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汽车技术法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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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汽车法规体系及最新趋势

欧亚经济联盟汽车法规体系及最新趋势

俄罗斯
白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欧亚经济联盟
吉尔吉斯斯坦
一、欧亚经济联盟重点市场简介
欧亚经济联盟
(EAEU,Eurasian Economic Union)
欧亚经济委员会
(EEC,Eurasian economic
commission)
董事会主席
经济和金 融政策
工业与农

贸易
技术法规
海关合作
能源和基
础设施
俄罗斯汽车普及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千人保有量268辆。日本、欧洲进口车况良好,性价比高,使用成 本较低二手车较多。
俄罗斯汽车整车进口关税(MFN)
客车 乘用车 货车 特种车 底盘
发动机类型
2. 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俄罗斯在境内设有一定数量的特别经济区,《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规定: ▲外国投资者成为特区入驻企业后,进口货物时免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特区入驻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0%,比其他非特区企业少缴纳4%; ▲在特区注册后5—10年内免交企业财产税、交通税; ▲在联邦优惠的基础上,还对特区企业进一步实行地方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二、哈萨克斯坦产业政策
1. 汽车贷款优惠政策
为扩大本国汽车销售和保护国内市场,2015年和2016年政府先后出台了汽车贷款优惠政策,并下拨资 金进行补贴,国民可获得期限为3—5年的汽车贷款,年利率4%,贷款额度最多90万坚戈。
2. 禁止进口右舵车
为减少交通事故,哈萨克斯坦政府出台法案彻底禁止进口右舵汽车。
哈萨克斯坦汽车工业发展主要以整车组装和零部件配套为主,没有本土汽车品牌。
产业政策
二、哈萨克斯坦税收政策
关税
1. 下调车辆进口关税 2017年4月,根据哈萨克斯坦经济部第58号令: - 新车排量在1.5—3.0 L的汽油车,以及排量在1.5 L以下(含1.5 L)的柴油车的关税降至19%。 - 排量在1.5 L以下和排量在3.0 L以上汽油车及排量1.5 L以上的柴油车,关税将保持15%不变。

欧盟辅助驾驶法规 2026

欧盟辅助驾驶法规 2026

欧盟辅助驾驶法规 2026近年来,自动驾驶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许多汽车公司也开始将自动驾驶技术尝试引入各自的车系,这让人们看到了自动驾驶的前景。

而在欧盟辅助驾驶法规方面,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了一套计划,计划到2026年前,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先进的辅助驾驶系统。

这一计划将会在未来数年时间内促进欧盟汽车工业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为人们带来更为安全,便利的驾驶体验。

下面,我们就来一探欧盟辅助驾驶法规2026,了解一下其具体的内容和意义。

一、欧盟辅助驾驶法规的背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汽车的智能化、自动化成为了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

自动驾驶,作为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的重要体现,可以让驾驶员更加放松,尤其是在高速公路等流畅公路上,自动驾驶可以降低驾驶员的疲劳度,提高驾驶安全系数。

同时,自动驾驶技术的推广还能够减少车辆碰撞和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缩短驾驶时间等。

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将自动驾驶技术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生产。

在欧盟辅助驾驶法规方面,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了一套计划,计划到2026年前,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先进的辅助驾驶系统。

这一计划将会在未来数年时间内促进欧盟汽车工业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为人们带来更为安全,便利的驾驶体验。

二、欧盟辅助驾驶法规的内容1、自动泊车系统自动泊车系统是现代汽车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它通过控制车辆的行驶,将车辆自动停放在指定位置,可以为驾驶员提供非常便利的服务。

在欧盟辅助驾驶法规中,自动泊车系统将成为所有新车型的标配要求。

而在2022年以后,所有新车型都需要备有“高度自动化泊车系统”,该系统可以使车辆自动找到空闲的泊位,完成自动泊车功能。

2、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是一种基于雷达和摄像头等技术实现的驾驶辅助系统,它可以自主地控制汽车的速度,保持车辆的安全距离。

