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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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矿井辅助运输的管理,提高矿井运输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率,本办法制定。

第2条矿井辅助运输包括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按照矿井运输规律,采用各种方式和设备进行。

第3条矿井运输应当遵循“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4条矿井辅助运输应当规范化、科学化,实行统一管理。

第5条矿井辅助运输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本矿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6条矿井井下运输科负责矿井内辅助运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7条矿井井下运输科应当制定科学的运输计划,保障矿井内各项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8条矿井井下运输科应当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保证运输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运输设备故障。

第9条矿井矿工应当加强对辅助运输任务的认识,严格遵守运输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章运输设备的管理第10条运输车辆应当配备专业驾驶员,具有持证上岗的资格。

第11条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每班次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12条矿井内使用的运输设备应当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应当具备检测合格证件。

第13条运输设备应当时常保洁,防止积尘积渣,确保车辆清洁卫生。

第四章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第14条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设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擅自调离路线。

第15条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按照矿井内相关规定进行通讯和定位,并配备紧急报警装置。

第16条运输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放置好救护工具和矿工灯,确保运输安全。

第17条运输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的排查,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18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赋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现场教育和管理。

第19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后果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进行惩罚。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辅助运输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运输车辆、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规范等。

第三条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辅助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保障运输安全。

第五条煤矿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参与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责任者将被追究。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六条煤矿辅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运输安全。

第七条任何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超载,车速应适当,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集中精神,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走私、非法转运等行为。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当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性能良好,保障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运输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运输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经过培训,掌握相关操作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运输设备各部件应当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设备性能良好,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煤矿辅助运输员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参与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根据车辆、设备类型进行分组,配备专业操作人员,确保操作安全。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辅助运输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辅助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辅助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隆华集团所属煤矿所有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

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换行]安全责任”的原则。

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每周审阅所辖范围《辅助运输安全运行检查记录》并签字,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辅助运输安全检查。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制定运行许可证及摘、挂钩标准。

四、负责会同培训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1、生产部每季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例会,由分管辅助运输的副矿长或运输副总工程师主持,各分管辅助运输部长、技术员、非专业运输队组主管人员参加,总结和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分析事故案例,吸取教训,研究和落实改良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搞好辅助运输平安工作。

2、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规定。

3、严格执行运输巷道封闭管理规定,在运输作业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运输作业区域。

4、运输巷道物料堆放必须执行质标办下发《华润煤业关于井下巷道文明生产动态达标管理的方法》相关规定。

5、非专业队组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合格前方可进行运输作业,对管辖范围辅助运输设备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对使用范围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严禁任何人随意挪动、破坏辅助运输牌板、设备、设施等。

7、严格执行辅助运输作业工作流程票制度,未执行辅助运输工作流程票的生产部运输队有权不行运输作业。

8、机电部对辅助运输相关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负责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北阳庄矿辅助运输平安管理规定根据两级公司精神,为了标准我矿辅助运输管理,预防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北阳庄矿辅助运输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局部一般规定一、对从事辅助运输的职工,特别是电机车、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等关键岗位职工必须经过全面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机车、小绞车、矿车和平安装备等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司机要固定,不得随意或经常更换。

三、为减少机车、矿车掉道事故,要把轨道工程质量放在重要位置,要使用标准道岔。

机车、矿车掉道后上道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及机车、矿车落辙复轨“八必须〞和“八不准〞的规定。

四、运输器材、设备时,必须按专门的平安技术措施规定装车、捆绑、运输、卸车,特别是超长、超宽、超重的大件车。

必须用专用的连接装置连接,防脱销必须插到位并旋到防脱槽内,严禁用其它物品代替。

五、设备、物料装车前要根据物料的重量、长度、宽度选择适宜的车辆,常用物料装车使用的车辆按照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

摆放在铁平板车上的长物料(管子、铁道、工字钢、圆- 1 -木等)严禁与平板车铁面直接接触,必须加方垫木。

运送长材必须在下方拴牢套兜,防止长物料在斜坡运输中的下溜。

六、车辆要按规定存放在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各车场摘挂钩地点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设置挡车器。

