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输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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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材料的运费会计分录如何做

购买材料的运费会计分录如何做

购买材料的运费会计分录如何做在购买材料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企业会计人员要怎么做会计分录呢?下面是为你的购买材料的运费会计分录做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三种处理方式:比如材料不含税总金额是2000元1.运输开了增值税发票的,要抵扣进项税额,按3%来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剩于97%计入成本借:原材料2000+1200*9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17%+1200*3%贷:应付账款(现金)2.运输全部计入材料成本中。

借:原材料2000+1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17%贷:应付账款3.运输费计入费用(外面公司的会计一般都是这样做的)借:原材料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000*17%营业费用-运输费1200贷:应付账款总结:会计处理方式,跟书本上学校学的知识,有一定的差距。

购买原材料产生的运费做会计分录的方法:原材料发生的运费:直接计入成本里面即可借:原材料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运费:算入原材料里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材料付的运费,需要计入材料成本,但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小规模纳税人,要把运费全额计入原材料成本,不核算运费发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xx年8月1日,运势行业实行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对运费计提7%的进项税额。

一、购买原材料的运费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支付运费的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在途物资、材料采购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一般纳税人可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乘以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运费全额计入采购成本)二、说明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商贸公司支付物流运输费的分录

商贸公司支付物流运输费的分录

商贸公司支付物流运输费的分录
如果是购入材料支付运输费的话就记入材料成本:借:原材料货: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果是销售商品支付运费的话:借:销售费用货:现金或银行存款
具体情况分析:
可以计入成本,也可以进入期间费用,一般情况是记入营业费用,
借:营业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按发生额的7%计算)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计入存货成本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正式的运输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的7%计算进项)
贷:银行存款(现金)###为购货而支付的运输费用应该记入该种货物的采购成本.
借:物资采购-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转入成本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库存材料等)
贷:物资采购
注:记入成本的金额为支付金额减去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由购货方承担的运费直接计入货物成本.
快递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

销售环节运费会计处理规范

销售环节运费会计处理规范

销售环节运费会计处理规范
二、企业会计制度中与“销售费用”业务的相关规定
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销售费用-运费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包括内部倒运费)。

三、销售费用-运费的定义及相关的确认
(一)、销售费用-运费的定义
企业为销售产品而发生产品倒运费,出厂后发生的运输费用。

(二)、运费范围及界定界面
成品出厂后发生的费用为销售环节运费,进入销售费用。

装车费用及厂内成品库间的倒运费用均进入制造费用。

(三)、运费的暂估
销售运费,包括一票收入中所含运费均应暂估入账,但发出商品不应暂估运费。

(四)、销售费用-运费确认时间
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四、销售费用-运费会计核算方法
一、销售环节运输费财务核算方法
1、厂内销售环节运输费财务处理方法
借:销售费用-汽运费费用发生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贷:应付账款—外协发票金额
运费暂估财务核算方法:
借:销售费用费用发生额贷:应付账款-外协暂估(供应商)费用发生额次月发票入账后财务核算方法:
借:销售费用-运费(实际与暂估差额)借:应付账款-外协暂估(供应商)费用发生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贷:应付账款-票据费用发生额
2、外部销售环节运输费财务处理方法
借:销售费用-船运费等发生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贷:应付账款—外协发票金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般纳税⼈如何进⾏不同情况下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运费同企业⽇常购销活动息息相关,⼀般纳税⼈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运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运费并⼊销售额是否需要价税分离?⽀付运费的⼀般纳税⼈,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应按何种⽐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收取或者⽀付运费如何进⾏会计处理?对许多财务⼈员来说,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是⼯作中的⼀个难题。

⼀、销售额中包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销售⽅负担的运费,如果通过提⾼所售商品的价格来回收,⽽不单独收取运费,则所负担的运费通过提价已经并⼊销售额中,不必单独处理;如果委托运输公司运输井取得运输发票,⽀付运费后不单独向购买⽅收取,则取得运输发票后按照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额和建设基⾦之和(以下简称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其余作为销售费⽤。

⽀付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条件有四:⼀是所运输的货物(不包括⾃⽤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是取得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三是准予计算进顶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是指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额、建设基⾦,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四是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申报期内抵扣进项税额。