在欧盟辅助驾驶法规中,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将成为所有新车型的标配要求。

国外电动汽车技术法规发展动态

国外电动汽车技术法规发展动态

只在 欧 盟 2 7国 实施
依 据 原 欧洲 经 济 共 同 体 1 5 9 7年 签 订 的 基 本 法
15 9 8年签 订 的《 于采 用 统 一 条 件 批 准 机 动 车 和 律 《 马 条 约 》 关 罗 以及 1 9 9 1年 欧 洲 联 盟 成 立 时 通 过 的 法 规 依 据 部 件 互 相 承 认 批 准 的 协定 书 》 即 《 9 8协 定 书 》 《 马 条 约 》 正 案 《 斯 特 里 赫 特 条 约 》 行 制 修 ( 15 ) 罗 修 马 进
技 术要 求 ; ( )UNE E法规把 刹 车系 统修 改 为再 生 刹 车 2 C 系统 , 于刹 车动力 的 活化 问题应 该 设 置一 个 门槛 关
限值 ;
( )进一 步提 高 车辆 的安 全 要求 , 加具 有 先 2 增 进安全 技 术 的 部 件 和装 备 , 车 辆 提 出新 的 技 术 对
1 6 E C, 5 / E 该框 架 指 令 不 仅 列 出 了 系 列 独 立 的 E C 技 术 指令 , 且 也 列 出 了等效 的 UNE E 法 规 , 而 C 可
些 修订 的范 围从 纯 粹 的 电 动 汽 车 扩 展 到 混 合 动 力
汽车 ( 事实 上 已涵 盖 了一 定工 作 电压 以上 的所 有 电
其 技术 标准 具有 全球 影 响力 ; 欧盟 机 动 车技 术 立 法
式 批准框 架 指 令 2 0 / 6 E 0 7 4 / C发 布 于 2 0 0 7年 1月 1日, 旨在统 一 欧洲机 动 车型式 批准 程序 , 指令 适 该 用 于所 有 类 别 的 M 类 车 、 类 车 , 类 车 , 括 大 N O 包 篷 车和 移动 式起 重机 。 此外 , 于 《 9 8协 定 书 》 《 9 8协 定 书 》 基 15 和 19 ,

欧洲汽车技术法规有关客车标准的动态研究

欧洲汽车技术法规有关客车标准的动态研究

M2和M3类小型车辆的统一规定”,其通用范围为 M2和M3类中座位数不超过22座的A级和B级单层 客车。2008年2月发布第三次修订版后也未做改 动。ECE R66法规名称为“关于就上部结构强度 方面批准大型客车的统一规定”;ECE R80法规名 称为“就座椅及其固定点强度方面批准大型客车 座椅和车辆的统一规定”;ECE R107法规名称为 “关于就一般结构方面批准M2和M3类车辆的统一
(APF)≤2.5kN内力(相当于4.5kN的外力)H。在
R66法规动态
另一项客车技术法规是《关于就上部结构强 度方面批准大型客车的统一规定》(ECE R66)。 2006年发布了第一修订版的文本,并于2006年和 2007年分别进行了三次纠错和勘误。2008年对第 一修订版部分内容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10年又 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经过第二次修正后,ECE R66法规的使用范围 由原来规定的“大于22座的座位和可站立客车” 修改为“适用于M2或M3类中的Ⅱ级、Ⅲ级以及乘 客数大于16人的B级单层刚性或铰接式车辆”13], 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使用范围。技术要求中在原 来的基本实车翻滚试验认证方法基础上增加了4种 等效认证方法,即ECE R66法规中附件6“车身截 段翻滚试验等效认证方法”,该试验方法采用拟评 价车型的两个车身截段(一个在整车的纵向方向 的质一t2,前部,一个在整车纵向方向的质心后部), 每一个车身截段至少应有两个间隔,并根据相应 部位的载荷配重。两个车身截段都应通过翻滚试 验,且生存空间符合法规要求。附件7为“车身截 段准静态负荷试验等效认证方法”,该试验方法在 车身截段施加一个静载荷并不断增加载荷,以连 续不断的时间间隔测量相应的变形,直到剩余空 间被车身截段的某一部件侵人为止。车身截段实 际吸收的能量(试验)应大于车身截段需要吸收 的最小能量(计算),则车身截段通过负荷试验。 以上两种用截段来替代整车翻滚试验的方法可以 降低试验成本,减少试验周期,其试验方法完全 可以满足上部结构强度考核的要求。附件8为“根 据测试部件进行准静态计算等效认证方法”,附件 9为“计算机模拟整车翻滚试验等效认证方法”。 附件8和附件9完全用计算来替代截段和实车试 验,可以大大减少试验成本,通过仿真和计算, 极大地方便了设计人员的优化设计。

欧盟汽车安全法规发展历程

欧盟汽车安全法规发展历程

欧盟汽车安全法规发展历程好啦,今天我们聊聊欧盟汽车安全法规的发展历程。

大家可能会想:“这不是一件挺枯燥的事吗?”别急,咱慢慢聊,给你讲个不一样的故事。

说真的,欧盟的汽车安全法规可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经历了几十年风风雨雨,才变成今天咱们看到的模样。

早期的欧洲,汽车不像现在这么智能,连个基本的安全设计都没几个。

那时候开车就像拿命去冒险,稍微一不小心就可能出事。

更别提现在咱们车里有多少安全配置了!前后防撞、气囊、车道偏离预警,啥都有。

话说回来,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汽车产业可真是一个技术创新的狂潮。

那时候欧洲国家开始意识到,汽车出了问题,可不是单纯的车主责任,交通事故的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

事故中的伤亡太严重了,所以开始有了"车必须更安全"的呼声。

到1970年代,欧洲各国的相关部门终于坐不住了,开始想办法制定一些基础的安全标准。

这时候的标准大多是针对车体结构的,比如加强车身的耐撞性,减少碰撞后的伤害。

虽然一开始这些法规看起来很简单,但它们对后来的汽车安全技术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再说到90年代,那真是个变革的年代。