要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摘挂钩。

七、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准走道心,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严禁扒车、蹬车、跳车。

八、井上、下电机车运输严禁顶车,确需顶车,必须挂红灯有跟车工指挥,红灯必须装在红灯架内。

第二局部地面运输一、设备、物料装车不符合管理规定不得下井。

二、向副井顶车,必须事先挂好三环链并联系好,经副井人员同意前方可顶车,严禁顶散车。

三、副井地面用车时,杜绝放飞车,要用电机车运到平车场掩好眼,方可摘三环链。

第三局部电机车运输一、电机车司机操作运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机车驾驶室内严禁搭乘他人〔跟车工除外〕,机车与车辆连接必须使用专用连接装置和防脱销,不准用绳套或溜子链直接挂矿车闭锁头。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管理,确保辅助运输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行,提高矿井生产效率,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矿井内所有与辅助运输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运输、设备运输、人员运输等。

三、职责分工(一)运输部门1、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组织开展辅助运输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3、负责辅助运输线路的规划、设计和维护,确保运输线路畅通无阻。

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辅助运输工作,解决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监督辅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查处违规行为。

2、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三)生产部门1、负责提出辅助运输需求计划,并按时提交给运输部门。

2、配合运输部门做好物料和设备的装卸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四)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辅助运输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和技术标准。

2、组织开展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操作人员1、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

2、认真做好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辅助运输设备管理(一)设备选型1、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和运输条件,合理选择辅助运输设备的类型和规格。

2、优先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能环保的设备。

(二)设备购置1、按照设备购置计划,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2、新购置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设备安装与调试1、由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运行平稳。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检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四)设备使用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辅助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运输辅助业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运输辅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运输辅助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

第三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行政、企业负责、社会监督;(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创新驱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的综合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执法。

第二章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内容第五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投入;(三)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运输辅助业安全设施设备;(五)运输辅助业安全操作规程;(六)运输辅助业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七)运输辅助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八)运输辅助业应急管理。

第六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四)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七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投入:(一)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要求,合理确定安全生产投入;(二)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三)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八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三)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定驾驶员普通规定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厂机司机特种操作证、公司培训中心入井安全许可证,持证上岗。

二、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掌握其操作要领,并能排除普通故障。

三、驾驶员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四、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井下交通运输规一、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参照《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二、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编号。

三、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 2kg 的合格灭火器和防自溜装置。

四、辅助运输队根据工作任务派符合要求的车型,入井、升井车辆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做到一车一杆。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和后有红尾灯。

2、车辆的手制动和脚制动按规定有效并符合要求。

3、所有车辆实行编号管理。

4、车辆容貌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碰撞和有擦伤痕迹。

5、车辆电瓶指示及各种仪表完好齐全。

6、车辆必须有警示鸣号喇叭且完好。

7、胶轮车进气和排气完好齐全,不得有碰伤现象。

8、车辆必须有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和不低于司机的防护顶杆。

1、车辆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 25km/h 。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 笛,闪光减速慢行。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者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 驶,车速不超过 10km/h 。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 15 km/h ,转弯、下坡时缓 慢通过。

5、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

6、所有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循“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7、 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逃避硐室,附 近无逃避硐室时要紧靠一帮站立, 用矿灯晃动示意司机自己的位置, 待车辆 通过后方可作业。

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 方可启动、通过。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是一种物流运输业务,是在主要运输手段的基础上,采用其他辅助运输工具,完成货物运输的方式。

在运输过程中,如何管理辅助运输,保证运输安全、高效和节能,对物流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辅助运输,国家制定了辅助运输管理规定,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辅助运输的定义和分类辅助运输是在主要运输手段的基础上,采用其他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设备和手段,以实现货物的补运、短途运输和配送,从而实现快速、灵活、高效、节能、经济的物流运输。

辅助运输可以按照运输距离、运输用途、运输模式等各种方式进行分类,常见的辅助运输方式包括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集装箱、电动车、三轮车等。

