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妇女的经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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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唐代妇女的经商活动

唐代妇女的经商具有被动性,多因寡居,生活无着不得已而经商。由于她们经济力量不足,只能选择投资少、资金周转快的行业,所以经商的行业面相当狭窄,仅限于旅店、餐馆、酒店等少数服务性行业。经商的规模较小,经营的地域范围也较为狭小。在经营过程中,不少人利用女性的特点经商,同时注意商品的质量问题。一些女子有胆识、有气度,颇具侠肝义胆。

标签:唐代;妇女;经商活动

唐代妇女与其他朝代的妇女相比,在许多方面都以其引人瞩目的特有风貌独领风骚,所以评述、研究唐代妇女的论著明显多于历代Ⅲ。从总的研究状况看,对唐代妇女地位、观念、生活等方面的研究较多,而对妇女在经济方面的活动尤其是经商活动则关注较少。高世瑜的《唐代妇女》与李斌城等人的《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都涉及了妇女的经商问题,但由于两书选题各有侧重,未对这一问题展开论述。宁欣《唐代妇女的社会经济活动——以(太平广记>为中心》一文,以《太平广记》的史料为主对唐代妇女的经济活动进行了论述,如个体小生产和家庭手工业、商业旅店业与餐饮业、娱乐业及娼妓业、信贷业,以及以出卖劳动力为主的个体小生产者、个体小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指婚媒中介女巫占卜经纪人一类)和官私婢女等所参与的经济活动,对妇女参加经济活动的特点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但由于题目的关系,该文对妇女的经商问题没有展开探讨。在本文中,笔者拟就唐代妇女经商涉及的行业、经商的特点等问题略作梳理,就教于方家。

一、妇女经商的类型

唐代妇女由于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及个人能力的关系,经商的规模、行业门类也不相同。她们经商的规模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较大规模的经商与中小规模的经商。

(一)较大规模的经营

地域辽阔的唐代中国,商人的活动通常是进行地区性的贸易。如太原人石宪、郏城人姜崇贵之父、巫峡的尔朱氏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唐代妇女也有跨地域经商且经营规模较大的,俞大娘是一典型。当时江湖语云:“水不载万。”是说大船的载重量不过八九千石,然则大历、贞元年间,俞大娘航船最大,居者养生送死嫁娶悉在其间。开巷为圃,操驾之工数百,南自江西,北至淮南,岁一往来,其利甚博,此则不啻载万也。俞大娘所率的商船十分巨大,往来于江西、淮南之间进行长途贸易。船上俨然是个小社会,住有人家、建有街巷、种有菜蔬。资料中对这位俞大娘的描述可能有些夸张,但“凡大船必为富商所有”,她的船队规模大、经商地域广、交易额较大应是没有问题的。豫章估客女谢小娥,“嫁历阳侠士段居贞。居贞负气重义,交游豪俊。小娥父畜巨产,隐名商贾间,常与段婿同舟货,往来江湖。时小娥年十四,始及笄。父与夫俱为盗所杀,尽掠金帛。段之弟兄,

谢之生侄,与童仆辈数十悉沉于江。小娥亦伤胸折足,漂流水中,为他船所获”。这段史料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谢小娥父、夫进行的是跨地域经营,且经商规模较大;二是谢小娥应参与了父、夫的经营,因为其父、夫遇害时,她也在场,可能是作为父、夫的帮手参与了经商。此后,谢小娥为报仇女扮男装到申兰家为佣并取得申兰的信任,“金帛出入之数,无不委娥”。谢小娥早年应参与了父、夫的经营,对经商业务比较娴熟,才会使申兰对她委以重任。天宝年间,荥阳的卢氏“干于治生家颇富……”为了娶太原王氏女,与财数十万,奴婢数人。这位卢氏应当不是只靠农业收入致富的,可能进行了商业经营,并且经营规模比较大才会如此富裕。此外,皇室及贵族妇女直接参与经营性的商业活动,是唐代经济活动的特色之一。由于她们往往恃权弄势、与民争利,以至开元时皇帝曾下诏“凡诸王公主及官人,不得遣官属亲事奴客部曲等,在市肆兴贩,及于邸店沽卖出举”。虽然不知道她们经营的具体情况,但经商的规模也应该比较大,才会引起皇帝的重视,以至于专门下诏禁止。

