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际货物航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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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国际货物航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计算

货物的航空运费是指将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运输到目的地机场所应收取的航空运输费用。一般地说,货物的航空运费主要由两个因素组成,即货物适用的运价与货物的计费重量。由于航空运输货物的种类繁多,货物运输的起讫地点所在航空区域不同,每种货物所适用的运价亦不同。换言之,运输的货物种类和运输起讫地点的IATA区域使航空货物运价乃至运费计算分门别类。同时,由于飞机业务载运能力受飞机最大起飞全重和货舱本身体积的限制,因此,货物的计费重量需要同时考虑其体积重量和实际重量两个因素。又因为航空货物运价的“递远递减”的原则,产生了一系列重量等级运价,而重量等级运价的起码重量也影响着货物运费的计算。

一、货物运费计算中的基本知识

1.基本概念

(1)航空货物运价所使用的货币:运输始发地货币。货物的航空运价一般以运输始发地的本国货币公布,即运输始发地货币。有的国家以美元代替其本国币公布运价,此时,美元即为运输始发地货币。

(2)货物运价的有效期。销售航空货运单所使用的运价应为填制货运单之日的有效运价。即在航空货物运价有效期内适用的运价。

(3)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航空运费是指承运人将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运至目的地机场所收取的航空运输费用。该费用根据每票货物所适用的运价和货物的计费重量计算而得。每票货物是指使用同一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

由于货物的运价是指货物运输起讫地点间的航空运价,航空运费就是指运输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间的运输货物的航空费用,不包括其他费用。

(4)其他费用(Other Charges)。其他费用是指由承运人、代理人或其他部门收取的与航空货物运输有关的费用。在组织一票货物自始发地至目的地运输的全过程中,除了航空运输外,还包括地面运输、仓储、制单、国际货物的清关等环节,提供这些服务的部门所收取的费用即为其他费用。

2.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计费重量是指用以计算货物航空运费的重量。货物的计费重量或者是货物的实际毛重,或者是货物的体积重量,或者是较高重量分界点的重量。

(1)实际毛重(Actual gross weight):包括货物包装在内的货物重量,称为货物的实际毛重。

(2)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按照国际航协规则,将货物的体积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的重量,称为体积重量。换算标准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

(3)计费重量。一般地,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较取高者;但当货物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量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国际航协规定,国际货物的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最小单位,重量尾数不足0.5千克的,按O.5千克计算;0.5千克以上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当使用同一份运单,收运两件或两件以上可以采用同样种类运价计算运费的货物时,其计费重量规定为:计费重量为货物总的实际毛重与总的体积重量两者较高者。综上所述,较高重量分界点重量也可能成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3.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

最低运费是指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航空运费的最低限额。货物按其适用

的航空运价与计费重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应与货物最低运费相比,取高者。

4.货物航空运价、运费的货币进整

货物航空运价及运费的货币进整,因货币的币种不同而不同。TACT将各国货币的进整单位的规则公布在TACT Rules中。(详细规则可参考TACT Rules5.7.1中“CURRENCY TABLE”。)

运费进整时,需将航空运价或运费计算到进整单位的下一位,然后按半数进位法进位,计算所得的航空运价或运费,达到进位单位一半则入,否则舍去。

采用进整单位的规定,主要用于填制航空货运单(AWB)。销售AWB时,所使用的运输始发地货币,按照进整单位的规定计算航空运价及运费。

二、国际货物运价的种类

1.按运价的组成形式划分,国际货物运价包括协议运价、公布直达运价和非公布直达运价。

2.按货物的性质划分,国际货物运价包括普通货物运价、指定商品运价、等级运价和集装货物运价。

三、国际货物运价使用一般规定

1.使用顺序

优先使用协议运价;如果没有协议运价,使用公布直达运价;如果没有协议运价和公布直达运价,使用比例运价;最后采用分段相加运价(最低组合)。

2.货物运价应为填开货运单当日承运人公布的有效货物运价。

3.货物运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货运运输路线的方向性,不可反方向使用运价。

4.使用货物运价时,必须符合货物运价注释中要求和规定条件。

四、公布直达运价的使用

公布直达运价是指承运人直接在运价资料中公布的从运输始发地至运输目的地的航空运价。

运价的公布形式有N、Q45、……等运价结构,也有B、K运价结构(欧洲内特有的运价结构)。N运价,即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指的是标准的普通货物运价;Q运价则为Quantity Rate,指的是重量等级运价。

指定商品运价与普通货物运价同时公布在TACT RATES BOOKS中。等级货物运价计算规则在TACT RULES中公布,需结合TACT RATES BOOKS一起使用。

公布直达运价的运价结构见下图:

图表说明:第一栏,DATE/TYPE——公布运价的生效或失效日期以及集装器运价代号;

本栏中若无特殊标记,说明所公布的运价适用于在本手册有效期内销售的AWB。

第二栏,NOTE——相对应运价的注释,填制货运单时,应严格按照注释所限定的内容执行。

第三栏,ITEM——指定商品运价的品名编号;

第四栏,MIN.WIGHT——使用相对应运价的最低重量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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