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外委合格施工方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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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保障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外委单位对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负责,公司负责对外委单位的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外委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外委单位必须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条外委单位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外委单位的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外委单位必须保证检修维护工作的质量,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外委单位的资质要求第八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和技术水平。

第九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修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外委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检修维护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能够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检修维护计划和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作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在接到公司委托后,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检修维护计划。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必须按照检修维护计划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必须在检修维护工作完成后,将相关的工作记录和报告上报给设备管理部门,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外委单位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时,必须注重设备的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外委单位在检修维护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委托外委单位进行设备检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合理组织工作,严格执行检修任务,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外委单位的组织管理、任务分配、安全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委托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工作应明确委托单位和外委单位的职责和权益关系。

第六条外委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工作经验,并与委托单位签订合格的合同。

第七条外委单位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检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外委单位应及时了解委托单位对检修工作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与委托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共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第十条外委单位应定期组织检修工作的总结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工作的提高和发展。

第三章任务分配第十一条委托单位应根据设备检修工作的需要,明确外委单位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应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人员和设备资源,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检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应认真履行承诺,按时完成委托单位交付的检修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密切合作,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检修进度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外委单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外委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外委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有序进行,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合作的外委检修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管道、消防等检修项目。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外委检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检修作业安全。

3. 外委检修单位: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检修作业安全。

四、管理措施1. 外委检修单位准入(1)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外委检修单位应提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预案等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委检修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检修合同。

2. 安全教育培训(1)外委检修单位应组织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外委检修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安全检查与验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外委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3)检修作业完成后,外委检修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检修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生产责任(1)外委检修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外委检修单位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3)外委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外委检修单位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2. 事故调查与处理(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委检修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检修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单位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二章外委检修单位管理要求第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从事相关检修工作的合格人员。

第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作业,保障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外委检修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区域,明确安全标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楚辨认。

第十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佩戴。

第十一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具备完善的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二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外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提前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第十五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和安全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安全风险和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档案的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外委检修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

第十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对安全事故进行认真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保护,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租赁等合同的项目。

三、外委施工单位定义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质,承担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租赁等业务的外部单位。

四、外委施工单位准入管理1. 外委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2)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设备和人员;(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4)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

2. 公司对拟合作的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查、业绩审查、信誉审查等。

3. 经审查合格的外委施工单位,公司与其签订《外委施工单位合作协议》。

五、安全管理1. 外委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 外委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3. 外委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 外委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 外委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质量管理1. 外委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 外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3. 外委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整理。

4. 公司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外委施工单位整改。

七、进度管理1. 外委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外委施工单位应定期向公司报告施工进度,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公司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八、环境保护1. 外委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1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平安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平安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

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平安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举行平安综合羁系。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

(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3)施工单位项目构造机构、专(兼)职平安员相关资质等复印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

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XXX专用等证明。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5篇】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5篇】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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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本单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委单位指本单位委托外部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对设备进行检修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是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定期检修时,本单位委托外委单位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或更换工作。

第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维修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确保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二)保障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安全培训;(三)确保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和保密要求,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程序:(一)本单位在需要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时,应编制检修计划,明确具体维修要求和时间节点;(二)寻找符合要求的外委单位,并与其进行协商,确定工作方式、时间和费用等事项;(三)外委单位在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按照要求填写检修报告,并将设备交接给本单位的专业人员;(四)本单位对外委单位的检修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外委单位及时支付检修费用。

第六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应遵守的要求:(一)外委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检修工作;(二)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三)外委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检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四)外委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五)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

第七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费用的支付方式:(一)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支付,费用应包括工资、材料费、维修用品费用和管理费等;(二)本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检修费用;(三)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管理:(一)本单位应建立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外委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和检修情况;(二)本单位应加强对外委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检查和评估外委单位的工作情况;(三)本单位应保持与外委单位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外来(委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与处罚细则

外来(委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与处罚细则

XXX集团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外来(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与处罚细则外来(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定,持证施工。

服从安全管理,遵守《施工安全协议》之规定。

具体安全要求如下:1.检修办公室有权力指派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行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资质审查、确认。

其中包括:(1)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及经营确认。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工程转包。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负责人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

(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安全经历。

(6)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对进行放射源安装、维修及现场无损伤作业的施工队伍,审查其是否有放射作业资质登证。