二、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辅助运输活动,加强对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运输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对于保障运输安全、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辅助运输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物流运输和辅助运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运输者。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规格、尺寸、数量、使用条件和安全措施等;2、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测标准,以及管理制度等;3、对于辅助运输过程中的承运人、经营人、驾驶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教育和培训等要求;4、管理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内容在推进辅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社会经济效益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推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强化对辅助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从而提升物流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整体效益。

辅助运输规定

辅助运输规定

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保证辅助运输的规范操作、安全操作、文明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1.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调度绞车除专职司机操作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动。

3. 信号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开”、“三倒”、“四慢”的规定。

开动绞车前一定要向下一部绞车发清、发明信号,经下一部绞车同意并返回信号后方可启动绞车,信号不明、不清、联系后无答复均不得开车。

4. 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⑴检查绞车各部螺丝、垫圈、开口销、背帽、闸轮圈、顶丝等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工作闸与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闸把、轴、销、螺栓有无弯曲、断裂,制动轮有无磨损等。

⑵检查电动机及其控制部分是否防爆,钢丝绳有无断丝,断股、扫绳,有无严重磨损及严重机械破损,绳卡是否完好,可靠。

⑶检查绞车基础是否牢固,使用回绳轮的调度绞车要检查回绳轮轴的磨损及牢固情况。

⑷检查信号系统是否畅通,清晰、可靠。

⑸检查护绳完好情况,绳卡的紧固情况。

⑹检查钢丝绳和车辆及车与车之间的连接完好情况。

5.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开车:⑴准备工作没有完成,不得开车;⑵故障及隐患没有排除,不得开车;⑶信号不明、不清、联系后无答复均不得开车;⑷超运规定量不得开车;⑸其它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不得开车。

6.井上、下运输物料时装车规定:⑴材料车包括“U”型矿车、平板车、架子车。

⑵ 0.75吨“V”型矿车只允许装土材料,严禁用“V”型矿车向井下运输开关、综保及电机等机电设备。

⑶用材料车装运物料时,宽度不超过1.4米,装运水管、压风管、木柱、装锚杆、钢带、锚索、金属网、道轨、道枕、单体柱等物料时,高度自轨面起不超过1.6米。

⑷用材料车装运道轨时,单车装车数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数量:⑸用材料车装运单体液压柱时,单车装车数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数量:⑹用材料车装运钢梁、钢腿时,每车装车量钢梁不得超过20根、钢腿不得超过40根。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1. 引言辅助运输是一项重要的物流操作,它涉及到管理、协调和监督运输工具在物流系统中的活动。

为了确保辅助运输的高效性和顺畅性,制定适当的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点和重要性。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运输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物流系统的运输效率;•降低物流系统的运营成本;•提高辅助运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货物安全和运输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

3.1 运输工具的选择和配置根据不同的物流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非常重要。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规范:•运输工具的种类和规格;•运输工具的使用年限和更新周期;•运输工具的数量和分配方式;•运输工具的维修和保养要求。

3.2 运输路线的规划和优化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划和优化运输路线的原则和方法,以实现运输过程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其中包括:•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需求,选择最佳路线;•合理安排运输工具的停靠点和转运站;•避免运输过程中的重复行驶和空驶,减少能源消耗;•制定应急路线和绕行方案,应对突发情况。

3.3 运输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运输计划是辅助运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货物的装载、卸载和运输过程的监控。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运输计划的制定周期和流程;•制定货物的装卸要求和流程;•定期进行运输计划的审核和调整;•监控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3.4 运输文件和信息管理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明确运输文件和信息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方面:•运输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和管理;•运输文件的归档和保管;•运输信息的收集、监控和报告;•运输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4.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守对物流系统的运作至关重要。

以下是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提高物流系统的运输效率和准时性,提高货物的交付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物流系统的经济性;•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和损失,保障货物安全和质量;•提高辅助运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客户对物流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企业竞争力。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1.管理网络矿井运输工作环节多、动态性强、涉及面广、不稳定因素多,为适应矿井运输工作的需要,加强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矿井安全,结合杨村实际,特对运输管理规定修订,以促进运输工作的发展。

矿成立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分管副矿长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成员:技术科分管运输副科长、安检处分管运输副处长、运搬工区区长、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运输专业组人员组成。

