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合集下载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维修电工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应经过相关岗位资质认证,并持有相关的职业证书。

2. 维修电工应熟悉井下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了解井下作业环境和设备特点,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 维修电工在操作前应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并确保电工工具完好无损。

4. 维修电工在作业前应对井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无任何故障或异常。

二、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维修电工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应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操作。

2. 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维修电工应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作业区域内不存在电源供电。

3. 维修电工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佩戴绝缘手套,并将绝缘垫放置在工作区域。

4. 维修电工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在使用前检查其绝缘状况,确保其可靠性。

5. 维修电工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使用正确的工具和设备,杜绝使用损坏或过期的工具和设备。

6. 维修电工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应定期检查井下环境的通风情况,确保井下空气流通。

7. 维修电工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清除工作区域内的杂物和其他垃圾,确保工作区域整洁。

8. 维修电工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应与其他井下作业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并遵守协同作业的原则。

9. 维修电工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应密切关注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状况,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的准备。

三、操作后的安全措施1. 维修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区域,将工具和设备归位并妥善保管。

2. 维修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作业报告,并记录作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解决方法。

3. 维修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妥善保管。

4. 维修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紧急情况的处理1. 维修电工在遇到电气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024年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一、安全意识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做到心中有序,严守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操作规程二、装备准备
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手套等防护用具,并按照规程正确穿戴,确保安全性。

操作规程三、设备检查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意外事故。

操作规程四、作业流程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按照规程要求的作业流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步骤,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操作规程五、应急处理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操作规程六、作业结束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整理,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确保作业的完美收尾。

操作规程七、安全监督
在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进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 1 页共 1 页。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维修电工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维修电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维修电工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相关技术操作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并遵守本操作规程。

第四条井下维修电工在井下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相关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条井下维修电工如果发现操作规程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建议。

第六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能力。

第七条井下维修电工在井下工作时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严禁饮酒和吸烟。

第八条井下维修电工在工作中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服从相关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严禁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操作过程。

第十条对井下维修电工的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十一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工技术操作能力和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设备的结构、特点、安装和维修方法。

第十三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工作环境,掌握井下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和救援。

第十六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临时用电的安装和维护方法。

第十七条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程序。

第三章前期准备第十八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 检查井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做好停电准备。

3. 安排人员协助并做好通讯联络。

第十九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内容和计划。

第二十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时,必须佩戴个人锁具并将锁上。

第二十一条井下维修电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熟悉各种设备的位置、编号和功能。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井下电工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涉及以下井下电工作业:井下电缆敷设、拆除、连接、固定及维护;井下电力设备检修、改造和无人井工作;井下设备控制柜巡视等。

同时,本操作规程也适用于其他井下电工作业。

本操作规程的宗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环境、促进安全文化。

第二章井下电工操作规程2.1 井下电工操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1.1 井下电工操作岗位的职责(1)按照工作任务书和作业计划进行井下电工作业,保证井下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2)负责井下电缆的敷设、维护和拆除工作。

(3)负责井下电力设备的维护、检修、改造和控制柜的巡视工作。

(4)配合矿长、安全主任、监察室、电工队等部门做好井下电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2.1.2 井下电工操作岗位的权限(1)参与编制井下电工作业的工作任务书和作业计划。

(2)按照规定和控制措施进行井下电工作业。

(3)向矿长、安全主任、监察室、电工队等部门提出井下电工作业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相关问题。

2.2 井下电工操作的基本规定2.2.1 作业人员的要求(1)井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电工资格证书,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岗位培训。

(2)井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3)井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负责井下电力设备的构造、原理、操作和维护等相关知识。

2.2.2 作业准备(1)作业前必须查明井下电力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安全。

(2)作业前必须对井下电力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漏电、短路等现象。

(3)作业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讲解作业规程和操作要点,并进行操作示范。

2.2.3 作业环境要求(1)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明亮,无杂物、易燃物等隐患。

(2)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积水、积尘等现象。

(3)作业现场应设有合适的照明设备。

2.2.4 作业安全要求(1)严禁在有气体泄漏的地方进行井下电工作业。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工的安全,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井下电工是指在矿井或其他井下工作环境中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检修、调试及维护等工作的电工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工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技术操作能力,并熟悉本规程的内容。

