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备案流程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
(附件一)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第144号)文件精神 ,结合目前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13年开始,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以下简称登记)。
一、登记应具备的条件1。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进行登记。
2。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尚未进行登记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登记。
二、登记程序和步骤1。
登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register.nrcc。
com。
cn),点击“我要申请”,提出登记申请。
2.提出登记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陆系统,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和化学品信息(请务必按新标准编制并上传“一书一签”,见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您的数据已成功上报给办公室)。
3。
省登记办公室对登记信息进行初审①初审不合格。
参看化学品信息栏基本信息界面“办公室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待省登记办公室审核.②初审合格。
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登记中心)审核。
4.国家登记中心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①审核不合格。
参看化学品信息基本信息界面“中心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待省登记办公室重审后,上报国家登记中心再次审核。
②审核合格。
登记单位向省登记办提交纸质材料。
5。
登记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①《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一式3份(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②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盖章);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加盖公章);④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文书复印件1份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⑥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为加强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核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工作制度如下:一、备案(核销)原则(一)凡在本公司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必须按照《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到安监局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二)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备案材料及申报(一)备案材料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档材料。
主要包括:⑴辨识、分级记录;⑵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⑶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⑷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表;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⑺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⑻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⑼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⑽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⑾其他文件、资料。
(二)备案申报危险化学品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的15日内向安监局报送备案材料;三、核销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向安监局申请核销。
(一)核销材料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2.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原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一、项目背景及目标1.项目背景近年来,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确保项目安全、合规实施。
2.项目目标(1)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危险化学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安全许可管理细则1.许可条件(1)具备合法的项目核准文件。
(2)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4)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5)具备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2.许可流程(1)申请单位提交安全许可申请文件,包括项目核准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清单、事故应急预案等。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4)专家出具核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核查报告作出许可决定。
(5)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
3.许可期限安全许可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三、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1.备案条件(1)具备合法的安全许可。
(2)具备完善的试生产方案。
(3)具备合格的试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4)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试生产设施和设备。
2.备案流程(1)申请单位提交试生产方案备案文件,包括安全许可证书、试生产方案、试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试生产设施和设备清单等。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4)专家出具核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核查报告作出备案决定。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一、办理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二、受理条件
3个月以内的评价报告且报告内附件均在有效期内的
三、申报材料
3个月以内的评价报告
四、办理流程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承诺1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案
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案【最新版4篇】目录(篇1)1.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概述2.项目建设规模3.项目建设内容4.项目备案流程5.结论正文(篇1)一、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概述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是指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中转、配送等环节而建设的专用仓库设施。
这类项目在保障我国化工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案的相关知识。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仓库容量、储存品种、年周转量等方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应根据实际需求、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三、项目建设内容1.仓库设计与建设:包括仓库结构、材料、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的设计与建设。
2.设备购置:主要包括货架、搬运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
3.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系统、泄漏应急处理系统、安全警示标志等。
4.环保设施: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
5.配套设施:如办公楼、宿舍、食堂等。
四、项目建设备案流程1.项目立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取得项目代码。
2.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批。
3.安全评价: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送安监部门审批。
4.建设用地审批:根据项目规模和用地需求,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5.规划许可: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6.施工许可: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7.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8.项目备案:将项目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结论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结合实际需求、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同时,项目建设备案流程严谨,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操作。
目录(篇2)一、项目背景二、项目规模与内容1.危险化学品仓储区建设2.相关配套设施建设3.安全生产管理设施建设三、项目备案流程1.备案申请2.备案材料准备3.备案审批四、项目实施及监管1.项目实施步骤2.项目监管措施正文(篇2)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作者:行政服务…来源:本站原创录入:行政服务大厅时间:2011-7-11 责编:行政服务大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二、设立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三、申办程序:(一)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市安监局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情况,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补正告知或受理通知书等有关文书。
(四)市安监局指派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市安监局依据专家审查意见,向建设单位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六)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八)建设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后,方可进行试生产(使用)活动。
(九)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的建设项目,如若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和延期情况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
四、申报材料:(一)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复印件;(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要包含:(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4)采取的安全措施;(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危险品车辆运输双氧水公安备案流程
危险品车辆运输双氧水公安备案流程
双氧水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消毒剂,它一种爆炸性强氧化剂,具有一定的危害,故在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那双氧水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呢?根据某条例、某办法和市公安局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规定,办理双氧水备案流程需到市公安局治安办证窗口办理《剧毒物品准购证》,并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请单位的介绍信及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5、供货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6、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
7、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安全评价报告。
9、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责任担保书。
10、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11、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名单。
12、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后由公安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取证后流程才算是正式完成。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第一篇: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作者:行政服务…本站原创录入:行政服务大厅时间:xx-7-11责编:行政服务大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二、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三、申办程序:(一)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市安监局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情况,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补正告知或受理通知书等有关文书。
