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2012
发电设备可靠性规程DLT79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93-2012代替DL/T793-200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Reliability evaluation code for generating equipment2012-01-04发布20-03-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基本要求4 状态划分5 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6 状态填报的规定7 评价指标8 统计评价范围9 基础数据注册10 事件编码填写规定11 统计评价附录A(资料性附录)发电设备可靠性状态中、英文对照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中、英文对照表参考文献前言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对发电设备可靠性统计、分析、评价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是对DL/T793-2001的修订。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将“4状态定义”和“6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合并,作为“2 术语和定义”;—修改了新投机组统计评价开始时间(见5.2.4);—删除了停机停用具体事件按描述,增加了“报可靠中心批复”(见6.5.1);—增加了辅助设备烟气脱硫系统和烟气除尘设备(见8.2、8.2.6、8.2.7);—增加了抽水蓄能机组统计范围(见8.1.3);—修改了基础注册和事件编码中的编码(见9、10);—增加了核电常规岛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注册内容的说明(见9.1.1和9.1.2);—删除了原标准表2中第十二、和第十三项;—修改了主机设备代码和辅助设备代码图(见图3和图4);—修改了事件编码结构图(见图5和图6);—增加了规程中公式的序号,删除了公式中汉字部分;—增加了烟气脱硫系统和烟气除尘设备注册表(见表22和表23);—修改了表格的形式(见表2~表24)。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火电厂、水电厂(站)、蓄能水电厂、核电站、燃气轮电站)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估。
2 基本要求2.1 发电设备(以下如无特指,机组、辅助设备统称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2.2 本标准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
2.3 “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程序、事件编码、单位代码,由“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2.4 发电厂(站)或机组,不论其产权所属,均应纳入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行业管理。
3 状态划分3.1 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全出力运行∣ (FS)∣⎧运行-∣⎧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PD)∣ (S) ∣∣⎧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1)∣∣降低出力运行-∣∣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2)∣⎩ (I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3) ⎧可用-∣ (IUD) ⎩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4)∣(A) ∣∣∣∣∣⎧全出力备用(FR)∣⎩备用-∣∣ (R) ∣⎧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PD)∣⎩降低出力备用-∣⎧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1)∣ (R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2)∣ (RUD) ∣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3)∣⎩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4)∣⎧在使用-∣∣(ACT) ∣∣∣∣∣⎧大修停运(PO1)∣∣⎧计划停运-∣小修停运(PO2)机∣∣∣ (PO)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运(PO3)组∣∣∣--∣⎩不可用-∣状∣ (U) ∣态∣∣⎧第1类非计划停运(UO1)⎫∣∣∣第2类非计划停运(UO2)∣-强迫停运(FO)∣⎩非计划停运-∣第3类非计划停运(UO3)⎭∣ (UO)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4)∣⎩第5类非计划停运(UO5)∣∣∣∣∣⎩停用(IACT)3.2辅助设备的状态划分⎧运行(S)⎧可用(A)-∣∣⎩备用(R)辅助设备状态-∣⎧大修(PO1)∣⎧计划停运(PO)-∣小修(PO2)⎩不可用(U)-∣⎩定期维修(PO3)⎩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在使用(ACT)―设备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1]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系统三大方面。
一、生产设备安全性评价(一)电站锅炉系统安全性评价1. 整体运行工作状况(l)平衡通风锅炉是否烧正压,吸风机出力是否满足燃烧自动调节装置投入的条件。
(2)过热器及直流锅炉水冷壁的管壁温度是否存在频繁超温。
(3)主蒸汽或再热蒸汽是否存在频繁超温。
(4)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
(5)烧燃室或尾部烟道放炮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对策是否落实。
(6)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或再热器管频发性爆漏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对策是否落实。
(7)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对策是否落实。
(8)吹灰器是否正常投入,燃烧室是否经常发生严重结焦。
(9)电除尘装置能否正常投入,水膜除尘器是否存在严重带水缺陷。
2. 锅炉本体主要部件、重要辅机及附属设备的技术状况(l)汽包、联箱、导汽管、集中下降管是否存在尚未彻底消除的爆破隐患。
(2)锅炉本体以外的高温、高压大口径汽或水管道及阀门,以及燃油管道和阀门是否存在尚未彻底消除的爆破隐患。
(3)受热面管子是否存在大面积腐蚀、磨损、过热变形或严重结垢缺陷。
(4)汽水系统压力容器是否存在爆破隐患(如: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是否按压力容器有关规程定期检验等)。
(5)吸风机、送风机、排粉机、风扇磨及其他重要辅机是否存在可能造成飞车等严重损坏的隐患。
(6)捞渣机、碎渣机是否存在影响锅炉稳定运行的严重缺陷。
(7)事故放水门、真空排汽门、给水调整门、省煤器再循环门、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的减温水调整门、燃油速断阀、燃气速断阀、电动主汽门、电动给水截断门、定期排污门、连续排污门等,是否存在开关失灵、电动操作失灵、漏流过大、开度指示器失灵或不准等尚未彻底消除的缺陷。
(8)锅炉计划大修是否超期未进行,并且技术状况属于应修未修。
(9)锅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超压试验是否按规定进行。