第四条井下电工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电气安全法规以及矿山行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第五条井下电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规程内容。

第六条井下电工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工作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井下电工应满足相关工种要求,通过相应的资格认定。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组织开展井下电工安全培训,提高井下电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章井下电工工作管理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建立井下电工工作台账,记录电工的工作内容、工时及工作环境等信息。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建立井下电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井下电工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井下电工在工作前,应认真查看并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及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井下电工在工作中,应配合其他工种的安全施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电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井下电工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井下环境清洁整洁。

第三章井下电工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井下电工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保护头部安全。

第十六条井下电工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止眼部受到异物伤害。

第十七条井下电工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减少静电的危害。

第十八条井下电工应佩戴耐酸碱手套,防止手部受到腐蚀。

第十九条井下电工应佩戴防滑防穿刺的工作鞋,保护脚部安全。

第二十条井下电工在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事故。

第二十一条井下电工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和粉尘。

第四章井下电工操作技术要求第二十二条井下电工应按照电气设备操作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工应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三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三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1. 引言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井下维修电工作业安全、规范、高效进行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维修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和事故处理等内容。

2.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作业人员组织2.1.1 作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进行组织,确保作业分工明确。

2.1.2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定期参加培训,熟悉相关操作规程。

2.1.3 作业人员应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2.1.4 作业人员应明确作业区域边界,并设置标识牌。

2.2 作业设备准备2.2.1 作业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经过检查和维护后方可使用。

2.2.2 作业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2.3 作业设备应装备整套的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

2.3 作业现场准备2.3.1 作业现场应清理整齐,无杂物堆放,并设置适当的照明。

2.3.2 作业现场应设立警示线,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3.3 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3. 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3.1 作业前的检查3.1.1 作业人员应对作业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1.2 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区域的环境,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2 电气工作操作要求3.2.1 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禁止惰性工作和擅自更改电路。

3.2.2 作业人员应佩戴绝缘手套和绝缘工具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3.2.3 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如接触电流带。

3.2.4 作业人员应在进行电气工作前,断开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挂电工标签、设置警告标识等。

3.2.5 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短路和跳闸等事故的发生,合理调整电器设备的使用方式。

3.3 井下通风要求3.3.1 作业人员应检查井下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良好。

3.3.2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开启通风设备,并确保机器运行正常。

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井下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井下电工是一项高风险、高危险性的工作,如果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就有可能发生严重的事故。

为此,我们制定了如下的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以保障工作安全。

二、规程1. 前期准备在进行井下电工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井下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作业区域的环境检查,必须保持作业区域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如保护手套、安全帽、安全鞋等是否齐全、合适。

2. 个人安全1)要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理解电气知识、了解作业场所情况,掌握接线、开关等操作方法;2)禁止在无人监管下工作,必须有2人以上作业,其中一人抓守电气系统,确保关闭电源;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必须按照规定进场、出场,各道口必须配置专人管理;4)坚决杜绝饮酒、吸烟、饮食等情况发生,必须保持清醒;3. 电气安全1)作业之前必须检查电压电流,防止电气设备过负荷运作;2)严禁裸体插拔插座(开关);3)高压电设备禁止空载开关,禁止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4)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专门的工具进行检修和维修,禁止用铁钳、钢锤、铁锤等工具进行操作;5)引入电源厂的电力,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调峰,具体应该由监护室进行操作。

4. 操作1)作业前必须了解设备型号、电气参数、维修记录、接线方法等信息;2)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人监察周围工作环境和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工艺流程操作,不得有随意调整的行为;4)要注意避免作业区域出现杂物,控制好各个接口的电气参数。

三、结论井下电工的工作是一项特殊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监管机构能够加强对井下电工作业的监管,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做出贡献。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总则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井下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而制定的,适用于井下维修电工工作环境。

所有从事井下维修电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内容。

二、培训和资质要求1. 所有从事井下维修电工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资格证书,且已经接受相关的培训;2. 井下维修电工工作人员必须每年接受一次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知识。

三、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控制措施1. 井下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区域内没有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以及地面、井壁等安全隐患;2.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必须戴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并佩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帽;3. 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或更换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相应的工作;4.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必须使用正确的工具和设备,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5.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与井上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报告作业进展和异常情况;6.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严禁夜间作业和单人作业;7. 井下维修电工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残留的工具和设备,并关闭所有电源设备。

