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 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 筑面积。 •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 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1/2面积。
•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 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 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 层建筑面积。
•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 ,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 .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 面积。
•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 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 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 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 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 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 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 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单层建筑面积,按其水平面积计算,并符合:1)高度不足2.2米者应计1/2。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超2.1米应计全面积:净高在1.2-2.1米的部位计1/2;净高不足1.2米部位不计。
2、单层建筑物内设局部楼层,局部楼层二层及以上,有围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无围护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计全,不足2.2米计1/2。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计算全;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
4、多层建筑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米计全面积;净高在1.2-2.1米应计1/2;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米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层高在2.2米及以上应计全面;不足2.2米应计1/2。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吊脚架空层,按利用部位水平面积1/2计;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计算。
7门厅、大厅按一层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计全面积;不足2.2米者计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 9立体书库仓库车库,无结构层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
层高2.2米及以上计全;不足2.2计1/2。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2米及以上计全;不足2.2米者计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发布日期:2006-5-19 16:36:00 点击次数:32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jì suàn)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jiàn zhù miàn jī)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miàn jī)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yǐshàng)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shāngdiàn)、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高度是否应超过2.20m才可以计算建筑面积?不受2.20m高度的限制,均可计算建筑面积。
2、无烟灶台从楼地面悬挑且高度(楼地面至顶板面)超过2.20m者,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在窗台上悬挑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3、底层架空层(贮藏室)层高在2.20m以内,但楼梯间以及通过贮藏室的通道因室内地面比架空层低、稍高于室外地坪其高度超过2.20m,是否应计算建筑面积?根据“规则”第1.7条规定,室内楼梯间按建筑物的自然层出不穷计算建筑面积。
4、“规则”第1.14条,关于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高度在1.5 m以上时及阳台计算面积的规定,其有楼层的挑出墙外宽度及对应的地面部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以及有楼层的阳台或走廊其垂直对应的底层有平台、且高于设计室外地坪面的(如图所示)按以下规定处理:楼层走廊超过外墙宽1.5 m或屋盖挑出墙外宽 1.5m的檐廊以及楼层为阳台的,按楼层或屋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单层建筑物内设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一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图01所示。
(1)已含在一层建筑面积以内。
(2)、(3)以b ×L(长度)计算建筑面积并入总建筑面积之内。
6、单层建筑与多层建筑联为一体的单位工程,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按其结构外围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按外层结构外围至多层结构的外围计算建筑面积,如图02。
单层:b×L1计算建筑面积;多层:a×L2×4计算建筑面积。
7、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应如何理解为正确?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主体层(砌体或混凝土主体),不包括装饰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 建筑物外轮廓面积(Gross Floor Area,简称GFA):建筑物外
部各个楼层的投影面积之和。
根据现行规定,GFA并不包括地下室、阳台、扶梯间、电梯井、机电设备用房等非居住功能的面积。
2.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在地下的建筑面积。
3. 住宅建筑面积(Residential Gross Floor Area,简称RFA):
住宅建筑内各个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的居住面积、阳台、露台等。
5. 办公建筑面积(Office Gross Floor Area,简称OFA):办公建
筑内各个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设施等。
6. 公共建筑面积(Public Gross Floor Area,简称PFA):公共建
筑内各个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娱乐场所、博物馆、体育馆、学校等。
7. 管理面积(Management Area,简称MA):楼栋内用于管理和维
护的面积,包括门卫室、物业办公室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同项目和国家可能会有一些