(10)启动锅炉技术是否良好。
(11)生产用空压机及附属设备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及隐患。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是对火力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和技术指标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评价结果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发电机组的可靠性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和改进。
下面我将介绍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的实施办法。
一、数据收集和整理首先,需要收集和整理与火力发电机组相关的数据,包括发电机组的技术资料、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评价人员了解发电机组的设计参数和性能指标以及过去的运行情况。
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火力发电机组的性能和功能,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包括可靠性指标、可用性指标、维修性指标等,这些指标可以衡量发电机组的运行和维修水平。
三、分析数据和制定评价方案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电机组的可靠性。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案,确定评价的方法和步骤。
四、实施评价并记录结果根据评价方案,进行对发电机组的评价工作,包括对各项指标的测量和测试。
评价过程中需要记录评价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并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五、问题分析和改进根据评价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因,找出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然后,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对发电机组进行维修和改进,提高其可靠性和性能。
六、评价报告和建议根据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撰写评价报告,对发电机组的可靠性进行总结和分析。
同时,给出改进建议,为发电机组的运行和维护提供指导和支持。
七、持续监测和评估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可靠性评价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问题。
评价和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改进的依据,为提高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和性能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的实施办法包括数据收集和整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数据和制定评价方案、实施评价并记录结果、问题分析和改进、评价报告和建议,以及持续监测和评估。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持续提高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并保证其高效、安全地运行。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发电机组运行可靠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可靠性评价包括1000兆瓦、600兆瓦和300兆瓦三个容量等级常规火电机组,通过可靠性评价指标认定。
第三条可靠性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四条机组可靠性评价采用机组年度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GRCF )作为评价指标。
第五条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是反映机组综合出力能力的指标,其公式为:GRCF = EAF+ B F +B MT+B R 式中:EAF为机组台年平均等效可用系数。
B F为机组强迫停运次数影响值:B F = -S(FOT XC F), 式中,FOT 为机组台年平均强迫停运次数,C F为强迫停运影响系数,第一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6% ,第二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5%,第三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4%。
B MT为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影响值:SH MT - 2 SH DAB MT= 2—3 1.5%,式中SH MT为最长连续运行时间—SH DA3(小时),SH DA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运行小时。
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从评价年度的上一年度算起;若跨年度连续运行事件在评价年度内的时间不足30%的,则该事件按年度内时间比例占30%计算持续时间。
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大于-SH DA的,其值按-SH DA计算。
3 3B R为备用时间权重影响值:B R= - max ( RH - 2RH DA , 0) /PH XC R,式中,max ()3为取最大值函数,RH为机组备用时间,RH DA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备用小时,PH为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C R为备用时间权重修正系数,取值10%。
第三章评价工作实施第六条评价采用全国与区域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评价一次。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发电设备的可靠性,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包括燃油发电机组、水电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
第三条发电设备在评价中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可行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和有效。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的技术指标2.设备的寿命3.设备的故障率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5.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6.设备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第五条评价内容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定,不能泛用于所有设备。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六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指标。
第七条定量评价方法包括:1.设备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的计算,采用统计学方法得出;2.设备的平均故障时间(MTTR)的计算,采用统计学方法得出;3.设备的可靠性指数(RI)的计算,采用可靠性工程方法得出。