同时,各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机电副区长专职负责辅助运输现场管理工作。

2.管理职能(1)负责制定辅助运输近、中、长期规划,组织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会议。

(2)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系统的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进行电机车年检、小绞车年检、架空乘人装置年检检验;窄轨车辆连接器拉力试验和各种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定期试验工作。

(4)搞好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5)负责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度,并随现场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6)负责辅助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组织协调运输施工和管理。

3.日常管理工作(1)技术科在矿、分管副总两级领导的领导下,搞好矿井的运输管理工作,严把现场施工质量,严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2)技术科对集团公司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

(3)技术科搞好每旬、月、季的运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和所分管的运输质量标准化达标的资料准备工作。

(4)各单位通力合作搞好列车制动距离试验、电机车年审、、小绞车年检、架空乘人装置年检检验及窄轨车辆连接器的拉力试验等工作。

(5)严抓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运输违章作业人员和单位的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杜绝运输违章现象,保证运输安全。

(6)矿井轨道运输实行分段包片管理,根据矿有关文件的分工对所辖区域的运输设备、轨道工程、安全设施全面负责,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辅助运输规定

辅助运输规定

辅助运输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搞好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运输环境”,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联接装置:1、绳套采用C18.5mm新钢丝绳编制,接头两端各上绳卡一道。

绳套的长度视材料长度作相应的调整。

新编制的绳套要建帐登记,使用期限为6个月,定期报废。

使用中发现断丝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报废。

2、三环链不得少于。

30mπι,且不得使用焊接加工的产品。

3、罐车、花车的插销公称直径不低于028nlm,具有防崩销装置。

4、平板车插销公称直径不低于038mm,专用销使用螺纹防脱装置。

车辆及绞车1、罐车、花车、平板车要定期检查完好情况,不完好车辆不准使用。

2、调度绞车每班要作详细检查,且符合完好标准,否则禁止使用。

3、11.4KW绞车要安装操作框架。

4、操作绞车时,必须二人操作,一人开车、另一人看护钢丝绳缠绕情况;禁止一人操作绞车。

5、开车前要试车(包括闸、离合器),试信号,不完好禁止操作绞车。

阻车1、车辆的摘挂钩前,要先阻车,否则不允许摘钩。

2、平巷阻车采用列车两端打“十字道木”,超过7%。

坡度,采用双卡轨器阻车。

运输1、1#措施巷、轨皮联巷、IlOl风巷运输均使用三环链联接,超长材料使用绳套联接。

2、轨道大巷、总回风巷、1101运巷、胶带大巷使用绳套联接。

3、运输前要先派人检查线路情况,封闭巷道,有问题禁止运输。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4、操作绞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绞车牌板要明确。

挂车数量及类别,严禁超挂车辆。

6、每班运输要有跟班队干现场指挥,无跟班队干禁止运输。

五、说明本暂行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严格按《矿井运输技术管理规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执行。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材料装封车管理规定一、有关规定1.凡是食用油或长度不大于2米的材料,一律采用矿车装运。

用矿车装运的材料不许远远超过车沿。

2.长度超过2.5米时,严禁使用矿车装运,应使用相应允许吨位的平板车或岔车装运。

车箱四周必须标明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及使用地点。

各种车辆其碰头及连接器必须完好。

3.用平板车装运皮带时必须确保人工难插拔螺丝,并能够并使螺丝枪机。

4.材料车装车总重量不得少于车辆额定载重量。

5.材料装车期间,必须切实掩好车,确保装车时,车辆位置固定。

掩车禁止使用矸石、小棒等小材料掩车。

在斜巷司机必须刹紧闸,并用双绳套将矿车锁在轨道上,钢丝绳径不低于12.5mm。

6.采用岔车或平板车装运时,严禁少于其容许吨位,不GT630M、不极高、不极长,不偏重于,尽量并使战略重点落到车盘的中心边线。

7.超长材料,要专车专运,使用单位派专人护运,装车要严格掌握重心使前后、左右对称,严禁偏载装车。

8.对装运材料、设备的平板车或平板车,必须展开封车,封车使用直径不大于∮6mm钢丝绳与车体栓牢,用绞棍绞紧,绞棍严禁张开车体外沿,并紧固稳固;在车体与设备或设备与设备之间,存有可信的避免车上物料转弯的防范措施。

