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收货日期管理的规定-ok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商品收货日期管理的规定
1、有效期为三天以下(含三天),须在第一天起送货验收,截至
保质期当天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2、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须在前二天内送货验收,截至
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3、有效期在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须在前9天内送货验收,
截至保质期前三天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4、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一个月以上的,须在三分
之一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至保质期前三天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5、有效期为半年以下(含半年),三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三分之
一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至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6、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半年以上的,须在前三分之一
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至保质期前二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7、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须在三分之一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至
保质期前三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返货;
8、自采商品须在二分之一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至保质期前二个
月进行清仓处理。
9、保质期过半的商品需要采购确认可以退货方可验收。
10、保质期超过三分之二的商品拒收。
11、畅销、特价、促销商品如有超出此规定的极特殊情况,除采购批准外,必须上报店长掌握。
XXXX超市有限公司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