细节上的差异,具体的计算规则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此外,可以使用建筑面积计算工具和软件来辅助计算,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应计算的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走廊的一种。
门厅大厅是按层计算。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示例
图1-1-7-1某单层仓库
二、计算示例
【例 2】求图( 1-1-7-2 )某办公楼的建筑面 积。 解:此办公楼为四层楼,,每层均为同一面 积。楼梯间按自然层计算面积,走廊按层计 算面积,因此,此办公楼可以不分楼梯间和 走廊,统一按外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 面积。 建筑面积: (38.5+0.24)X(8+0.24)×4=1277m2
三、有关问题解答 ( 摘自建设部标准定额 司《有关应用问题解释》)
4.室内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
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水平投影面
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突出外墙的附墙柱、
垛、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有关问题解答 ( 摘自建设部标准定额 司《有关应用问题解释》)
5.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 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 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双排柱雨 篷、车棚、站台等计算的建筑面积小于顶盖 水平投影面积一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 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 望间、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 围戒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 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 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 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 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图1-1-7-11)。
三、有关问题解答 ( 摘自建设部标准定额 司《有关应用问题解释》)
3.室内楼梯(包括大厅多层平台楼梯,或旋 转楼梯)不论高度如何按其自然层楼梯的投影 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作为主要 通道,或用于疏散及消防安全楼梯等不论何 种结构(爬梯除外),分层按投影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室内电动扶梯分层按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地下楼梯,按其自然层投影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面投影面积的总和,一般用于衡量建筑物的大小和容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特点和目的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总面积(GFA):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地面投影面积之和,包括所有房间、走廊、楼梯和其他室内区域。
建筑总面积是用于衡量建筑物的整体尺寸和容积,通常用于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许可、建筑成本和租金等。
2.净建筑面积(NFA):净建筑面积是指在建筑总面积中扣除共用部分的面积。
共用部分包括走廊、楼梯、电梯井、管道和公共厕所等,净建筑面积专门用于计算各个房间或单元的大小,例如办公室、商店、酒店客房等。
净建筑面积通常用于确定每个单元的使用面积、租金和销售价格等。
3. 建筑占地面积(Site Area):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实际面积,通常用于测算建筑物对土地利用的密度和比例。
建筑占地面积可以影响建筑物的布局和风格,并且常常用于可持续建筑设计和土地规划。
4. 建筑物高度(Building Height):建筑物高度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最高点的垂直距离,通常用于测算建筑物的视觉效果、景观影响和结构设计。
建筑物高度的计算通常包括屋顶和天花板的高度、楼层的高度和建筑物顶部的结构元素。
5.建筑物容积率(FAR):建筑物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体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用于衡量建筑物的密度和容量。
建筑物容积率的计算规则根据不同的城市和土地规划要求而有所不同,通常影响着建筑物的高度、楼层数和使用类型等。
在实际计算建筑面积时,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来确定每个房间或区域的尺寸,并按照相应的计算规则进行面积计算。
还需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建筑法规和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正。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数字化工具也提供了更精确和自动化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可以大大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定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面积以建筑占有的空间为基础进行计算。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3.1.2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区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地平面以上的建筑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室外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2 地下室、半地下室在室外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该楼层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
3.1.3 建筑物计算面积的基本原则:1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按全面积计算:1)建筑物主体结构内的;2)有盖有围护结构封闭围合的;3)有盖不封闭但以柱围合的,或柱、墙结合围合的。
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按1/2面积计算:1)有盖单排柱或独立柱的;2)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1.3米及以上的。
3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1)结构层高在1.3米以下的;2)无顶盖的建筑空间;3)突出建筑物墙面的构件、配件及装饰性建筑等,具体管控要求见3.3特殊规定;4)结构层高2.2米以下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在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环节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的规定执行。
