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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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合同分析报告(3篇)

法律案例合同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由被告乙公司向原告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供货,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基本情况(一)原告甲公司基本情况原告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原告甲公司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信誉良好。

(二)被告乙公司基本情况被告乙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货物批发业务。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被告乙公司在业内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

(三)合同内容1. 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4月1日2. 合同标的:一批货物,共计1000吨3. 合同价格:每吨1000元,总价100万元4. 交货时间:2019年4月15日5. 付款方式:货到付款6.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三、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被告乙公司应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货物交付原告甲公司。

然而,截至2019年4月30日,被告乙公司仍未履行交货义务。

原告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四、法院判决(一)判决结果1. 被告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 被告乙公司赔偿原告甲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二)判决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本案中,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合法有效。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标的、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对合同法法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文本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原材料,乙公司负责生产产品,并将产品销售给丙公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原材料,但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生产任务。

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拒绝接收产品,导致甲公司无法收回货款。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1. 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存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2. 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违约责任问题1. 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生产任务,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导致无法收回货款,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三)合同解除问题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纠纷法律案例分析(3篇)

合同纠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为甲公司与乙公司。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乙公司则是一家建筑材料供应商。

双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一批建筑材料,用于甲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约定了供应材料的种类、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将材料交付给甲公司。

但在工程使用过程中,甲公司发现部分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甲公司遂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如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3.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合理?三、案件分析(一)关于建筑材料质量问题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

甲公司提交的证据表明,部分材料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存在质量问题。

(二)关于乙公司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1. 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2. 退还已支付的货款;3. 赔偿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损失。

关于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乙公司应当履行。

关于退还已支付的货款,由于乙公司已履行了交付材料的义务,甲公司应退还乙公司货款。

关于赔偿工程损失,由于乙公司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还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但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事实1.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3. 甲公司多次催促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但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4. 甲公司认为丙公司构成违约,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1. 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1. 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

2. 如果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5月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2021年6月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货物延迟交付,直到2021年8月才将货物全部交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物存在瑕疵。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

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

二、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因此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且货物存在瑕疵,构成违约。

(1)关于货物延迟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按照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延迟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货物质量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的建筑施工企业。

2018年5月,甲公司决定开发一座住宅小区,经过招标程序,乙公司以最低投标价中标。

双方于2018年6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住宅小区的全部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18个月。

合同中还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案例分析: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1. 招标程序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依法公开招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

在本案中,甲公司通过招标程序选择了乙公司,招标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 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乙公司以最低投标价中标,但最低投标价并不一定代表最合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1. 工期延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乙公司应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

然而,由于乙公司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 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施工的住宅小区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地面不平、防水层破损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住宅小区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 合同解除由于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此,甲公司应首先尝试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则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①该案如何处理?②设该乡镇企业与公司A有隶属关系,则该案如何处理?案例二1988年3月30日,某县先锋大队与该村“豆腐大王”蒋刚签订承包合同,将只承包给本队社员的队属春光豆制品厂交由蒋刚承包。

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1年,自1988年4月1日至1989年3月31日;蒋刚要向先锋大队交纳承包利润18000元,春光豆制品厂经营了一个半月时间,便交给他的一个外地亲戚以他的名义在此经营管理;而蒋刚本人又在他处受聘。

先锋大队发现此情况后,便向蒋刚提出解除合同。

蒋刚表示反对,仍要求继续进行承包。

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成,先锋大队遂诉至法院,要解除与蒋刚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蒋刚交纳其承包期间承包利润。

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三1994年7月,技术人员梁某与某民用化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梁某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技术“两用鞋刷”(专利号88201848)转让给民用化工厂在一定范围内实施。

合同规定:梁某负责提供该项专利技术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民用化工厂负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及产品销售;化工厂向梁某支付技术转让费1500元,此外付技术指导费每月50元,至化工厂掌握该项技术为止;合同还约定技术保密期限等条款。

合同成立后,双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梁某携有关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到化工厂进行现场辅助和技术指导,化工厂安排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向梁某支付了技术转让费1500元。

化工厂在联系销售过程中,遇一急需活干的加工厂,便与这个厂签订了一项转让专利技术的合同,约定对方支付技术转让费6000元,另外按产品销售额提成2。

此后,化工厂因自己尚未掌握该专利技术而未能向加工厂按约及时转让,加工厂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双方争执不休,被梁某知道,遂以化工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转让专利技术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化工厂支付违约金1万元;专利技术失密损失费2万元;指导被告方工作期间的指导费100元。

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四1992年2月1日,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与某县王路居预制厂签订购销钢材合同。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处房产。

但在交付房款后,乙方却拒绝过户并要求提高房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该条款,购房合同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
者赔偿损失。

同时,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由于乙方工作不力,甲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条款,并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合同纠纷。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关于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位于某市某区的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双方在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方面产生了纠纷。