科技开始飞速发展,车上的安全设施也变得越来越多。

你能想象没有气囊的时代吗?那可是个啥都没有的“裸奔”时代啊!可一旦有人碰了,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欧盟开始着手加强对汽车安全的规定,气囊、ABS刹车系统、电子稳定程序(ESP)这些全都成了标准配置。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车不仅看外形,看性能,还要考虑这车的安全性。

欧洲的车厂们也开始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研发这些技术,毕竟如果你的车做得不够安全,那就等着被市场抛弃吧。

不过,安全的标准可不仅仅停留在硬件上,咱们的汽车安全法规还牵扯到了驾驶员的行为呢。

比如,1992年欧盟出台了一项特别重要的法规,那就是要求所有汽车必须配备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P),用来防止车轮打滑。

讲真,这个技术就像是车子有了一个“智慧大脑”,它能在你不小心打滑的时候,自动调节刹车和发动机输出,避免失控。

欧盟汽车产业规划发展趋势

欧盟汽车产业规划发展趋势

欧盟汽车产业规划发展趋势欧盟汽车产业规划发展趋势摘要:欧盟汽车产业一直以来都是全球最重要的汽车制造和研发中心之一。

然而,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欧盟汽车产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欧盟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以推动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本文将对欧盟汽车产业规划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阐述。

第一部分:欧盟汽车产业的现状欧盟汽车产业是欧洲经济的支柱之一,为欧盟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贡献。

欧盟汽车制造商优秀的技术和品质,使得其汽车在全球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然而,随着全球汽车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新兴市场的崛起,欧盟汽车产业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包括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环境问题和技术革新等。

因此,欧盟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以应对这些挑战,并推动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

第二部分:欧盟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1.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由于环境的影响和能源的紧缺,欧盟汽车产业将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推动。

欧盟已经设定了一系列目标和政策以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包括提供经济激励和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 智能汽车的发展:欧盟汽车产业将加大对智能汽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并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

智能汽车的发展将使得欧盟汽车更加安全、高效、环保和智能化。

3. 可持续发展:欧盟汽车产业将致力于减少汽车的碳排放和环境污染,并推动可持续发展。

欧盟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和限制措施,同时也鼓励汽车制造商开发更加环保的材料和技术。

4. 新兴市场的开拓:欧盟汽车产业将继续开拓新兴市场,特别是亚洲和拉美市场。

欧洲汽车制造商将加大对新兴市场的投资和合作,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机会。

5. 创新技术的应用:欧盟汽车产业将加大对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包括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

这将有助于提升汽车的安全性能、智能化程度和用户体验。

第三部分:欧盟汽车产业规划的关键政策为了推动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欧盟制定了一系列关键政策和规划,包括:1. 汽车2030战略:欧盟制定了一项名为汽车2030的战略,旨在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

欧美汽车技术法规最新动态

欧美汽车技术法规最新动态

欧美汽车技术法规最新动态国际社会汽车技术法规工作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开展必要的国际协调和统一,二是根据汽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断完善和加严汽车技术法规,本文现就欧美汽车技术法规的最新发展动态介绍如下。

一、欧洲汽车技术法规的发展以ECE 法规为代表的欧洲汽车技术法规体系除了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法规项目外,近期又增加了两项新的法规:ECE R121 就手操纵件、信号装置、指示器的位置和识别批准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 ECE R122 关于就加热系统批准M 、N 和O 类车辆的统一规定此外,还有如下4项新的ECE 法规草案正在WP29内履行审议和批准程序,近期将通过《1958年协定书》缔约方的投票表决:z 关于批准机动车辆适应性前照灯(AFS )的统一规定;z 关于批准轿车车轮的统一规定;z 关于就驾驶员前视野批准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z 关于批准用于保护乘员免受移位行李伤害、作为非原始车辆装备供应的隔离系统的统一规定。

除ECE 法规外,欧洲联盟的汽车技术指令(EC 指令)近期也有新的发展,欧盟原针对重型发动机的排放制定有技术指令88/77/EC ,其修订本为1999/96/EC ,规定了欧3、欧4、欧5和增强的环境友好型车辆(EEV )的排放限值指标(《汽车标准化》2002年第5期《欧洲柴油机车辆排放法规概况》和2004年第12期《欧美日汽车排放法规体系研究 续一》都曾进行了介绍)。

1999/96/EC 规定自2005年10月01日起,所有新型重型车辆应显示其排放控制系统的耐久性,并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 )。

针对这一要求,欧洲联盟政府于2005年颁布新的技术指令2005/55/EC ,该指令不同于欧盟常用的修改本形式,而是将88/77/EC 和随后的所有修改指令都编印到一起,是原指令的再版,该新指令对车辆排放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OBD 启动极限值作出了规定。

随后欧盟政府又颁布技术指令2005/78/EC ,对排放耐久性和OBD 系统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试验规程作出了完整的规定。

