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前言本规程根据某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建(2004)第78号《关于下达2004年某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要求,由某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某市消防局共同编制。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事故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在电气火灾中,电气设备老化和过载使用是火灾的主要成因。
同时,在火灾时,由于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和消防电气设备的合理配置与使用,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的电气设计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气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气火灾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在火灾中仍能维持完整性、及时性和针对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建筑物的电气防火分级;4消防电源;5配电设备装置;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9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10电线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另设2个附录。
1 总则1.0.1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的电气防火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在火灾中消防设备在给定时间内能维持可靠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所引起的火灾,减少在火灾中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中电气防火设计。
1.0.3建筑物内的电气防火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联动控制器:centralizing equipment for fire automatic control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触发器件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控制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设备。
2.0.2消防配电(控制)箱:power distribution (control) box for fire protection通过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进行配电或控制装置。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GJ08-93-2002J10166-20022002上海筑龙网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GJ08-93-2002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2年10月1日2002 上海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o m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2)第0354号关于批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5.1.3条、5.1.4条为强制性条文。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CJ08-93-2002,自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OO二年六月四日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前 言本规程系根据市建委沪建建(2000)第0214号《关于下达2000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上海市消防协会、上海市消防局、上海电缆研究所参编。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而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同时因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规程》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规程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buildingsDBJ/T 15-XX-20X条文说明3 电线电缆的分类3.1.1电线电缆根据其本身具有的燃烧特性,分为非阻燃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和耐火电线电缆。
符合GB/T 19666或GB 31247规定阻燃性能要求的电线电缆为阻燃电线电缆,否则为非阻燃电线电缆。
符合TICW 8、GB/T 19666、BS 6387或BS 8491规定耐火试验要求的电线电缆为耐火电线电缆。
3.3本节包含了GB/T 19666中所有阻燃电线电缆和GB 31247中B1级电线电缆。
本规程对B2、B3级阻燃电缆的使用场所未作要求,是因为B2级电缆与低烟无卤电缆在指标要求上各有高低,较难区别阻燃性能的高低,实际使用上难以选择,易造成误解,本规程不再纳入。
另外,GB 31247中A级为不燃电缆或光缆,目前市场上仅带有金属护套无机绝缘的耐火电缆方有可能通过该试验,该类耐火电缆在本规程中已归入耐火电线电缆。
3.3.4 B1级电缆燃烧性能为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的要求。
B1级电缆首先基本认可是无卤低烟电缆,在此基础上增加其它的燃烧性能指标的要求,可视为比无卤低烟电缆要求更高的电缆。
对于B1级电线电缆的附加信息(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烟气毒性等级、腐蚀性等级),电线电缆需求方有烟气毒性等级要求时,应符合3.3.3中规定的准安全二级(ZA2),有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腐蚀性等级要求时,可根据敷设环境自行要求。
3.4.1表3.4.1-1中代号N、NJ、NS在新版GB 19666已有名称阐述, 代号N为单纯供火的耐火,代号NJ为供火加机械冲击的耐火,代号NS为供火加机械冲击和喷水的耐火,其耐火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表3.4.1-1相应要求。
代号NW的电线电缆应符合BS 6387、BS 8491相应要求。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建筑的防火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建筑的特点和功能,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的火灾安全。
第四条进行民用建筑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第二章火灾报警与消防设施第五条民用建筑应当按照防火设计标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设施,确保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第六条火灾报警装置应当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具备准确的报警功能和可靠的性能。
第七条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采购和维护。
第八条民用建筑应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乱堆杂物、封堵通道。
第九条在公共区域设置适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材,确保人员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灭火。
第三章建筑结构与隔火间距第十条民用建筑的建筑结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防火材料,确保建筑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第十一条民用建筑的隔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合理,防止火势蔓延。
第十二条民用建筑的外墙材料应当具备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门、防火墙、防火窗等隔火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确保起到隔离火势的作用。
第四章电气与消防电源第十四条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不会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民用建筑应当设置合理数量的消防电源,确保在停电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消防设备。
第十六条民用建筑的电线电缆应当采用防火材料进行绝缘和保护,确保电线电缆不会引起火灾。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疏散通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十八条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置明确的标识和照明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DB37 5056-2016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DB37/ 5056-2016
J 13286-2016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2016-05-04 发布
2016-07-01 实施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6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济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6〕7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37/ 5056-2016)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 案号为 J13286-2016,现予以发布,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第 5.3.6、 6.2.3(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 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 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编 250031,联系电话:0531-8559536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 编 单 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
(整理)DBJ50-164-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重庆地标.