二、案情简介1. 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至2020年5月1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材料采购、工程进度款支付等工作。

2. 工程结算争议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结算产生了争议。

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实际造价高于合同约定。

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结算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且施工过程中已对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

3. 工程款支付争议在工程结算争议的基础上,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也产生了分歧。

开发商认为,由于建筑公司存在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建筑公司则坚持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争议焦点1. 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工程结算?2.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四、法律分析1.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整改,并扣除相应的款项。

2. 关于工程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依照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在本案中,双方对工程结算存在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关于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一)2002年5月12日,甲、乙两厂签订购销合同。

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厂洗衣机零配件5万套,每套价格10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每月交货1万套;甲厂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5万元;乙厂每月月底交货,甲厂收货后10天内验货付款;违约责任为未履行货物价款的5%。

甲厂依约付给乙厂定金。

在乙厂履行了第一、二批交货义务后,适逢一外商紧急求购这种洗衣机零配件,出价远远高于甲厂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

于是乙厂就另和外商签订了以这种洗衣机零配件为标的的购销合同。

由于生产能力有限,乙厂遂不再履行其与甲厂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解除第三、四、五批的合同。

甲厂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乙厂认为,甲付给其的5万元定金根本没有投入使用,况且合同才签订3个月,也没有给甲厂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显失公平。

因此,乙厂只同意返还甲厂的5万元定金。

于是甲、乙两厂发生纷争,甲厂起诉到法院。

现问:(1)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2)甲厂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3)乙方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4)设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解除全部合同,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甲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则甲方能否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余下的合同义务(6)设甲方举证证明,因乙方违约致其不能如期履行与丙厂签订的洗衣机供销合同,丧失利润3万元。

据查,甲、乙订立合同时乙方知道甲、丙之间的合同。

那么甲方能否要求乙方承担这3万元的损失?为什么(7)设甲厂举证证明乙厂供应的零配件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致甲厂与之配套的其他洗衣机零配件损坏,总计经济损失5000多元,则甲厂请求乙厂承担什么责任[解题思路]本题重在考查违约责任的适用,共涉及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请求权竞合等违约责任形式,其中,难点在于把握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金(俗称"三金")的适用关系。

另外,分批交货合同解除的特殊规则,也是本题的一个重点考查对象。

法律关于合同的案例分析(3篇)

法律关于合同的案例分析(3篇)
(2)关于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提供不合格货物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
第2篇
一、案情简介
原告:甲公司
被告:乙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2019年6月1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甲公司在验收货物时发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但乙公司始终未予理睬。甲公司遂于2019年7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50万元,并赔偿因其提供不合格货物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1. 乙公司退还甲公司定金50万元;
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
1.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为双方履行合同提供了依据。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构成违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企业。

2015年,甲公司决定在市区新建一个住宅小区,并计划在小区内建设一座公园。

甲公司为了完成公园的建设,与乙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公园的规划设计、施工、绿化种植等工作,工期为一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案例经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公园的规划设计工作,并开始进行施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土地存在地下管线错综复杂的问题,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乙公司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要求甲公司提供解决方案或延长工期,但甲公司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

2016年5月,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工期延误通知》,告知甲公司由于地下管线问题导致工期延误,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乙公司延误工期是由于自身原因,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合同法中关于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问题。

1. 工期延误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因当事人原因的其他障碍,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履行困难,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不能协商解除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地下管线问题导致的,属于不可抗力或非因当事人原因的其他障碍。

2. 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因当事人原因的其他障碍,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问题。

(1)甲公司的责任甲公司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应当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负责。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土地存在地下管线问题,导致乙公司工期延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例文(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例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合同履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二、案情概述2019年6月30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在验收货物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

甲公司遂与乙公司协商,要求乙公司更换或退货。

乙公司认为,货物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并非不能使用,不同意更换或退货。

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 乙公司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 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如何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一)关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

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因此,乙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赔偿甲公司损失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货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因退货或更换货物而产生的运输费用、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线停工损失等。

典型法律案例分析合同法(3篇)

典型法律案例分析合同法(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被告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开发一款移动应用程序(APP)。

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市场推广、收益分配等。

根据协议,科技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电商公司负责市场推广和运营。

协议签订后,科技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APP的技术开发工作,并于2018年10月将APP上线运营。

然而,在市场推广过程中,电商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有效推广,导致APP的用户数量和活跃度远低于预期。

在此背景下,科技公司认为电商公司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电商公司辩称,其已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了市场推广,但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竞争加剧,导致推广效果不佳。

同时,电商公司还提出,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影响了APP的运营效果。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案例分析1. 违约责任的认定:本案中,科技公司认为电商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市场推广,构成违约。

而电商公司辩称已进行市场推广,但效果不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调查核实双方的市场推广行为,判断电商公司是否履行了市场推广义务。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案例: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

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

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

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

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

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案例: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

