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管观点上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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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认为,国家产生于人类生活的需要,个人生活的多样性和个人才能的片面性必然导致社会的分工,而这种分工最终导致了国家的产生。他指出:“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请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做城邦”。在这里,柏拉图看到了“一个人分一点东西给别人,或者从别人那里得来一点东西,每个人都觉得这样有进有出对他自己有好处。这种分工合作,各求所需、各尽其能的原则就是柏拉图立国的基础。柏拉图进一步指出,劳动必须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国家必须根据人们的性格、专长安排他们从事一定的工作。他说:“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他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使每种东西生产得更多又好。;因此,分工合作、各尽其能,专司一事就是国家的正义,这种国家“我认为是真正的国家……可以叫做健康的国家。在柏拉图的后期思想中仍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国家起源于分工。他在《法律篇》中指出,在人类开始时是作为牧人生活于独居的家庭生活状态中,当时并没有使用多种多样的技艺,这种“自然世纪”是在家长权威的统治之下的;以后,随着人口的增长,各种新的技艺的发明,农业生产的出现和增长,若干个家庭聚居在一起组成乡村,后来从中出现了政治家,把若干个乡村联合起来组成城邦,这样国家就产生了。可见,在柏拉图的后期思想中仍可看到共同生活,分工合作的国家状态,不过这里更加接近于“自然生成论”
亚里士多德在国家起源问题上坚持“自然生成论”。他指出,人类不同于其它动物的特征就在于他的合群性(即社会性)。人类在演化史上,虽然经历了家庭、村落到城邦(即国家)的漫长发展过程,但真正体现人类本性的只能是国家。亚里士多德指出,人类最初为了繁衍后代就发生了两性的结合,“这就得先成为配偶……配偶出于生理的自然。”困因此,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结合方式是自然的,这种自然的结合使人们发生联系以保证个人的生存和种的延续。随着人类的发展,社会组织也随之产生,社会团体由“两个以上群众所组成”,它有三种形式:家庭、村坊和城邦,而它们的产生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都是自然的,“家庭是人类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的基本形式”,村坊则是“为了适应更广大的生活需要而由若干家庭联合起来组成的初级形式”f而城邦则是由若干村坊组合而成。随着城邦的产生“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以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只有到这时,人类的本性才能最充分地表现出来。可见,无论是两性的结合,家庭的出现,还是村坊的产生、国家的形成,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都自始至终贯穿着“自然”的精神,而国家则是这种自然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人类本性的完成。显然,在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观中,特别强调人与人的关系,强调人与人的交往与结合,看到了人的合群性的特点,而这一切都来自于人类自然性的表现。因此,“自然生成论”就构成了亚里士多德国家起源论的核心思想。
关于国家起源的两种不同理论体现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各不相同的政治风格。一个把国家的起源规定为严格的社会分工;一个把国家的产生定义为社团的自然发展。由前者所产生的国家必然带有分工本身所固有的特色,社会的整齐划一,国民生活的单调枯燥必然成为国家的突出特色。相反,由后者所产生的国家必然处处体现出“自然”的特点,一切依照自然,顺应自然,这就更加适应人类本性的发展。多角度发展,多层次需求,多阶层杂容并包就成为这种国家应有的特色。但无论是柏拉图的“社会分工论”还是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生成论”,都突破了过去国家宗教起源说和国家神造说的束缚,没有从社会以外、城邦成员以外寻求国家的成因,而是从社会及其成员的内在活动和发展中寻求国家产生的原因,这显然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
(一)两者对国家起源的看法之比较在国家起源问题上,与柏拉图的社会的分工导致国家产生的理论不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国家被看成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而然产生的。他指出,自然赋予人类的目的是过优良的生活,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征就在于他的合群性(社会性),是人类生存和过优良生活的前提。有了这一前提,人类就可以结成社会,作者简介:王栋梁,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政法论坛·186组成城邦,过有组织的生活。亚里士多德指出,人类最初为了繁衍后代、生育子女,就发生了两性结合,这自然的结合使人们发生联系,以求得人类的生存和衍续。随着人类的发展,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社会团体有三种形式:家庭、村坊和城邦(国家)。这三者的产生都是自然的。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说,是从社会及其成员的内在活动和发展中寻求国家的起源,认为城邦是由于人们的需要并且沿着由家庭而村坊而城邦的进程“自然地生长起来的”。随着城邦的产生“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以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⑤而关于国家起源的两种不同的理论也体现了柏拉图和亚里士
