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计算表_R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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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最新)

五种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最新)

五种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保护区内系电子计算机房,长、宽、高为9×5×3.3=148.5m3门窗有缝不设泄压口,并不计海拨,静液柱压差。

也不计瓶头阀、单向阀及选择阀的局部阻力,试求各种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用量、管径压力损失和终点喷头进口压力。

(一)SDE2-15-2其中6×60是喷放时间,包括浸渍时间管段阻力:ρ.u阻力计算公式:△P=λZ.ε(pa/m)也可查DB32/399-2000附表zd由附表查得:q5-2=1187×(1.5+6.5+2.5)=12464(pa)[用DN70、u=13.52,查得△P=1187]q2-1=1478×2.5=3695[用DN50、u=13.25,查得△P=1478]q k=1.3Σp i=1.3(12464+3695)=21007 (pa)[注:1.3为“局部”损失]Po 1.6终端喷头入口压力:P2= - Pk = - 21007×10-6=0.8-0.021=0.779(Mpa )2 2Po[注:为过程中点压力]2P2=0.779Mpa>0.1 Mpa满足喷放要求(二)FM-200v c 148.5 8M = K··=1××= 106 (kg) s (100-c) 0·12177 (100-8)选用70L钢瓶,充装率≤1150 kg/m33Vp 管道内容积(m3)nV o=n·Vb(1- )R757=2×0.07(1- )=0.0647(m3)1407ππVp=10.5×0.052 + 2.5×2××0.042 = 0.02688(m3)4 4(2.5+0.1)×0.0647则Pm= =1.302 (MPa)1060.0647+ + 0.026882×1407管道阻力:5.75×105则P= q i2×L =B q i2×LD(1.74+2lg )2×D50.12DN40 B=12.2×10-5DN50 B=3.777×10-5则:P3-2 =3.777×10-5×15.142×10.5=0.09091 (MPa)P2-1=12.2×10-5×7.572×2.5=0.01748 (MPa)终端喷头入口压力:Pc=Pm-Σp i×1.3=1.302-1.3(0.09091+0.01748)=1.1936>0.5 MPaPm 1.302≥ = =0.651 MPa2 2满足喷放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一、设计依据: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二、设计内容:保护对象:500M³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一)、泡沫用量1.储罐的保护面积(A1)根据规范第3.1.2条一款规定:A1=3.14D²=3.14x9²/4=63.585m²2.根据规范第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q=6.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t1 :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Q=q.A1=6×63.585=381.51L/min4.根据规范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根据规范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 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 (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

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 =35423L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³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8.根据规范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主管初选管径DN100流速S=4Qmax/3.14D²=(2×480+1×240) ×4/3.14×0.1²×60×1000=2.265M/S规范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 S=1×480×4/3.14×0.065²×60×1000=2.412m/s<3m/s管径DN80合适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距离按32m计,总长45m 每m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1=ALQ²=0.002893*48*8²=8.89(mH2O)2)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25m(管径DN1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2= ALQ²=0.0002674*25*40²=2.674(mH2O)3)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10m(管径DN2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3= ALQ²=9.029*200*40²/1000000=0.7223(mH2O)h沿= h沿1+ h沿2+ h沿3=8.89+2.674+0.7223=12.28(mH2O) 11.局部压力损失h局根据规范第3.7.7条说明取管道沿程压力损失值的20% h局=20%×h 沿=12.28×0.2=2.46(mH2O)12.泵的扬程(规范第3.7.9条)H=h沿+h局+ho+hz=12.28+2.46+51+10=75.74(mH2O)注:ho为泡沫产生器进口压力0.5Mpa=5mH2Ohz为泡沫产生器与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的静压差。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价格表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价格表
PZL64/25