(8)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否决其施工资格。

需要招标的项目按招标程序进行。

2.施工单位入厂施工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1)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点管辖部门安全技术人员现场安全教育,明确装置的危险性、危险场所和有关注意事项。

(2)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及其复印件交安全管理部门核查备案。

(3)工程部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②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其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③施工单位要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④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⑤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和安全部的有关规定以及施工要求,为所管辖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品。

⑥施工单位制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厂方施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规定

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规定

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检维修项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 职责设备部是检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设备检维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依据公司年度检修费用控制计划,对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审批,对检维修项目的开工手续进行审核,组织检维修项目招议标,对外签订检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对检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对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各项检维修工作及检修费用控制目标完成.公司各相关职能部室和单位按以下的职责对检维修及技改技措工程的过程进行分工管理和监督.2.2.1 设备部负责对年度检修综合计划下发,并按照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计划的调整工作.2.2.2 财务部负责按年度综合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资金落实、同时按本管理细则做好工程结算的监督工作.2.2.3 纪委按公司规定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及招议标项目的监督工作.2.2.4 安全环保部做好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等审查,并对安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5 技术部负责对改造项目的方案和技术协议进行审查,并参与改造项目的评审验收.2.2.6 设备部会同计控车间负责对仪表、计控及自动化专业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技术管理.2.2.7 综合办负责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跨区手续、劳务证等审查及施工合同的法律审查和盖章.2.2.7 建设单位负责检维项目的具体管理,包括办理各项手续、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和竣工的检查验收以及结算的初审,同时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3 检维修及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检维修计划管理3.1.1 公司每年编一次年度检维修计划.公司所属单位据设备运行情况,在每年的10月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并报设备部.设备部根据生产需要和费用额度组织审核,编制出公司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下达.年度计划是费用控制计划,月度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检维修执行计划.3.1.2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核定的费用额度,按照科学、准确的原则,编制出月度检维修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部.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在装置停工前三个月报设备部审核.建、构筑物的维修,设备保温及防腐执行计划要根据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冬季使用情况,确定其维修的必要性.原则上非生产性项目的检修费用不超过年度检维修费用的5%,在每年的三月三十日前报设备部,以便进行统一审核和安排.3.1.3 为提高检维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各单位所报的检维修执行计划的完成率必须要大于90%.计划完成情况要总结,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设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设备部统一进行考核.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审批程序3.2.1 所有项目必须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施工合同审查表由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在开工前办理.抢修抢险项目,可以先不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但项目开工后7天内必须补办施工合同审查表.3.2.2 项目开工办理程序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依据公司计划或公司领导批示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先填报公司施工合同审查表,同时应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交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部初步审核.设备部根据生产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合同价由工程部预算人员审核确定后报财务部会审,最后上报公司领导批示. 3.2.3 施工合同审查表一式四份,设备部一份、财务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自己保管一份.3.2.4 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是签订合同及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依据,批准的资金数是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3.2.5 施工合同审查表被批准后,7天内必须办理完施工及安全合同,否则按检维修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同管理设备部负责检维修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3.3.1 检维修及改造项目都必须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检维修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改造项目要使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技术服务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所有工程施工必须要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合同要使用公司第三方工程服务安全合同.3.3.2 建设单位业务主管依据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及安全要求与施工单位草拟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经设备部审核合格,签字编号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核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无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工程,合同管理单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拒绝签证,财务部门拒付工程款.3.3.3 检维修工程原则上不签订包干合同.但对于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特殊项目,可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对此类项目,建设单位需首先填写公司检维修及工程项目评议标审批表经设备部、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议标.3.3.4 议标的范围及原则检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部分及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项目,均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和价格.参加招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要持有设备部、工程部、综合办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设备部牵头成立工程施工议标管理小组进行议标工作.议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技术部、财务部、纪委、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项目性质需要,一些议标项目安全部等其他部门也需参加.招议工作结束后要出招议标情况记录,定标后参加者均须写出个人意见.建设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有关招议标资料送达参加招议标的有关单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选择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招议标.