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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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进行的村庄规划建设,多属于旧村整治并适当发展的范畴,完全新建是少数,因此,旧村整治改造规划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不要改变用地的性质。主干道路的走向,大部分建筑物的朝向,尽量避免大拆大建。

二、认真鉴定好旧建筑物的建筑质量等级,为规划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筑质量等级的划分是:

Ⅰ级建筑:内外结构完好,建成时间较短,为二层以上建筑,无碍村庄公用设施等建设的的建筑。

Ⅱ级建筑:结构完好或稍有损坏,多为70—80年代所建,无碍村庄近期建设的建筑。

Ⅲ级建筑:60年代前后所建,结构有损坏或损坏较严重,多为“空心村”,有碍村庄重要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

一般情况下尽可能保留一级建筑,整治改造二级建筑,拆除或改造三级建筑。

三、坚持原地改造与搬迁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逐步改造,不断完善。对规划无影响的Ⅰ、Ⅱ级建筑可保留或原地改造;对有碍规划的Ⅲ级建筑均须拆除或改造。

四、改造村庄道路。村庄道路对于体现村庄的功能、布置各类建筑,配套各类公用设施,反映村庄面貌具有重要作用,故村庄道路改造要从全局考虑,其宽度、标高、走向及路面质量要依据经济发展来确定,通过道路改造来解决村庄内行路难、排水难、房屋布局混乱等问题。

五、突出特色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村庄特色主要体现在房屋的造型设计与建筑风格,改造与保护相结合,功能布局与地形利用得到充分发挥,村庄环境的绿化与洁化上。

第八节新农村规划图的绘制

一、村庄规划图应绘制在近期现状图上,以明确反映规划与现状的关系。

二、图形比例:一般为1:500—1:1000

三、以道路为主线,勾画出村庄规划各功能区,并将各规划区内具体各类建筑、用地安排用线条展示出来。

四、用简单、明显的图例表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带。

五、用层次分明的颜色表示各类建筑及用地,一般用色表示法是:米黄色:住宅用地和建筑;红色:公共建筑;蓝色:水面及水利工程建筑;灰色:交通设施及道路;绿色:公用绿地、林地、农田;黑色:污水、排水管线;红色:电力线;蓝色:供水管线。

六、图面修饰以充实、完整、节约工料为原则。通常作法是:图名布置于图纸上面或左侧;图例放在图纸左下角;图签位于右下角;比例尺布置在方向示意图下方;图框采用内细外粗线绘制;注字应当使用仿宋体。

第九节竖向规划的设计

竖向规划的内容是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场地、道路、排水沟等的规划标高;确定地面排水方式和相应的排水构筑物;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填土、取土的位置及土方去向。

一、竖向规划要点:

1、村庄内道路纵坡为0.3%—4%;道路横坡为1.2—2%。

2、道路交叉口高程确定原则:主要道路要低于次要道路,次要道路要低于房屋地面,整个路面不积水,土方工程量为最小。

3、地面坡度一般要求不小于0.3%,不大于4%,当地形自然坡度大于8%时,村庄地面连接形式宜选用台地式,台地之间用挡土墙或护坡连接。

4、明沟排水坡度一般为1%,以保证自流排水。明沟断面通常做成梯形,沟底宽应不小于0.3米,以利清理沟底沉积物。

5、各种场地的适宜坡度:广场0.3—3.0%,停车场0.2—0.5%,运动场0.2—0.5%,绿

地0.5—1.0%。

二、竖向规划表示方法

1、设计等高线法(也叫平面图表示法)。用设计等高线来表示被改造自然地面的情况。一般采用比例为1:200、1:500或1:1000,设计等高线的等距离与自然地形图的等高距离相吻合。此法一般用于局部地段的竖向规划。

2、设计标高法(也叫侧面图表示法)。用标高、坡度、坡向,驳坎等相应符合来表示各方面的相互高程关系。一般选用的比例为1:500、1:1000或1:2000,此法使用较为普遍。

第十节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成果

村庄建设规划成果包括:现状及村庄位置图、规划总平面图、公共设施规划图和说明书。

一、现状及村庄位置图。村庄现状图比例为1:500—1:1000,标明地形地貌、道路、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性质及范围。另在现状图的空白处标明村庄在乡镇域的位置,所在行政村的范围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比例尺根据乡镇域范围大小而定。

二、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围;确定各类用地性质、范围。

三、公共设施规划图。比例尺同上,标明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座标、标高,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界限;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

第十一节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审批

编制完成的村庄建设规划,要按法定程序批准,经过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村庄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其报批程序是:

一、编制完成的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建设部门审查。

二、经县级建设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批文。

三、经政府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就是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坚决执行,确需局部调整修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新式农房建设

第一节什么是新式农房

新农房是为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改进旧农房建造量大,占用土地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结构功能不合理,使用功能单一,采光通风差,消耗人、财、物多而设计的一种结构紧凑、功能合理、适用美观、安全卫生的农村住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造型新颖,节约用地;二、布局合理,经济适用;三、功能完善,安全卫生;四、舒适美观,协调环境。

第二节新农村房屋的类型

一、按房屋用途分:

1、生产性用房。主要是指家庭和集体的农作物生产所需的用房。

2、居住用房。主要指卧室、客厅、厨房等饮食起居的用房。

3、公共性用房。主要指供群众进行各种政治、文化、福利等社会活动的用房。

二、按房屋结构分:

1、砖木结构。主要承重结构用砖、木承担。如砖墙、木屋架等。

2、砖混结构。主要承重结构用砖、钢筋混凝土做成,如砖墙、钢筋混凝土楼板等。

3、框架结构。主要承重结构由钢筋混凝土柱、梁现浇做成,其它由砖、预制构件等做成。

三、按房屋造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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