交给饲养班值班人员。

2、饲养班值班人员按其客户所送生猪产地、车牌号、生猪头数、客户姓名等认真核对填写,同时确保序号准确。

3、排队卸车
1、客户拿着填写好的入厂证方可进厂。

2、进厂后按自觉按顺序排队,等待卸车。

出示质检单并签字确认。

卸车的同时品控在岗人员要进行生猪感观检查,、3.
4、特殊情况需采购部同意,并出示证明方可调宰。

4、生猪过磅
1、卸车过磅前将入厂证交给生猪过磅间。

2、过磅员严格按照入厂证内容、实际的交送生猪头数、质检单等进行称重上传系统。

3、过磅人员对客户所送生猪进行过磅,出数后要与生猪客户认真核对,并将打印过磅单交给客户。

5、单据办理:生猪客户过磅后拿着过磅单到采购部填写汇款单和领取票据。

三、厂区管理规定
(具体管理办法可根据公司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四、白条定级标准
1、级别判定依据:
1.1、综合判定依据:膘厚:55%;体型:45%;头皮肉体重作参考标准。

1.2、膘厚测量位置:
白条定级膘厚测量位置以猪肉的第六、第七根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棘突前下方对应位置垂直测量为准。

(关于净白条的重量要求可以根据讨论作修改)、级别判定标准:2.
2.1白条定级体形要求:
白条的前段、后段丰满程度,小里脊粗壮,腩肉的厚度均匀,脊膘均匀,无明显内腔於血及病变,白条表皮色泽正常,无明显杂色毛块及毛根。

如图示:
、四级判定标准:)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2.1.
膘厚符合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级标准,体型与重量符合要求。

2.2、五级判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判定为五级)
2.2.1、皮质非常粗糙;
2.2.2、膘厚符合四级、四+级标准,但体型特别差(过度瘠瘦);2.2.3、重量符合要求。

2.2.4、膘厚大于5.0CM。

2.2.5、不符合其它级别标准要求。

2.3体型升降级原则
根据白条的前槽、后丘丰满程度,小里脊粗壮程度、腩肉的厚度,脊膘均匀程度可以对白条进行升或降一个等级,其他参照转分割定级判定标准。

2.3.1、体型差
瘠瘦,四号肉不饱满,按降一级结算。

整体背膘厚度基本相同,前段后段2.3.2、胴体体表瑕疵:
对体表鞭伤严重面积大于20%,有明显於血面积大于5cm×5cm;红斑、皮肤病面积大于15%,杂色毛根面积大于10%的按降一级结算。

2.3.3、骨折及於血
对于腿骨骨折、尾骨骨折、内腔淤血严重的按降一级结算。

(由于公司致晕设备故障引起的尾骨骨折不降级)
2.3.4、PSE猪肉
三号肉颜色发白,渗水明显,三号肉及四号肉肌肉组织松散、无弹性或弹性很差,可以判定为PSE猪肉,按最末一级结算并扣款。

2.3.5升级
当膘厚大于上一级别厚度0.2CM以内,体型特别好,且白条无外观瑕疵的可以升级处理。

但最多升一级。

2.4、转分割判定标准:
①内腔严重淤血;②体表鞭伤面积>20%;③皮肤红斑、红点面积>15%;
④体表淤血面积>5cm×5cm;⑤体重<50kg且体型较差(前槽、后
丘丰满程度较差,小里脊瘠瘦)或非常差(前槽、后丘、小里脊均过度瘠瘦)。

⑥转分割原则上一二三标准出现质量问题转分割压级到四级,其他级别原则压一个级别定级。

四、生猪结算
、生猪结算方式: 1.
生产按进厂的先后顺序逐家依次进行屠宰,并对每头进行称重和定级;然后根据每头所定的级别,参照当日级别所对应的头皮肉价格,用相应的头皮肉价格×该每头的头皮肉的重量=每头毛猪结算原价。

2、生猪结算方法:
生猪结算金额=∑各级别头皮肉单价×各级别头皮肉重量-扣项金额
头皮肉价格表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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