(二)中小规模的经营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唐代妇女中像俞大娘那样的大规模经商者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妇女经商都属于中小规模的经营。中小规模的经营中又以经营饭店、

旅店和酒店的妇女为多。这三种行业之间有关联,不大容易严格区分,因为不少酒店可以住宿和吃饭,“河边酒家堪寄宿,主人小女能缝衣”,就是酒店兼营旅店。旅店的主要任务当然是安置旅客住宿,但与住宿相关也负责旅店的饮食。如司马正彝“行溧水道中,去前店尚远,而饥渴甚,意颇忧之。俄而遇一新草店数间,独一妇人迎客,为设饮食,甚丰洁”,这就是旅店兼营饭食。所以,在下面论述中,我们只能将饭店、旅店、酒店做一大致区分。

饭店。唐代农业、商业、交通的发展促进了饮食业的发展与繁荣。唐德宗时,长安“两市日有礼席,举铛釜而取之,故三五百人之馔,常可立办也”。可见唐代餐饮业发展盛况之一斑。唐代妇女从事餐饮行业的也比较多,各种饭店酒楼都有妇女的身影。

旅店。旅店是设在道路两旁或城郭内供客人住宿、饮食的地方,大部分为私人经营,隋唐五代时,已经发展得比较兴盛了。旅店在当时有各种称呼,如逆旅、客舍、邸舍、馆舍、旅舍、旅馆、旅邸、旅店、邸店、村店等,用得比较多的是逆旅、客舍、旅店和村店。从现在的习惯出发,我们统一称为“旅店”。开元盛世时,“东至宋汴,西至岐州,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南诣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可见唐朝盛世,东西南北广大范围内,沿途都设有旅店,热情接待过往来客。

酒店。这一时期的酒度数低、有甜昧,既具有刺激性又能解渴,是当时人的重要饮料。“长安自昭应县至都门,官道左右村店之民,当大路市酒,量钱多少饮之,亦有施者,为行人解之,故路人号为歇马杯。”唷妇女十数人结伴逛市场,饮酒大醉”。妇女竟然大醉于市中,可见当时人饮酒成风。唐代中小城市乃至草市都设有酒店,当时从南到北都有妇女卖酒。

唐代妇女除经营餐饮、旅店、酒店外,还有不少妇女经营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基本也都属于小规模的经营。如不少妇女也从事茶叶的经营。唐以前人们饮用的茶大约是野生的,因为很难看到人工栽培的记载,茶在社会生活中也不占重要地位,唐代则“茶为食物,无异米盐,于人所资,远近同俗”旧。各地卖茶妇女也多了起来,如广陵茶姥,“常如七十岁人,而轻健有力,耳聪目明……每旦,将一器茶卖于市,市人争买”。元和初,三门峡一带有孤姥鬻茶之所,这个孤姥大约是开茶铺售茶的。此外,还有许多妇女从事其他日用品经营。贞观时。清河宋城南的菜市中有除氏卖菜,“鬻蔬以给朝夕”。洛阳有一老妪以卖履为生。南方有一些妇女以鲜花营利。岭表盛产朱槿花,茎叶皆如桑树,其花深红色,南人又叫弗桑。”俚女亦采而鬻,一钱售数十朵。”唪使至广陵的鄂州小将“舍于逆旅,见一妇人卖花”。僧珉楚在广陵也“遇一妇人卖花”。《太平广记》卷二七四《买粉儿》载,有一富家子弟喜欢上一名在市中卖胡粉的女子。“胡粉”是当时一种可化妆的粉,这名女子经营的是化妆品。《唐代墓志汇编》载,皇甫宾之妻杨氏,在丈夫死后,“经营财产,会陶公之法,固得水旱无惧,吉凶有资”旧。“陶公”应指陶朱公范蠡。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宋人刘清夫在《水调歌头》中也称范蠡为陶公,“选甚范侯高爵,遮莫陶公钜产,争似五湖舟”。杨氏既然会“陶公之法”,应该不是纯粹务农,而是以商业营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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