四、应急措施1.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如发现有烟雾、明火或有害气体泄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向井上负责人报告;2.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若发生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必须立即向井上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置;3. 在井下维修电工作业期间,若发现电击事故,应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并对伤者提供急救,同时通知井上负责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违规处理1. 严禁不按照本规程进行井下维修电工作业;2. 如发现有人违反本规程,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处分等;3.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4篇)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4篇)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电工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维护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力工程技术人员、机械电工等。

第三条井下电工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的安全作业规程。

第四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具备井下电工作业的相关技能和知识,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查看并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第七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并保持个人清洁和整洁。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八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所需的工具、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九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查阅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了解电力设施的布置和工作原理。

第十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与相关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沟通,确定作业范围和流程。

第十一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现场的环境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预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十三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核实设备的断电状态,避免意外触电事故。

第三章作业过程第十四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预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和范围。

第十五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工具、仪器设备进行作业,不得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工具。

第十六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操作设备时,应注意操作方法和规范,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第十七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性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范,如禁止带电作业、防止串接电缆等。

第十九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电工操作的安全性,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的各类作业。

第二条井下电工是指在井下进行配电、维修、检修、安装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工应具备相应的电工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操作培训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第四条井下电工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中的规定进行,违反规程者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安全准备第五条井下电工在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适应症。

第六条井下电工在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完好无损,并严格按照操作要求使用。

第七条井下电工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八条井下电工应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严格遵守,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井下电工在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现场的情况,包括电压、电流、环境温度、湿度等,确保操作的安全。

第十条井下电工在作业时应切断电源,并使用有效的标识或锁定装置,禁止其他人员接触电源。

第十一条井下电工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在带电设备上使用金属工具,以免触电。

第十二条井下电工在作业时应避免与水或其他液体接触,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第十三条井下电工在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确保操作的安全。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四条井下电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第一时间报告。

第十五条井下电工在发生火灾、漏电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等措施。

第十六条井下电工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同时提供紧急救援,保障伤员安全。

第十七条井下电工在发生其他非预期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井下电工违反本规程的规定,造成事故或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井下电工对于自己不熟悉的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1.检查工具:检查电工工具绝缘情况和安全性能是否合格,禁止工具带病使用。

2.安全确认:进行岗位风险辨识管控填写排查记录,符合安全条件方可作业。

(二)作业中3.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及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井下严禁带电作业,禁止电气操作不熟练的人单独进行带电巡视检查工作。

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通风、信号的线路分布情况及电气设备安装地点。

作业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作业标准;(1)配电箱:巷道专用配电箱等电气设施应安装在专用硐室内或宽度达到安全距离的人行道一侧。

设置低压配电箱时,下端距地面高度 1.2m,箱体后仰2 °, 箱门连跨接接地线,开闭灵活,保证箱门在未锁闭的情况下不能自然开启,箱门加锁(检修时挂牌上锁),配电箱内应设置加热板防潮。

(2)照明电压:井下的主要运输平巷、斜井和硐室的固定照明电压不准超过127 伏,竖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移动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 伏,长度不大于50m,必须使用移动照明,安装控制开关。

井下照明,信号、电话等导线,不管电压大小禁止用裸体线,禁止使用裸露的刀形开关和裸露保险器。

(3)照明变压器:照明变压器应安装在专用硐室内或宽度达到安全距离的人行道一侧,下端距地面高度 1.4m,水平距离配电箱≥0.6m。

照明变压器安装(一、二次接线柱)应顺着巷道方向,并安装在专用支架上,支架上应具有防滑落措施。

照明变压器和支架均应进行可靠接地。

照明变压器进出线均应安装满足规范要求的空气断路器。

(4)照明线:巷道无电机车架线的照明线宜设在巷道顶板对应钢轨的中心线上,有电机车架线的主运输巷道照明线宜设在人行道一侧顶板上,照明线使用ZRBLV-10mm2 铝线或ZRBV-4mm2 铜线;照明线支架安装并使用296 瓷瓶,瓷瓶线间距 15mm;灯线要平直美观,灯距8m 左右为宜,以满足巷道基本照明要求为标准。

