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条件(张稷锋)百度文库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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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章程试题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章程试题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章程试题答案解析(三)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提示】上述股东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1.股东未尽出资义务(1)对内(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考点具体内容责任承担足额缴纳出资和未出资部分的利息,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权利限制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有效解除股东资格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链接】《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扔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注意】解除股东资格的规定仅适用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适用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记忆口诀】对内:还本付息、已知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2)对外(对债权人)考点具体内容责任承担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相应)责任“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增资时”未尽出资义务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注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老侯提示】对“设立时”的出资问题,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公司董、监、高”均不承担责任。

对“增资时”的出资问题,已尽职的人员不承担,“监事”不承担责任。

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记忆口诀】对外:补充赔偿、已知连带、设立发起,增资董高【举例】A、B、C 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三人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均为 100 万元,BC 均如实缴纳了出资,A 只缴纳了 10 万元。

公司债务如何承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债务如何承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债务如何承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那么像这样的债务,一般是如何进行承担的呢?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

那么此时,公司的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

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发起人责任的规定

公司发起人责任的规定

公司发起⼈责任的规定⼀般来说公司需要设⽴,是需要满⾜⼀定的条件的,发起⼈就是条件之⼀。

如果公司出现了什么问题,是需要发起⼈承担法律责任的。

那么关于公司发起⼈责任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下⾯,让店铺⼩编带⼤家⼀起来看看吧。

如果发起⼈在设⽴公司的过程中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或是没有履⾏法律规定的义务,那就应当承担其法律后果。

根据《公司法》第⼗章的有关规定,对发起⼈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由于篇幅所限,在此,笔者的论述仅囿于发起⼈的民事责任。

通常认为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对⾃⼰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对于发起⼈⽽⾔,他所承担的责任⼀般可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限责任、连带责任以及过错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种:停⽌侵害;排除妨害;消*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付违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种民事责任⽅式同样适⽤于发起⼈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公司法》对发起⼈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84条、91条、93条以及225条中。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种情况:第⼀、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97条规定,在设⽴公司的过程中,由于发起⼈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11、117、118以及119条的规定,当事⼈因违约或侵权⾏为造成他⼈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规定同样适⽤于发起⼈。

同时,发起⼈在设⽴过程中对公司或第三⼈造成损害,不应以过失为限,故意使公司或第三⼈遭受损害的同更应负赔偿责任。

第⼆、返还所募资⾦并附加利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能成⽴时,发起⼈应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利息的责任,主要发⽣在以下四种情况:(1)发起⼈以募集设⽴⽅式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

如果该申请在获批准后⼜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消批准。

公司法平时作业(一、二)答案

公司法平时作业(一、二)答案

一、选择题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B.三万元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应当是无形财产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D.公司注册资本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C.股东出资日期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A.股东会会议记录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C.发行公司债券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B.十五日1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哪项是正确的:A.召集股东会会议1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哪项职权: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5、下列哪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D.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16、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17、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19、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人民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在法院通知之日起()内行使优先购买权:C.二十日22、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九十2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应占发起人总数的()以上。

股东承担责任的八种情形

股东承担责任的八种情形

股东承担责任的八种情形
股东作为公司所有权的持有人,通常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和决策权。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

以下是股东承担责任的八种常见情形:
1. 公司破产: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或破产时,股东可能需要承担未偿债务的责任。

这通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 股东担保: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会以个人名义为公司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无法履行债务,股东可能需要承担个人担保责任。

3. 股东违法行为:如果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如贪污、侵吞公司财产等,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 股东违约:如果股东违反了公司章程、合同或其他法律义务,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补偿措施。

5. 股东行为不当:如果股东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声誉或利益,其他股东或公司可能会寻求追究其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法律行动。

6. 股东内幕交易:如果股东利用其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他们可能会面临监管机构的调查和处罚。

7. 股东违反竞争禁止条款:如果股东在退出或解散公司后违反了竞争禁止条款,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 股东参与违法活动:如果股东参与非法活动,如洗钱、恐怖主义资助等,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刑事指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股东责任视国家法律、公司类型和公司章程而定。

在投资公司或成为股东之前,建议您咨询法律和财务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规和责任范围。

