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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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规定

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规定

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规定政府公务员扮演着管理国家事务、服务公众的重要职责,为了保障公务员履行职责的便利性和效率,政府公务员的公车使用受到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本文将就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政府公务员公车的定义和使用范围政府公务员公车,是指由政府负责购买和维护的为公务员履行职责提供交通工具的车辆。

政府公务员公车的使用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公务出行:政府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出差、调研等活动,可使用公车进行交通工具选择。

公务出行的目的应当明确,行程应当合理安排,避免过度使用公车。

2. 公务接待:政府公务员在接待外宾、举办重要会议等活动中,可使用公车进行接待工作。

但公车的使用应当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秉持节约用车的原则。

3. 应急工作: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下,政府公务员可使用公车进行应急工作,以方便快捷地赶赴现场提供援助。

二、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的限制为了保证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以下是对其使用的一些限制:1. 公车使用登记:政府公务员需要事先登记公车使用信息,包括出行目的、时间、地点等,并获得上级领导的批准。

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或交接给其他需要使用的公车人员。

2. 公车使用时限:政府公务员的公车使用时间不应超过工作需要的合理时间范围。

使用公车应避免私人事务、个人购物等行为,严禁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用车。

3. 公车维护保养:政府公务员在使用公车时应当爱护公车财产,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事故和损坏。

定期进行公车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4. 公车范围限制:政府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行政区域内使用公车,不得超越公务范围进行跨区域的用车。

三、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为了有效监督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非常重要。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建议和措施:1. 内部监督: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政府公务员公车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的问责。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使用,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车指为行使公务活动所使用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配备的用于公务出行的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使用应以公益为目的,以合理、高效的方式服务公务活动。

第四条公务车使用应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第五条公务车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第六条负责公务车管理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车台账,明确公务车使用的配备、调度、运营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公务车进行检验、保养、维修和保险工作,确保公务车正常运营。

第八条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公车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公务车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公务车使用安全。

第二章公务车配置和配备第九条公务车配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和经济合理原则进行,不得盲目扩充公务车辆数量。

第十条公务车配备应遵循资金合理、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考虑单位行政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实际情况。

第十一条公务车配备数量应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并由单位充分明确使用和配备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务车的品种和型号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对于老旧的公务车应予以淘汰更新。

第三章公务车使用的原则第十三条公务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正:公务车使用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活动;(二)节约高效:公务车使用应节约用车,合理安排行程,提高行政效能;(三)公开透明:公务车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外界的合理批评和建议;(四)自愿选择:公务车使用应根据需求自愿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不得违规强制使用公务车;(五)安全第一:公务车使用应以安全为重,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六)诚信守法:公务车使用人员应遵循诚信守法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公务车使用应按照实际需要和行程安排进行,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以下是一些机关公车管理使用的常见规定:
1. 公车使用范围:机关公车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禁止私人使用、商业用途或其他违规行为。

2. 公车配备标准:机关公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标准,包括车型、配置、安全设施等要求。

3. 使用登记制度:机关公车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包括公车的使用目的、时间、人员、路线等信息。

4. 公车使用审批制度:机关公车的使用需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并按规定使用。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 公车维修保养:机关公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6. 公车驾驶员要求:机关公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专业素养,严禁酒驾、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

7. 公车使用记录:机关公车使用应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车原因、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信息,以备查证。

8. 公车限制使用区域:机关公车在一些特定区域内禁止使用,如商业区、娱乐场所等。

9. 公车监督控制:机关公车使用应受到严格的监督控制,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仅为参考,具体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应根据各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5篇)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5篇)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节省开支,对公务用车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车辆保险、年检参照上年标准按规定执行。

二、车辆维修。

车辆因故障需维修的,必须先报局办公室或车辆所属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批后维修。

车辆维修原则上在指定地点维修。

三、原则上不准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租车。

四、公务车辆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借车,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五、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一律不准擅自出车。

如未批准擅自用车发生问题,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六、驾驶员平时应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七、驾驶员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外出公事时,应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出车时间和地点,以便及时掌握车辆去向。

无出车任务时,协助做好局办公室其它工作,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八、节假日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地点停放。

九、局属单位参照执行。

公务接待制度一、公务接待用餐住宿须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对口接待,严禁一客多陪。

三、公务接待用膳,需提前跟局办公室联系,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填报公务接待申请表后到指定商家用膳。