9.装运电气设备时,要考虑到运输过程中防止撞击,必要时加保护设施。

10.各种材料必须分装分运,严禁混装混运。

11.各种材料车运搬队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载运至更替地点,不得在主要车场、运输巷任一停放。

12.用电机车运送长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合格连杆。

13.用电机车载运短材料车时,正常情况下只准拉车,不许顶车(调车和处置事故时除外)。

顶车须用电机车与尾端(即为司机座的另一端)与长材料车连车,并采用合格的专用连杆,确保材料车无法撞到至机车上。

14.任何情况下,严禁用机车在异道拉、顶车。

15.无法采用机车载运的材料车,使用人工手推车载运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手推车。

(2)一个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

其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

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

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

其职责: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

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

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辅助运输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井下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完善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辅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陈志远副组长:杨学明秦刚第二节部门职责1、调度指挥中心职责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辅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其职能:(1)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维修及安全检查。

(3)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问题及安检抽查。

(4)做好备件计划的申报及审批。

(5)负责监督胶轮车队的各项内业资料和台账完成,确保辅助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完成。

(6)负责运输事故调查。

2、车队职责(1)组织新到或大修车辆检验和验收工作。

(2)组织辅助运输车辆种类,数量及更新、报废等中长期计划。

(3)负责矿井车辆定位系统的维护工作。

(4)配合调度指挥中心对车辆进行完好检查。

(5)负责胶轮车队车辆大修计划与实施。

3、安全监察部管理职责(1)负责检查入井驾驶员的入井证、驾驶证、技术操作证及入井携带的必需品。

(2)负责检查驾驶员违章操作,违章驾驶等。

(3)负责检查入井车,杜绝不合格车辆入井。

(4)负责检查运行车辆的超载运输、人货混装、货车拉人等现象。

(5)负责检查车辆、设备的入井票据。

(6)配合调度中心对车辆进行完好检查。

4、生产技术部职责(1)负责道路及巷道维修。

(2)负责巷道通风条件。

(3)监督车辆尾气排放超标。

(4)负责巷道风筒、管道及水袋的悬挂,杜绝车辆碰挂。

(5)负责瓦斯断电保护检查。

(6)入井车辆尾气排放CO测量值不能超过260ppm。

5、项目公司其他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第三节辅助运输驾驶员操作培训与发证1、驾驶员操作培训和学习胶轮车队定期组织本队员工集中进行培训及考试。

利用班前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分析安全状况,总结安全经验,制定安全措施。

2、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等内容。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内辅助运输线路的建设、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二条安全技术要求
1.辅助运输线路必须符合矿山安全和生产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可靠、使用便利、维护管理方便等特点。

2.辅助运输线路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的绝对安全。

3.辅助运输线路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经过鉴定和认证,获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4.辅助运输线路必须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建设资金和技术支持
1.矿山公司必须为辅助运输线路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2.矿山公司应该聘请最优秀的技术人员,以保证辅助运输线路的安全可靠。

3.矿山公司应该优先考虑国内领先企业的技术和产品,提高辅助运输线路的技术水平。

第四条运输安全管理
1.矿山公司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确保辅助运输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辅助运输线路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辅助运输线路在运行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4.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处理,确保辅助运输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

第五条法律责任
1.矿山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或者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矿山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辅
助运输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以上是关于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的若干规定,希望对广大矿山公司有所帮助。

辅助运输调度室规章制度

辅助运输调度室规章制度

辅助运输调度室规章制度一、运输调度室管理1.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章程和规定,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做好本职工作。

1.2 运输调度室设有正、副调度员,需严格遵守管理要求,协调好运输工作。

1.3 运输调度室负责运输车辆的调度和监控,确保车辆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1.4 运输调度室需负责运输信息的记录和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二、员工管理2.1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2.2 员工要服从领导的管理和安排,积极参与运输调度工作,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2.3 员工要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秩序,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