建设部备案号:J12286-2013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64-201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1总则2 术语3电线电缆的分类3.1一般规定3.2普通电线电缆3.3 阻燃电线电缆3.4 耐火电线电缆…3.5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3.6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3.7 隔离型防火电缆3.8 矿物绝缘电缆4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电线电缆的选用5.1 一般规定5.2 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5.3 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6电线电缆的敷设6.1 一般规定6.2 电线电缆的敷设6.3 电线电缆的防火措施附录A: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表示法附录B:常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种类附录C:常用阻燃电线电缆非金属材料容量计算及参考表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内10kV及以下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的电线电缆设计。
信息传输线路电线电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建筑物内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普通电线电缆 normal wires and cables。
不具有阻燃、耐火、无卤及低烟特性的电线电缆。
2.0.2阻燃电线电缆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电线电缆被燃烧,在撤去火源后,火焰在电线电缆上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并且自行熄灭的特性,即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发生或蔓延的能力的电线电缆。
2.0.3 耐火电线电缆 fire 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电线电缆在火焰中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保持正常运行的特性,即具有保持线路完整性能力的电线电缆。
2.0.4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 halogen free low smoke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cables材料不含卤素,燃烧产物的腐蚀性较低,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即透光率较高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阻燃电线电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D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2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XX-XXX-201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1)第46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规范建筑物内的电线电缆设计和使用,电线电缆选择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适时维持其完整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
另设4个附录。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本规范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重庆市设计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邮政编码:400015),以供修编时参考。
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参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八方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周崇敏、吴华、李伟民、谢添、刘梅梅、张剑军、李明号、肖立、周爱农、周显毅、黎明、黄萍、刘学义、阳邵春、王捷XXXX年XX月目次1总则2 术语3电线电缆的分类3.1一般规定3.2普通电线电缆3.3 阻燃电线电缆3.4 耐火电线电缆…3.5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3.6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3.7 矿物绝缘电缆4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电线电缆的选用5.1 一般规定5.2 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5.3 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6电线电缆的敷设6.1 一般规定6.2 电线电缆的敷设6.3 电线电缆的防火措施附录A: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表示法附录B:常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种类附录C:常用阻燃电线电缆非金属材料容量计算及参考表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1.0.1为防止电线电缆引发火灾,确保民用建筑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一、前言二、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意义三、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适用范围四、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基本要求1.选用合格的材料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五、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具体措施1.布线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选择合适的耐火材料进行保护和隔离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一、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安全和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在民用建筑中,电线电缆作为重要的配套设施之一,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其防火性能。
制定一套完善的防火设计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二、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意义制定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可以有效地提高民众对于安全和舒适性的要求,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建筑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适用范围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中的电线电缆布线及其防护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民用建筑。
四、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基本要求1.选用合格的材料在进行布线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耐火材料进行保护和隔离。