四、基层单位人员来局里办事,视情况安排工作餐,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

五、严格接待标准。

工作用餐其上限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即:省部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____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____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接待每人每餐____元,特殊情况酌情安排,全年接待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年初预算。

六、接待来客一般不发整包烟,不赠送土特产品。

七、局属单位参照执行。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维护单位形象,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一节车辆购置1.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购置车辆。

购置车辆需提前进行预算报批。

2.车辆购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车辆质量、性能与单位需求相匹配。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提高公务活动效率,规范车辆使用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出行包括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公务会议、公务培训、公务调研等各类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出行人员应按照公务需要、工作职责以及预算限额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公务出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务活动的形象和信誉。

第四条公务出行人员应提前根据行程安排进行车辆申请程序。

车辆申请程序应包括车辆使用的时段、路线、人员名单、车辆数量等,经上级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公务出行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乘坐舒适度。

第六条公务出行人员在驾驶车辆时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具备良好的驾驶习惯。

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务出行人员不能私自改变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决定路线,不得违反规定停留或逗留。

第八条公务出行人员在车辆上应服从车辆负责人的管理,不得随意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扰乱车内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公务出行人员在车内应保持公务活动的机密性,不得利用车载设备进行私人通讯。

第十条公务出行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如遇交通事故,应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

对老旧车辆应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的用车时段使用,不得私自延长或擅自增加用车时间。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除公务使用外,禁止用于私人目的,禁止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按照预算拨付,并按照规定提供报销材料。

第十五条公务出行人员应保证车辆的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如果因违反交通规定造成车辆损坏,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出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公务人员,应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1. 公车使用范围:公司公车仅限于公务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出差、业务往来、办公物资采购等相关活动。

2. 公车使用时间:公司公车的使用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除非特殊情况需要,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使用非工作时间段。

3. 公车使用人员:只有经过公司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公司公车,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公车。

4. 公车使用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使用公司公车,包括具体使用时间、地点、路线等,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使用。

5. 公车使用登记:每次使用公司公车前,使用人员必须填写公车使用登记表,包括出发时间、到达时间、出发地点、目的地、里程数等,并交给相关部门备案。

6. 公车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公车期间,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规停车等,确保行车安全。

同时要保持车内清洁、整齐,妥善保管车辆及所载物品。

7. 公车保养维护:使用人员在使用公车后,应当负责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维修。

同时,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8. 公车违规使用:任何违反公司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薪水、记过处分、停用公车等。

9. 公车报废处理:公车达到报废标准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私自处理或出售。

以上为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如有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制度处罚。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2)一、管理总则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1)公司车辆,丰田凯美瑞;2)有油补的私家车。

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机关等各类组织和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活动、公务差旅以及公务接待等工作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公务活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机关等各类组织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与业务相关的外出活动。

第五条公务差旅是指国家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机关等各类组织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因公外出,进行工作调研、考察、培训、会议、论坛、展览、参观等活动。

第六条公务接待是指国家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机关等各类组织和单位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陪同、指导、考察、观摩等工作。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组织使用公务用车应当制定配备和使用方案,并明确配备和使用的范围、标准、条件和程序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配备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情况进行科学配置,综合考虑公务差旅、公务活动频率以及公务接待等需求。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以公务活动和公务差旅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公务接待的需要。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数量应当根据机关、单位的规模、职能、业务特点以及车辆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并上报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应当根据车辆的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特点来要求,以满足公务需要为主要考虑因素。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车改革的方向,推行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统一管理,加强对公车的配备与进出库、折旧等操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按照“用车申请、审批、派遣、用车、归还”等程序进行。

公务用车指定管理规定(3篇)

公务用车指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四)规范制度,责任到人。

第二章公务用车范围第四条公务用车分为以下几类:(一)一般公务用车:用于办理公务、接待和执行任务;(二)领导干部用车:用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三)特种公务用车:用于执行特殊任务,如应急、执法等;(四)应急保障用车: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和使用,应按照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务用车编制与配备第六条公务用车编制应根据单位职能、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如下:(一)一般公务用车:根据单位性质、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等因素,原则上每两名工作人员配备一辆;(二)领导干部用车: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级别的公务用车;(三)特种公务用车:根据特殊任务需要,配备专用车辆;(四)应急保障用车:根据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需要,配备应急车辆。