对于独家经营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实耗列出详细材料表、人工费、机械费等,经建设单位人员审核后,报设备部审核、工程部复审.3.3.5 施工单位确定后按、及条款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室的技术、经济活动,均应按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公司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任何人无权变更合作单位,如发生故意制造困难,刁难合作单位的情况,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3.3.6 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价款超过50万元的,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单位为检维修施工项目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各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3.4.1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表、安全及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可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办理动土、动火、用电、用水等有关手续.3.4.2 工程量的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和车间指定的现场代表共同完成.报公司的签证要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签证单一式六份,均要附在结算书后面.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在结算初审完后,要留存一份完整的结算资料.3.4.3 所有工程签证单均须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设备检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土建维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签证中只对工程量的具体数据几何尺寸进行签证,不允许对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签证,否则签证无效. 在签证时应做到“四不签证”,即:情况不清不签证;该检查的项目未检查不签证;该核算的未核算前不签证;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签证.现场签证时应写明工作内容,合同外的签证还应写明发生原因.应坚持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签证,不允许累计突击签证.3.4.4 零工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了,但定额中又没有相应定额可执行的零星用工.杜绝签与该项目无关的零星用工,如打扫卫生用工、扫雪用工、清理现场用工、其他用工等.3.4.5 防腐、保温工程的管理工程造价小于3万元的零星项目,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可每月集中办理一份,但累计到10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防腐、保温材料的选择及竣工验收方法要遵循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防腐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保温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3.4.6 机械台班的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定额中未包括的机械,50吨以上的吊车含50吨的可以签证,其他机械定额中均已包括,一般不予签证.3.4.7 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严格按公司要求控制.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属设备检维修工程类的由设备部负责签发,属改造工程由技术或设备部负责签发,均报技术部考核;非设计原因变更,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超过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对于现场签证1万元以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和设计代表两人以上签字;1万元以上的经原设计人员或现场设计代表签字,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有效,否则预算和审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3.4.8 对于检维修工程造价小于2万元的零星项目设备检修、零配件加工,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但累计到6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施工过程的管理3.5.1 建设单位必须要按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工程项目施工记录台帐.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5.2 设备部工程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文明施工状况及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3.5.3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部门,每月25日按附表的格式报设备部工程进度情况,由设备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对没有按计划进度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写清原因,同时做出新的计划进度安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3.5.4 建设单位的安全员为安全合同执行监督考核单位,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反安全合同规定的行为有处罚权,其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工程服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及工程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标准.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要求所有检维修工程竣工均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6.1 设备检修的验收原则检修完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确保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或备用.建设单位依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关的单体设备验收标准或公司各单位检修规程进行验收,无规程的按检修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验收.3.6.2 设备检修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材料、零部件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理化、无损检测报告;检修记录或施工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3.6.3 验收组织设备检修验收由使用单位牵头进行,按分级管理原则,一般设备由生产车间和检修单位进行验收.关键设备公司设备部参加验收.3.6.4 验收范围及时间设备验收一般指大修设备,其它设备验收由生产使用单位自定.静设备验收时间为设备运行一周后进行,动设备验收时间为设备运行72小时后进行.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部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业务主管部门.所有工程预结算书均使用统一表格,见附表.3.7.1 工程预算管理,为将工程预算从事后监督调整为事前指导,预算人员应重视工程预算,在施工前应对每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以确保预算审核的准确性、合同价的严肃性,保障年度检维修计划的顺利实施.3.7.2 工程结算管理,工程结算应具备的条件:工程项目已竣工、经验收合格、完成了工程合同书中规定的所有任务、提供竣工资料齐全、工程所用材料料单必须的公司的原始料单、对于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要有公司领导的签字、工程签证等要符合上述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书,预算人员均有权拒审.3.7.3 工程预结算定额的使用,设备检维修工程凡企业检修预算定额中有的子目,必须按此定额执行,没有的子目可参照相应的全国统一安装定额.改造工程,均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及安装定额.3.7.4 所有的检维修工程资料及预结算书均实行统一编号,编号方法是根据合同号进行编号.不论是检维修还是改造工程,只要是同一个项目的工程,结算书必须同时送审.否则遗漏部分一律不予结算,责任自负.3.7.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14天内,施工单位必须将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初审,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在15天内报设备部复审.最后设备部在13天内完成复审并报工程部审核.3.7.6 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结算,经公司审核审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要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公司承揽项目资格半年以上,两次违反此原则,终生取消其资格;3.7.7 建设单位初审和设备部复审人员,在上一级结算人员审核时,审减率超过20%的将被通报批评,多次审减率不合格的,要建议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单位的管理3.8.1 凡承担公司设备检维修及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持有综合办、设备部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的单位.3.8.2 施工单位的状况由设备部实行档案管理,将施工单位的信誉、安全、质量、工期、以及预结算情况进行统计,作为今后择优录用的条件.3.8.3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合同签订情况.4 检查与考核设备部、技术部、财务部及工程部依照本规定对检维修及改造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设备部将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进行通报.凡违反本规定的按检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 附则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设备部.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同时停止实施.本细则作为检维修、单体设备更新、及改造工程合同的附件.。