¥0.00
PZL64/30

¥0.00
PZL64/40

¥0.00
PZL64/55

¥0.00
PZL64/60

¥0.00
PZL64/76

¥0.00
PZL64/90

¥0.00
PZL64/100
套¥0.00ຫໍສະໝຸດ 5空气泡沫产生器PC4

¥0.00
PC8

¥0.00
PC16

¥0.00
6

¥0.00
1、比例混合器流量范围为16~64L/S 2、不含泡沫液
PZL64/25

¥0.00
PZL64/30

¥0.00
PZL64/40

¥0.00
PZL64/55

¥0.00
PZL64/60

¥0.00
PZL64/76

¥0.00
PZL64/90

¥0.00
PZL64/100

¥0.00
4
PZML型立式贮罐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带隔膜《胶囊》)
¥0.00
3
PZM型立式贮罐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带隔膜《胶囊》)
PZL32/8.0

¥0.00
1、比例混合器流量范围为4~32L/S 2、不含泡沫液
PZL32/10

¥0.00
PZL32/15

¥0.00
PZL32/20

¥0.00
PZL32/25

¥0.00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一、设计依据: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二、设计内容:保护对象:500M³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一)、泡沫用量1.储罐的保护面积(A1)根据规范第3.1.2条一款规定:A1=3.14D²=3.14x9²/4=63.585m²2.根据规范第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q=6.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t1: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Q=q.A1=6×63.585=381.51L/min4.根据规范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根据规范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

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35423L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³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8.根据规范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主管初选管径DN100流速S=4Qmax/3.14D²=(2×480+1×240)×4/3.14×0.1²×60×1000=2.265M/S规范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S=1×480×4/3.14×0.065²×60×1000=2.412m/s<3m/s管径DN80合适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距离按32m计,总长45m每m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1=ALQ²=0.002893*48*8²=8.89(mH2O)2)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25m(管径DN100)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2=ALQ²=0.0002674*25*40²=2.674(mH2O)3)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10m(管径DN200)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3=ALQ²=9.029*200*40²/1000000=0.7223(mH2O)h沿=h沿1+h沿2+h沿3=8.89+2.674+0.7223=12.28(mH2O) 11.局部压力损失h局根据规范第3.7.7条说明取管道沿程压力损失值的20%h局=20%×h 沿=12.28×0.2=2.46(mH2O)12.泵的扬程(规范第3.7.9条)H=h沿+h局+ho+hz=12.28+2.46+51+10=75.74(mH2O)注:ho为泡沫产生器进口压力0.5Mpa=5mH2Ohz为泡沫产生器与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的静压差。

灭火器配置自动计算表

灭火器配置自动计算表

单具灭火器 最小
配置灭火级 别
单位灭火级 别最大 保护面积 (m2/A)
U
25
1A
100
20
2A
75
15
3A
50
15
21B
1.5
12
55B
1.0
9
89B
0.5
计算单元 保护面积
(m2)
S 600 600 600 2000 2000 2000
修正 系数
K 0.9 0.9 0.9 0.5 0.5 0.5

Qe=e*m
4A 4A 4A 68B 68B 198B
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 一个计算单元;
计算单元最 小
需配灭火级 别
(A)
Q=K*S/U或 Q=1.3*K*S/U
5.40 7.20 10.80 866.67 1300.00 2600.00
注: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6.1.1条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 2、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7.2.1条本计算以一个楼层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3、灭火器按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计算。
计算单元灭 火器设置点

(个)
计算单元每 个
设置点最小
需配灭火级 别
N
Qe=Q/N
2
2.70
2
3.60
2
5.40
14
61.90
20
65.00
25
104.00
附表1-24
每个设置点灭火器选型
灭火器规格
数量
装量(kg) 灭火级别
(具)
g
e

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六)二卷

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六)二卷

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六)二卷1.【判断题】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通信机房,变配电室,电子信息机房,档案资料室,博物馆,图书馆等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通信机房,变配电室,电子信息机房,档案资料室,博物馆,图书馆等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教材:2312.【判断题】雨淋系统主要有闭式喷头,雨淋阀启动装置,雨淋阀组,管道及供水设施等组成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雨淋系统主要有开式喷头,雨淋阀启动装置,雨淋阀组,管道及供水设施等组成)教材:2283.【判断题】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危险等级划分,家用电器仓库属于仓库火灾危险II级场所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仓库火灾危险II级一般是指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棉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