2.4 员工要遵守机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业务秘密和客户信息。

三、工作流程3.1 运输调度室负责接收运输需求并进行调度安排,确保车辆快速到达目的地。

3.2 运输调度室要及时更新运输信息和车辆位置,保持通畅的沟通联系。

3.3 运输调度室要对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和检查,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事故。

3.4 运输调度室要及时反馈运输情况,定期汇报运输数据和业绩。

四、安全管理4.1 运输调度室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车辆的安全。

4.2 运输调度室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3 运输调度室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 运输调度室要定期检查车辆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输安全可靠。

五、纪律管理5.1 运输调度室要建立纪律意识,加强员工的纪律教育和管理。

5.2 运输调度室要及时处理员工的违纪行为,做出相应处理和处罚。

5.3 运输调度室要遵守公司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5.4 运输调度室要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之间的和谐合作。

六、工作效率6.1 运输调度室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运输延误和耽误。

6.2 运输调度室要优化运输计划,提高运输效益和客户满意度。

6.3 运输调度室要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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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阳庄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两级公司精神,为了规范我矿辅助运输管理,预防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北阳庄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一、对从事辅助运输的职工,特别是电机车、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等关键岗位职工必须经过全面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机车、小绞车、矿车和安全装备等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司机要固定,不得随意或经常更换。

三、为减少机车、矿车掉道事故,要把轨道工程质量放在重要位置,要使用标准道岔。

机车、矿车掉道后上道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及机车、矿车落辙复轨“八必须”和“八不准”的规定。

四、运输器材、设备时,必须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装车、捆绑、运输、卸车,特别是超长、超宽、超重的大件车。

必须用专用的连接装置连接,防脱销必须插到位并旋到防脱槽内,严禁用其它物品代替。

五、设备、物料装车前要根据物料的重量、长度、宽度选择合适的车辆,常用物料装车使用的车辆按照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

摆放在铁平板车上的长物料(管子、铁道、工字钢、圆- 1 -木等)严禁与平板车铁面直接接触,必须加方垫木。

运送长材必须在下方拴牢套兜,防止长物料在斜坡运输中的下溜。

六、车辆要按规定存放在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各车场摘挂钩地点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设置挡车器。

要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摘挂钩。

七、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准走道心,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严禁扒车、蹬车、跳车。

八、井上、下电机车运输严禁顶车,确需顶车,必须挂红灯有跟车工指挥,红灯必须装在红灯架内。

第二部分地面运输一、设备、物料装车不符合管理规定不得下井。

二、向副井顶车,必须事先挂好三环链并联系好,经副井人员同意后方可顶车,严禁顶散车。

三、副井地面用车时,杜绝放飞车,要用电机车运到平车场掩好眼,方可摘三环链。

第三部分电机车运输一、电机车司机操作运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机车驾驶室内严禁搭乘他人(跟车工除外),机车与车辆连接必须使用专用连接装置和防脱销,不准用绳套或溜子链直接挂矿车闭锁头。

三、存车必须在警冲标之内,不得压道嘴。

机车进、出车要与调车室联系清楚,严禁闯红灯。

- 2 -四、司机要爱护电机车,经常检查灯、铃、闸及撒砂装置,连接装置、机车完好,严禁机车带病运行。

五、大巷声光语言报警信号,自动道岔必须正常工作,各处安全标志齐全,给行人、行车提供正确提示。

六、井下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准走在双轨交锋及有管路的一则,遇到机车,及时躲避。

七、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大、噪声大等地段及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司机须鸣笛、减速慢行。

八、两机车同向行驶,须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遇到障碍需停车时,须及时向后方列车发出信号。

九、顶车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窄轨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规定,被顶列车前方必须有跟车工负责安全和指挥并挂红灯,否则不得顶车作业,严禁任何情况无跟车工作业和长距离顶车作业。

十、列车运行前,司机和跟车工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连接是否可靠,机车和车辆是否完好,车辆装载是否超高超宽及有无滚动散乱的可能等,发现隐患必须认真除理解决,方可运行。