如在墙壁内部进行布线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GB/T 8626-2012《墙体开孔填塞材料》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填充材料,以提高墙体耐火等级。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在进行布线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安装。
如在管道内进行布线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GB/T 14823-2012《电气设备用塑料管道系统》等相关标准要求的管道进行安装,以提高电线电缆的防火性能。
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于电线电缆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如在住宅中进行布线时,应定期检查电线电缆是否老化、损坏等情况,并及时更换。
五、云南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的具体措施1.布线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进行布线设计时,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2013
D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286-2013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64-201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2013-04-12发布2013-06-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BJ50-164-2013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2013 重庆前言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1]460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规范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使电线电缆的选择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适时维持其完整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
另设3个附录。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1 总则1.0.1 根据消防部门的资料介绍,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在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同时,因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
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的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如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则干扰了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
因此,迫切需要有一本标准来指导广大设计人员正确设计和使用民用建筑的电线电缆。
目前,国内虽然已有相关规范;但在电线电缆的防火设计方面却未作具体规定,因此,结合上海相关工程的设计实践,制订本规程。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 建筑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
同时,由于所有标准都将逐步修订,因此,执行本规程时应使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GB/T18380.3-2001(等同IEC60332-3);《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6部分:电线电缆耐火特性试验方法》GB /T12666.6-1990(等效IEC60331);《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放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 GB/T17650,2-1998(等同IEC60754-2);《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的测定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17651.2-1998(等同IEC61032-2);《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
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GB 12706-199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GB 5023-1997(等同IEC60227);《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9330-1988;《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GB 13033-1991;《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GB/T18015-1999(等同IEC6115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由于本规程是根据上海地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火灾模拟试验及其他有关电线电缆燃烧试验的情况,并参照国际国内有关标准制订的,因此在执行时,如果本规程有明确规定的,应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时,应按国家或上海的有关标准执行。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D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286-2013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64-201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2013-04-12发布2013-06-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BJ50-164-2013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2013 重庆前言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1]460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规范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使电线电缆的选择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适时维持其完整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
另设3个附录。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GJ08-93-2002J10166-2002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2年10月1日2002 上海1 总 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维持其完整性,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中lkV及以下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的电线电缆设计。
lkV~lOkV供配电线路、信息传输线路及工业建筑中的电线电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建筑物内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阻燃 flame retardant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燃烧所具有的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性能。