3.2 计算细则3.2.1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计算1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1.3米及以上的,应计算1/2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1.3米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符合以下条件,其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否则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结构净高的1/2,半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结构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地下室、半地下室在室外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地下室、半地下室除地下车库出入口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电梯、楼梯)进入室内;建筑物的室外地平面标高,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
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
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一般规定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构造结实,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房屋构造〔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构造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局部楼层者,符合规那么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局部,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构造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屋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构造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是:凡在结构上、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②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③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如图5.2.3所示),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2结构层高在(3构净高在(4构净高在场馆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①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馆”(顶盖闭合)都适用。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围,如图5.2.8所示。
②室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③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
场馆看台上部空间建筑面积计算,取决于看台上部有无顶盖。
对有双层看台的,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
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场馆看台(剖面)示意图见图5.2.9。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①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②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6算面积。
①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②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长度。
(7)。
结构层高在也适用于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情况。
(8(9(10①有围护结构的,②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③结构层高在算(11层高在结构层高在应计算(12)结构层高在(13(14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15(16)门廊、雨篷(17在(18结构净高在(19①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点击:次李发布者:boao 发表时间:2008-12-29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问题解答(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入户花园(或花园阳台)怎么计算建筑面积?答:入户花园(或花园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应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底板结构外边线1.5m以内部分,按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为底板结构外边线超过1.5m部位,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另取消《解答一》第一条。
如图所示入户花园,其四周围护中,标注长度1850mm和2400mm处为栏杆,其余为封闭的墙体门窗,计算其建筑面积:(2.4*1.5+(1.85-1.5)*1.5)/2=2.19(m2)(1.3+1.85)*2.4-(2.4*1.5+(1.85-1.5)*1.5)=3.17(m2)总=2.19+3.17=5.36(m2)2、阳台的建筑面积是否按其结构图示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答:是。
3、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怎么计算建筑面积?答:(1)建筑物的底层设架空层,若用作通道、绿化不计算建筑面积;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按其永久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建筑物整层架空或局部架空的楼层,无围护结构有栏杆的架空部分,视同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计算。
4、地下水池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有围护结构的可计算建筑面积,无维护结构的y得计算建筑面积。
4、突出外墙的装饰构件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A.1 土(石)方工程6、建筑物基坑、沟槽采用机械开挖时可否计算人工平整场地?答:可以计算。
7、第12页表A.1-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中“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的防水层做法具体指什么?答:防水砂浆、图聚氨脂、卷材等。
8、人工挖沟槽、基坑子目,定额最大深度6米,如果深度超过6米,可否增加垂直运输费用?答: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每超深1m(不足1m按1m计),按相应6m以内的子目增加4.78工日。
9、石方的虚方体积与天然实体积的系数是多少?答:如设计有规定或有实际空隙率的,按空隙率计算,无空隙率的折算系数为1.54:1.10、挖掘机挖土回填并用铲斗压实,如何套定额?答:按挖掘机挖一、二类土方套用定额,挖掘机台班量乘系数1.1.11、机械回填土:采用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至施工现场,再用推土机推土回填;套价时套用了机械挖运子目后,还能再套推土机推土子目吗?答:不能再套推土机推土子目。
因为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子目中已包含相应的推土机台班含量。