《公司法学》考试题库

《公司法学》考试题库

39.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 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 )签名,公司盖章。
A.法定代表人 B.董事长 C.监事会主席 D.总经理 答案:A
40.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 A.法定公益金 B.任意公积金 C.法定公积金 D.资本公积金 答案:C
41.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A.根据法律规定
B.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C.经董事会决议
D.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答案:B
42.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 A.弥补公司的亏损 B.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C.偿还公司债务 D.向股东分配利润 答案:B
43.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B.债权人 答案:A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出资可以全部是无形财产 B.出资的实物可以用货币估价
C.出资可以依法转让
D.不能用劳务出资
答案:A
5.以下哪一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董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股东
D.监事
4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股东 B.董事 C.监事 D.债权人 答案:A
45.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由有关部门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A.5-10% B.1-5% C.10-15% D.15-20% 答案:A
46.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 )。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一、协议背景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以股东为基础的公司形式,其主要特点是股东享有有限责任。

在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发起人需要签订公司发起人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本文将提供一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供参考。

二、协议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信息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由以下各方共同发起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

各方应协商并共同办理公司注册及相关手续,确保公司合法成立。

2. 公司发起人本公司由以下各方作为发起人:(1)发起人A:________(2)发起人B:________(3)发起人C:________3. 股权比例各方同意按照以下比例划分公司的股权:(1)发起人A:____%;(2)发起人B:____%;(3)发起人C:____%。

4. 资本注入各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注入公司的注册资本:(1)发起人A:________(2)发起人B:________(3)发起人C:________各方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天内完成资本注入,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未按时注入资本的方,其他发起人有权要求其进行补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5. 公司经营管理(1)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各方共同组成。

董事会成员应按照股权比例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战略规划和监督管理。

(2)经理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由各方共同决定聘任。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3)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

利润分配应在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各方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6. 股权转让各方同意,在未经其他发起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023年公司法考试题

2023年公司法考试题

企业法考试题单项选择题1. 根据《企业法》,如下不属于有限责任企业法定设置条件旳是:A.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B. 股东出资到达法定资本最低限额C. 有企业名称D.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旳生产经营条件2. 有限责任企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旳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旳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企业旳初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A. 六千元B. 三万元C. 十万元D. 十五万元3. 有关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旳说法错误旳是:A. 投资企业缴足注册资本旳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B. 不按规定缴纳出资旳,应承担对应旳违约责任C. 企业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旳非货币财产旳实际价额明显低于企业章程所定价额旳,应当由交付该出资旳股东补足其差额;企业设置时旳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 企业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4. 下列有关有限责任企业股东用于出资旳非货币财产旳说法,哪项是错误旳:A. 应当是无形财产B. 可以用货币估价C. 可以依法转让D. 不违反法律严禁性规定5. 有限责任企业签发旳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A. 法定代表人B. 企业登记日期C. 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D. 企业注册资本6. 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企业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旳是:A. 股东旳住所B. 股东旳出资额C. 股东出资日期D. 出资证明书编号7、有限责任企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A. 股东会会议记录B. 董事会会议记录C. 监事会会议记录D. 会计账薄8、有限责任企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规定:A. 出示出资证明书B. 提出书面祈求,阐明目旳C. 向法院提出申请D. 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9、如下属于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行使旳职权有:A. 决定企业旳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 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旳董事C. 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D.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旳设置10、如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企业临时股东会议旳是:A. 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旳股东B. 三分之一以上旳董事C. 监事会主席D. 董事长11. 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旳股东通过旳是:A. 修改企业章程B. 增减注册资本C. 发行企业债券D. 变更企业形式12. 有限责任企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此前告知全体股东;不过,企业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旳除外。

商法 国家开放大学春季期末考试真题(含解析)

商法 国家开放大学春季期末考试真题(含解析)

试卷代号:1058国家开放大学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商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1.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

A.自然人B.法人C.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2.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分别是( )。

A.有限责任、无限责任B.无限责任、有限责任C.有限责任、有限责任D.无限责任、无限责任3.董事甲在董事会上对一项议案表示异议,但表决时又投了赞成票。

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因为表决时投了赞成票B.甲不应对公司损失负责,因为其曾对该议案表示过异议C.如果在表决时甲的异议已载于会议记录中,甲可以免责D.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但应当因为曾经提出异议而减轻赔偿责任4.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 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

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损失。

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A 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丙、丁均以其在A 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在A 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5.以下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C.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6.下列各选项中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其请求人不必具备的条件是( )。

A.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B.须为没有担保权的债权C.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D.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7.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

A.挂失止付B.公示催告C.向人民法院起诉D.和债务人协商8.证券市场的种类不包括( )。

论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和主体范围——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