2.0.2 阻燃电线电缆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难以着火并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能力的电线电缆。
通常指能通过GB/T18380.3(等同IEC60332-3)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
2.0.3 耐火 fire resistance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保持正常运行即保持线路完整性的性能。
2.0.4 耐火电线电缆 fire 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的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
通常指通过GB/T12666.6(等效IEC60331)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
2.0.5 无卤 halogen free不含卤素,燃烧产物的腐蚀性较低。
2.0.6 低烟 low smoke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即透光率(能见度)较高。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建设部备案号:J12286-2013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64-201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1总则2 术语3电线电缆的分类3.1一般规定3.2普通电线电缆3.3 阻燃电线电缆3.4 耐火电线电缆…3.5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3.6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3.7 隔离型防火电缆3.8 矿物绝缘电缆4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电线电缆的选用5.1 一般规定5.2 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5.3 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6电线电缆的敷设6.1 一般规定6.2 电线电缆的敷设6.3 电线电缆的防火措施附录A: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表示法附录B:常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种类附录C:常用阻燃电线电缆非金属材料容量计算及参考表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内10kV及以下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的电线电缆设计。
信息传输线路电线电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建筑物内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普通电线电缆normal wires and cables。
不具有阻燃、耐火、无卤及低烟特性的电线电缆。
2.0.2阻燃电线电缆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电线电缆被燃烧,在撤去火源后,火焰在电线电缆上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并且自行熄灭的特性,即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发生或蔓延的能力的电线电缆。
2.0.3 耐火电线电缆fire 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电线电缆在火焰中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保持正常运行的特性,即具有保持线路完整性能力的电线电缆。
2.0.4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halogen free low smoke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材料不含卤素,燃烧产物的腐蚀性较低,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即透光率较高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阻燃电线电缆。
DGJ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1 总则1.0.1 根据消防部门的资料介绍,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在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同时,因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
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的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如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则干扰了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
因此,迫切需要有一本标准来指导广大设计人员正确设计和使用民用建筑的电线电缆。
目前,国内虽然已有相关规范;但在电线电缆的防火设计方面却未作具体规定,因此,结合上海相关工程的设计实践,制订本规程。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 建筑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
同时,由于所有标准都将逐步修订,因此,执行本规程时应使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GB/T18380.3-2001(等同IEC60332-3);《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6部分:电线电缆耐火特性试验方法》GB/T12666.6-1990(等效IEC60331);《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放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 GB/T17650,2-1998(等同IEC60754-2);《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的测定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17651.2-1998(等同IEC61032-2);《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
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GB 12706-199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GB5023-1997(等同IEC60227);《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9330-1988;《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GB 13033-1991;《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GB/T18015-1999(等同IEC6115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由于本规程是根据上海地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火灾模拟试验及其他有关电线电缆燃烧试验的情况,并参照国际国内有关标准制订的,因此在执行时,如果本规程有明确规定的,应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时,应按国家或上海的有关标准执行。