⼆、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般纳税⼈销售货物,经购销双⽅约定由销售⽅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达购买⽅,同时先由销售⽅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后,购买⽅再归还销售⽅垫付的运费,对销售⽅⽽⾔称为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发票开具给购买⽅、纳税⼈(销售⽅)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两个条件的,由于销售⽅只是代垫运费,⽆论所销售货物适⽤税率多少,都不征收增值税,但代垫的装卸费等价外费⽤应价税分离后并⼊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销售⽅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存款;收到购买⽅⽀付的运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买⽅⽀付运费的,按照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

生产企业运费支出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运费支出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运费支出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已入库,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输费10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77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建设基金30元)。

该厂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和税款,用现金支付运费。

计算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200000×17%+(770+30)×7%=34056(元) 借:原材料 2009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56 贷:应付票据 234000 库存现金 1000 【例】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乙企业产品。

开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收到购货方乙企业转账支票一张。

购买方乙企业要求送货上门,运费由甲企业负担,于是甲企业另以现金支付给运输企业该批售货运费10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77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建设基金30元)。

计算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70+30)×7%=56(元)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借:销售费用 9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6 贷:库存现金 1000 【例】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乙企业产品。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案例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案例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案例案例背景: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生产和销售花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花盆属于应征增值税的商品。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购置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商品销售的包装费用和广告宣传费用。

下面将介绍该公司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案例:1.购置原材料的运输费用:该公司购买原材料时支付了一笔运输费用,根据增值税法规定,购置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属于购货款项的一部分,可以按照税率一并计算增值税。

所以,在核算时,需要将这笔运输费用计入“应付账款”或“应付税款”科目下。

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应付税款2.商品销售的包装费用:为了提高商品的销售竞争力,该公司对销售的花盆进行了包装,在包装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费用。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商品销售的包装费用不属于参加增值税计算的费用,因此需要单独处理。

在会计核算时,将这笔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下。

会计分录: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广告宣传费用:该公司为了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销量,进行了广告宣传,并支付了一定的费用。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广告宣传费用属于参加增值税计算的费用,在增值税申报过程中可以享受相应的抵扣和退税政策,不需要单独处理。

在会计核算时,将这笔费用计入“广告宣传费用”科目下。

会计分录:借:广告宣传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4.增值税计算: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该公司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和申报增值税。

在会计核算中,需要将增值税计算和申报相关的数据记录在一个单独的“应交增值税”科目下。

会计分录:借:应交增值税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通过以上会计核算步骤,该公司能够准确记录和核算增值税价外费用,并在增值税申报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处理。

通过以上案例,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核算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核算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财务会计规定相结合进行。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如何处理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如何处理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如何处理随着营业税被增值税所取代,中国的增值税税制发生了重大改革。

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是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营改增政策将销售行为的征税对象从营业额改为销售额,为企业降低了税负。

然而,在这一政策改革中,涉及到的征税范围如何界定问题引起了广泛讨论。

其中之一便是混合销售行为中运费如何处理的问题。

对于混合销售行为,即将多种商品或服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销售的行为,增值税政策对于运费的处理至关重要。

所谓运费,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为将商品或服务运送至消费者所支付的费用。

在营改增后,运费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计入销售额或单独计税。

首先,一种处理方式是将运费计入销售额。

根据中国增值税政策,销售额是指企业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中取得的全部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将运费作为销售额的一部分计入,并按照增值税税率进行纳税。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简化了税务申报流程,减少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然而,将运费计入销售额的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正确将运费与销售额区分开来。

如果不准确计算或处理运费,可能导致增值税的纳税申报错误。

其次,计入运费会使企业的销售额增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纳税基数。

对于一些运费成本较高的企业来说,这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单独计税。

根据这种方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将运费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计税。

按照当前的增值税政策,运费属于货物运输业的一种辅助性服务,应按照6%的税率计税。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明确区分了运费和销售额,减少了计税的错误可能性。

然而,单独计税的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企业需要额外的工作来计算和申报运费的增值税。

这需要企业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纳税制度来跟踪和记录运费信息。

其次,对于一些运费成本较低的企业来说,单独计税可能导致税负的降低,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贡献。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中运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选择:计入销售额或单独计税。