(5)水平巷道和斜井(45 度以下)电缆和电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为 1.0~1.5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2)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方;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电力电缆与信息电(光)缆,不宜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当条件受限制又需同侧敷设时,电力电缆应在下方,与电话、信号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1m。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761-94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本矿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与沼气突出矿井要求安装和运行。

禁止井下电气设备接零,禁止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普通型携带式仪表(电压、电流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蕊线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三、防爆设备的零件(包括螺丝、弹簧垫圈、挡板等)及防爆面要保持完好无损。

所有接线螺丝要旋紧,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防爆面要进行磷化处理,光洁度不能低于▽5;结合面长度为40、25、15毫米的防爆面上不准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沙眼5个,结合面长度为10毫米的不准超过2个。

防爆面大面积的锈蚀用棉纱擦掉后仍留有锈蚀痕的设备,不准使用。

电缆进线密封圈内径不能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外径不能小于进线装置内径2mm;密封圈厚度不能小于电缆外径0.7倍(70mm的电缆除外)但不能小于10mm(进线装置只能连接外径Φ15mm电缆者除外);。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操作前的准备1.1工地准备施工前应由工作人员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施工地点是否有风险,是否妥善且开放良好,水、气、电、油等管路有没有受损或造成漏油现象。

有隐患的情况必须及时予以处理。

1.2工器具准备应使用配备了照明和防爆器具的防爆工器具,保证所用工器具及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其电缆线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并按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加密设备应放在工具箱里,以保证安全。

1.3人员规定施工前,应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防范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着防护装备,如备用手筒、安全帽、手套、安全靴、防护眼镜等。

电工施工前准备一份“个人工作证”,并在证上写明施工日期、工作区域、施工内容及施工时间。

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指导电工进行施工。

2.施工中的技术操作规程2.1通风人员采用铜线和防火材料制成的所以通风系统应当是按照试验要求安装的。

施工前,应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并检查通风器的启动和停止。

如果通风系统发生故障或建筑物外部施工被溶液阻挡,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

可以开的通风口应与排放口遥遥对,如果通风口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打开,即使在工程结束之前也必须关闭。

2.2电器装置的安装电器装置应选择防爆箱、防爆控制设备、防爆照明灯、防爆拉杆、防爆开关、防爆配电箱、防爆电流电源和绝缘电器等防爆电器。

安装施工前必须清理并拆卸掉与装置相邻的配管和设备。

当踏出要安装的电器装置时,电工应使用绝缘工具,同时保护伸展肢体,严禁在不安装绝缘材料的情况下接触通电部件。

安装施工后,电工要将接地电线连接到电器装置接地点上。

建议每逢月末进行一次“巡视”,以确保电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防爆设备的性能。

2.3用电工具的安装井下电工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工具箱完整,电动工具无损伤、无裂痕、无腐蚀和松散断裂等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电工必须使用绝缘或防爆工具,并确保安全之后才可以开始工作。

在工作中,工具应正确插入插座,如果插头松动或接触不良,必须重新插入。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确保井下电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一切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第二章井下电工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井下电工作业应有专门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进入井下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作业证书,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井下电工作业应遵守所在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施工图、电气设计、技术规范等进行操作。

第六条井下电工作业应按照统一的安全标准进行操作,配备充足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备,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七条井下电工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第三章井下电工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八条井下电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第九条井下电工作业人员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条在进行井下电工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排查,清理杂物并确保相关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井下电工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井下电工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隔离和标识,确保区域的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井下电工设备的通电前,必须经过相应人员的检查和试运行,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没有任何故障。

第十四条井下电工作业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现场的清洁和整齐。

第四章井下电工作业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井下电工作业期间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

第十六条井下电工作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制定救援计划,切实保障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在井下电工作业中,如有人员出现身体不适、中暑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提供急救。

第五章井下电工作业的质量控制与验收第十八条井下电工作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确保作业结果符合预期效果。

第十九条井下电工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相关设备的检测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井下电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工的安全,规范井下电工的操作行为,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电工操作过程中的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施工、维护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第三条井下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指挥,做到安全第一。

第四条井下电工必须参加必要的职业培训,持有相关的电工证书,具备操作电气设备的基本技能。

第五条在操作过程中,井下电工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条井下电工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井下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上级。

第八条井下电工禁止私自操作、拆卸或改装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井下电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整齐和良好的绝缘状态。