12、挖掘机挖土的定额子目中有推土机台班含量,实际施工中未使用推土机时,是否要扣除推土机台班含量?推土机进退场费能否计算?答: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中的推土机是按正常的施工组合配套设置的。
实际施工中未使用推土机时,不扣减推土机台班含量,其他机械设备台班含量也不得增加,推土机进退场费不得计算。
13、定额P8说明1的第(9)点:“机械挖土方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该说明中的机械是否指子目里所有的机械?答:是。
14、定额P8说明1的第(10)点“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中所指机械是不是子目里所有的机械?答:单指挖掘机。
推土机、洒水车不能乘以该系数。
15、地下常水位以下土方在采取了排水降水措施并计取相关费用后,土方含水率仍然较大,使用机械挖土时,是否可增加费用?答:若非因承包商原因,土方含水率大于25%时,可按定额P8第(9)条规定计算;反之,不得计算。
16、在大开挖基坑内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其土方需从坑内运出坑外,该项费用可否计算?答:可以。
17、定额P9说明1的第(13)点:“………定额中的机械台班量………”仅指表中所列的机械还是子目中所有机械?答:指子目中使有机械。
18、定额P9表A.1-3系数表中无装载机,如采用装载机装运一、二类土时,是否乘调整系数?答:装载机装运土方定额子目不分土壤类别,综合考虑,不用乘调整系数。
19、石方控制爆破与一般石方爆破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执行控制爆破子目?答:石方控制爆破和一般浅眼石方爆破的不同处在于:石方控制爆破是为了保护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方式,加密了孔的间排距,增加了孔口堵塞长度,爆区用土袋、荆笆作覆盖防护。
石方控制爆破通常在距爆破工程爆区300m以内有建筑物或重要设施情况下可执行。
20、石方控制爆破、静力爆破以及机械凿岩是否可计算超挖量?答:不能计算。
21、人工凿石凿平基、沟槽、基坑子目是按多少米深度考虑的?答:人工凿平基、沟槽、基坑子目按深度1.5m以内考虑,深度超过1.5m,需从坑内运至坑外者,采用双(单)轮车、人力运输的,按相应的石方运输子目执行,垂直深度每1m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工程量及垂直运输高度均不减1.5m;采用机械挖运的,套相应的机械挖运定额;采用垂直运输机械运输的套01010226子目。
22、定额人工挖淤泥、流砂子目按开挖多深考虑?超深如何计算?答: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深度按1.5m考虑,超过1.5米时,按土方垂直运输的相关规定乘以1.3系数计算超深费用。
23、挖掘机挖淤泥,如何套定额计算?答:淤泥开挖后未立即清运的,按定额P9说明1的第(12)点的规定计算;淤泥开挖后立即清运的,按定额P10说明3的第(6)点的规定,执行机械运土相应子目,并乘以1.3系数计算。
24、槽、坑岩石爆破超挖,在定额允许超挖石方深度范围内增加的垫层工程量,能否计算?答:经承发包双方办理签证确认后,可计算。
定额挖运石喳子目是否按天然实体积考虑的?答:是。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26、本章节第88页安拆导向夹具子目如何使用?答:该子目配套打预制板桩和钢板桩子目使用。
27、打孔灌注桩,成孔(空沉管)部分如何套定额计算?答:按相应桩子目人工乘以0.77系数,并扣除定额中的混凝土及机动翻斗车含量,其余不变。
28、钻(冲)孔关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是否应执行定额P136第2(1)2条说明,人工乘以0.85系数?若执行,钻孔灌注桩子目中的人工不全是混凝土浇捣人工,如何执行?答:该部分子目对应下列项目直接扣减工日。
桩径60cm以内子目(01020087)扣减9.03工日;桩径80cm以内子目(01020088)扣减7.49工日;桩径100cm以内子目(01020089)扣减6.03工日;桩径120cm以内子目(01020090)扣减5.45工日;桩径150cm以内子目(01020091)扣减5.02工日;桩径200cm以内子目(01020092)扣减4.43工日。
29、走管式打桩机打桩、长螺旋钻孔灌注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是否应执行定额P136第2(1)2条说明,人工乘以0.85系数?若执行,钻孔灌注桩子目中的人工不全是混凝土浇捣人工,如何执行?答:该部分子目对应下列项目直接扣减工日。
走管式打桩机:桩长≤10m的扣减1.32工日桩长≤15m的扣减0.5工日桩长≤18m的扣减0.25工日桩长≤18m的扣减0.25工日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扣减0.39工日30、人工挖孔桩定额子目中是否包括安全要求凸出土面的混凝土护壁?答:是。
31、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如采用钢护筒代替凸出土面的混凝土护壁,可否扣除凸出土面的混凝土护壁,另行计算钢护筒费用?答:不可以,仍按定额执行。
32、人工挖孔桩运土超过了定额规定的50米运距,超出部分如何计算?答:超出部分按土方运输相应子目计算。
33、怎么计算地基强夯的遍数?答:地基强夯的遍数为单点的夯击遍数加满夯击遍数。
如:图纸上标注为单点夯击四遍后再满二遍,其夯击遍数应为六遍。
(1)单点的夯击数指单个夯点一次连续夯击次数。
(2)夯击遍数指以一定的连续击数,对整个场地的一批点,完成一个夯击过程叫一遍,单点的夯击遍数加满夯的夯击遍数为整个场地的夯击遍数。
单点夯击数定额已综合考虑。
34、桩架超运距移动和横移分别指什么?答:与初始打桩方向一致的方向叫直移,垂直初始打桩方向为横移。
基本运距按定额P53第20条的规定,运距超过基本运距时,超过部分按相应桩架超运距移动子目计算。
35、什么是超前钻?其费用应归入什么项目及如何计算?答:地基基础桩终孔时,为探明打直径嵌岩桩桩底下3倍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而进行的钻探,称为超前钻。
在地质复杂情况下,通常要求每一孔都超前钻以探知桩基地质情况、确定桩端位置。
超前钻属于勘察设计的范畴,应由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勘探,该费用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归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勘察设计费项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计取。
36、静压桩的压桩机械,实际使用的桩机压桩力与定额不同时,可否换算?答:不得换算。
37、浮桩复打的费用和复打移机的台班能否计算?答:不得计算,定额已综合考虑。
38、泥岩是否可计算入岩增加费?答:地质勘探注明微风化或风化的泥岩,可计算入岩增加费,强风化的泥岩不得计算入岩增加费。
无地质勘探报告的,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勘探部门鉴定---泥岩的风化程度。
39、定额锚杆支护的孔径是按多大考虑的?孔径不同时怎么换算?答:定额综合考虑,不得换算。
A.3 砌筑工程40、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的空心砖墙项目未包含空心砌块墙填充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应如何计算这部分费用?答:清单项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空心砌块墙填充混凝土应与空心砌块墙合并作为一个综合实体考虑。
投标人应按设计图纸把填充混凝土的费用综合考虑到空心砌块墙清单项目的报价中。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41、实际采用的混凝土粗骨料粒径与定额子目中配合比的粒径不同时,可否换算?答:可以按定额中相应粒径的配合比换算,但不能按实际施工配合比换算。
42、构造柱的高度从地圈梁的底面还是顶面算起?答:从圈梁顶面算起。
43、如图所示,窗台板与楼板之间的反梁如何套定额?答:(1)与楼板一起浇捣的套圈梁子目计算。
44、后浇带混凝土子目中是否已包括凿除和清理溢出混凝土的工料?答:已包括。
45、游泳池是按贮水池套用定额,还是按基础和墙分别套用定额?答:按贮水池相应定额套用。
46、滚轧直螺纹连接如何套定额计算?答:按套筒锥形螺栓钢筋接头计算。
47、施工图注明钢筋直径为6mm,市场上无此规格的钢筋,采用直径为6.5mm 的钢筋代替,按哪种规格计算?答:由设计方出具变更通知,按变更通知的钢筋直径计算。
48、混凝土圆桩(柱)螺旋箍筋如何计算其净长?混凝土圆桩(柱)螺旋箍筋净长计算公式:螺旋箍筋净长=1/H*说明:(1)h为螺旋箍筋的螺距,b为混凝土保护层厚度,D为混凝土圆桩(柱)直径,∏为圆周率。
(2)式中取定的计量单位为m。
(3)此式为每米钢筋的螺旋箍筋净长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