【纳税实务】“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解析

【纳税实务】“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解析

【纳税实务】“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解析一、“代垫运费”的增值税规定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属于价外收费,不并入销售额,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运输部门将发票开具给B(俗称“抬头”是B);(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A将发票转交给B。

中国淘税网(公共微信cntaotax)-税收政策,纳税实务,税务稽查,税收筹划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

税法同时规定:对于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运费,不属于“代垫运费”。

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价外收费,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且价外收费都属于含税销售额,首先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再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关键问题正确进行“代垫运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关键问题:(1)具体是谁最终负担了运费;(2)具体是谁在第一时间支付了运费;(3)运费具体支付给了谁,是如何支付和收回的;(4)运费发票具体给了谁,谁持有运费发票;(5)到底是谁使用了运费发票;(6)运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7)到底可以抵扣谁的进项税额;(8)可以抵扣的金额具体是多少,即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建设基金”;(9)运费发票是否被真实、合法使用;⑩价外收费、收入金额大小和相关的增值税税额如何计算。

三、案例解析例:假设A、B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都符合规定要求。

A销售一批货物给B,销售金额为100万元未收取。

由铁路运输部门承运,合同约定由销售方A代垫运费1万元,另支付建设基金为0.17万元,合计为1.17万元。

A、B双方相关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代垫运费计算及其会计处理分为如下四种情况:1、同时满足条件(1)和(2),此时为税法规定的“代垫运费”。

增值税法中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法中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法中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作者:李静马文君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2年第11期摘要:增值税是三大流转税之一,税额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度,而运输费用的税务处理既涉及到进项税额的计算,又涉及到销项税额的计算,其处理的原则又不尽相同,本文将就运输费用在增值税会计核算时的要点进行分析。

运输费用是企业为实现商品运输而支付的有关费用,是购销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一种费用。

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原材料购入、产品销售过程中都可能发生运费,有的需计算销项税额,有的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性质不同的运输费用对于增值税额的计算有着不同的影响。

本文将结合实例就运输费用的增值税会计核算进行分析探讨。

一、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其与销项税额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纳税人实际纳税多少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按税法规定,购进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纳税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必须有合法运费发票;三是运输企业的货票抬头方进行抵扣;四是运费金额是指运输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五是购销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支付的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下面通过实例来说明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核算。

例1、假设A企业是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材料已入库,同时支付运输企业的运输费8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600元,保险费60元,装卸费120元,建设基金20元)款项已全部支付。

解析:运输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费用、建设基金才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600+20)×7%=1743.4元,原材料的采购成本=10000+800-(600+20)×7%=10756.6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10756.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4贷:银行存款12500例2、A企业2011年12月6日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一批用于生产,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20000元,支付运费500元。

运输费用在增值税会计中的应用分析

运输费用在增值税会计中的应用分析

解析 :税法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 税, 不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 而按照不含增值税 的销售额乘 以征税 率直接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 购进材料过程 中所支付的价款 、 相关税 费( 含增值税 )合理损耗等均计人 材料采购成本 中。 、
所 以: 原材料 的人账成本= 10 + 0 = 2 0 ( ) 17 0 80 150 元
二是一般 纳税人取得的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发票和国际货物运
输发票 , 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应计人采购货物 的成本 中。
[ ] 例5 甲公 司(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 国外进 口一批货 物( 从 非
消费税应税货物)关税完税价格600 , 00 美元, 关税税率5%, 0 另向
抵扣主体必须取得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 普通发票 ) 。
[ 1 甲企业 ( 例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 购进一批 原材料 , 到的 收
增 值税专用发票 显示 : 价款 100 、 00元 税款 10元 , 70 另外支付 运费 80 , 0 元 取得运输发票 , 假定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和运 输发票均 得 到税务机关的抵 扣认可 。材料款项 170 0 元和运输费用80 1 0 元均
就是这种情况 。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 销售环节产生 的运输 费用也越来越多 , 销售成为生产经营的必要环节 , 如果是在销售环 节支付运费, 取得运输发票 , 同样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借: 原材料
1 74 04
[ ] 例3 甲公 司( 增值 税一般纳税 人 ) 销售一批 产 品 , 支付 的运
税人 ,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计算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 ; 第二 ,
运输费用会计分录 : 借: 原材料 贷: 银行存款 94 4 10 00 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5 6 ( ) 三 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所 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抵 扣进 项税额 一般 清况下 , 运输费用产生在原材料的购进环节 , 除可