B级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等物品和用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教材:2234.【判断题】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危险等级划分,建筑高度24m的旅馆属于轻危险级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轻危险级一般是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如住宅,幼儿园,老人建筑,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上的旅馆,办公室,仅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教材:2225.【判断题】严重危险II级一般是指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清洗,喷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等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严重危险II级一般是指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清洗,喷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等)教材:2236.【判断题】预作用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的充水压力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预作用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水源侧管道内的充水压力,系统侧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教材:2267.【判断题】预作用系统系统采用一种即可输出火警信号,又可在环境恢复常温时输出灭火信号的感温探测器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系统采用一种即可输出火警信号,又可在环境恢复常温时输出,灭火信号的感温探测器)教材:2288.【判断题】水幕系统由开式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组等组成,分为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两种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水幕系统由开式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组等组成,分为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两种)教材:2309.【判断题】由于惰性气体纯粹来自自然界,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惰性及不导电的纯“绿色”压缩气体,故惰性气体系统又称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由于惰性气体纯粹来自自然界,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惰性及不导电的纯“绿色”压缩气体,故惰性气体系统又称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教材:23310.【判断题】局部应用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在灭火过程中不能封闭,或是能够封闭但不符合全淹没式火灾系统要求的表面火灾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局部应用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在灭火过程中不能封闭,或是能够封闭但不符合全淹没式火灾系统要求的表面火灾)教材:23511.【判断题】全淹没式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和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全淹没式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不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硝酸钠,硝化纤维等氧化剂或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氢化钠,氢化钾等金属氢化物火灾,钾,钠,镁等活剥金属火灾)教材:23512.【判断题】局部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剂,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局部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剂,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教材:24213.【判断题】泡沫灭火系统按发倍数分为低倍泡沫灭火系统和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泡沫灭火系统按发倍数分为低倍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教材:244表中14.【判断题】泡沫-水喷淋系统适用于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存放量不超过25L/m2或超过25L/m2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泡沫-水喷淋系统适用于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存放量不超过25L/m2或超过25L/m2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教材:245表中15.【判断题】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泡沫灭火系统,是在密闭管路中将水,泡沫液和压缩空气按照设定的混合比,气液比混合生成均质压缩空气泡沫的灭火系统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泡沫灭火系统,是在密闭管路中将水,泡沫液和压缩空气按照设定的混合比,气液比混合生成均质压缩空气泡沫的灭火系统)教材:244表中16.【判断题】局部应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5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消防工程: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简介[工程类精品文档]

消防工程: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简介[工程类精品文档]

消防工程: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简介[工程类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大于大于大于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专题报告汇编(1989年9月编制)和1992年10月原商业部设计院编制的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资料介绍,低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5~7L/(min.m2)混合比为3%~6%、预燃时间60~120s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3~5min;中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4~4.4L(min.m2)混合比为8%、预燃时间60~90s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1~2min.在供给强度同为4L/(min.m2),时,中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124s;低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459s;低倍数氟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270s.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

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

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

由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如乙醇、甲醇、丙酮、醋酸乙脂等的分子极性较强,对一般灭火泡沫有破坏作用,一般泡沫灭火剂无法对其起作用,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以抵抗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破坏,发挥扑灭火灾的作用。

不宜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灭流动着的可燃液体或气体火灾。

此外,也不宜与水枪和喷雾系统同时使用。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一、设计依据: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2.《石油库设计规》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GBJ16-87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151-92 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二、设计容:保护对象:500M³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一)、泡沫用量1.储罐的保护面积(A1)根据规第3.1.2条一款规定:A1=3.14D²=3.14x9²/4=63.585m²2.根据规第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q=6.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t1 :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Q=q.A1=6×63.585=381.51L/min4.根据规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根据规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 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 (系统管道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