第八条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情况应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第九条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二)公务用车行驶里程和加油费用应详细记录,不得虚报冒领;(三)公务用车不得用于公款旅游、探亲访友、接送亲属等非公务活动;(四)公务用车不得用于举办庆典、婚丧嫁娶等私人活动;(五)公务用车不得用于超标准配备和维修。

第十条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如下:(一)一般公务用车:由使用单位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同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备案;(二)领导干部用车:由使用单位填写《领导干部用车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同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审批;(三)特种公务用车:由使用单位填写《特种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同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审批;(四)应急保障用车:由使用单位填写《应急保障用车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同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备案。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2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2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务车辆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车辆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所拥有的用于公务出行的车辆,包括轿车、商务车、客车等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培训等,并以公务需要为基础。

第四条公务车辆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度化和信息化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公务车辆配备和投用第五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和投用应按照公务需要进行,不得超标配备、超标投用。

第六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和投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鼓励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配置和数量应符合公务需要,经批准后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公务车辆的登记和备案应及时更新,对报废、调离等情形,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并加强和公共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促进公务车辆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禁止违章行驶和滥用职权等行为。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以公务需要为基础,具体使用事项应按规定进行审批,严禁私人利益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将公务车辆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有明确的事先计划和行程安排,尽量减少空驶和碎片化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包括公里数、油耗等数据,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管理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应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公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应定期报告和交流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车辆使用、审批、保管、维修等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公务公车管理规定(3篇)

公务公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公车管理,规范公务公车使用,提高公务公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公务公车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务用车单位”)。

第三条公务公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使用;(二)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公务公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公车是指公务用车单位用于执行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一)公务用车单位公务出行所需的车辆;(二)公务用车单位用于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车辆;(三)公务用车单位用于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的车辆。

第五条公务公车分为以下类别:(一)一类公务车:主要用于领导同志公务出行,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二)二类公务车:主要用于其他公务人员公务出行,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三)三类公务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单位内部公务活动,包括面包车、客车等。

第六条公务公车配备标准:(一)一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二)二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三)三类公务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务公车更新周期:(一)一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二)二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三)三类公务车: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第三章公务公车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务公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确保公务活动需要;(二)节约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三)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四)文明驾驶,树立良好形象。

第九条公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公务活动;(二)公务出行;(三)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四)公务用车单位内部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务公车使用审批:(一)公务出行:公务用车单位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任务:公务用车单位应立即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车辆使用1、公司所有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出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办公室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办公室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驾驶员责任及职责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3、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机关车辆管理各项规定,杜绝各类交通违章,不超速、超员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

驾驶员如违规操作造成重大违章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凡驾驶人员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经济处罚及赔款(包括对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2)一、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本局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驾驶专业水平。

二、实行坐班制,服从安排,搞好服务。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第五条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____倍。

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____元____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务用车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节约原则。

公务用车使用应当坚持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规范原则。

公务用车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四)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公务用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用车范围:(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公务用车。

(二)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特殊领域的公务用车。

第五条公务用车标准:(一)公务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车型、排量和配置标准。

(二)公务用车应当根据单位性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三)公务用车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车辆数量。

第三章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第六条公务用车配备:(一)公务用车配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进行。

(二)公务用车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三)公务用车配备应当充分考虑车辆使用效率、维护成本等因素。

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一)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二)公务用车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公务用车使用应当节约燃油、减少尾气排放,保护环境。

(四)公务用车使用应当禁止以下行为:1. 超过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2. 私自使用公务用车;3. 用公务用车办私事;4. 转借、出租、出售公务用车;5.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公务用车维护保养:(一)公务用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制度。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四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四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一、公车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公司公车是一种重要的资产,使用合理和按规定使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维护公司形象,加强管理。

因此,为确保公司公车的合理、规范使用,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和车辆配备: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工作需要,包括员工接送、外出开会、公务出差等。

车辆种类和数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具体由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公司公车的保养和维修由专门的保养维修部门负责。

员工使用公车时要注意车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保养和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承担。

四、公车的使用权限和申请手续:1. 公车的使用权限:(1) 公司员工: 具备公司电子门禁卡的员工可申请使用公车。

(2) 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可直接使用公车,但需提前在公司相关系统中登记。

(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直接使用公车,但需提前在公司相关系统中登记。

2. 申请手续:(1) 员工申请使用公车需提前一天在公司相关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注明使用时间、用途和里程数等详细信息。