欧盟汽车技术法规最新发展动态

欧盟汽车技术法规最新发展动态

欧盟汽车技术法规最新发展动态刘佳仪;董坤【摘要】欧盟是当前国际上最大、发展最为完善的一体化市场,它现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法律基础,对包括传统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在内的汽车产品建立了统一的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欧盟型式批准体系,作为全球两大认证体系之一,是我国汽车出口过程中最大的认证业务需求.为此,文章重点介绍近年欧盟最新法规的重要动态,为中国汽车行业在认证法规与研发规划方面提供参考.【期刊名称】《汽车实用技术》【年(卷),期】2018(044)009【总页数】4页(P153-156)【关键词】欧盟;汽车法规;型式批准【作者】刘佳仪;董坤【作者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天津 300300;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天津 300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461.99前言欧盟型式批准体系,作为全球两大认证体系之一,是我国汽车出口过程中最大的认证业务需求。

欧盟为减除内部认证和技术壁垒,在欧盟内推行统一的欧盟整车型式批准(EU WVTA)和欧盟法规,使欧盟汽车产业获益于统一的欧盟汽车市场。

同时,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及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 WP.29)框架下,推进欧盟法规与联合国法规(联合国已将原ECE法规统一称为联合国法规)的协调一致,使得欧盟汽车产业可以更好地进入全球汽车市场。

为增强汽车产业竞争力,欧盟在《CARS 2020行动计划》确定的行动计划主要基于4个领域,其中3个与标准法规相关:欧盟法规简化、国际法规协调、双边法规对话。

标准法规对于产业汽车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可见一斑。

而伴随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欧盟汽车技术法规也变化较快,经常有法规更新或新项目的强制实施,是我国汽车产业进入欧盟及全球汽车市场的重点研究对象。

1 框架指令近年,鉴于“空调制冷剂事件”(使用老制冷剂R143a)和“大众排放门事件”(柴油车安装“欺骗装置”)的违法行为,暴露了欧盟现行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指令2007/46存在如下重大不足:市场上不符合、不安全产品的追溯困难,进口商、分销商等供应链主体的责任缺乏明晰性;不同国家政府部门之间技术法规协调执行的责任与合作缺乏界定(特别是型式批准、市场监管和边境控制部门);不同技术服务机构,在执行型式批准和生产一致性评估任务时,严格程度和质量情况存在差异;不同欧盟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在安全保障措施和启动召回程序方面,缺乏严谨明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生产一致性的控制程序存在缺陷;型式批准与市场监管要求的协调执行上,缺乏欧盟层级的协调和监督。

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

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

风 窗 玻 璃 除 霜 除 雾 (EU)672/2010 某类机动车辆(M1)风挡玻璃除霜除雾系统型式批准和实
7
系统
施 (EC) 661/2009 的要求
风 窗 玻 璃 刮 刷 和 清 (EU)1008/2010 某类机动车辆(M1)风挡玻璃刮刷清洗系统型式批准和
8
洗系统
实施 (EC) 661/2009 的要求
实施(EC)661/2009 的委员会法规
(EU)2015/758 关于基于 112 服务的 E-call 系统在车辆内布置的型式批
准要求,并修改指令 2007/46/EC 的欧盟一会和理事会法规
23 车辆 E-call 系统
(EU)2017/78 为使用基于 112 服务的 e-call 车载系统的 EC 型式认证 机动车辆,以及使用 e-call 的车载独立技术单元和零部件,确立具体技术
6. 74/483/EEC
机动车辆外部凸出物
7. 76/115/EEC
机动车辆安全带固定点
8. 77/541/EEC
机动车辆安全带及约束系统
9. 78/932/EEC
机动车辆座椅头枕
10. 89/297/EEC
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侧面防护
11. 92/114/EEC
N 类机动车辆驾驶室后挡板前的外部凸
息信息的法规
(EC)566/2011
(EU)459/2012
(EC)143/2013
(EC)171/2013
(EU)195/2013
(EU)136/2014
(EU)2015/45
(EU)2016/427
(EU)2016/646
(EU)2017/1221
(EU)2017/1151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一套完备的汽车产品管理体系必须包括3个部分: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完整的技术法规体系和经认可的检测机构。

其中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是汽车产品管理体系的基础,是检测机构对汽车产品进行检验的依据。

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构成主要包括两大类:(1)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公告等,(2)依据相关法律制定的涉及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等。

目前国际上汽车技术法规主要分三大体系:欧洲体系(EEC/EC指令和UN/ECE法规)、美国体系(FMVSS&EPA)和全球技术法规体系(GTR)。

我国现行机动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也是参照UN/ECE法规和欧盟EEC/EC指令建立的。

1 欧美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欧盟和美国都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汽车产品管理体系,并由一个或几个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1.1 欧洲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欧盟实施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并对生产厂家的生产一致性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欧盟对汽车产品,实施统一的整车产品形式批准制度(WVTA)。

经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如德国的TUV、荷兰的TNO、法国的UTAC、意大利的CPA等)测试确认产品满足有关的EEC/EC指令要求,并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则批准该型式的产品。

由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向生产厂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和标志,又称e标志,并通知其他欧盟成员国。