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 =35423L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³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8.根据规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主管初选管径DN100流速S=4Qmax/3.14D²=(2×480+1×240) ×4/3.14×0.1²×60×1000=2.265M/S规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 S=1×480×4/3.14×0.065²×60×1000=2.412m/s<3m/s管径DN80合适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距离按32m计,总长45m 每m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1=ALQ²=0.002893*48*8²=8.89(mH2O)2)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25m(管径DN1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2= ALQ²=0.0002674*25*40²=2.674(mH2O)3)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10m(管径DN2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3= ALQ²=9.*200*40²/1000000=0.7223(mH2O)h沿= h沿1+ h沿2+ h沿3=8.89+2.674+0.7223=12.28(mH2O) 11.局部压力损失h局根据规第 3.7.7条说明取管道沿程压力损失值的20% h局=20%×h 沿=12.28×0.2=2.46(mH2O)12.泵的扬程(规第3.7.9条)H=h沿+h局+ho+hz=12.28+2.46+51+10=75.74(mH2O)注:ho为泡沫产生器进口压力0.5Mpa=5mH2Ohz为泡沫产生器与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的静压差。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标准GB50151-92时间:2006年2月28日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标准》GB50151-92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5号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标准》GB 5015l- 92,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 8月 25日第一章总则第1.0.3条本标准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说明]根据我国的标准体系,建筑类标准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本标准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型与具体设计。

为了更加明确这一点,做此修改。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第2.1.1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应选用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说明]本标准的规定与美国、英国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类似。

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Angus 公司以水解蛋白为基料,添加适宜的氟碳外表活性剂制成了成膜氟蛋白泡沫液〔FFFP〕,20世纪90丰代我国开发了这种泡沫液。

该泡沫液不但具有氟蛋白泡沫液的特点,而且还具有水成膜泡沫液的成膜特点,是当今普遍使用的泡沫液种类之一。

从灭火角度,抗溶性氟蛋白泡沫液、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和抗溶性成膜氟蛋白泡沫液等也适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但其价格较贵,对单纯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本标准不推荐采用上述抗溶泡沫液。

第 2.条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枪系统、泡沫炮系统,当采用泡沫喷头、泡沫枪、泡沫炮等吸气型泡沫产生装置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水喷头、水枪、水炮等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说明]根据我国的规范体系,建筑类规范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本规范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型与具体设计。

为了更加明确这一点,做此修改。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第2.1.1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应选用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说明]本规范的规定与美国、英国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类似。

20世纪 80年代初,英国 Angus 公司以水解蛋白为基料,添加适宜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制成了成膜氟蛋白泡沫液(FFFP), 20世纪 90丰代我国开发了这种泡沫液。

该泡沫液不但具有氟蛋白泡沫液的特点,而且还具有水成膜泡沫液的成膜特点,是当今普遍使用的泡沫液种类之一。

从灭火角度,抗溶性氟蛋白泡沫液、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和抗溶性成膜氟蛋白泡沫液等也适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但其价格较贵,对单纯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本规范不推荐采用上述抗溶泡沫液。

第 2.1.1A条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枪系统、泡沫炮系统,当采用泡沫喷头、泡沫枪、泡沫炮等吸气型泡沫产生装置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水喷头、水枪、水炮等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说明]水成膜、成膜氟蛋白泡沫混合液施加到非水溶性液体燃料表面上时,能产生一层防护膜。

其灭火效力不仅与泡沫性能有关,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它的成膜性及其防护膜的坚韧性和牢固性。

所以水成膜、成膜氟蛋白泡沫液也适用于水喷头、水枪、水炮等非吸气型喷射装置。

第2.1.2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超过10%的无铅气油,以及用一套泡沫灭火系统同时保护水溶性和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化工液体介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绍

化工液体介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绍

化工液体介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绍化工液体介质种类繁多,有醇类、醚类、酯类、芳香烃类等,各种介质的危险等级和水溶性等性质也不尽相同,但用量不大,主要采用固定顶罐或内浮顶罐储存,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取决于介质的基本化学特性和贮罐形式。

笔者曾多次参与此类储罐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工程审核及验收,积累少许心得,供同行参考。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形式和设计参数的选择<<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容积不大于200m3或罐壁高度小于7m的非水溶性贮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其他化工介质贮罐都应采用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规定:非水溶性甲、乙、丙类固定顶贮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者半液下喷射系统;水溶性介质贮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或者半液下喷射系统;内浮顶贮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半液下喷射系统、液下喷射系统由于存在液体泄露风险等因素国内不常见,笔者建议设计时尽量采用液上喷射系统,再结合贮罐容积、罐壁高度和介质特性选用固定式、半固定式或者移动式。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贮罐保护面积主要依据贮罐形式决定。