《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江苏》条文说明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条文说明A.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标称额定电压1kV及以下的线路与装置的防火设计,建筑物内中压电缆的设计也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由于甲、乙类工业建筑属于火灾危险性环境建筑物,不同于一般工业建筑,不适用于本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纺织、钢铁、冶金和电力等建筑工程电气防火设计除满足本标准外,还应满足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A.2 规范性引用文件A.3 术语和定义A3. 4 本标准所涉及电缆燃烧性能等级按《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电线电缆阻燃特性分类按《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的规定。
A3. 5 鉴于建筑物体量越来越大,在选择950℃、180min的耐火电缆时宜采用同时满足燃烧、喷水、撞击试验的产品。
A3. 15 火灾联动装置的适用范围:防火卷帘、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补风机、排烟风机、常开防火门等。
火灾联动装置原理示意如图A.1所示。
注1:本图为火灾联动装置原理,通过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发生信息,并输出信号或接点联动相关消防设备;注2:图中火灾探测器与手动报警按钮应设置在联动该消防设备需要感知火情的全部部位;注3:根据设计需要联动设备配电控制箱的具体情况,图中接点转换继电器及开关电源可置于设备配电控制箱内,也可以置于箱外单独设置箱体;注4:如设备配电控制箱已具备接探测器联动功能,视为已具备火灾联动装置功能,无需另外设置本图装置。
图A.1 火灾联动装置原理示意图A.4 基本规定A.4.1 设计总则建筑物电气防火设计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的相关规定。
A.4.2 一般规定A.4.2.1 本条明确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原则和步骤。
建筑或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是《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设计规范》GB50116涵盖的范围,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 6等其他相关现行标准要求确定。
DGJ08-93-2002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DGJ08-93-2002J10166-2002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2年10月1日2002 上海1 总 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维持其完整性,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中lkV及以下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的电线电缆设计。
lkV~lOkV供配电线路、信息传输线路及工业建筑中的电线电缆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建筑物内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阻燃 flame retardant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燃烧所具有的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性能。
2.0.2 阻燃电线电缆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难以着火并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能力的电线电缆。
通常指能通过GB/T18380.3(等同IEC60332-3)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
2.0.3 耐火 fire resistance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保持正常运行即保持线路完整性的性能。
2.0.4 耐火电线电缆 fire 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的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
通常指通过GB/T12666.6(等效IEC60331)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
2.0.5 无卤 halogen free不含卤素,燃烧产物的腐蚀性较低。
2.0.6 低烟 low smoke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即透光率(能见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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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条文说明2002上海目次1总则 (1)3电线电缆的分类 (3)3.1一般规定 (3)3.2阻燃电线电缆 (3)3.3耐火电线电缆 (3)3.4无卤低烟电线电缆 (4)3.5矿物绝缘电缆 (5)4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 (6)5电线电缆的选用 (7)5.1一般规定 (7)5.2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 (9)5.3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 (10)6电线电缆的敷设 (11)6.1一般规定 (11)6.2电线电缆的敷设 (11)6.3电线电缆的防火措施 (12)1总则1.0.1根据消防部门的资料介绍,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在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同时,因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
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的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如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则干扰了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
因此,迫切需要有一本标准来指导广大设计人员正确设计和使用民用建筑的电线电缆。
目前,国内虽然已有相关规范;但在电线电缆的防火设计方面却未作具体规定,因此,结合上海相关工程的设计实践,制订本规程。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建筑的电线电缆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
同时,由于所有标准都将逐步修订,因此,执行本规程时应使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GB/T18380.3-2001(等同IEC60332-3);《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6部分:电线电缆耐火特性试验方法》GB/T12666.6-1990(等效IEC60331);《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放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GB/T17650,2-1998(等同IEC60754-2);《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的测定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17651.2-1998(等同IEC61032-2);《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
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GB12706-199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GB5023-1997(等同IEC60227);《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9330-1988;《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GB13033-1991;《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GB/T18015-1999(等同IEC6115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由于本规程是根据上海地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火灾模拟试验及其他有关电线电缆燃烧试验的情况,并参照国际国内有关标准制订的,因此在执行时,如果本规程有明确规定的,应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时,应按国家或上海的有关标准执行。