(2) 部门领导申请使用公车需提前两天在公司相关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注明使用时间、用途和里程数等详细信息。

(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使用时间、用途和里程数等详细信息。

五、公车的使用规定:1. 使用地点:公车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严禁私自使用公车进入个人住所及私人场所。

2. 使用时间:公车的使用时间限制在工作时间范围内,非工作时间不得随意使用公车。

3. 使用用途:公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工作需要,如接送员工、外出开会、公务出差等。

严禁将公车用于个人私事。

4. 车辆驾驶:(1) 公车的驾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持有相应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

(2) 非司机员工使用公车时需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5. 公车使用记录:(1) 每辆公车配备车辆使用记录簿,员工在使用公车前需仔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时间、用途、里程数等。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便于监督和节约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使用范围,加强公车制度执行力度。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必须坚持廉洁、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严禁滥用公务车辆和私用公务车辆。

第五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应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二章公务车辆购置及配备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购置豪华车、超豪华车和非公务用途的车辆。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配置数量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严禁滥发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购置和配备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严禁搞“特供车”。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购置和配备应当经过合法程序,严禁违规操作和利益输送。

第三章公务车辆使用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只限于公务活动使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和私人娱乐。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公务需要,严禁超范围使用和乱用公车。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照预定路线和计划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驶目的地。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期限应合理安排,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第四章公务车辆维护保养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严禁懈怠和随意。

第十八条公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销,不得私自支出和挪用。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用应及时支付,保障车辆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公务车辆用油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应按照标准加油站进行,不得购买假冒伪劣油品。

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节约使用、公平竞争、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的原则,保证公务车辆的合理使用,杜绝低效浪费和滥用行为。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务车辆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规行为。

第二章公务车辆使用范围第五条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公务活动需要,出差、接待、巡视等行程。

第六条公务车辆使用范围不包括但不限于:私人行为、私人探亲、私人购物等与工作无关之行程。

第七条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应当遵循公务活动需要为本的原则,确保与公务活动相关的行程能够得到合理使用。

第八条公务车辆使用范围不得擅自超出公务活动需要范围,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第三章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九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事先报备,保证公务活动的合理安排和高效进行。

第十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节约用车,合理安排和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用车的原则,保障公务车辆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的用车申请应当报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统一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依法行政、严格管理的原则,保障公务车辆的规范使用。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将车辆使用记录报送机关有关领导核准。

第四章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审批程序、车辆保养、保险、交通违章处理等规定。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应当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所在单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有负责人审批。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一、定位
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确保公司公务车辆的安全运行,实现有序的资源利用和权益保护。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与公司有关的部门使用公司公务车辆。

三、定义
1.公司公务车辆是指本公司拥有的乘用车及其他可行驶的交通工具,
用于公司官方定点出行。

2.司机是指持有有效驾驶证,被授权安全驾驶公司公务车辆的人员。

四、使用车辆与司机审批
五、公司车辆使用
1.公司公务车辆只用于公司正式定点的公务出行,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2.使用公司公务车辆出行必须提前计划行程,经审批后方可用车。

3.驾驶公司公务车辆时,须按照交通法规定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
驾车和超速行驶。

4.使用公司公务车辆时,须坚持四安原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5.公司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禁止载客或载货,以及任何其他非正常用途。

6.公司公务车辆期间,司机应提前做好安全驾驶的准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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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
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公司公务交通出行管理更为明晰,同时使公司车辆使用更为规范,在综合考虑公务交通便利性、公司车辆使用及交通费成本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工具使用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2.2本公司所属车辆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3.权责:
3.1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修改并推行。

3.2各部门应配合本制度的推行。

4.内容:
4.1公务出行交通管理
4.1.1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情况下,公司提倡员工外出公干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公交车)。

4.1.2公交确实不便利或办事时间紧急的方可选择先搭乘出租车至交通便利处
再转乘便利的公共交通工具。

4.1.3因公产生的出租车费(包括黑车及三轮车费,尽量少乘私人黑车)实报实销。

凡单次超出100元以上的出租车费用,应提前请示领导,否则不予核销。

出租车费报销必须以出租车票为准(黑车亦应向司机索取发票),并且应在每张票据背后注明日期、事由、起讫地点;如无票据应填写无据报销单,并书面详细列出清单附后。

4.2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
4.2.1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调配、管理,供需求部门公事使用,任何私人理
由用车一律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同意并通知综合部。