对于固定顶贮罐和浮盘采用易熔、易损材料制作的内浮顶罐,保护面积即为罐横截面积;对于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罐,则应为罐壁和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

液上喷射系统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由贮罐形式、系统形式及介质化学特性决定。

具体参数值可按照<<泡沫灭火系统设计防火规范>>第4.2.2条、4.4.2条、4.4.3条规定选用。

在决定设计参数时,笔者建议还应考虑罐区的性质。

如为企业附属罐区,储存介质较为固定,则可按照规范一一对应选用设计参数。

如为商业罐区,储存介质可能会跟随业主的变化而变化,建议在一次投资许可的情况时尽量从严选用,如供给强度采用12L/min.m2,连续供给时间采用45min等。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一、设计依据: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二、设计内容:保护对象:500M³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一)、泡沫用量1.储罐的保护面积(A1)根据规范第3.1.2条一款规定:A1=3.14D²=3.14x9²/4=63.585m²2.根据规范第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q=6.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t1 :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Q=q.A1=6×63.585=381.51L/min4.根据规范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根据规范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 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 (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

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 =35423L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³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8.根据规范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主管初选管径DN100流速S=4Qmax/3.14D²=(2×480+1×240) ×4/3.14×0.1²×60×1000=2.265M/S规范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 S=1×480×4/3.14×0.065²×60×1000=2.412m/s<3m/s管径DN80合适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距离按32m计,总长45m 每m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1=ALQ²=0.002893*48*8²=8.89(mH2O)2)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25m(管径DN1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2= ALQ²=0.0002674*25*40²=2.674(mH2O)3)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10m(管径DN2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3= ALQ²=9.029*200*40²/1000000=0.7223(mH2O)h沿= h沿1+ h沿2+ h沿3=8.89+2.674+0.7223=12.28(mH2O) 11.局部压力损失h局根据规范第3.7.7条说明取管道沿程压力损失值的20% h局=20%×h 沿=12.28×0.2=2.46(mH2O)12.泵的扬程(规范第3.7.9条)H=h沿+h局+ho+hz=12.28+2.46+51+10=75.74(mH2O)注:ho为泡沫产生器进口压力0.5Mpa=5mH2Ohz为泡沫产生器与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的静压差。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3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月10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公安局消防总队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的同志遵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科学研究、设计和使用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结合国内历次大型及中日石油灭火试验,对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等进行验证,并专门为环泵式比例混合流程在自灌条件下适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在吸收现有科研成果和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了美国、日本、德国、苏联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安装、验收规范和资料,并征求了部分省、市和有关部、委所属的科研、设计、高等院校、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二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系统设计,系统组件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地址:天津市李七庄,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GB50151-1992低倍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1992低倍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三章 系统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3 1 1 条 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泡沫灭火系统扑救储罐区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 应按式 3 1 1—1
计算 并应按罐内用量 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 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

M1 = A1 ·R1 ·T1 n·Qf·t + V 式中 M1 -- 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 L
一 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源应按泡沫液适宜的水质要求配备 二 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温宜为 4 35
说明 淡水是配制各类泡沫混合液的最佳水源 某些泡沫液也适宜于用海水 配制混合液 一种泡沫液是否适宜于用海水配制混合法 取决于其耐海水 或硬水 的性能 因此 选择水源时 应考虑与所选泡沫液要求的水质是否相适宜 为此 将原规范一 二 三款合并为目前的一款 四款改为二款
[说明]本条所述的围堰是指用土或其他不燃结构材料建造 并能将深度大于 25 mm 的燃料限定住的护堤
本条是参照 NFPA11—1998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标准 BS 5 3 0 6 Part 6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标准 制定的 第 2 2 6 条 无围堰的甲 乙 丙类液体室外流淌火灾区域宜选用移动式泡沫炮 或泡沫枪系统
第5页 共5页
资料编号 GB 5015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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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的 同时也保留了原“规范”的内容 所述的缓冲物可以是专门设置的缓冲装置 也可 以是非专门设置的固定设备 金属物品或其它固体不燃物 通过公安部天津消防科 学研究所的试验 对于厚度超过 25 mm 但有金属板或金属桶之类的缓冲物时 灭火 是切实可行的 第 2.2.4 条 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 乙 丙类液体装卸栈台可选用泡沫喷淋系 统或泡沫炮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一、设计依据: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二、设计内容:保护对象:500M³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一)、泡沫用量1.储罐的保护面积(A1)根据规范第3.1.2条一款规定:A1=3.14D²=3.14x9²/4=63.585m²2.根据规范第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q=6.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t1 :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Q=q.A1=6×63.585=381.51L/min4.根据规范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根据规范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 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 (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