运费会计处理

运费会计处理

运费会计处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运费是指商品的运输费用,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费用,影响着产品的成本以及最终的售价。

运费的会计处理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一下有关运费会计处理的相关知识。

一、运费的确定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或产品时,通常会安排运输公司进行货物的物流运输。

对于企业来说,货物的运输费用属于直接成本,需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中。

在确定运费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货物运输费用的确定一般取决于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距离以及运输方式等因素。

2.货物运输费用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企业自行支付给运输公司,另一种是由运输公司直接向企业收取。

3.货物运输费用的计价方式一般包括按重量、按体积、按件数等方式。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

二、运费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运费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货物运输费用的计入货物运输费用是属于直接成本,需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中。

企业在确认货物运输费用后,应将其记入相应的存货账户,计入产品制造成本中,最终体现在产品的成本中。

企业在支付货物运输费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当运输费用由企业自行支付给运输公司时,应将其记入相应的现金账户或银行存款账户,并同时记入相应的费用账户,反映企业的实际支出。

(2)当运输公司直接向企业收取运输费用时,企业需要在收到运输费用后,确认收入,同时记录相应的费用支出。

3.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根据我国的税收法规,货物的运输费用属于服务性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在处理运费的增值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企业应按规定正确计算运输费用的增值税额,并将其记入纳税申报表中。

(2)对于运输费用的增值税发票,企业应妥善保管,以备将来的税务审计。

三、运费账款的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往往会面临各种运费账款的管理问题。

为了避免账款逾期或出现纠纷,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及时核对运费账单企业应及时核对运货物运输费用账单,并与实际货物的收发记录相符。

增值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170,000+(18,000+10,000)×7% = 171,960.00(元)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应付帐款 1,170,000.00 借:原材料 28,5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60.00 贷:应付帐款 30,500.00
(12)将一批外购的原材料对外投资,原材料 账面实际成本为65 000元,增值税组成计税 价为70 000元,适用增值税率为17%。 (13)工厂以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 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实际制造成本为60 000 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适用增值税率为 17%。 (14)将自产的一批产品送给某灾区,作为抗 洪救灾用。该批产品按售价计算金额为80 000元,其实际制造成本为60 000元,增值 税适用税率为17%。
(5)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 项税额不得抵扣。其上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100,000×17%=17,000(元) 借:在建工程 117,000 贷: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17,000
(6)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增值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 。2007年4月份发生下列购销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 000元,货已验收入库;另支付运杂费2,500 元,其中运费2,2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 卸费120元,保险费8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 具的运费发票。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摘要:运费是企业购销业务中经常发生的费用,运费的收支与增值税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法对不同运费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规定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问题。

正确理解并运用税法对运费增值税税务处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是正确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基础.本文就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不同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价外费用在购进或销售货物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运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不同类别的运费,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在具体运用运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时,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分不清运费是可以计算抵扣还是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容易混淆,很难正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结合多年的税法教学,本文就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运费(一)政策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这种可计算抵扣增值税的运费在购进或销售货物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购买方购进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二是销售方销售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

1。

购买方负担运费。

当销售方所销售货物供不应求,则销售方会因产品为紧俏产品不负责货物的运费,而由购买方承担.这种运费可由购买方直接支付给运输机构,也可由销售方代垫先行支付给运输机构。

不论运费如何支付,购买方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要依据运输机构开出的结算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且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为本企业。

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增值税中关于运费的会计处理问题

增值税中关于运费的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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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中关于运费 的会计处理 问题
宁德 师范学院
【 摘
单 娟
华 东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
韩士专
宁德师范学院
刘 涛
要】 增值税 中有关运费何时作为价外 费用缴纳增值税 、 时要计 算抵扣进项税 的问题 , 多 何 很 人在 学习及 实务操 作 中 容 易混淆 , 很
按7 %的扣 除率计 算进项 税额 , 会计 处理前面 已有类似 说 明 , 不再 赘述 。 ( ) 涉及销售 方、 三 业务 购货方和承运 方三方
5委托加工等业务发生的运费。 文主要 针对上述 12 . 本 、 两种情 况进行说 明。在一项涉及运费经济业务 中, 运费 的最终 负担 方要么
文章将分情 况对这 个问题进行 分析。
【 关键词 】 费; 价外 费用 ; 进项税 ; 混合销售 运