第十条井下电工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操作第十一条井下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检查电压是否降为零。

第十二条井下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不得超越设备的额定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井下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并保持双手干燥。

第十四条井下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得随意触摸导线或连接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十五条井下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正确的顺序进行开关操作,并保持警觉。

第十六条井下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发现异常状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

第十七条文件、标牌、图纸等操作指南必须摆放于合适的位置上,并清晰可读。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检修第十八条井下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安全工具对电气设备进行控制。

第十九条井下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原有设计。

第二十条井下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并保持双手干燥。

第二十一条井下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警觉,注意设备周围的环境。

井下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变电工作,提高工作安全性,保证工作质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变电工作人员,在井下变电工作中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

第三条井下变电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关技术操作证书,且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井下变电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违反规程操作。

第五条上级负责分配井下变电工作,组织实施井下变电工程作业,并负责井下变电工程管理。

第二章井下变电工程设备第六条井下变电工程设备包括变电设备、开关设备、电源设备等。

第七条井下变电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具有安全可靠性,且设备清晰、完好无损。

第八条井下开关设备必须具备可靠的断路和隔离功能,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九条井下电源设备必须有合适的容量,使用前必须进行电源负载试验。

第十条井下变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有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

第三章井下变电工作操作须知第十一条在井下变电工作中,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操作的可见性。

第十二条在井下变电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安全鞋,穿戴好绝缘服装。

第十三条在井下变电操作中,必须要对设备进行正确的操作,严禁乱动、乱拆和不熟悉操作设备。

第十四条在井下变电操作中,必须按照操作顺序,不可违反规程顺序操作。

第十五条在井下变电操作中,必须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并按照操作证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在井下变电作业中,必须要有特别操作许可证,且操作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许可证内容。

第十七条在井下变电操作中,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措施,不得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四章井下变电工作风险评估与控制第十八条在井下变电工作开始前,必须进行工作风险评估,充分了解工作风险,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工作风险评估必须由负责人进行,并将评估结果书面通知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工作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作业过程、操作环境、设备状况、人员安全等。

第二十一条在井下变电作业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保护设备、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井下电力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井下电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内任何进行井下电工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工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井下电工作业前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通过安全评估,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井下电工作业必须按照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章作业。

第六条所有参与井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相关培训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检修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操作。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巡视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九条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和检修作业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设置相关的警示标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电工来完成,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禁止使用有明显缺陷的设备。

第十二条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在执行电气设备检修任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电气线路。

第十四条禁止在有风险的井下电气设备周围吸烟、使用明火。

第三章井下电工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电力设施的布置、架设及绝缘材料的使用,严禁无证无能或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井下电工作业。

第十六条井下电工必须经过身体检测,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井下工作的疾病。

第十七条井下电工作业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十八条井下电工作业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并持有合格的培训合格证书。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篇)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篇)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井下电工的安全,保证井下电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井下电工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负责人员井下电工作业前应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作业。

2.2 作业计划井下电工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2.3 安全检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3.1 进入井下井下电工在进入井下之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

进入井下前应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

3.2 作业设备井下电工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如绝缘工具、地线、绝缘手套等。

3.3 作业场所井下电工在作业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避免堆放杂物,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3.4 防止触电在进行井下电工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如果有人触电,应立即断电,并进行相应的急救措施。

3.5 防止火灾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火灾的发生,如禁止吸烟、防止明火等。

3.6 防止爆炸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爆炸的发生,如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静电等。

3.7 安全疏散在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应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逃生的情况。

第四章井下电工工作后的安全工作4.1 工具清点井下电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工具清点,确保工具的完好和准备好。

4.2 施工现场整理井下电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场地安全。

4.3 维修文件记录对于井下电工作业过程中的维修记录,应进行及时记录和整理,以备后续查阅。

第五章处理井下电工作业中的安全事故5.1 事故现场保护在井下电工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现场保护,确保事故不扩大。

5.2 救援措施对于井下电工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进行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5.3 事故调查对于井下电工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井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配电工作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配电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井下配电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井下配电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措施第五条井下配电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

第六条井下配电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井下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井下配电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对井下配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加上标志。

第九条在井下配电设备维护期间,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井下配电工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第十三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集中注意力、细心操作,不得分心。