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 =35423L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³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8.根据规范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主管初选管径DN100流速S=4Qmax/3.14D²=(2×480+1×240) ×4/3.14×0.1²×60×1000=2.265M/S规范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 S=1×480×4/3.14×0.065²×60×1000=2.412m/s<3m/s管径DN80合适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距离按32m计,总长45m 每m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1=ALQ²=0.002893*48*8²=8.89(mH2O)2)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25m(管径DN1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2= ALQ²=0.0002674*25*40²=2.674(mH2O)3)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10m(管径DN200) 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3= ALQ²=9.029*200*40²/1000000=0.7223(mH2O)h沿= h沿1+ h沿2+ h沿3=8.89+2.674+0.7223=12.28(mH2O) 11.局部压力损失h局根据规范第3.7.7条说明取管道沿程压力损失值的20% h局=20%×h 沿=12.28×0.2=2.46(mH2O)12.泵的扬程(规范第3.7.9条)H=h沿+h局+ho+hz=12.28+2.46+51+10=75.74(mH2O)注:ho为泡沫产生器进口压力0.5Mpa=5mH2Ohz为泡沫产生器与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的静压差。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

一、设计依据: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二、设计内容:保护对象:500M³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一)、泡沫用量1.储罐的保护面积(A1)根据规范第3.1.2条一款规定:A1=3.14D²=3.14x9²/4=63.585m²2.根据规范第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q=6.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t1: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Q=q.A1=6×63.585=381.51L/min4.根据规范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根据规范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 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

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35423L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 ³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8.根据规范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主管初选管径DN100流速S=4Qmax/3.14D²=(2×480+1×240)×4/3.14×0.1²×60×1000=2.265M/S规范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S=1×480×4/3.14×0.065²×60×1000=2.412m/s<3m/s管径DN80合适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距离按32m计,总长45m每m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 h沿1=ALQ²=0.002893*48*8²=8.89(mH2O)2)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25m(管径DN100)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2=ALQ²=0.0002674*25*40²=2.674(mH2O)3)防火堤外缘距泵房距离10m(管径DN200)每米管道压力损失I=0.0000107V²/D 1.3h沿3=ALQ²=9.029*200*40²/1000000=0.7223(mH2O)h沿=h沿1+h沿2+h沿3=8.89+2.674+0.7223=12.28(mH2O) 11.局部压力损失h局根据规范第3.7.7条说明取管道沿程压力损失值的20%h局=20%×h沿=12.28×0.2=2.46(mH2O)12.泵的扬程(规范第3.7.9条)H=h沿+h局+ho+hz=12.28+2.46+51+10=75.74(mH2O)注:ho为泡沫产生器进口压力0.5Mpa=5mH2Ohz为泡沫产生器与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的静压差。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示范0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示范0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地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1.0.4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第2.1.1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宜选用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第2.1.2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第2.1.3条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第2.1.4条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蛋白、氟蛋白、抗溶氟蛋白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可使用淡水或海水;二、凝胶型、金属皂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使用淡水;三、所有类型的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严禁使用影响泡沫灭火性能的水;四、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用水的温度宜为4~35℃。

第二节系统型式的选择第2.2.1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保护对象的规模、火灾危险性、总体布置、补救难易程度、消防站的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2.2.2 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一、总储量大于、等于500m3独立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二、总储量大于、等于200m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区;三、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第2.2.3 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一、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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