引言
计 算缴 纳营业税时 :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3 0 3 O 贷: 交税 费—— 应交营业税 应
三、 购货方承担运费
20 年 1 1日起 施行的《 09 月 增值税暂 行条例》 增值税 暂行 及《
条例实施细则》 中涉及运费 的有 :
1 . 费用中的运 费 , 不包 括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的代垫运输 价外 但
费用 : 1 承运部 门的运输 费用发票开具给 购买方的 ;2 纳税人将 (】 () 该项发票 转交给购买方 的。凡 是价外费用 , 不论企 业会计 制度 、 会 计准则规定 如何进行核算 ,均 作为含税收入并入 销售额 计征增值 税。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随着物流运输业的不断发展,运输成本成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部分重要支出,因此有必要对运费进行会计处理和适当的纳税筹划。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被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本文按运输方式不同进行涉税分析,并通过综合考虑来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同时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常发生与运费有关的业务。

购进货物会产生运费,销售货物同样产生运费。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各种运费相关业务是自己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都会产生不同的涉税效果。

如何对运费进行纳税筹划,也就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相关业务处理依据1. 《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二、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业务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发生运费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例说明:甲钢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10日从乙企业购入生产用铁矿石4,000吨,单价2,500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中规定每吨铁矿石运费111元(价税合计),另外单独向承运方支付(谁负担运费分不同的情况),款项未付,材料已到达入库。

文秘知识-营改增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的财税处理 精品

文秘知识-营改增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的财税处理 精品

营改增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的财税处理《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营改增”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贷款的同时收取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以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和运费一并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以后运输劳务不属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以上述业务不再属于混合销售,提供运输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应当分别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111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但如果运输劳务与货物销售收入不能分别核算应当从高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1、甲生产企业向乙工业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并负责运输,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企业收取货物价款(不含税)300000元,运费1300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假如甲企业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则向乙企业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甲企业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应当与货款一并征收17%的增值税。

甲企业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3523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11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189注:300000+1300÷(1+17%)=301111(万元)〔300000+1300÷(1+17%)〕×17%=51189(万元)例2、假如甲企业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则向乙企业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

交通运输业账务处理

交通运输业账务处理

交通运输业账务处理【篇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一、试点企业是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则其在“营改增”中的会计处理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从试点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发票。

a运输公司接受b商贸公司委托,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至乙地,运费为300万元;a公司又将部分货物委托c运输公司运送,约定运费为120万元,通过银行结算。

假设a运输公司与c运输公司都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

相互间的票据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c运输公司开具120万元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为118918.92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a运输公司取得c运输公司的120万元货物运输业增值— 1 —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据此, b商贸公司取得a运输公司的300万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97297.30元进行认证抵扣。

(二)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发票。

a运输公司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c运输公司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

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该文件还规定,“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c运输公司如本月无其他运输收入,则本月应交增值税a运输公司根据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如b商贸公司本月无其他增值税的进项与销项,则本月应交增值税217297.30元(297297.30-84000.00),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 —b取得a运输公司的300万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97297.30元进行认证抵扣。