十一、机车通过的各类硐室门及风门,机车与开启门之间最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3m,否则不准列车进入。

十二、运输队要对列车制动距离和机车连接装置按《规程》要求定期做拉力试验。

- 3 -十三、电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拉运车辆尾车必须挂红灯,红灯必须装在红灯和内。

第四部分斜坡辅助运输一、倾斜井巷,其辅助运输主要以小绞车运输为主。

小绞车指滚筒直径1.2米及以下的绞车。

绞车道的管理必须符合下述规定:(一)小绞车硐室内、把钩各地点,必须悬挂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牌板及信号牌板。

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使用绞车及安全设施。

把钩信号统一执行“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四声行人”的规定。

(二)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并在醒目的位置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标志。

(三)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设施。

小绞车、钢丝绳、安全设施、轨道、道岔、信号装置等装备应由使用单位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并挂牌管理。

(四)使用小绞车的单位,应有—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管理工作。

并对司机、把钩工、维修工等人员的安排负指挥责任。

(五)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小绞车、安全设施等运输装备的管理卡片、技术台帐及相关的检查表,当班责任者升井后及时填写卡片。

做到责任明确,账卡物对口准确,各单位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按时填写检修,检查记录。

- 4 -(六)井下小绞车连续使用的时间够二年时,应升井大修一次。

(七)12度以上的斜坡应有下列设施:1.“一坡三挡”:执行本部分“斜坡防跑车装置数量规定”。

2.行人台阶:水泥或木制梯蹬。

水泥台阶规格高度150mm、宽度400mm、长度600mm;木制梯台阶规格蹬距400mm、长度600mm,采用半圆木或木板钉制,两侧拉条可靠。

3.扶手:在地板以上1m高度设置钢丝绳扶手或木制扶手,扶手每隔1.5m在巷壁设固定点。

4.照明:照明灯间距20m。

5.通讯:斜井上下设有电话。

6.托绳底辊:坡头变坡点设置专用托绳轮,在超速挡前后和其它段设置托绳辊,以不摩擦钢丝绳为标准,(建议使用5分绳以上每20米安装1个托绳辊,5分绳以下每50米安装1个)。

7.距坡头1米处安装防止车辆滑入斜坡的挡车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安装连环挡,坡底在距把钩硐10—20米处安装坡底挡或断道器,坡中每各50米安装一个超速挡。

二、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的设置规范(一)小绞车的选型与安装1.选型小绞车的选型应根据斜巷的坡长和坡度、所运送设备最大重量和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来进行选择:- 5 -设斜巷的坡长为L,坡度为α,所运送设备最大重量(含提升容器)为W(kg),所选钢丝绳破断力总和为Q,钢丝绳每m重量为ρ,则有所选钢丝绳安全系数M=Q/[W*9.8*(SINα+0.015*COSα) +ρ*L*9.8*(SINα+0.2*COSα)]≥6.5所选绞车的牵引力N≥W*9.8*(SINα+0.015*COSα) +ρ*L*9.8*(SINα +0.2*COSα)2.日常管理(1)滚筒无裂隙、破损、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2)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3)JD-11.4型调度小绞车:施闸后闸柄位置保持以略高于水平为宜。

拉杆螺栓有背帽,无显著弯曲。

(4)其他调度绞车,离合与制动闸扎紧后行程不因超过行程的四分之三。

(5)闸皮无断裂,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座螺丝紧固有效。

(6)闸轮磨损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渍。

(7)底座、机座无裂纹,螺丝紧固,护身板完整、无变形,护绳网完好。

3.安装(1)硐室- 6 -1)硐室应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的地点。

2)硐室的高度不低于1.8m。

3)硐室的深度: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分(包括点柱)距邻近轨道0.5m以上,内侧距帮0.2m以上。

4)硐室的长度:保证车前绳不磨帮,车后压点柱距帮不小于1.0m。

5)上山正拉车,任意一侧距帮必须留出0.8 m以上的司机通道。

其它要求执行第7条。

6)上山开口,临时安在坡底的倒拉车,必须安在坡底弯道的外侧,绞车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上山邻近直道延长线0.8m 以上,其它要求执行第7条。