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外委检修工作的管理,提高外委检修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外单位从事设备、设施、管线、管道等检修、维修、改造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外委检修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保护环境、公开公平”原则。

第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外委检修业务。

外委检修单位应当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外委检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证书。

第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修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挪用、侵占委托单位的财产。

第二章组织、人员第九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设立检修管理部门,负责外委检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第十条外委检修单位的检修管理部门应当配备有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外委检修单位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对委托单位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定检修方案和计划。

第十三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检修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检修范围、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时间计划、人员安排、物资准备等。

第十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交检修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征得委托单位的同意。

第十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外委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向委托单位提交检修工作报告,并征得委托单位的验收。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定和程序。

第十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的安全。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委托外部单位进行施工工作时,为了确保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委外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

2. 委外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和安全工作要求。

3. 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4. 委外施工单位应从事安全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岗前培训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5. 委外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

6. 委外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警示。

7. 委外施工单位应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施工期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8. 委外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和配合项目方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件,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制定。

在施工过程中,相关各方应共同遵守并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和人员安全。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接委外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委外施工单位在承接委外施工任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六条委外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委外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公司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

外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机电设备公司、设备维修公司等,接受外委公司的服务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外委检修维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第四条外委检修维护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安全、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将计划报送给设备管理部门,并将计划通知外委公司。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外委公司进行协调,确定设备检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七条外委公司负责根据生产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外委公司负责对检修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有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健康状况。

第九条外委公司负责对设备的检修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委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定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生产任务的需要,合理确定检修的时间和范围。

第十二条外委公司应在设备检修前,与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沟通,确定检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包括日常维护和大修。

日常维护应在设备运行正常时进行,大修应在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达到一定使用寿命时进行。

第十四条设备检修应采取逐级审批的方式进行,确保检修方案经过科学论证和合理安排。

第十五条外委公司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设备能够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完成后,外委公司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汇报,并将检修结果和验收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章质量安全第十七条外委公司对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公司外委检修管理规定(固定资产设备委外检修办法)

公司外委检修管理规定(固定资产设备委外检修办法)

公司外委检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分公司外委检修管理及考核工作,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检修项目管理制度》、《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外委检修项目的管理和考核特作如下规定:一、组织机构分公司成立检修工程领导组,对检修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检修工程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装备能源部经理担任,成员单位有:装备能源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财务部。

二、范围划分严格执行2010年核定的检修范围划分,做好自修、内委和外委检修工作。

外委检修项目,是指由公司以外施工单位承担的检修项目。

外委检修项目要严格控制,各单位按要求申报审批。

三、管理职责装备能源部负责施工单位资质审核、组织招投标、确定承修单位,签订修理合同。

大修理项目由装备能源部负责组织施工,二级单位配合;其它外委检修项目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外委施工单位管理为规范外委检修施工单位管理,对公司以外的施工单位规定如下:1、参与公司设备检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齐全的相关资质及完善的质保体系。

即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取费证书,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等有关证书。

2、报价时,相关单位还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服务保障等资料。

3、每个项目,对施工单位的准入,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对资质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经科室、主管经理、经理同意后,报检修工程领导组组长审批。

4、每年1月份装备能源部对上年度施工单位进行一次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出公司检修市场:(1)、年度评审为不合格者。

(2)、因施工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者。

(4)、在合作过程中有行贿等不良行为者。

(5)、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期,严重影响生产者。

五、外委检修项目的质量与工期1、进一步落实检修质量追究责任制,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

设备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外委检修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的外委检修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审批制度,规范管理程序,根据集团公司设备外委检修情况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的设备检修范围1)日常外委检修项目——生产单位要实施日常检修,而本单位没有施工能力,需对外委托的设备检修项目。