4.2.2综合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公务轻重缓急来安排优先级,原则上先计
划先使用。

遇到用车时间冲突,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原则下,协商解
决。

4.2.3公务用车需要使用人提前申请(原则上提前一天),申请需以书面(纸
质、邮件或企业QQ)提报综合部主任,说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
地点等,如需携带公司物品出厂的亦应说明物品大小和数量。

4.2.4综合部根据用车计划和车辆实际情况进行调度,驾驶员根据综合部主任
安排,领取钥匙按指定地点执行出车任务。

每次出车驾驶人须进行出
车登记(包括往返时间、驾驶人、事由、里程),“行车登记表”放
在车辆内部规定位置,以备查证,因未登记而无法查证的,由车辆专
管驾驶员负责。

4.2.5公务车辆应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部专人保管,每次
出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综合部进行车钥匙交接登记。

4.2.6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

如驾驶员未接到综合部派车任务
不准出车。

4.2.7任何人员不得以无公车或交通不便利为借口进行搪塞,如发生延误公务之
情事,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公务车辆管理
4.3.1乘车人员、无驾驶证之人员及未具驾驶资格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如
因此发生肇事之情事者,除负肇事全部责任外,同时依情节轻重予以
惩处。

4.3.2公司车辆应爱惜使用,驾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随身携带驾驶
证、行驶证等。

4.3.3公司车辆验车及行驶证审照、换照手续由车辆专管人员按照程序办理。

4.3.4经公司领导同意,车辆外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综合部需安排专职驾驶员
在借出前后进行车况检查,并登记往返时间和里程。

4.3.5非办理公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保管人及保管单位不
得擅自将车辆借于其他人员办理私务使用。

否则按照违反公司规定严
肃论处。

4.3.6公司车辆在厂区内应停放于指定位置,以便维护和统一管理。

4.3.7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载,如因此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处罚,由使
用人负责。

4.4驾驶员管理要求
4.4.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
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
度。

4.4.2出车前应注意: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
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
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4.3行车及接送客户时应注意:
4.4.3.1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

4.4.3.2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
车等)。

4.4.3.3接送客户,驾驶员和陪同接送人员不得车内吸烟、吃零食。

对待乘车
人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4.4.3.4驾驶员外出接客户时,应主动帮助客户提拿行李、物品等到车辆停放
处,并主动为客户在车里摆放好行李,热情礼貌,微笑服务。

4.4.3.4驾驶员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与客户或任何人员讨论或沟通公司的运
做、管理及经营情况;亦不允许对任何无关人员透漏客户情况。

4.4.4出车返回后或中途泊车应注意:
4.4.4.1出车返回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4.4.4.2行车中途泊车,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
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
被盗。

4.4.4.3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
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4.4.5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
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
车。

4.5车辆投保和日常保养
4.5.1公司车辆依法令规定,统一由综合部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契约书由综
合部统一保管。

4.5.2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
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5.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
机件。

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车况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5.4凡车辆驾驶人员应于驾驶前检查车况,以保证安全,如:
a)机油、燃油是否充足、清洁。

b)冷却液、风扇及皮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c)刹车是否灵活有效,胎压、各指示灯及各种配件是否正常,有无松动。

d)引擎运转是否有异,车身是否保持完好、整洁。

e)验车、保养是否及时。

f)各类手续是否齐备。

4.5.5为保证车况正常,车辆均应适时保养、更换机油、润滑油及实施各项性
能测试与调整。

4.6肇事处理
4.6.1公司车辆如有肇事情事发生,应立即电话报告管理单位会知,肇事人最
晚于次日内将肇事书面报告及处理报告呈送行政课门,等待处理。

4.6.2车辆肇事所发生之维修与理赔事宜,由综合部整理汇总呈总经理核准后

4.6.3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肇事人除承担肇事全部责任与负担全额维
修费用外,并依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惩处。

4.6.4任何人驾驶公车发生违章现象被处罚、扣分及造成其他后果的,一律自
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4.6.5专职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且未发生违章记录的,一次性
给予奖励300元人民币。

4.7个人车辆
4.7.1个人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及小汽车应统一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
处;
4.7.2公司在员工车棚安有电源用于员工电瓶车充电,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应注
意用电安全,充电完毕关闭电源开关,如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人员或车辆损失的,责任自负。

5.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6.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行车登记表》
附表格式:
行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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