第八条定性评价方法包括:1.对设备的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2.对设备的运行日志和操作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3.对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评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进行选择,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和有说服力。
第四章评价流程第十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收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2.对设备的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3.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4.对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5.根据评估结果,计算设备的可靠性指数和故障率;6.编写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评价标准第十一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第十二条评价标准应具有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特点,能够客观评估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三条评价标准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不能一刀切。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对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结果应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火电厂、水电厂(站)、蓄能水电厂、核电站、燃气轮电站)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估。
2 基本要求2.1 发电设备(以下如无特指,机组、辅助设备统称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2.2 本标准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
2.3 “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程序、事件编码、单位代码,由“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2.4 发电厂(站)或机组,不论其产权所属,均应纳入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行业管理。
3 状态划分3.1 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全出力运行∣ (FS)∣⎧运行-∣⎧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PD)∣ (S) ∣∣⎧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1)∣∣降低出力运行-∣∣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2)∣⎩ (I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3) ⎧可用-∣ (IUD) ⎩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4)∣(A) ∣∣∣∣∣⎧全出力备用(FR)∣⎩备用-∣∣ (R) ∣⎧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PD)∣⎩降低出力备用-∣⎧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1)∣ (R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2)∣ (RUD) ∣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3)∣⎩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4)∣⎧在使用-∣∣(ACT) ∣∣∣∣∣⎧大修停运(PO1)∣∣⎧计划停运-∣小修停运(PO2)机∣∣∣ (PO)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运(PO3)组∣∣∣--∣⎩不可用-∣状∣ (U) ∣态∣∣⎧第1类非计划停运(UO1)⎫∣∣∣第2类非计划停运(UO2)∣-强迫停运(FO)∣⎩非计划停运-∣第3类非计划停运(UO3)⎭∣ (UO)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4)∣⎩第5类非计划停运(UO5)∣∣∣∣∣⎩停用(IACT)3.2辅助设备的状态划分⎧运行(S)⎧可用(A)-∣∣⎩备用(R)辅助设备状态-∣⎧大修(PO1)∣⎧计划停运(PO)-∣小修(PO2)⎩不可用(U)-∣⎩定期维修(PO3)⎩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在使用(ACT)―设备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2019批准版4页
关于印发《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7年颁布的《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提高发电机组运行可靠行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三年来试行的工作实际以及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我会对《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发电机组运行可靠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300MW级(范围为300- 399MW)和600MW级(范围为600-699MW)常规火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可靠性评价。
第三条机组可靠性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机组所在单位在年度内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不参与评价;机组所在单位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和要求的,不参与评价。
第五条机组可靠性评价采用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GRCF)作为评价指标。
第六条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是反映机组综合出力能力的指标,其公式为:GRCF =EAF+ B F +B SI+B MT+B R式中:EAF为机组等效可用系数;B F 为机组强迫停运次数影响值:B F =- FOT ×C F ,式中,FOT为机组强迫停运次数,C F 为强迫停运影响系数,取值0.4%;B SI 为厂内输变电设施所引起的机组停运影响值:B SI =-( SIOT ×C F +%100⨯PH SIOH ),式中,SIOT 为厂内输变电设施所引起的机组停运次数,SIOH 为厂内输变电设施所引起的机组停运时间,PH 为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B MT 为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影响值:B MT =%5.13232⨯-DA DA MT SH SH SH ,式中SH MT 为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小时),SH DA 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运行小时。