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

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

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欠缺的。

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

双方履行与接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案例: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200万元。

然而,在设备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设备,导致甲公司生产进度受阻,给甲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若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设备,已构成违约。

具体分析如下:1. 合同约定了交付设备的期限,乙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交付义务,已违反了合同约定。

2. 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

2. 请求乙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 请求乙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合同法案例及分析和法律依据及知识点

合同法案例及分析和法律依据及知识点

合同法案例及分析和法律依据及知识点以下是 6 条符合你要求的内容:1. 案例:小李和老张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好了租金和租期,可小李住进去没多久,老张就说要涨房租。

哎呀,这老张咋能这样呢!分析:老张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呀!根据《合同法》,双方既然约定好了,就不能随意变更。

就好比你答应给朋友一个东西,不能转头就反悔啊!这里的知识点就是合同的稳定性和约束力。

结论:合同签订就得遵守,不能随便乱来。

2. 案例:小王把车卖给了小赵,合同都签了,小赵钱也付了,结果小王就是不肯交车。

这可真是气死人了!分析:小王这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啊!小赵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小王履行交车义务。

就好像你买了个蛋糕,店家收了钱却不给你,那能行嘛!这里涉及到合同的履行义务。

结论:签了合同就要负责到底呀。

3. 案例:公司和供应商签了合同,结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差得很。

哎呀,这可怎么搞!分析: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得承担责任啊!这就跟你约好了和朋友出去玩,结果你放人家鸽子是一样的道理。

这里体现的知识点是质量条款的重要性。

结论:做生意讲诚信,质量可不能马虎。

4. 案例:小明和旅行社签了旅游合同,结果到了目的地发现根本不是合同上说的那样。

哇,这也太坑了吧!分析:旅行社这属于欺诈行为呀!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这就好比你满心期待去看一场精彩的电影,结果却是一部烂片,多失望啊!涉及到欺诈的认定和救济。

结论:对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必须要讨个说法。

5. 案例:小张和小周签订了合作协议,后来小周因为其他事情不干了,也不管合同了。

这算什么呀!分析:小周这就是违约啊,给小张造成了损失。

就像你和朋友一起搭积木,朋友突然跑了,留下你一个人收拾烂摊子。

这里体现的是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

结论:做事得有始有终,违约要付出代价。

6. 案例:某商场和某品牌签订了入驻合同,商场却没提供说好的条件。

这也太过分了吧!分析:商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呀!违背了合同承诺。

这就好比你答应给孩子买个玩具,结果却没兑现,孩子得多失望啊!涉及到合同义务的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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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例分析题29.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

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而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

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

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

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 (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9.答题要点:六、案例分析题(20分)某机床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所需,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车床设备双方本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

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

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

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退货。

试分析:1.甲方的要求,即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3分)2.为什么? 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分)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

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应当有效。

(4分)3.此案应如何处理? 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

(2分)如果多次凋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3分)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4分)六、案例分析题(20分)29.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事后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一半是否合理?为什么?(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5)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答:(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2分)《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分)(2)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

(2分)《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分)(3)不合理。

(1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

(3分)(4)没有解除。

(1分)《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3分)(5)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

(2分)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分)29.某汽车制造厂于2007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运10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

货物到站后,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某汽车销售商领取货物,某汽车销售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

随后,车站又通知托运人某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前来处理。

直到2007年底,某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要求提取货物。

车站根据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某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1)本案中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无法律依据?(2)本案中应由谁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任?答: (1)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据。

(2分)因为《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

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

”(4分)承运人某车站已按规定通知收货人和托运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收货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取货物,承运人有理由核收保管费。

(4分)(2)本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人前来提取货物,(3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保管费责任,(3分)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再向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4分)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按照机械厂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

同年6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

设备到后,甲租赁公司通知乙机械厂前去提货。

当乙机械厂到港口提货时被拒绝,理由是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

乙机械厂急忙电告甲租赁公司派人解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及时派人前往港口提货,后来乙机械厂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由于耽误了提货期限被港口罚款2万元。

乙机械厂认为是甲租赁公司延误了提货期限,向甲租赁公司索赔罚款2万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答: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5分)本案中造成乙机械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

(5分)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7分)即向乙机械厂赔偿2万元。

(3分)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若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

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答: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2分)《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分)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分)2.不符合法律规定。

(2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保证人。

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2分)3.不合法。

(2分)《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分)4.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

(2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

(2分)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2分)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于1998年8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汽车自动喷漆装置。

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

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

2000年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

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

试分析: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

2.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为什么?3.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答: 1.我国于l999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339条对本案所述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3分)“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分)“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分)2.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

(3分)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3分)3.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3分)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汽车自动喷漆装置,并可优先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

(2分)29.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50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2001年7月26日,新设备运到印刷厂。

印刷厂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

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安装设备之后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

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设备没有完全按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于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人使用,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重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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