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QC0015 检定菌管理规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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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实验结果可靠。

二、范围:

适用于检验用菌种购买、接收、保存、传代、销毁等的管理。

三、职责:

1、品质部:实验室微生物主管对检定菌的使用负责,包括日常贮存、传代及登记使用情况等;

2、供应部:负责从省药检所和被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购买标准菌株。

四、内容:

1、定义:

1.1标准菌种:是指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

追溯的菌株。

1.2标准储备菌株:由标准菌株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1.3工作菌株:由标准储备菌株经传代得到的培养物。

1.4“1”代是指将活的培养物接种至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形式的转种均

被认为是传代一次。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标准菌种为第0代。

2、购买:

2.1 菌种保管员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填写请购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请购单一般

含菌种名称、编号、购买数量、用途等。

2.2供应部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药检所购买

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3、接收:

保管员接收菌种时,应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菌种接收记录上,内容包括:名称、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冰箱中。

4、保存:

4.1检定菌由保管员专人、专柜、上锁保存。保管员应具有微生物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并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2 检定菌置试管架上或其它适宜的容器中,于2~8℃冰箱中保存。容器上应贴有标签,

注明菌种名称、编号、有效期、传代人等。

4.3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

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经灭活处理后销毁。

4.4采用液体石蜡保存法:

4.4.1无菌液体石蜡的制备:选用优质化学纯液体石蜡,将液体石蜡分装加塞,用牛皮纸

包好,在121℃灭菌30分钟,置40℃恒温箱中蒸发水分,经无菌检查后备用。

4.4.2液体石蜡管的制备:以无菌操作将菌种划线接种到固体培养基(斜面)中,在适宜条件下培养结束后,在生物安全柜中用无菌吸管吸取上述无菌液体石蜡至培养好的菌种管内,液面高出斜面顶部约1cm,使菌体与空气隔绝,并将试管直立,置低温(2~8℃)冰箱中保存。当液体石蜡减少露出培养基斜面时,应及时补充灭菌的液体石蜡。

4.5保藏菌种的冰箱不得存放食物和易挥发性药品。

4.6发现污染和变异现象,立即报告、处理。

5、传代:

5.1标准菌种的复苏、传代:标准菌株的复苏、复壮或培养物的制备按照供应商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

5.2按菌种说明书要求复溶菌粉,转种于适宜的增菌培养基内,称第1代,复壮后转接至平板上,并在适当温度下培养适当时间,分离单个纯种菌落,此为第2代。

5.3菌种确认后,挑取纯菌落转接斜面菌种数支,作为工作用菌种,此为第3代。将该工作用菌种于适当温度下培养适当时间后于2~8℃冰箱低温保存用于日常检验和工作用菌种的传代。工作菌株不可代替标准菌株。

5.4当工作用菌种代数小于5时,在规定保存期限内,可直接用上一代工作用菌种转接下一代工作用菌种。取在冰箱 2~8℃保存的工作用菌种用普通琼脂斜面传代,并将新传代的培养物替代原有的菌种,作为工作用菌种。

5.5移种时须核对编号、传代次数、传代日期等。传代后,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并在每一支菌种管上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名称、编号、传代日期、操作人、有效期。

5.6传代代数不得超过5代。

5.7按规定时间进行各菌种的传代。将菌种直接接种于琼脂斜面低温保存的,通常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室温)、枯草芽孢杆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每月传代1次;生孢梭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每三月传代1次。用液体石蜡保存的菌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枯草芽孢杆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通常每年传代1次,铜绿假单胞菌(室温)每三月传代1次。

6、工作用菌种使用次数:

传代后制备的菌种斜面通常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室温)、枯草芽孢杆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每支菌种斜面制备菌悬液的使用次数为1次。

7、标准菌种的确认:

7.1用无菌接种环取标准菌株复苏后的培养物接种到适宜的培养基平板上,在30~35℃下培养3天(细菌);20~25℃下培养5天(霉菌和酵母菌)。培养后,首先观察其是否具有典型的菌落形态,然后挑取生长旺盛的单一的纯菌落,划线于平皿培养基,每种菌划4个平皿,以便收集较多的生长旺盛的典型单菌落,进行保存和鉴定。鉴定时作革兰氏染色、镜检,观察其染色特性及形态特征。

7.2菌种的确认结果,记录在“菌种鉴定记录”上。

8、菌种编号管理:

8.1 用D-Xn-N格式表示,其中D代表传代日期,“X”表示菌种代码,“n”表示代数,“N”

表示菌种支数序数。如20070506-X3-4则表示2007年05月06日传代的某菌种的第4支第3代菌种。(注明:X表示菌种代码,详见下表)

中文名称首字母声母小写加日期表示。

9定期检查:

9.1 保存期菌种的新陈代谢处于最低水平,易发生变异和死亡,必须对保藏期菌种定期检查。

9.2每周检查菌种的保存情况,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生霉;检查菌种外观及干燥状态、菌种有无异常情况(包括变异、染菌等)、保存温度等,并详细记录。

10、发放:

10.1 检定菌由保管员负责发放,并做好记录。

10.2 所有发放的检定菌应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

11、销毁:

11.1 当保存的菌种中,经证明有已经老化、退化、变异、污染等或该菌株已无使用需要时,应及时灭菌销毁。销毁采用121℃,30分钟的高压蒸汽灭菌。将灭菌过的菌种待基质凝固后装入塑胶袋中,用75%酒精喷烧消毒,再置入贮存可燃烧的废物处理桶中。

11.2 菌种销毁应有复核人,并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日期、菌种名称、菌种编号、销毁

原因、销毁方式、销毁人、复核人等。

12、注意事项:

12.1接种菌株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在接种不同菌株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菌种之间

的交叉污染。

12.2废弃菌种管、染菌器具,菌种培养基的双碟等,应经121℃、30分钟蒸汽灭菌后,

方可清洗,严防污染。

12.3接种菌株时,若不慎污染桌面、地面等,应及时用有效消毒方法处理,以防污染环

境及工作人员。

12.4菌种向外单位转移,需凭单位介绍信,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办理有关手续,菌种经

严密包装后,妥善交接,并予记录。

五、参考文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SN/T 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技术

《中国药典》2015年版

六、相关文件:

N/A

七、相关记录:

EK/REC-QC031菌种接收收录

EK/REC-QC032菌种传代记录

EK/REC-QC033菌种保存检查记录

EK/REC-QC034菌种发放领用记录

EK/REC-QC035菌种计数检查记录

EK/REC-QC036菌悬液制备和使用记录

EK/REC-QC037菌种鉴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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