第十五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限和休息制度。

第十六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七条井下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并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八条井下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

第十九条井下配电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二十条井下配电设备发生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封堵,并排除泄漏源。

第二十一条井下配电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井下配电工作的管理责任由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工作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足够的配电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第二十四条工作单位负责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正式版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本矿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与沼气突出矿井要求安装和运行。

禁止井下电气设备接零,禁止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普通型携带式仪表(电压、电流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蕊线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三、防爆设备的零件(包括螺丝、弹
簧垫圈、挡板等)及防爆面要保持完好无损。

所有接线螺丝要旋紧,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防爆面要进行磷化处理,光洁度不能低于▽5;结合面长度为40、25、15毫米的防爆面上不准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沙眼5个,结合面长度为10毫米的不准超过2个。

防爆面大面积的锈蚀用棉纱擦掉后仍留有锈蚀痕的设备,不准使用。

电缆进线密封圈内径不能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外径不能小于进线装置内径2mm;密封圈厚度不能小于电缆外径0.7倍(70mm的电缆除外)但不能小于10mm(进线装置只能连接外径Φ15mm电缆者除
外);。

密封圈与电缆之间不准有包扎物,不准割开套在电缆上,不准大小两个套用和并用。

密封圈应全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

不用的进线嘴必须有密封圈和挡板。

挡板直径不能小于进线口内径2mm,厚度应在3mm以上,挡板安装应放在密封圈外边,线嘴压紧后并有余量,螺旋进线嘴旋进量有效丝扣应大于6。

四、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严禁将拆散开的电缆芯线(羊尾巴)连接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五、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严禁“明接头”或“鸡爪子”,禁止对绝缘已破坏的橡胶电缆包扎使用。

电缆与电缆连接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不同类型电缆(如纸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同塑料电缆)之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2、相同类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电缆之间连接方半进行连接外,还可进行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绝缘充填物至三叉以上。

六、井下电缆应用挂钩悬挂。

悬挂电
缆应有适当驰度,其悬挂高度应在矿车跳道时不至撞击,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七、电缆不得敷设在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巷道中,电缆上面不得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井下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以上的距离。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同高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小
于100mm。

八、井下照明,手提式电气设备(电钻)、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额定电压不得大于36V。

九、井下各处检漏装置要确保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每天应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并记录,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

十、井下电动机和井下变电所或配电站引出的馈线要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熔断保险丝的选择应按如下规定:
1、保护支线单个电机时的保险丝额定
电流:
I=(1.5-2)×电机额定电流
2、保护干线几个电机时保险丝额定电流:
I=(1.5-2)×最大电动机额定电流+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

3、保护干线时,过流继电器整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干线上最大电机的起动电流与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

4、保护支线时,按电动机起动电流整定。

十一、井下一律不准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十二、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接地,200伏以上电气设备导
电体应完全放电(放电处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才准放电)。

十三、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要有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牌,按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谁意摘牌。

井下迁移开关和电缆也应照此办理。

十四、操作700V以上高压设备时,必须站在绝缘垫上,并穿上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

十五、新投入的电气设备或者停止运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6千伏高压隔爆开关不低于250MΩ;低压隔爆开关660伏的不低于2 MΩ,380V的不低于1 MΩ;干
式变压器线圈绝缘不低于0.5 MΩ;6千伏高压电缆不低于250 MΩ;低压660伏电缆不低于2 MΩ,330V电缆不低于1 MΩ,电煤钻不低于0.5 MΩ。

十六、井下重要电路和重要场所需要停送电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并征求瓦检员的同意(紧急事故不在此限)。

十七、每次送电前应详细检查设备情况,在设备附近20M内,当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送电,送电时应注意各种表计是否正常。

十八、地面设备,未经机电科(队)领导和技术人员许可和没有监护人员时,禁止带电检修作业。

十九、线路发生故障时停电检修,检
规程范本系列| Regulations Template 编号:SMP-WJ01-73修人员必须请示调度室同意并亲自到变电所停电,不准电话联系停电,并在开关柜上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送电时必须由停电挂牌者去牌送电。

二十、凡有隔离开关(令克),油开关的线路,停电时,必须先停油开关,后停令克;送电时,先送令克,后送油开关。

二十一、电工应熟悉各种设备有关电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程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页码11 /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