3电线电缆的分类3.1一般规定3.1.3因为现有的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标注方式没有国家统一标准,经与有关部门商定,先作此规定。
这一规定与即将颁布的电线电缆行业标准是一致的。
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标注国家标准目前已经立项,正在编制中。
3.2阻燃电线电缆3.2.1阻燃电线电缆应具有阻燃特性。
为了熄灭、减少或抑制材料的燃烧,需在材料中添加一种物质或对材料进行一种处理,通常是在材料中添加阻燃剂,使得材料在燃烧时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性能。
3.2.2本条引用国标(GB)有关阻燃、耐火和无卤低烟的测试标准作为依据,其原因如下:1国标(GB)的测试标准等同于国际IEC的标准;2对所引用的专业术语比较统一;3面对我国加入WTO,应考虑与国际接轨,而引用等同于国际IEC标准的概念较易为国际国内接受。
3.3耐火电线电缆3.3.1~3.3.3耐火电线电缆的主要功能是在绝缘和护套层被火燃蚀后,靠缠包在铜导体上的云母耐火带保护而继续通电一段时间。
一般耐火电线电缆如不在绝缘和护套层添加阻燃剂,就不具备阻燃特性。
因为耐火试验的标准不考核耐火电线电缆的阻燃特性,而在实际工程中电线电缆往往是成束敷设,考虑到非阻燃的耐火电线电缆在火中有延燃性,所以应选择具有阻燃特性的耐火电线电缆。
这里引用的是正报批的新版《在火焰条件下测试电缆维持线路完整性的能力》标准(等同于IEC60331-21-1999)。
新版标准燃烧试验供火温度只有750℃一个标准。
由于新版标准正在报批,这里暂且沿用现行标准的编号。
3.4无卤低烟电线电缆3.4.1~3.4.3无卤低烟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主要特征为所有的材料中不含卤素,且在燃烧时释放的烟雾量很少。
含卤的电缆在火中释放的毒性是很可怕的。
如果把在30min可致人死亡的气体浓度的毒性判定为1的话,那么聚氯乙烯的毒性指数为15.01,而无卤聚烯烃的毒性指数为0.79。
火灾时,强烈弥漫的浓烟使受害者辨不清方向,因而延长了在火中滞留的时间。
据有关资料介绍,透光率为70%时,人的裸视分辨物象的能力只有5m左右。
而聚氯乙烯燃烧时所发出的烟的透光率在15%以下,即人在此浓度的烟里,其裸视距离仅为2m左右。
浓烟的另一个特征是随热气流传播异常迅速,速度可达20m/min以上。
由此可见,采用无卤低烟电线电缆对于确保安全至关重要。
电线电缆除了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无卤试验和低烟试验外,公安部还制订了烟气毒性(浓度)的测试标准(GA132)。
四川省消防研究所在编制(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行业标准时所进行的各种电缆测试的数据表明: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和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电缆,提供测试的部分产品的烟气毒性(浓度)6.15mg/L不合格,而其他种类绝缘和护套的电缆均通过烟气毒性(浓度)12.4mg/L的测试。
因此,无卤低烟电线电缆均能通过烟气毒性(浓度)12.4mg/L的测试。
3.5矿物绝缘电缆3.5.l矿物绝缘电缆可参照国家标准《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GBl3033-1991)。
此类电缆除具有不会燃烧、无毒无烟的特性外,其本身不会因短路而引起火灾。
但大截面的电缆往往受到长度的影响,距离较大时就要增加接头。
3.5.2英国BS标准中对电缆的试验有抗喷淋水和抗机械撞击(重物坠落)能力的标准,这主要是针对火灾实际情况作出的规定。
IEC标准也准备在未来的修改中采用。
所以在设计时,应考虑对一般的耐火电缆加以保护,如采用穿金属管或线槽敷设。
4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4.0.1本规程电线电缆防火设计使用场所的分级主要是参照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的规定,但作了局部调整:第一,住宅建筑在划分等级时比其他同类民用建筑降低了一级,即超高层住宅划分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划分为二级,二类高层住宅划分为三级。
由于住宅建筑使用功能单一,人员密度程度不如同样高度的其他民用建筑,发生火灾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故对住宅建筑的划分可降低一级,这既保障了消防安全,又降低了投资造价。
第二,增加娱乐场所的等级划分。
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等由于人员密集众多,且参与人员心态较为放松,缺乏应急的心理准备,发生火灾事故时往往慌不择路,乱作一团,疏散难度较大,危害程度也较大,因此这类场所电线电缆的防火设计尤其重要。
本规程中的等级划分是根据《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5电线电缆的选用5.1一般规定5.1.1~5.1.2此两条规定了民用建筑中普通电线电缆的使用范围。
本规程所指的穿管暗敷是指采用电线电缆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塑料管敷设在不燃体结构内;在吊顶、架空地板、轻质墙体材料内敷设的管线不在本规程所指的暗敷范围内。
5.1.3本条强调的是电线电缆在成束敷设时,必须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这是因为多根电线电缆成束敷设在同一通道内时,当电线电缆引燃后,放热量大增,但向空间的散热量不同步递增,此时如放热等于吸热(含散热),则维持燃烧,当放热大于吸热(含散热),则燃烧趋旺。
5.1.4本条主要是指为消防设备和重要负荷等供电的线路。
5.1.5本条强调的是:1选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必须标明其阻燃级别,而以往笼统地标注为ZR体现不出阻燃级别的分类。
2耐火电线电缆也要根据使用场所和敷设条件选择阻燃级别。
因为非阻燃的耐火电线电缆如成束敷设,燃烧时有延燃性,所以在选用耐火电线电缆时也应考虑选择相应的阻燃级别。
3同一建筑物内选用的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阻燃级别宜相同,主要是考虑以下两点:其一是在同一通道内的电缆的阻燃级别应一致;其二是电线电缆敷设的整体连续性。
因为在同一通道内敷设的阻燃电线电缆,在经过成束密集度较高的桥架敷设分支引至成束密集度较低的桥架敷设时,数量减少,敷设环境得到改善,但无法将一根电线电缆截然分为两个阻燃级别,因此只能将阻燃级别统一并采用较高的阻燃级别。
5.1.6本条主要从当民用建筑发生火灾时,为提高安全率而作出的规定。
在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中,80%不是直接烧死的,而是因烟雾和毒气窒息而死。
浓烟既使人极度恐慌不知所措,又使人难以呼吸而直接致命。
由PVC燃烧后产生的烟雾,其毒性指数高达15.01,人在此浓烟中只能存活2~3min。
浓烟的另一个特征是随热气,流升腾奔突且无孔不入,其移动速度比火焰传播快得多(可达20m/min以上)。
因此在电气火灾中,烟密度的大小是火场逃离人员生命存活的函数。
烟是燃质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不透明颗粒在空气中的飘浮物。
它既决定于材质燃烧时的充分性,又与燃烧物被烧蚀的量有关。
燃烧越容易越充分就越少有烟。
比如聚乙烯,氧指数只有18,在空气中极易燃烧,火色明亮、纯净、无烟。
而聚氯乙烯(PVC)就大不相同,由于它在C-H分链上接有CL原子,卤素的存在使材质燃烧极不充分,氧指数从聚乙烯的18提高到26。
由于PVC材质的高发烟率和较高的毒性指数,因此欧美从20世纪90年代起减少和禁止VV、ZRVV之类的高卤型电缆的使用,而代之以无卤低烟洁净型电缆。
在国内,北京市供电局也于1998年3月发文规定禁止PVC类电线电缆在该局系统内使用。
从对人身安全负责的角度出发,应当考虑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和人流难以疏散的地方,采用无卤低烟型电线电缆,以此为火灾发生时争取到更多宝贵的逃生时间。
5.1.7由于阻燃、耐火及无卤低烟电线电缆的特殊性,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试验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按国家试验标准所规定的条件进行抽样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