DLT836-2012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系统低压用户供电可靠性的统计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企业)对低压用户供电可靠性的评价。
2 填报要求
2.1用户地区特征的分类:
市中心区: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市区: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一般指地级市以“区”建制命名的地区。
其中,直辖市和地级市的远郊区(即由县改区的)仅统计区政府所在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
城镇:县(包括县级市)的城区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农村:城市行政区内的其他地区,包括村庄、大片农田、山区、水域等。
对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的村庄、大片农田、山区、水域等农业负荷,仍按“农村”范围统计。
2.2管辖范围内的供电系统是指供电企业产权范围的全部以及产权属于用户而委托供电企业运行、维护、管理的电网及设施。
2.3在停电性质中,内部停电与外部停电的划分是以本企业管辖范围为分界点。
“本企业”指直辖市、地市级供电企业或独立的县级供电企业。
2.4低压用户申请(包括计划和临时申请)停电检修等原因而影响其他低压用户停电,不属外部原因,在统计停电低压用户数时,除申请停电的低压用户不计外,对受其影响的其他低压用户必须按检修分类进行统计。
2.5由低压用户自行运行、维护、管理的供电设施故障引起其他低压用户停电时,属内部故障停电,在统计停电低压用户数时,不计该故障用户。
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6-2012
ICS 27.100F 20备案号:35227-2012DL/T 836-2012代替DL/T 836—200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Reliability evaluation cod e for customer servicein power supply system(送审稿)2012-01-04发布2012-03-01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Reliability evaluation code forcustomer service in power supply system目次前言 (Ⅱ)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3基本要求 (5)4评价指标与计算公式 (5)5填报的有关规定 (9)6统计报表 (12)附录A(资料性附录)停电性质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2)附录B(资料性附录)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指标中英文对照表 (23)DL/T836—2012前言本标准是对DL/T836—2003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DL/T836—200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前言部分;——“供电部门”、“电业部门”改为“供电企业”(见2.2.3、2.4.1、3.1);——“供电系统及供电系统设施”修改为“供电系统及其设施”(见2.2);——对“中压用户统计单位”的定义作了修改(见2.4.2);——增加了“持续停电状态”和“短时停电状态”(见2.7.2.1、2.7.2.2);——停电性质分类中的预安排停电分类增加了“调电”和“临时调电”(见2.8、2.8.2.2.4);——供电网限电的定义中,删除了“或供电系统异常”(见2.8.2.3.2);——对3.1进行了修改(见3.1);——评价指标中增加了“用户平均短时停电次数”、“用户平均短时预安排停电次数”、“用户平均短时故障停电次数”(见4.2.4、4.3.5、4.3.6);——将“用户平均预安排停电次数”、“用户平均故障停电次数”由主要指标调整为参考指标(见4.3.3和4.3.4);——将“断路器(受继电保护控制者)故障停电率”改为“出线断路器故障停电率”,增加“其他开关故障停电率”指标(见4.3.23和4.3.24);——增加了“出线断路器”及“其他开关”的解释(见5.15和5.16);——在填报有关规定中,增加了用户地区特征分类的说明(见5.1);——增加了对“双电源用户”的解释(见5.3);——增加了对停电性质中“本企业”的界定(见5.4);——表格中增加了“短时停电”、“出线断路器”、“其他开关”相关指标(见表9和表14);——将表格中的“用户平均预安排停电次数”和“用户平均故障停电次数”调整到参考指标中(见表13和表15);——表格中修改并增加“出线断路器”、“其他开关”及相应指标(见表16);——中英文对照表中增加“调电”、“临时调电”、“短时停电”相关指标、“出线断路器”和“其他开关”(见附录A和附录B)。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本规程旨在建立一套全面的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体系,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保持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减少故障次数和停机时间。
可靠性评价是发电设备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设备性能进行客观的评价,有利于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评价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电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包括发电机组、变压器、开关设备等各类电气设备和相关系统。
3. 评价内容(1)设备可靠性指标:根据设备的运行数据和历史故障情况,确定各项可靠性指标,包括平均时间故障间隔(MTBF)、平均维修时间(MTTR)、故障率等。
(2)可靠性评价方法:采用可靠性分析、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TA)等方法,对设备进行可靠性评价,识别潜在故障模式和影响因素。
(3)可靠性测试与监测: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可靠性测试和监测,包括振动、温度、电流等相关参数的监测,以及设备的负载试验、开关试验等。
(4)设备维护与管理: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和管理体系,包括设备维护计划、备件管理、设备管理系统等,确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4. 评价流程(1)数据采集:整理设备的运行数据、维修记录等相关信息,为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2)可靠性分析:使用可靠性分析方法对设备进行评价,确定设备的可靠性指标和潜在故障模式。
(3)可靠性测试: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行条件,进行相应的可靠性测试,以验证设备的可靠性。
(4)维护管理反馈:针对评价结果,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设备的可靠性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等内容,为设备的管理和运行提供决策依据。
6. 结论依据本规程进行的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可以为设备的管理和运行提供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改进措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7. 实施措施根据可靠性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改进建议,开展相应的实施措施是保障设备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技术监督及可靠性管理检查评价标准(火力发电厂)