1.2 美国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美国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分为安全节能和环保两部分,分别由联邦运输部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DOT/NHTSA)和联邦环境保护署(EPA)实施。

安全技术法规的实施采取制造厂自我认证,政府事后监督抽查的管理制度,制造厂自行进行认证试验,符合联邦汽车法规要求的,在每一辆新车上贴符合法规要求的标签,即可上市销售,不再需要其他任何检验。

自我认证试验的频率取决于厂家本身的质量控制水平和产品性能与法规要求之间的差距。

欧盟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

欧盟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
欧洲联盟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和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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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洲联盟技术法规体系概况
2
欧洲联盟车辆产品技术法规体系
3
CO2排放量及欧5欧6排放法规
2
欧盟法规的发展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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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洲联盟技术法规体系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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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EC 马约
欧洲联盟(15成员国) 2004年
任一欧盟国家政府
核实证书,抽取样
M1类51个单项技术指令
车对零部件和系统 进行检查,确保生
缩短形式批准周期
产一致性
授权独立实验室
提出整车型式认证 申请,提交证书
先获得各单项零部 件EEC/EC型式批准 证书
汽车生产厂家
颁发整车型式批准 证书,生产一致性 证书(C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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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007年6月20日 欧5欧6排放法规
就轻型乘用车和轻 型商用车的排放以 及车辆维修和保养 信息的获取方面对 机动车辆的型式标

适用范围
轻型车辆: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M1、M2、N1、N2 类车辆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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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5欧 6排放 限值 对照
基准质量
(kg)
CO
L1
类级 别别
PI
CI
M - 全部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3—卢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1—葡萄牙 e23—希腊

2023年欧洲汽车主要法规政策

2023年欧洲汽车主要法规政策

2023年欧洲汽车主要法规政策在未来的2023年,欧洲汽车行业将迎来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政策调整。

这些改变将对整个汽车产业链产生深远影响,从汽车制造商到零部件供应商,再到消费者,每个参与者都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些主要法规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其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1. 电动汽车发展在2023年,欧洲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动汽车的推动力度。

据欧盟规划,到2025年,新注册的汽车中至少应有20%为零排放汽车,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至50%。

这意味着汽车制造商需要加速推进电动汽车技术的研发与生产,以满足日益严苛的排放要求。

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将成为政府和企业的重点工作,为电动汽车普及打下基础。

2. 自动驾驶技术规范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成熟,欧洲将加强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监管。

在2023年,预计欧盟将颁布更为严格的自动驾驶技术规范,以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将促使相关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投入,并加速测试验证工作。

汽车行业的整体转型也将随之加速,从传统的车辆制造商向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

3.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3年,欧洲将逐步取消传统燃油车和插电混合动力车型的补贴,并转向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

这意味着消费者将更多地倾向于购买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而传统燃油车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压力。

汽车制造商也将面临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总结回顾:在2023年,欧洲汽车主要法规政策的调整将对整个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过对电动汽车发展、自动驾驶技术规范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全面评估,我们发现,未来汽车行业将更加注重环保和智能化发展,推动汽车技术向更加清洁、安全和智能的方向迈进。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个人认为,随着欧洲汽车主要法规政策的调整,汽车行业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汽车制造商需要不断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以满足市场和政策的需求。

欧盟车辆法规发展趋势研究

欧盟车辆法规发展趋势研究

欧盟车辆法规发展趋势研究随着欧盟国家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车辆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从传统燃油车到电动车,从车辆排放标准到安全规定,欧盟车辆法规的发展趋势正在不断变化。

本文将分析欧盟车辆法规的发展趋势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一、环保趋势近年来,环保已成为欧盟国家重要的发展方向,汽车排放一直是环保议题中的重要一环。

欧盟车辆法规发展趋势一直在不断提高对车辆排放标准的要求,以降低汽车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从欧6标准到欧7标准的提出,欧盟一直在加强对车辆尾气排放的控制,以减少空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未来,欧盟车辆法规对环保的要求将会持续加强,以推动汽车产业向更环保的方向发展。

二、安全趋势车辆安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欧盟车辆法规也在不断加强对车辆安全的规定。

从车辆碰撞测试的要求到主动安全系统的推广,欧盟一直在倡导车辆安全的重要性。

未来,欧盟车辆法规将继续加强对车辆安全的要求,推动汽车产业向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三、电动化趋势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欧盟国家也在积极推动电动车的发展。

欧盟车辆法规也在不断调整以促进电动车的普及和推广。

从提出电动车的排放标准到支持电动车的政策,欧盟一直在鼓励汽车产业向电动化的方向发展。

未来,欧盟车辆法规将继续支持和推动电动车的发展,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降低碳排放。

四、智能化趋势智能汽车是未来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欧盟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智能汽车技术的发展。

欧盟车辆法规也在适应智能汽车的发展,从自动驾驶技术的监管到车载智能系统的标准化,欧盟一直在为智能汽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规环境。

