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集团薪资福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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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JT050301《***集团员工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1.目的:
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责、权、利,加强竞争激励机制,以市场目标为主要考核依据,把市场效果与职工报酬挂钩,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效果取酬动态管理的按劳分配原则。2.适用范围:
集团内所属全体员工。
3.薪酬管理:
3.1.市场链工资:
3.1.1.解释:“市场链”主要是指把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调节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在集团的宏观调控下,把企业内部的上下流程、上下工序和岗位之间的业务关系由原来的单纯行政机制转变成平等的买卖关系、服务关系和契约关系,通过这些关系把外部市场订单转变成一系列内部市场订单,形成以“订单”为中心、上下工序和岗位之间相互咬合、自行调节运行的业务链就是“市场链”。
市场链工资就是基于市场链的一种工资分配模式,人人都是一个市场,人人都面对一个市场,每个人的收入是由其市场来考核和支付的。
3.1.2.操作说明:市场链工资的直接体现就是SST机制,即索酬、索赔、跳闸,简称“两索一跳”。我给你提供更好的服务,你应该给我更多的报酬(索酬);如果我干的不好,下道工序应该向我索赔;如果既不索赔也不索酬,第三方就会跳闸,闸出问题何在。
3.2.岗位技能工资
3.2.1.解释:岗位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工作责任大小、简繁、劳动强度程度、劳动环境状况、上岗需掌握和运用技术及知识程度等因素综合评价而确定的工资。实行一岗一薪、一职一薪,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化而变化,并随个人实际工作负荷率(实际完成量与计划量的比率)、工作成绩及效果考核而计发的工资,简称岗位工资。
3.2.2.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管理岗位和一些特殊工人岗。
3.2.3.考核办法:岗位工资是根据每个岗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般体现为指标完成率)来考核的。
3.2.3.各类岗位技能工资标准:见附表1
3.3.计件(点数)工资
3.3.1.解释:点数工资是根据企业效益,依据各岗位通用的10项指标即10要素(定额节拍要求、操作复杂程度、上岗技能要求、上岗体力要求、对产品成本所负责任、对产品质量所负责任、所负设备责任、工作环境、
人心流向、工作安全程度等)对各岗位进行综合评价而确定点数的一种工资形式。
3.3.2.计算公式:各岗位计件单价=岗位总点数*点值
其中:点值=∑(档案工资总额+国家补贴总额)/总点数
岗位工资收入=计件单价*产量+各种补贴±各种奖惩。
3.3.3.适用范围:主要适用生产分厂的操作工人。
3.4.年薪工资
3.4.1.解释:年薪工资即以年度目标值而确定的年度工资标准,完成指标可得到全额工资,超额奖励,未完成扣罚,工资收入与职工个人的年度工作成绩相挂钩,实行月份预支工资,年底统一结算。
3.4.2.公式:年薪工资=年薪标准×实际完成率-∑月度预支额±各种奖惩±∑补贴
3.4.3.年薪标准的确定需根据该岗位的年度目标值(如销售值、回款值或效益值等)来确定,并包含该岗位从业人员所应有的各种国家及企业的补贴。
3.4.4.月度预支额可根据职工所在的岗位确定一固定的金额,并按月发放,对当月完成效绩不好的可否决当月的预支额;
3.4.5.每月收入下保最低工资320元/月,但月度预支工资原则上需依据考核≤3000元,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一次性兑现,多退少补.
3.4.6.实行年薪制的岗位可根据该岗位工作的效绩及各项考核情况,分为日、月、季、年度考核兑现,完成效绩突出的可以在年薪标准金额的基础上另行奖励;
3.4.7.实行年薪制的岗位不再实施年终企业效益工资。
3.4.8.具体年薪制的实施办法由实施岗位所在单位的人力部门另行制定,方案需报集团人力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
3.4.9适用范围:营销人员及集团中高级管理人员。
3.5.承包工资
3.5.1.解释:事先规定承包小组或承包个人将实现的目标值、达到的效果、完成后的劳动报酬等,并以合同的形式规定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工资分配形式。在该工资形式中是以完成一个项目多少报酬或销售出单位数量的产品或完成多少利润提成多少的形式实现的。
3.5.2.承包工资=单位承包奖励标准×实际完成量-∑预支额±各种奖惩±∑补贴
3.5.3.承包奖励标准需根据每个项目工作量、难易程度等来确定或以完成单位产品提成多少元来确定,并包含该岗位从业人员所应有的各种国家及企业补贴。
3.5.
4.月度预支额可根据职工所在的岗位确定一固定的金额,并按月发放,对当月完成效绩不好的可否决当月的预支额;
3.5.5.实行承包奖励制的岗位不再实施年终企业效益工资。
3.5.6.具体各岗位承包奖励制度的实施办法由实施岗位所在单位的人力部门另行制定,并报集团人力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
3.5.7适用范围:科研开发人员。
3.6.底薪项目工资
3.6.1.解释:底薪项目工资是一种实行年度底薪和带头成果联酬相结合的工资模式,年度底薪为年度最低保底工资,每月根据当月考核兑现基本生活费;带头成果联酬按带头项目完成数量兑现应得金额。
3.6.2.适用范围:博士、博士后。
3.6.3.考核办法:按承包合同考核兑现。
3.7.年终企业效益工资
3.7.1.年终企业效益工资是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及效益完成情况而兑现的工资,完成目标本单位员工年底可兑现≤2倍的当年月平均工资;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效益达到一定程度)本单位员工年底可加发1倍的当年月平均工资。
3.7.2.实行年薪工资、承包工资、项目工资的员工,不再享受年终企业效益工资。
3.7.3.各单位在发放年终企业效益工资的同时,应为每位员工发一份年收入汇总表,对员工全年隐性和显性的收入进行汇总下发(见附表2)。
4.补贴
4.1.国家补贴
4.1.1.国家粮食补贴:1.90元/人.月,仅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享受。
4.1.2.物价补贴:85元/人.月,其中回民88元/人.月。
4.1.3.燃料交通补贴:12元/人.月。
4.1.4.书报费:15元/人.月。
4.1.
5.洗理费:男性职工:15元/人.月;女性职工:17元/人.月。
4.1.6.取暖费:80元/人.年。
4.1.7.住房补贴: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的1.5%。
4.1.8.开放城市补贴:3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