附件2技术监督及可靠性管理检查评价标准(火力发电厂)2014年5月目录表一:绝缘监督 0表二:电测监督 (25)表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 (37)表四:节能监督 (63)表五:环保监督 (75)表六:金属监督(含锅炉、压力容器) (83)表七:化学监督 (98)表八:热工监督 (113)表九:电能质量监督 (127)表十:灰坝监督 (135)表十一:励磁技术监督 (145)表十二:汽轮机(旋转设备)监督 (153)表十三:可靠性管理 (166)表一:绝缘监督12345678附件1:绝缘监督基本规章制度1)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2)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3)电气设备运行规程;4)电气设备检修规程;5)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管理制度;6)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电气设备事故分析制度;8)试验报告审核制度;9)工程及委外技术服务管理制度;10)电气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制度;11)主设备大修安全、技术、组织保证措施。
附件2:绝缘监督常用标准1。
GB 50582—2010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2。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3。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4。
GB 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5。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6.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7.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8。
GB 50148—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9。
GB 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11。
GB 5001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GB 28525-2012 额定电压72.5 kV及以上紧凑型成套开关设备13.GB 27881—2011 水下高电压设备作业安全要求14。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全部
5.1.5计划停运转为第5类非计划停运:以开工前电力调度
部门批准的计划检修截止日期为界。
5.1.6 备用或1-4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以电力调度 部门批准的时间为界。 5.1.7 备用或计划停运或1类-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 以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启动时限或调度命令的并网时间为 界,并计启动失败一次;在试运行和试验中发生影响运行 的设备损坏时,一设备损坏发生时间为界。
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降低出力量
≥5%GMC,且持续时间≥1小时,或降低出力量 ≥10%GMC。
6.2.4 机组在备用期间存在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时,应 填写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事件。 6.2.5 机组原处于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状态,调度 安排备用停运(包括却燃料及其他经济原因)时,应填写 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事件。 6.2.6 机组在备用停运(包括却燃料等外部原因)期间, 经调度批准进行能引起机组降低出力的维修工作时,应填 写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事件,并估算降低出力量。
2.8.14 利用小时 机组毛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毛最大容量时的运行 小时数。
3、基本要求
3.1 发电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3.2 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的反映设 备的真实情况。 3.3 发电企业或机组,不论产权所属,纳入行业管 理。
4、状态划分
6.2 备用:
6.2.1 因电网需要由调度安排停运但能随料(管理原因除外)或缺发电
用水、输电线路限制、电力系统故障、自然灾害
等外部原因造成停运,以及经批准进行科学试验
停运时记为备用。
6.2.3备用停运期间,其备用容量小于毛最大容量时, 要填写降出力备用事件。 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OD)--- 降低出力量≥2%GMC。
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标准
发电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是发电可靠性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进一步强化发电可靠性监管工作,促进企业全面提升机组运行可靠性水平,保障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开展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及组织实施的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大型火电机组。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四条本办法采用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GRCF)作为评价指标。
第五条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GRCF)是反映主机综合出力能力的指标,其公式为:GRCF =EAF+ B F +B SF式中,各项的定义见以下说明:(一) EAF为机组等效可用系数。
(二) B F为考虑强迫停运冲击影响的指标。
本办法用强迫停运次数与适当的权重系数的乘积来体现强迫停运对电网的冲击影响,其指标为:B F=-FOT×C F其中,FOT为机组强迫停运次数;C F为强迫停运冲击系数,数值可取0.3%。
(三) B SF为考虑厂内输变电设施所引起的机组停运影响的指标。
本办法将厂内输变电设施的影响所引起的机组停运按照机组发生强迫停运的情况,考虑其对电网的影响。
具体指标公式为:SFOH)B SF=-(SFOT×C F+%100PH式中,SFOT为厂内输变电设施的影响所引起的机组停运次数;C F的定义同上;SFOH为厂内输变电设施的影响所引起的机组停运时间;PH为相应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
第六条当电力供需关系相对紧张时,应当在发电机组评价系数中反映机组在高峰时期的出力能力。
本条规定了考虑机组高峰时期出力能力时发电机组评价系数的计算方法。
(一)基本方法:按照高峰和低谷期间机组不可用事件对电网影响程度不同的原则,对机组评价系数中的各项指标分高峰和低谷时期进行计算,来反映机组在高峰时期的出力能力。
即对高峰时期的不可用事件用高峰影响系数C进行加H权。