[全]交通运输行业会计账税,成本处理方法

[全]交通运输行业会计账税,成本处理方法

交通运输行业会计账税,成本处理方法交通运输业安的全经费提取账务处理:1.提取安全费用时: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贷:专项储备2.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借:专项储备贷:银行存款运输途中物品损毁的账务处理情景一:企业销售的物品在运输途过程中发生的损毁,假如已经销售出去,由购买方承担损坏责任,因此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情景二:假如销售前运输中发生的损毁,天灾原因造成的,那么会计处理的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情景三:假如销售之前运输中发生损毁,管理不善造成的,会计处理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营业外支出核算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交通物流运输行业的施救产生费用的会计实务方法: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遇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等为抢救被保险货物以防止其损失扩大而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应该承担这种合理的施救费用运输业的施救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里面:因为是运输业,主营业务收入为运输收入,而车队支出消耗的油料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等系成本的主要部分,所以在发生时应该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发生的汽油费和过路过桥等运输费时:借:主营业务成本-某车队-物料高速公路的施救费账务处理:• 1.如果是为客户送货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运杂费"• 2.管理人员外出办事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运杂费"• 3.生产企业对外采购货物,加工劳务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运杂费".运输业分包业务做账一般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等按照规定,分包的金额还可以抵扣总包金额之和在申报缴纳营业税的分包单位:以开具发票的收入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支付凭证. 分包单位开票时确认收入与总包单位作类似帐务处理.凭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收帐款讲了一些交通运输业的账务处理,那么关于运输业税务方面自然也少不的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开运输业发票里印花税的税率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技术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营业帐簿: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五元.交通运输行业增值税增值税计算:运输业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百分之十一税率,实行销项减进项的办法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百分之三征收率的办法征税. 如果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百分之三的征收率,因而有下列等式成立: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适用百分之十一的税率,因而有下列等式成立: 应纳税额=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进项税额 .说了这么多账务税务处理,那么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具体有什么成本费用呢?接下来就和大家介绍一下:运输企业把所有与营运活动直接相关的开支,计入企业的运输成本,将发生的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公路运输企业的特殊性,运输成本有其特定的归集主题,主要是由公路运输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和运输、装卸、堆存和其他业务等营运业务直接有关的各项开支.A.从事营运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B.营运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油料、材料、润料、动力及照明、备品配件、轮胎、各种物料和低值易耗品等支出.C.营运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的参加营运的固定资产租赁费.D.营运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杂费、车辆牌照检验费、车辆清洗费、车辆冬季预热费、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过隧道费、过渡费,司机途中宿费、取暖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事故净损失等支出.交通物流运输行业的成本核算:通常有六大成本项目,分别是:a.人工成本:主要是运营载体的驾驶员以及助手的工资薪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相关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相关问题

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自实施以来,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运输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支出之一,其合理的会计处理关系着企业的经营成本、财务状况以及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了解并正确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对于企业会计人员和相关从业者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进行详细的解读,重点分析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相关问题。

二、运输费用的概念和分类1. 运输费用的概念运输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生产、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过程中,为了将物品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而发生的成本支出。

运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费用、运输保险费、装卸费用等。

2. 运输费用的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运输费用可分为内部运输费用和外部运输费用两大类。

内部运输费用是指企业自行拥有或租赁的运输工具,用于内部物资的搬运或者内部工业链各环节之间的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外部运输费用是指企业通过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或者采购原材料时运输费用。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对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1. 内部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对于内部运输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应当将其计入生产成本。

具体而言,将内部运输费用加入到相关产品的制造成本中,并在产品成本结转时进行转移。

2. 外部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对外部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发生外部运输费用时,应当将其确认为相应的期间费用,并纳入企业当期利润表中。

在确认运输费用还须关联确认相应的应交税金、应付账款等相关费用。

3. 运输费用的税收会计处理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企业在缴纳运输费用的还需要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税金。

在会计处理中,应当将运输费用及相应税金一并计入到当期的费用支出中,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提和缴纳。

四、运输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1. 运输费用的核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企业在核算运输费用时,应当全面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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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2010.1中旬企业运输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王晓秋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成都610110)
【摘要】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购货环节和销售环节均有可能涉及支付或收取运费,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分别确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同时,在会计核算上也需要确定将支付的运费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或将收取的运费确认为收入,由此导致了运输费用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之间的混淆,本文主要就此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运输费用购货环节销售环节自行运输委托他人运输一、购货环节运输费用的处理
生产企业在购货环节需要将其采购的原材料运输到企业内部,由此带来了运输费用的支付问题。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根据该规定,对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货环节发生的运输费用可作如下分解:运输费用的7%可作进项税额抵扣,剩余的93%则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例1:生产电视机的A 企业(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9日向甲工厂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款1700元。

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了运输费用1000元并取得结算单据。

所有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其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10930(10000+1000×93%),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70(1700+1000×7%);贷:银行存款12700。

可见,在企业的购货环节涉及的运输费用会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

二、销售环节运输费用的处理
生产企业在销售环节也会涉及如何将货物运输到购货方,其运输方式(自行运输或委托他人运输)的不同将导致销售方对运输费用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存在差异。