论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和主体范围——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

论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和主体范围——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论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和主体范围——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内容摘要】《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以下简称第13条)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主体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还是难免有语意模糊,不周延之处,这不仅对法条的适用造成了困扰,还产生了不合理不公平之处。

笔者打算对第13条适用的前提进行分析,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范围进行调整,从而达到完善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制度的目的。

【关键词】:公司债务不能清偿代位权发起人的连带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之前提(一)问题的提出《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3,4款花了很大的篇幅规定了股东在设立和增资时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对公司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问题。

第2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那如何界定“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呢,笔者对此的第一种理解是,“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必须适用在公司破产或者清算的情况,第二种理解是,“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只需要满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可。

(二)破产说对于第一种理解,赞同者大有人在,有人认为,由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已经规定了股东的责任是补充赔偿责任,换言之,是在公司无力完全清偿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由此可以推知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条件为:公司已经达到破产清算要求,即使有分期缴纳出资的安排,此时股东的缴纳出资义务也已到期。

【1】有人认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无直接的清偿义务,只负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也只是表明股东对公司未尽出资义务。

如果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自然就不存在瑕疵出资股东或受让人对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责任问题;即使因股东的瑕疵出资而导致公司清偿不能,则公司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此时依照公司资本充实原则,追缴股东瑕疵出资不足部分作为公司的清算财产则为当然之理。

司考-商经100题

司考-商经100题

商经100题不定项选择题(以下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共100道,每题1分,共100分,错选多选漏选或不选均无分。

)1.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现该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就公司清算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况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清算组所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和法院确认B.如果甲公司未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现有关甲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甲公司的名义进行C.现发现甲公司的股东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则其债权人可以主张甲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D.甲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和解或者重整申请2.2012年,海王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因受控股股东金龙公司的操控,被违法挪用资金2亿元,并且海王星公司因为操纵证券市场价格被判处高额罚金,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均被捕,公司处于停产停业的困境。

至2015年,公司股东会连续两年无法作出任何有效决议,也无人愿意受让海王星公司的股权。

就上述案件的解决方式中,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可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B.第二大股东银龙公司起诉解散海王星公司,可以将金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C.海王星公司在清算时,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为原告或被告D.该公司股东如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需满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并连续持股180日以上3.“有限责任原则”是指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其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或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地,债权人不能直接向公司的股东求偿,但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A.债权人发现甲公司在分配2006年年度利润时,先向股东分配利润但没有归还到期债务B.乙公司成立后,董事会一直拒绝召开股东会研究债务清偿问题C.某一人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丙不能证明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互独立D.丁公司现已被宣告破产,有证据证明丁公司大部分资产被股东挪用导致其资不抵债4.甲、乙出资相等共同建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秋季国开大学公司法形成性考核三

2022年秋季国开大学公司法形成性考核三

2022年秋季国开大学公司法形成性考核三1.【判断题】公司改变经营范围,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 B.错2.【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A.对3.【判断题】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A.对4.【判断题】如果债权人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必须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并不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B.错5.【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时,一经交付即发生转让效力。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B.错6.【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B.错7.【判断题】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A.对8.【判断题】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配利润。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A.对9.【判断题】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全部职权。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B.错10.【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不得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B.错11.【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判断题 (2 分) 2分A.对B.错【答案】:A.对12.【判断题】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关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不得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20140421一人公司股东什么情况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40421一人公司股东什么情况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什么情况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广东东莞市杰美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汪芳为该公司股东,徐国鸿为其丈夫。

2010年3月至7月间,该公司多次向四川龙华薄膜有限公司购买货物,但未支付货款。

2012年2月,汪芳将其所持杰美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

同年3月与其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同年10月,龙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杰讯公司、徐国鸿、汪芳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杰美讯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涉诉债务发生于汪芳担任该公司股东期间,其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该债务发生于徐国鸿与王国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按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据此,法院判决杰美讯公司支付龙华公司货款,徐国鸿、汪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汪芳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见,我国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法人人格滥用推定”原则,由股东自负举证责任。

股东若不能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由应对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不能以股权转
让他人为由主张免责。

该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创新,可防止股东以股权转让为手段恶意逃避债务,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的条件与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的条件与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的条件与范围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经营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往往需要对公司进行资本注入,以便让公司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以开展经营活动。

然而,在经营的过程中,公司可能面对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经营环境变化等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亏损或者债务的情况。