高峰影响系数的取值可参考高峰低谷时段负荷率的比值,一般地,可将C取值为1.3。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完整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完整发电设备是指能够将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的装置,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种形式。
在电力系统中,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一、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意义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是指对发电设备的整体性能进行评价,包括设备的性能参数、负载适应性、故障率、补偿措施等。
通过对发电设备可靠性的评价可以更好地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维修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
二、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内容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性能参数评价:包括功率输出、效率、电压稳定性、频率稳定性等参数的评价,通过对这些参数的分析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是否正常。
2.设备的负载适应性评价:发电设备的负载适应性是指在不同负载条件下,发电设备能够稳定输出电能的能力。
通过对设备在不同负载条件下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负载适应性是否良好。
3.设备的故障率评价:故障率是指在给定时间内发生故障的概率。
通过对设备的故障率进行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通常采用故障率数据分析方法,通过对设备故障事件的记录、统计和分析,计算出设备的故障率。
4.设备的补偿措施评价:发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和问题,为了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需要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如备用机组投入、设备维修等。
通过对设备的补偿措施进行评价,可以判断设备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补偿措施的可行性。
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方法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可以采用各种方法,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统计分析法:通过对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计算设备的各种性能指标,如故障率、平均无故障时间、平均修复时间等。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故障情况和运行状况,评价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2.故障树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是一种基于逻辑关系的分析方法,可以分析设备故障事件的原因和影响,通过构建故障树,确定故障的主要原因和可能性,并评估故障的后果和风险。
发电可靠性考试:发电可靠性考试考试考试题.doc
发电可靠性考试:发电可靠性考试考试考试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电力设备可靠性评价分为( )、供电部分。
A 、发电、输变电 B 、发电、输变电 C 、火电、水电 D 、发电、输变电 本题答案: 2、单项选择题 机组可延迟至6h 以后,但需在72h 以内停运的状态属于第( )类非计划停运?A 、1 B 、2 C 、3 D 、4 本题答案: 3、单项选择题 某电厂4月份因故障主变压器非计划停运2次,各停运10天。
其中1次是第一类非计划停运,则该主变4月份的可用系数是( )。
A 、33.3% B 、66.6% C 、0 D 、10% 本题答案: 4、单项选择题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某厂一台300MW机组的A引风机,4月运行小时为600小时,备用小时为100小时,非计划停运1次,停运20小时,该引风机当月统计期间小时是()小时。
A、700B、720C、600D、620本题答案:5、单项选择题某厂一台吸风机,2007年1月份非计划停运1次,修复时间为36小时,9月份非计划停运1天,修复时间为24小时,其余时间全出力运行。
当年该吸风机故障平均修复时间()小时。
A、30B、60C、36D、24本题答案:6、单项选择题某厂一台600MW机组,2007年1月15日23:05因过热器泄漏停运,1月18日17:50,锅炉点火启动,18日23:05机组并网。
其余时间全出力运行。
该机组当年非计划停运系数是()。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发电机组运行可靠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可靠性评价包括1000兆瓦、600兆瓦和300兆瓦三个容量等级常规火电机组,通过可靠性评价指标认定。
第三条可靠性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四条机组可靠性评价采用机组年度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GRCF )作为评价指标。
第五条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是反映机组综合出力能力的指标,其公式为:GRCF = EAF+ B F +B MT+B R 式中:EAF为机组台年平均等效可用系数。
B F为机组强迫停运次数影响值:B F = -S(FOT XC F), 式中,FOT 为机组台年平均强迫停运次数,C F为强迫停运影响系数,第一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6% ,第二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5%,第三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4%。
B MT为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影响值:SH MT - 2 SH DAB MT= 2—3 1.5%,式中SH MT为最长连续运行时间—SH DA3(小时),SH DA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运行小时。
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从评价年度的上一年度算起;若跨年度连续运行事件在评价年度内的时间不足30%的,则该事件按年度内时间比例占30%计算持续时间。
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大于-SH DA的,其值按-SH DA计算。
3 3B R为备用时间权重影响值:B R= - max ( RH - 2RH DA , 0) /PH XC R,式中,max ()3为取最大值函数,RH为机组备用时间,RH DA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备用小时,PH为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C R为备用时间权重修正系数,取值10%。
第三章评价工作实施第六条评价采用全国与区域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评价一次。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网安评)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0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