未来,随着智能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欧盟车辆法规也将继续推动智能汽车的发展。

欧盟车辆法规发展趋势将会持续加强对环保、安全、电动化、智能化、数据安全和自动化的要求,以推动汽车产业向更环保、更安全、更智能的方向发展。

未来,随着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欧盟车辆法规也将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技术和新的需求,为欧盟国家的汽车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欧盟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举措

欧盟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举措

欧盟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举措欧洲是新能源发展的起源地,也是全球低碳经济的领头羊。

欧洲经济委员会(ECE)从1970年开始先以ECEW5法规的形式对轻型汽油车排放污染物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后以ECER83和EGER15-04法规来逐步控制NOX的排放,不断进行修订与加严,从而制定了分别在1992年、1996年和2000年开始执行的欧I排放法规、欧Ⅱ排放法规与欧Ⅲ排放法规。

在欧洲,汽车排放的标准一般每四年更新一次。

在1992年实行了欧I标准,从1996年开始实行了欧Ⅱ标准,从2000年开始,实行了欧Ⅲ标准,从2005年开始,实行了欧Ⅳ标准。

按计划,2009年9月实施欧V标准,2014年实施欧Ⅵ标准。

欧盟从1991年起开始调整能源政策,强调节约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先后于1993年和1998年出台能源计划,1995年发表了《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

1997年公布了《欧盟未来能源:可再生能源白皮书》,确定了欧盟在能源结构中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行动纲领。

欧盟从2000年起开始推进力图摆脱化石燃料的能源政策,在出台的一系列能源政策中,尤为重视可再生能源及生物燃料的应用。

欧盟的车用能源发展战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坚定不移地实施柴油化战略,.同时加强柴油混合动力技术研究,以获得更加理想的节能效果;第二,积极推进车用能源多元化,重视发展氢、天然气和生物燃料。

2001年,欧盟出台“发展可再生能源指令”,提出了到201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内部总能耗中的份额从1998年的6%提高到12%的目标。

特别是生物能源,提出2010年提升到8.5%,比1998年增加2.5倍,将生物燃料中汽车燃料使用率提高到5.75%的目标。

为了推动生物燃料等可再生燃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欧盟于2003年颁发了“生物燃料促进指令”。

按照这个指令,2005年底欧盟境内生物燃油的使用应达到燃油市场的2%,2010年底达到5.75%,并且在2004年底之前,加盟国必须在各自国内法案中导入该指令并进行实施。

欧盟NCAP及车辆安全技术发展动态的研究

欧盟NCAP及车辆安全技术发展动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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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技 术 与 研 究
欧洲NC P的安全政 策采用了 ( 9 6 9 7 A 1 9 ~1 9 )平 均为二 星级 ;第 来显得尤其重要 。尽管儿童安全性 大 家熟 知的胡 萝 卜加大棒 的做法 。 4~ 7阶段 (9 8 9 9 19 ~19 )平均为 能 目前只是作为整个安全性能测试 大棒 就 是否定 性评 价条款 的增 加 , 三 星级 ; ~1 阶段 (0 0 0 3 的一部分 ,但是在儿童保护这一条 第8 2 2 0 ~20 ) 款里会单列为一个 星级评价项 目。 使 汽车厂商不得不 以改善车辆结构 平均为 四星级 。 从 以上 的统计分 析表明 ,在过 在未来还会就如下 内容进行研 来满足那些苛刻的安全条款 ,同时 不得不把 以前不是标准装备 的安 全 去的几年里车辆的安全性能得到 了 究 : 技术做为车辆现在的标准技术装备 , 重大的提高和改善 。由于采用 了减 () 1 乘客舱头部碰撞测试方法 ; 如副驾驶气囊 ,侧 气囊 ,预紧式安 分体系使得欧洲NC P的评估更有 A ( )整个 大腿 空间前碰 测试 方 2 全带 。胡萝 卜 政策 就是如果某车辆 实 际意义 ,实 际上 ,现今能达 到三 法 ; 积极 主动 采用了新 型有效的安全技 星级 的车辆 比以往 刚开始实施 时的 术就有可 能获得额 外的奖励分 。 三 星级车辆 的安全性能高 。 对 19 ~2 0 年被测试的 15 96 03 6 台车 的测试情 况进行分析发现 ,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车辆安全性能评估体 系。它通过 政 侧气囊对 驾驶者 头部 的保护程度 。 24行 人碰撞 . 府授权的非官方 的完全独立 的中介 机构支持实施 , 如碰撞试验机构 , 消 行 人碰撞就 是用测试假人的小

欧洲联盟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法规的最新发展

欧洲联盟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法规的最新发展

3. 欧洲联盟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法规的最新发展3.1欧盟新的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法规(EU) 2018/858概述欧盟原有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法规2007/46/EC已于2020年9月起被新的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EU) 2018/858 撤销并替代。

(EU) 2018/858法规于2018年5月30日发布,全称为:就机动车辆及其挂车,以及用于该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批准和市场监督修订法规(EC) No 715/2007 和(EC) No 595/2009 并撤销原指令2007/46/EC的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

(EU) 2018/858法规发布后,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将于2020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届时原法规2007/46/EC将被废止,实施新的(EU) 2018/858法规。