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时,股东往往会想知道自己需要承担的风险范围和条件。

本文将围绕着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的条件与范围进行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债务承担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债务承担方式是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两种。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时候,其股东的资本注入就是以限额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照规定进行了资本注入,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也就在限额之内。

在公司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债务的情况,那么股东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照规定注入的资本足以承担公司的债务,那么股东就不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为了确保股东的权益,一般都会签订股东协议,协议中会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期限以及投资的风险等问题。

在协议中往往会明确规定,股东向公司注入的资本只限于承担公司债务,并不会扩大到股东个人的其他财物和产业。

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注入的资本足以承担公司的债务,那么股东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额外的风险。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股东可能会选择以无限责任承担债务,这种承担方式往往适用于股东数量较少,具有控制权的股东为了保证公司资金运作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此时,代表股东的管理层需要签订无限责任协议,规定承担债务的范围和金额,同时也要规定如何约束执行无限责任的股东承担责任。

二、内部责任与外部责任的区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债务的情况,那么股东的责任范围是需要作出详细规定的。

在区分股东的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

(一)内部责任所谓的内部责任是指公司内部的债务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了债务,那么该问题应该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层或者股东来承担。

股东有限责任突破之发起人连带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突破之发起人连带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突破之发起人连带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责令公司股东在有限责任之外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尤其是公司发起人,法律更是赋予了其更为严苛的义务。

本文将着重分析发起人在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之外,独有的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向公司承担出资连带责任和向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补充出资的连带责任,以及相关实务关注点。

一、发起人的含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一条,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二、发起人独有的连带责任类型01向公司承担的出资连带责任2018年修正的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对公司承担出资连带责任的情形只规定了一种,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可概括为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出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30条)。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两种,除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出资连带责任外,还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概括为货币财产出资的出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93条)。

之后2020年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提起诉讼的原告(公司和其他股东),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显的,该条规定中的公司并未限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的情形也并未限制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也需对公司承担货币财产出资的出资连带责任。

公司法中的股东责任限制与公司债务

公司法中的股东责任限制与公司债务

公司法中的股东责任限制与公司债务在公司法中,股东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不仅为公司提供资金,还承担着一定的责任。

然而,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东的责任限制,并对公司债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就公司法中的股东责任限制与公司债务进行探讨。

一、股东责任限制在公司法中,股东的责任通常是有限的,即股东只需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公司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风险分散,降低每个股东的个人风险。

当公司面临破产时,股东的责任通常仅限于其出资额,超过出资额的债务由公司负责偿还。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有时也会规定股东的无限责任。

比如,在公司管理层有过错导致公司破产或违法经营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承担个人无限责任。

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此外,如果股东违反了法律规定,如违反税务法规、公司治理规定等,也可能要承担个人无限责任。

二、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通常是由公司本身来承担和偿还。

公司通过股东的出资来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债务。

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公司的债务责任是与公司法人格分离的,即公司的债务责任不由股东个人承担。

然而,公司法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比如,当公司违反了支付能力原则,从而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法院可能会决定对公司的股东进行个人追偿。

此时,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三、股东责任限制的意义股东责任限制的存在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促使更多的投资者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公司,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个人风险是有限的。

其次,股东责任限制可以保护股东的个人财产免受公司债务的侵害。

这种限制可以鼓励个人股东参与风险投资,推动经济的发展。

然而,股东责任限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因为他们无法依靠股东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此外,某些情况下,个别股东可能通过滥用股东责任限制,主动规避个人责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完整版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完整版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完整版样书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本协议旨在明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公司的顺利运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

本协议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发起人,并为公司成立以及后续运营过程中的决策、权益分配、风险承担等方面提供明确的规定。

二、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起人应当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并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

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或者其他形式的出资,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发起人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等。

发起人应当通过协商、投票等方式共同决策,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发起人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设立时所承担的职责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提供技术支持、推动业务发展等。

发起人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4. 发起人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发起人应当尽力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的运营和管理1. 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进行。

发起人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对章程的修订和变更进行共同决策。

2. 公司的经营决策应当经过发起人的共同讨论和决策,并通过发起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等形式进行。

发起人会议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召开,发起人应当积极参加会议,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3. 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健全,发起人应当共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财务的收支情况。

发起人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确保公司的财务透明和合规。

四、权益分配和风险承担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

利润分配可以是现金分红、股权转让、增资等形式,但必须经过发起人的共同决策,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的风险和损失应当由发起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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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发起人对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基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视角
张稷锋
近年来,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请求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承担责任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多。