7)该车应随上山掘进及时上移到直道一侧。

(2)绞车1)小绞车安装必须保证牢固,并在实底上。

大巷、采区集中巷、回采工作面顺槽(靠近工作面最后一部绞车除外),均按照固定绞车管理,应采用水泥基础。

随采掘工作面的移动绞车实现四压两戗、拉条齐全。

2)采用地锚固定绞车:锚杆不少于8根,锚杆长度2m以上、直径20mm以上,树脂药卷锚固长度1.0m以上,锚固力要达到每根70KN以上,并必须经技术员进行拉拔测试。

锚杆布置在绞车前后的两根底座上,锚杆眼与底座的夹角:75—90度,锚- 7 -杆与底座必须固定牢固、可靠。

地锚固定绞车在初次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车,钻眼应采用不小于Ø30 mm的钻杆及钻头打设。

3)点柱固定绞车:四根压点柱不得缺少、不得倾斜,两戗点柱必须倾斜、倾角控制在45—70度。

点柱必须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窝内,严禁穿鞋,点柱的顶端严禁使用重叠盘头。

柱头窝深:岩石顶板0.2m以上。

岩石顶板下戗柱可打防滑橛或打反戗柱,防滑橛眼深0.3m以上、外露长度0.4m以上,铁橛直径Ø≥40mm。

正、反戗柱夹角90度左右。

点柱采用木柱时,必须使用Ø≥16cm优质圆木,严禁使用桦木、杨木等一些脆弱木质作点柱。

点柱长度在2.5m以上时,必须采用Ø≥18cm优质圆木。

不得用液压点柱和砼点柱固定绞车。

4)小绞车底座必须是钢、铁材料制成,长度不小于1.8m(地锚绞车底座长度保持1.5m即可)。

底座前端焊接两个柱窝、后端焊接一个,安装时要保证绞车闸轮与后压点柱之间留有0.4m以上间隙,便于司机操作手柄。

5)倒链吊运安装绞车,应注意倒链的连接部分是否可靠,倒链本身是否超负荷。

带电移车,应制定安全措施。

安装点起吊锚杆必须可靠,禁止摘除专用锚杆托盘挂倒链。

6)绞车假底的要求:制作绞车假底11.4KW绞车必须用180 mm以上槽钢制作,25KW绞车以上必须用200mm槽钢制作,假底上的孔径必须与锚杆直径或固定螺栓直径相批配。

- 8 -7)大于20度的上山掘进跟头倒拉车的上方3—5m处必须设防护排柱或防护板,防止滚碴砸车、伤人,并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8)跟头倒拉车在巷道发生变坡、拐弯时应及时前移或加车,以防磨绳,严禁双绳相互磨擦。

9)小绞车周围噪音(超过85分贝,)影响司机听信号,应采取消音措施或移车。

10)小绞车牵引钢丝绳严禁拐角,确需拐角的,必须加车、移车或安装专用导绳轮。

11)因坡度不—致,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挑起磨顶板、磨帮时,必须移车或安装天轮、抗绳辊。

12)设回头道岔的正拉车,车前必须留有1m以上的过卷距离并设防过卷设施。

13)平坡头阻车器与小绞车或导向滑轮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拉罐总长度2.0m以上。

(3)钢丝绳及联接装置1)新绳应有厂家的技术试验证书,严禁使用腐朽、锈蚀、变形的钢丝绳。

2)使用的钢丝绳和保险绳断丝不得超过10%,断股或直径缩小10%必须更换。

7‰以下平巷拉罐,其钢丝绳的断丝限制,可在规程、措施中另行规定。

- 9 -3)接疙瘩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钢丝绳与滚筒的联接必须采用穿入绳眼再用双压板压紧的方式联接,严禁剁股联接。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固,绳卡不少于两付,绳尾在滚筒上缠绕不少于三圈。

4)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按顺序分层排列,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容量是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不小于该钢丝绳直径的2.5倍。

5)内层起圈的钢丝绳应停止运输进行重新排列。

6)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严重跑偏时,必须停止运行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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