第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网安评.已投入运行的并网发电机组应当定期进行并网安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四条并网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网安评工作计划;(二)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网安评申请;(三)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四)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网安评人员资格;(五)并网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价机构提出并网安评报告;(六)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网安评报告,公布并网安评结论。
第五条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涉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三)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四)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能;(五)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六)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它设备及系统.第六条并网安评应当坚持“谁评价、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公正、客观。
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并网发电机组的电力调度关系,负责组织辖区内并网发电机组的并网安评工作,并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一)组织制定并网安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二)审查并公布符合并网安评要求的中介机构名单;(三)监督中介机构的并网安评工作,协调解决并网安评中的问题;(四)监督、检查发电企业的并网安评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发电机组运行可靠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300MW级、600MW级和1000MW级常规火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可靠性评价。
第三条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机组可靠性评价采用机组年度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GRCF)作为评价指标。
第五条机组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是反映机组综合出力能力的指标,其公式为:
GRCF =EAF+ B F +B MT+B R
式中:
EAF为机组台年平均等效可用系数;
B F为机组强迫停运次数影响值:B F =-FOT×
C F,式中,FOT 为机组台年平均强迫停运次数,C F为强迫停运影响系数,第一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6%,第二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5%,第三类非计划停运取值0.4%。
B MT为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影响值:
——
— —
B MT = ,式中SH MT 为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小时),SH DA 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运行小时。
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从评价年度的上一年度算起,上一年度为候选机组的,则只取评价年度的时间;若跨年度连续运行事件在评价年度内的时间不足
30%的,则该事件按年度内时间比例占30%计算持续时间。
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大于 SH DA 的,其值按 SH DA 计算。
B R 为备用时间权重影响值: B R =-max (RH - RH DA ,0)/ PH×
C R ,式中,max( )为取最大值函数,RH 为机组备用时间,RH DA 为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备用小时,PH 为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C R 为备用时间权重修正系数,取值10%。
评价年度机组平均备用次数超过5次的,不参与评价。
机组因配合电网建设、检修、试验的备用次数不计在内。
机组停用时间超过300小时的不参与评价。
第六条 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按照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确定300MW 级、600MW 级及1000MW 级入选机组,入选机组所在企业应提交机组运行、主要辅助设备、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分析报告及相关情况说明。
其内容包括:
(一)机组评价年度可靠性指标情况;
(二)机组评价年度运行事件情况分析,包括非计划停运、计划停运、降出力(运行及备用的计划、非计划降出力)事件的%5.13232
⨯-DA DA MT SH SH SH 32323
2
分析。
第七条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入选机组的可靠性信息进行核查,电监会可靠性管理中心视情况进行抽查。
机组所在企业可靠性信息(非计划停运、非计划降出力等)报送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参评资格。
对没有开展辅助设备、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工作、在可靠性评价期内和评价当年发生人员责任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第八条核查后对300MW级、600MW级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各前20名机组,1000MW级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前5名机组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确定各容量等级年度可靠性金牌机组。
第九条机组可靠性评价结果由电监会发布。
第十条本办法由电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机组评价指标含义说明
——
附录
机组评价指标含义说明
GRCF 可靠性综合评价系数
EAF 等效可用系数
B F强迫停运次数影响值
FOT 强迫停运次数
C F强迫停运影响系数
PH 统计期间小时
B MT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影响值
SH MT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小时)
B R备用时间权重影响值
RH 备用时间
C R备用时间权重修正系数
RH DA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备用小时SH DA机组所在电网统调大型火电机组年度平均运行小时300MW级容量为300MW-399MW的机组
600MW级容量为600MW-699MW的机组
1000MW级容量为10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2012年10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