对于目前计划进入欧盟汽车市场的出口企业,就应完全实施新的(EU) 2018/858法规,按照该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汽车产品进行定型和型式认证。

(EU) 2018/858法规同原法规2007/46/EC相比,对车辆产品的技术要求没有明显改变,即:(EU) 2018/858法规主要技术内容与原法规2007/46/EC依然保持一脉相承,主要变化是型式批准管理程序加严,增加了车辆产品入市后的市场监管要求。

主要内容要点包括:●从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各个成员国层面强化对车辆合规和一致性的后期(获得型式批准入市后)监督管理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EC)欧盟各成员国Member state◆汽车型式批准主管机关Type Approval Authority (TAA)◆市场监管机关Market Surveillance Autority (MSA)两个机构独立运作,每四年将评估结果反馈给EC●欧盟对汽车产品市场监管Market Surveillance对已获得批准入市后的整车和零部件进行合规的监督检验每40000台车至少进行一次监管试验(At least one test for every 40000 new vehicles)每年最少5次,超过5次的20%应为排放测试各成员国开展外,欧盟委员会也会进行●欧盟委员会的监管权力加大每五年评估各成员国型式批准主管机关(TAA),并公开发布结果建立信息交换与执法论坛(TAA及MSA参加),承担主席可在欧盟范围执行市场保护措施(禁售)和启动召回TAA的指定评委比须含有欧盟委员会EC代表(TS五年有效期)对不符合车辆,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最高每车30000欧元●其他加严管理型式批准证书有效期7年(M1/N1)或10年(其他车型)COP检查或测试至少每3年1次TAA至少每30个月要对技术服务机构(TS)进行一次现场评审由上可以看出,随着欧盟新的汽车整车型式批准技术法规(EU) 2018/858法规的实施,欧盟原有的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借鉴引入了美国汽车市场在自我认证的基础上对汽车产品入市后是否能一直(持续)满足技术法规要求严格监管的要求和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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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辆防飞溅系统技术指令修订本
2010年3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技术指令2010/19/EU:“为适应在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防飞溅系统领域技术进步的目的修订理事会指令91/226/EEC、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7/46/EC的委员会指令”。

欧盟此次主要对车辆防飞溅系统(Spray suppression system)技术指令91/226/EEC的附件1到附件3进行修改,有些修改内容直接影响到车辆产品的市场准入,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1 增加轻型车辆的安装内容
原技术指令91/226/EEC规定最大质量超过7.5吨的N2类车辆,以及所有N3、O3和O4类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指令要求的防飞溅装置。

新的技术指令2010/19/EU基本上仍维持这一强制性安装要求,规定最大允许载质量不超过7.5吨的N类、O1类、O2类车辆不强制要求防飞溅系统,但车辆如果安装了这类装置,则一定要满足指令2010/19/EU的要求。

新的技术指令2010/19/EU还对N1类车辆和最大允许载质量不超过7.5吨的N2车辆做了特殊规定,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对这两类车辆采用技术指令78/549/EEC:机动车辆护轮板(该技术指令是专门针对M1类车辆的)中的相关要求。

1.2 针对新的整车框架技术指令2007/46/EC,对车辆防飞溅系统及其安装的型式批准规程做了修改欧盟新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2007/46/EC 将欧盟统一的整车型式批准制度从M1类车辆扩展到其它所有的车辆类型(M2、M3、N、O类),为适应这一新的制度,新的技术指令2010/19/EU对车辆防飞溅系统及其安装的型式批准规程做了许多修改,包括型式批准的申请、颁发;批准证书的格式、内容等。

2 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2007/46/EC的修订本
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4月16日发布法规(EC)371/2010,该法规是对2007/46/EC的最新修订本,更新了2007/46/EC中的4个重要附件,即:
a) 附件5(欧盟车辆型式批准规程);
b) 附件10(生产一致性规程);
c) 附件15(企业可被指定为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指令目录);
d)附件16(企业或技术服务机构可使用虚拟试验方法的技术指令目录)。

(EC)371/2010进一步明确描述了欧盟的车辆型式批准程序(如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价规程、试验报告的格式、生产一致性规程等),同时对企业自行进行试验,和进行虚拟试验在2007/46/EC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扩展和完善。

(EC)371/2010的发布和实施,意味着2007/46/EC确立的欧洲联盟新的汽车整车型式批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贯彻,并有了新的发展,对汽车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的认证工作有较大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2.1 17项单项的汽车零部件和系统EEC/EC技术指令可以由企业自行进行试验,这就意味着在这些单项项目的型式批准工作中,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被欧盟成员国的车辆型式批准主管机关指定为技术
服务机构,这样欧盟汽车型式批准制度中的技术服务机构的范围将大大扩展。

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运行,(EC)371/2010明确规定了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价规程和应满足的条件,企业如果要申请成为这样的技术服务机构需要满足标准EN ISO/IEC 17025:2005 “试验和校准试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获得符合该标准的认可。