1.自行运输。

自行运输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时,以自有车辆运输本企业销售的货物同时收取运费的行为。

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行为属于混合销售业务,因为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

因此其运输环节的收入不论是否单独核算,都应并入货物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

即不仅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入也征收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

同时,企业销售货物收取相关的运费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该运费收入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前应进行价税分离。

不含税运费=运费÷[1+17%(或13%)](运输货物适用低税率时,适用13%的税率)。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应将此不含税运费并入到企业的销售收入中。

收取的运费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运费×17%(或13%)。

例2:生产电视机的A 企业(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6月19日销售电视机一批给B 商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款3400元。

另外由A 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并收取运输费用1000元。

所有款项均已存入银行。

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24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854.7[20000+100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45.3[3400+1000÷(1+17%)×17%]。

2.委托他人运输。

委托他人运输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时,自己无力提供运输服务,委托运输企业运输本企业销售的货物同时支付运费的行为。

已经支付的运费是否向购货方收回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不向购货方收取运输费用。

销售方委托运输企业运输销售的货物并取得运输发票,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后不向购货方收取该运费,即销售方负担运费。

销售方可以通过提高所售商品的价格来回收,不用单独收取运费,即所负担的运费通过提价已经并入销售额中,不必单独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销售环节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在取得合理发票后可按照运输发票中运费和建设基金之和的7%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剩余的93%则应计入企业的销售费用。

例3:生产电视机的A 企业(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6月19日销售电视机一批给B 商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款34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另外,由A 企业委托某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并支付了运输费用1000元。

销售时约定,该运·49
·□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2010.1中旬费由销售方负担。

销售方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货物时:借:银行存款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支付运费时:借:销售费用930(1000×9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0(1000×7%);贷:银行存款1000。

(2)向购货方收取运输费用。

销售方委托运输企业运输销售的货物并取得运输发票,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后向购货方收取该运费,此时应分两种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情况一:符合代垫运费的两个条件。

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经购销双方约定由销售方委托运输企业将货物运给购货方,同时先由销售方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货方后,购货方再归还销售方垫付的运费,对销售方而言称为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条件一,承运者将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条件二,销售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由于销售方只是代垫运费,无论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是多少,都不会涉及征收增值税问题,只需将代垫的运费收回即可。

例4:生产电视机的A 企业(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6月19日销售电视机一批给B 商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款3400元,
款项已存入银行。

另外由A 企业委托某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并代垫了运输费用1000元。

销售方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货物时:借:银行存款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支付运费时:借:应收账款———B 商场1000;贷:银行存款1000。

收回运费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情况二:不符合代垫运费的两个条件。

在此情况下,销售方委托其他运输企业承运货物,该运输企业将运输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支付运费后,再向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

销售方需要分别加以处理,一方面,向运输企业支付的运费如果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可以按照运费金额(运输发票上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之和)的7%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将剩余的93%计入到企业的销售费用中;另一方面,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相当于收取的价外费用,需要计算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款,同时该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款时应根据17%或13%的税率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将不含税运费收入并入到企业的销售收入中。

例5:生产电视机的A 企业(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6月19日销售电视机一批给B 商场,开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款3400元。

另外由A 企业委托某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支付了运输费用1000元并取得了合法的运输发票。

A 企业在收取B 商场货款的同时收回了运费1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销售方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运费时:借:销售费用930(1000×9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0(1000×7%);贷:银行存款1000。

销售货物时:借:银行存款24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854.7[20000+100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45.3[3400+1000÷(1+17%)×17%]。

三、结论
综上所述,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销环节和不同运输方式下涉及运输费用时,在税收和会计处理上应遵循如下规律:①符合代垫运费两个条件而支付运费的销售方不涉及税收,垫付时会计上作应收账款处理;②除代垫运费的情况外,如企业支付了运费并取得合法的发票,其中运费的7%可作进项税额抵扣,剩余的93%计入采购成本(购货方在购进货物时)或销售费用(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时);③除代垫运费的情况外,如企业收取了运费,则视同含税收入并入到销售额中计算销项税款,同时将收取的不含税的运费并入到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对上述情况进行归纳后可用下图表示: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辅导教材———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沈沐风.企业运费税务筹划.财会研究,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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