多德各不相同的政治风格。一个把国家的起源规定为严格的社会分工,一个把国家的起源规定为社团的自然发展。由严格的社会分工所产生的国家,必然使国家带有分工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因此,社会的等级井然、整个国家的整齐划一就成为国家的突出特色。相反,由社团的自然发展所产生的国家必然体现出“自然生成”的特色,一切依照自然、顺应自然。因此,这样的国家更加适应人的本质的发展,多元化文化并存就成为这种国家的特色。同柏拉图相比较,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把国家和社会区别开来,认为国家是“至善”的社会团体,从而突出了国家的作用和地位,认为国家不像柏拉图所言是人类社会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公有与私有的争议无疑,公有制是柏拉图的选择。柏拉图谴责私有财产,认为私产之下无好执政者甚至会毁灭社会,而理想国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的看法不同。而亚里士多德首先对柏拉图的公有制思想进行了强有力的批评。他认为,公有制的结果不可能导致社会的治理,只能够引起社会的损害。均产必然在财产所有权上产生重大纠纷,且不合人类天性,不能消除人类罪恶本性,不能确保国内安全。因为“人们关心的是自己的事物而忽视公共的事物”。这是人类自私的本性。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人类的各种美德。如果一切归公,人们也就无法表现这种美德了。亚里士多德在坚决批判了柏拉图的公有制理论之后,进一步提出了他的私有制构想他认为,他向往的财产制度是“产业私有而财产归公”。他说,这一制度的特点是财产“在某一方面(在应用时)归公,一般而论则应属私有”,故可兼顾公产与私有两方面的利益。在实践上,亚里士多德主张把城邦划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公产,一部分为私产。这两部分又各划分为两部分:公产中以一份供应祭祀,另一份供应公共食堂所需;私产中以一份配置在边疆,一份在近郊,以使大家利害相同,满足平等与正义的要求。
(三)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在国家治理方面,师徒出现了人治与法治截然不同的法国原则,如上所说,柏拉图强调人治,认为哲学王应该是国家的最高统治。因为哲学王是除上帝以外的“更善的模范”,国家和个人只有经过哲学王的治理才能达到至善。而他同样也认为对于优秀的人,把许多法律强加给他们是不恰当的。可以说柏拉图的理想国,抹去了法律的作用,并宣布了法律的无效。柏拉图的这种思想成为西方专制主义发展的渊源。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优良的统治者。亚里士多德始终坚持法治而反对人治,因为法治与民主、自由是分不开的。他主张实行奴隶主共和国,提倡自由民内部的自由与平等,坚决主张中产阶级主政,因此,法治成为其整个政治学的逻辑必然。亚里士多德认为要实行法治,就要有良好、健全的法制,而普遍的服从则是实施法治的关键。亚里士多德在系统论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后,针对柏拉图的人治观,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第一,人治容易尚私,而法治则可秉公。第二,法律是由多数人制定的,因而具有更大的可取性。第三,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尤其是世袭制更加如此。第四,实行一人之治管理国家也实属困难,他实际上不能独理万机,他还得任命若干官员帮助处理各项政务。他强调法治,但不否认自由,良好的法律既有权威而又不专断,正如亚里士多德自己所说“: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他不反对自由,但他说自由不是放纵,人人都为所欲为将造成城邦的混乱,结果对公民本身也属不利。这种认识上的不同,也直接影响了他们对于国家政体的看法上的差异。柏拉图的理想政体——贤人政治,哲学王作为最高统治者,哲学王在国家中凌驾于一切之上,具有发号施令的绝对权威。在柏拉图的这种贤人政体中,权力与知识得到了有机的结合,至高无上的哲学王必须是经过特殊训练,并获得至高知识的人。柏拉图的这种思想对后世西方的精英治国论有着重要的影响。
(四)政体形势的选择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从其治国之道——“人治”与“法治”出发,把议论的中心转到理想国的主体——“理想政体”的模式上。采取怎样的政体形式才是他们各自政治哲学的合理归宿呢?对此,两者的风格也是南辕北辙的。共和政体正是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的体现。亚里士多德指出,划分政体存在有两个标准:第一是城邦最高治权执行者实行统治的目的是否旨在“照顾全邦的共同利益”;第二是城邦治权的最高执行者人数的多少,是一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根据以上标准,亚里士多德把现存政体划分为六种,并指出了六种政体各自的特点。他指出,君主政体崇尚勋业;僭主政体崇尚私利;贵族政体崇尚才德;寡头政体崇尚财富;共和政体崇尚中庸;平民政体崇尚自由。这六种政体,唯有共和政体才是理想政体。亚里士多德崇尚中庸。在他那里,中庸是人、社会和国家的最佳状态。亚里士多德认为,富人拥护寡头政体,穷人拥护平民政体,而这两种政体各有弊端,不利于缓和奴隶主阶级的内部矛盾。因为富人掌权建立寡头政体,以压迫平民为职责;平民掌权建立民主政体,压制富人也不遗余力。这样,他们各趋极端,远离中庸,使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