认可并被欧盟成员国主管机关指定为技术服务机构后,就可以直接使用自身的试验设施进行上述17项欧盟单项技术指令的试验,也可以将试验分包出去,拿到一家第三方机构进行,作为技术服务机构的企业对试验进行监督即可,可以直接将试验报告和相关结论报送型式批准主管机关。

表1为企业可作为技术服务机构自行进行试验的17项单项欧盟技术指令项目及内容。

表 1 企业可作为技术服务机构的欧盟单项技术指令
2.2 15项单项的汽车零部件和系统EEC/EC技术指令在型式批准过程中,某些试验项目可以进行虚拟试验,所谓虚拟试验,即通过计算机模拟,包括计算来验证车辆、系统和零部件满足技术法规的要求,这是在计算机辅助技术,特别是计算机辅助设计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汽车产业背景下产生的新的发展趋势,2007/46/EC开始在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中引入这一新的试验模式,(EC)371/2010则进行了具体的贯彻和实施,确定15项单项汽车零部件和系统的EEC/EC技术指令可以进行虚拟试验,并规定了相关的条件。

表2为具体的项目、适用范围和特定条件。

表2 欧盟汽车型式批准制度中可进行虚拟试验的项目、适用范围、特定条件
3 氢能机动车辆型式批准技术指令的具体实施指令
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4月16日发布(EC) 79/2009“对氢能机动车辆型式批准并修改技术指令
2007/46/EC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2009年1月14日发布)”的具体实施技术指令:委员会法规(EC)406/2010。

4 报废车辆技术指令修订本
2010年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2000/53/EC 报废车辆(ELV:End-of Life Vehicles)技术指令的修订本:2010/115/EU,该修订本对2000/53/EC的附件2 “车辆材料和零部件豁免清单” 进行第四次修订。

2000/53/EC 报废车辆技术指令规定2003年7月1日后在欧盟上市的车辆禁止在其材料和零部件中使用铅、汞、镉或六价铬,但附件2所列的豁免清单中规定的物质或零部件例外,仍可以继续使用
2000/53/EC禁止的有害物质(某些物质和零部件被限定了豁免范围和豁免期限),这主要是欧盟政府考虑到汽车产业和科技发展的现状和局限性,在某些车辆材料和零部件中使用禁用物质仍不可避免,为维护产业界的利益而做出的抉择。

例如在豁免清单8(f)条款中,在顺压针连接器系统中使用的铅予以豁免就是受技术局限,无法避免铅的使用。

顺压针连接器系统是连接器与印制电路板(PCB)之间实现机械和电气连接的一种互连方式,连接器无须通过焊接就能可靠连接到PCB,便于维修和更换,避免焊接热应力带来的影响。

连接器可以叠加连接。

该连接器的插针镀层为锡铅合金。

对其铅含量作出豁免,是因为采用无铅纯锡会增加将连接器插入到PCB的插入力,而应力的增加,可能对互连造成损伤;另外,锡须的生成也是采用无铅纯锡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在一些高密度微间隙连接针之间,锡须的生成带来不同信号不同电位间短路的可能性更高。

自2000/53/EC指令发布迄今,以该指令附件2的形式面世的豁免清单已经经历了4次修改。

这些修改,都是遵循技术指令2000/53/EC的精神,根据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欧盟有关专业委员会的讨论协商,以欧盟委员会决定(Commission Decision)的形式发布的。

前三次修改豁免清单的欧盟委员会决议分别是2002/525/EC、2005/673/EC和2008/689/EC。

2010/115/EU中新修订的豁免清单见表2。

表2 2010/115/EU中新修订的豁免清单
注:
—在均质材料中最大浓度值不超过0.1%质量的铅、六价铬和汞以及在均质材料中最大浓度值不超过0.01%质量的镉应被允许。

—在豁免期满的日期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再使用的车辆零部件允许在限制之外,因为它不被4(2)(a)条款涵盖。

— 2003年7月1日之前上市车辆上使用的在2003年7月1日之后上市的备件应被排除在条款4(2)(a)(*)的禁止之外。

(*)本条款将不适用于车轮平衡重物、电动机碳刷和制动衬片。

5 发布5项新法规,贯彻实施(EC) 661/2009
2009年7月13日,欧盟政府发布法规:(EC) 661/2009“就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它们所使用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一般安全性的型式批准要求的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该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意味着欧洲联盟对其汽车产品技术指令体系和型式批准制度继发布实施新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
2007/46/EC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变革。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汽车产品进入欧洲联盟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EC) 661/2009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简化现行的欧盟车辆型式批准体系,撤消现行的欧盟汽车
产品型式批准制度中50项安全和环保零部件单项技术指令,直接用相应的联合国ECE汽车技术法规代替,以适应欧盟进一步融入国际化的进程。

为贯彻实施(EC) 661/2009 ,废除原有欧盟技术指令体系中的50项单项指令,2010年欧盟委员会发布5项欧盟委员会法规,就5项单项EEC/EC技术指令的废除制定具体实施规则,具体项目和有关的解读说明见表3。

表 3 2010年欧盟实施(EC) 661/2009的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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