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质量两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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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治理两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治理转包、违法分包、借照挂靠等违法行为,实现建筑市场秩序良性运行;制定建筑产业鼓励政策和技术指标体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深化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加快实现有技术专长的劳务人员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化;继续完善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通过两年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二、我公司贯彻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计划:

1、工作目标和任务

1.1、按照住建局两年行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项目、公司的自查自纠,摸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跟踪复查,做好迎接各级检查的有关工作,确保不出现因以下问题受到处罚:

▲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

▲一名注册建造师违反规定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

理;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到岗、到岗履职不

到位;

▲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体系、管理行为等问题、

1.2、加快推进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质量模块的升级,实时搜集录入我公司项目涉及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有关不良

行为和处罚信息,并在公司内部定期通报。建立公司内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等规定要求,将项目经理质量履职情况作为项目经理质量责任追究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提升企业、项目全员质量意识。

1.3、进一步明确细化项目目标责任制中质量管理目标及考核方法、标准,在兑现中严格考核。按照《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公司对项目工程质量每月检查、每季考核,落实施工过程按季度或阶段的质量奖励制度,对发生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业主质量投诉、政府市场监管处罚扣分的,严格按规定给予质量追究处罚,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管控。

1.4、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实测实量管理,规范实测实量方法,以信息化手段收集、统计、分析实测实量数据,为工程质量评价、预警、改进提供数据支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三、具体实施计划

1、组织及领导

组长:曹海生副组长:黄育

成员:姜秀鹏张宏岩董振张杨

公司质量管理组将把贯彻落实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治理行动有关各项工作,工程质量主管领导及质量、工程、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财务等部门组成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住建局的有关要求。

2、推进计划

①第一阶段,2014年11月,公司完成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动员培训及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天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等规定要求,培训动员要所有项100%全覆盖。

②第二阶段,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要按照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要求,完成对所属项目实地全面考核。重点检查包括: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一名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到岗、到岗履职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体系,管理行为等问题。将自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及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局工程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第三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组织检查组对公司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项目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导其整改。公司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约谈项目经理,分析讨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有效解决问题。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通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天津诺德二期项目部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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