究其原因,其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多年来,出现了大量股东未依章程履行实缴义务的公司;其二,发起人或股东在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之前,转让公司股权;其三,司法实践对《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结合本人办理的相关案件,谈以下几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发起人”的区别
(一)“股东”和“发起人”的概念辨析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权的人或向公司出资的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发起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因此,公司只要存续,就必然有股东;如果发起人将股权全部转出,则不再是股东。

(二)“发起人”的特殊性及法律依据
发起人因设立公司的行为负有资本充实法定责任,全体公司设立者对资本充实责任负有连带责任。

对此问题,《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连带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法》虽未就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直接作前述规定,但第三十条规定“公司
设立时用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对该非货币出资的发起人补充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前述条款的法理依据同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的前述条款,造成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资本充实义务”是否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争议。

为了统一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发起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统一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资本充实义务”。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条件
1.股东未依据公司《章程》记载的认缴出资要求(出资时间/金额)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需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在债务产生后决定修改《章程》以延长股东出资期限,此种情形下,公司股东不得以修改后的出资期限对抗公司债权人;
2.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

三、发起人对公司债务与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实际出资金额未达到《章程》记载的认缴出资金额;需注意的是,此处强调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实际出资金额,此处的出资义务包括未届认缴期限的认缴出资义务,因此,即使《章程》记载的发起人认缴出资时间尚未届至,仍应属于发起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2.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并要求发起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追索债务人股东/发起人诉讼中应厘清的重要问题
(一)发起人因“资本充实责任”对公司债务互负连带清偿义务资本充实法定责任因公司设立行为而产生,全体公司设立者对资本充实责任负有连带责任。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是指设立时所确定的股东出资义务,无论是首期出资还是公司成立后的分期出资,均属于公司设立时所确定的股东出资义务。

因此,发起人股东无论是否转让全部股权,仍对公司资本充实责任负有连带责任。

举例而言,在公司设立时,A发起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B发起人未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当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A发起人仍应对B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股权多次转让后的股东/发起人责任承担
实践中,公司设立后的股权转让存在“发起人之间转让”、“发起人向新股东转让”、“新股东之间转让”、“新股东再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情形。

债权人在主张债务人股东和发起人承担责任时,如果遇到“发起人向非发起人转出股权后,非发起人再转出股权”的情形,应当基于现有法律进行推导,可参考以下步骤:
1.发起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2. “受让发起人股权又再次转出的非发起人股东”与“受让非发起人股东股权的股东”,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细化的推导依据如下:
(1)“受让发起人股权又再次转出的非发起人股东”按照受让发起人股权后的持股情况,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受让非发起人股东股权的股东”按照实际持股情况,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受让发起人股权又再次转出的非发起人股东”、“受让非发起人股东股权的股东”应对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标准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是债权人主张债务人股东和发起人清偿债务的前提。

如何确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实践中最可行的标准为:债务人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包括债务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程序终结等具体情形。

(四)追索债务人股东/发起人责任的可行方式
依据现行法律,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
1.在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期间,申请追加股东/发起人为被执行人;
2.另案起诉股东/发起人,要求其清偿债务人的债务。

(五)诉讼中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申请司法审计的可行性
实践中,债务人及其股东/发起人,可能存在转移财产、出资不实、超期出资、临时出资等情形,通过满足出资到账的形式要件,对抗债权人要求股东/发起人承担责任的主张。

虽然债权人难以直接掌握债务人财产、财务情况,但在债权人存在合法合理的怀疑,并能够提供相关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如何依法启动司法审计,是办理此类案件的难点。

依据相关法律,启动司法审计的可行条件应包括以下情形:
1.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债务人股东超出认缴
期限未实缴;
2.债权人对债务人起诉/申请仲裁主张债权后,债务人股东临时性出资;
3.债务人股东因其他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且已被限制高消费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进行出资;
4.债务人除提供出资的转账凭证外,拒绝提供上述情况发生的合理事由和依据。

以上内容,包含本人结合所承办案件的个人观点,张建磊律师的修改意见为本文定稿提供了有利的支持,我们后续将持续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该类案件数量攀升的可能性较大,实践中个案的差异性更大,欢迎同行、客户探讨指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第30条、第93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条、第13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第19条
4.《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341条
5.《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条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参考】
1.《(2018)最高法民再69号河北保定市外贸易县天和食品有限公司、杨学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2.《(2016)最高法民申3764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作者系重庆维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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