包括抢修、急修项目。

2)外委大修技改项目——设备大修技改计划内属于外委检修的大修技改项目。

3.设备的外委检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不论项目金额大小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委实施。

严禁不审批擅自进行外委施工行为。

4.公司对设备外委检修项目实行统一管理,设备动力部为公司设备外委检修项目施工的主管部门。

二、设备外委检修项目各部门职责1.分厂(部室)职责:1)负责制定本单位外委检修项目施工计划,并编写审批报告。

2)负责编写日常外委检修项目技术协议。

3)参与外委施工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编写。

4)监督检查外委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外委施工单位整改。

5)参与外委大修技改项目的竣工验收。

6)组织日常外委检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设备动力部职责:1)负责查验、核实生产单位提供的设备外委检修信息,对于不符合外委条件的不予外委。

2)负责编写外委检修施工技术协议。

3)负责签订外委检修施工合同和技术协议。

4)负责外委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5)参与日常外委检修项目的竣工验收。

6)负责组织外委大修技改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经营部职责1)负责联系设备制造厂家,商谈有关事宜。

2)参与外委检修项目施工费用的商定。

四、设备外委检修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1.分厂(部室)将需实施的外委检修项目情况以报告形式报到公司主管部门,厂长签字后上报。

报告具体内容包括:1)检修项目名称、检修原因、外委理由、工期要求、所需材料(并非材料计划);2)施工具体内容、施工方案,如因技术力量限制,可要求外委技术协助,但必须提出具体施工要求。

3)涉及到化产煤气系统的设备检修,施工前分厂生产技术科必须编制停工、开工方案,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2篇)

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2篇)

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1.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

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2)一、总则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工作票的编制质量和执行水平,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委托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管理。

二、工作票的种类和编制1. 工作票种类工作票分为日常维护工作票和计划性维修工作票两种。

日常维护工作票:用于非计划性的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

计划性维修工作票:用于计划性的设备维修、更换等工作。

2. 工作票的编制委托的外来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操作程序和作业要求,编制工作票。

工作票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票编号:每张工作票应有唯一编号,编号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2)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作业步骤及执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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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外委合格施工方的管理规定
1
设备外委检修工程合格施工方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2
为加强对承担昆钢主要生产设备外委检修工程施工方的管理,确保主要生产设备检修的安全、高效、优质。

适用于主要生产设备的外委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P51-07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QG51- 59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3. 术语
外委检修:昆钢以外施工方承担的设备检修。

4. 职责
4.1生产管理中心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负责对施工方报送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业绩等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4.2 生产厂负责对施工方在本厂设备检修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5. 评定方法
5.1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对施工方提供以下内容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5.1.1施工方提供企业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5.1.2施工方提供其企业承担过的工程项目业绩。

3
5.1.3承担过昆钢改扩建工程或参与昆钢设备检修的施工业绩。

5.2 生产厂负责对施工方一年内承担过本厂的设备检修项目按照检修质量、工期、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5.3生产管理中心根据施工方施工资质等级、业绩及各生产厂的综合评定,对各施工单位的得分数按加权平均数进行统计后,得出各施工方的总分数。

6. 评定标准
6.1设备检修合格施工方的评定满分为100分.
6 .2有一级施工资质的企业计50分;二级施工资质的企业计40分;三级施工资质的企业计30分。

6.3 只有营业执照的企业计30分。

6.4近期内承担过昆钢改扩建工程或参与过昆钢设备检修工程的施工单位计15分。

6.5提供其企业近期内承担过的工程项目业绩的计5分。

6.7工期提前完成的计10分,按期完成的计8分;未按期完成计5分。

6.8在检修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计5分;发生安全事故的计零分。

6.9在检修中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计5分;服务一般的计2分。

4
7.施工方的选择
7.1对施工方评定计分达65分以上的作为今后承担昆钢设备检修工程的合格施工方。

7.2对计分达85分以上者,作为承担昆钢设备检修工程首选施工方。

7.3 只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可承担一般设备的检修。

8. 其它
8.1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施工方,由生产厂推荐,施工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生产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视同为合格施工方。

8.2合格施工方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8.3生产管理中心每年将评定结果另行下文公布。

8.4 原股份公司下发的设备外委检修工程合格施工方的管理办法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5
修订状态
6
文档仅供参考
编号:QR51-
设备外委检修施工方评定表(一)
填表单位:生产管理中心填表时间
7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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