(四)市安监局指派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市安监局依据专家审查意见,向建设单位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六)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八)建设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后,方可进行试生产(使用)活动。
(九)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的建设项目,如若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和延期情况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
四、申报材料:(一)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复印件;(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危化品备案流程
危化品备案流程
不同地区的危化品备案流程存在差异,以下是以宜丰县为例的危化品备案流程:
1. 申请:准备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窗口进行初审。
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则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 审查:窗口会通知县局危险化学品监管股人员到窗口审查材料,并到企业完成现场核查。
3. 审批:由窗口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主要领导审批、或局长办公会决定)。
4. 办结:窗口完成办理,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证。
建议你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备案流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办理流程
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申报材料: 1.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2.辨识分级记录 3.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 表 4.涉及得所有化学品 安全技术说明书 5.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 图、工艺流程图和重要设 备一览表 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 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8.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 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 评估报告 9.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 评价报告 1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 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 任机构名称 11.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 警示标识得设置情况
不符合
符合
安监局进行备案核销,出具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备案核销证明
申请人修改
窗口发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证明
危险化学品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安全 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 1.重大危险源一级、二级 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量 与其临界量比值之和大 于或等于 1 2.重大危险源以及且爆 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 际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 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 15 号安监局窗 口提交备案申请
危化品进出口海关备案流程
危化品进出口海关备案流程
一、准备备案材料
1.申请备案
(1)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准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合同
2.编制备案申请表
(1)填写进出口货物信息
(2)提供危化品分类及数量
(3)确认货物包装及标识符合要求
二、递交备案申请
1.提交备案申请
(1)将备案材料递交当地海关
(2)确认材料齐全
2.材料初审
(1)海关初步审核备案申请材料
(2)确认备案资料准确性
三、备案审核
1.审核流程
(1)海关对危化品进出口情况进行审核(2)核实企业资质及货物信息
2.审核结果通知
(1)接收海关备案审核结果通知
(2)确认备案是否通过
四、领取备案证书
1.领取备案证书
(1)前往海关领取备案证书
(2)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确认信息准确
(1)核对备案证书信息准确性
(2)签收备案证书。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程 序
时 限 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 有效期限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无
条 件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业仓储单位或生产性自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 源的储存单位
1、企业申请备案的书面请示; 2、《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情况表》(一式两份,另附电子文档1份) 3、储存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一式两份); 4、储存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的批准文件(一式两 份); 5、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目录(一式两份); 申请材料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 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7、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租赁场所的单位还应提供租赁安全协 议(复印件,一式两份); 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式两 份); 9、安全评价报告(一式两份); 10、备案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事项名称: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内 容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法律依据 2、《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管理办法》(粤安监〔2007〕389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2、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
3、由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安全检查报告(含消防审核及验收文件;防雷、特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文件;建筑工程验收文件;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等);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6、由建设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7、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8、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36006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号)。
审批条件
1、建设项目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完成施工且安
申报材料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式2份,申报时有关证书、证件提交复印件,验证原件。
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2:30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
38920622
联系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窗口-6楼622窗口
受理日及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嘿,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来给大家详细聊聊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那点事儿。
这可是个技术活儿,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一步一步来梳理吧。
咱们得明确一下这个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过程中,能够安全、环保、高效地进行。
我就按照意识流的风格,给大家捋一捋整个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概述这个项目啊,可是��心了不少人的心。
是项目的背景,我国近年来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越来越严格,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
然后是这个项目的概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等。
二、试生产(使用)方案编制依据编制这个方案,可是有依据的。
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比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是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化工企业设计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是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
三、试生产(使用)方案内容1.生产(使用)前的准备工作(1)设备设施检查。
确保生产(使用)设备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
(2)安全设施验收。
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过验收合格。
(3)人员培训。
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上岗条件。
2.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生产工艺控制。
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2)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导致事故。
(3)安全监测。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3.生产(使用)结束后的工作(1)设备清洗。
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防止残留的危险化学品对环境造成污染。
(3)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正式生产(使用)做好准备。
四、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流程1.编制完成试生产(使用)方案后,需提交给企业负责人审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操作规范【模板】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45号)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使用)前,将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一)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以及跨设区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二)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辖城区内以及跨县(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三)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除本条第(一)、(二)项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XX市辖城区以及跨县的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五、申请材料(一)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二)试生产(使用)方案;(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的意见;(四)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七)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十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十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十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三篇)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影响,使危险化学品受到控制管理。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废弃管理。
3.引用文件ISO14001:xx《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GB/T28001: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5.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5.2物资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保管管理。
5.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6.工作流程6.1.2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在物品的包装上有规范标识,如注明品名、性质、警示语等。
6.3.2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指定的仓库,物品上标识完整。
如名称、型号、有效期等。
库房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高温,库房配备合理的消防器材。
6.3.4经常检查库存物品的安全储存状态,防止物品在储存期内发生容器渗漏,对环境、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6.3.5仓库内物品摆放应该合理,整齐清洁,严禁混放,重压堆高。
危险品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火种入内。
6.4.2压缩气瓶在生产现场时,应放在指定位置,气瓶使用者必须固定好气瓶,防止碰倒,发生意外。
6.4.3使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瓶阀周围严禁沾有油脂等易燃物品,安装减压表时,要检查瓶阀和出气口内有无油脂等杂物。
6.4.4瓶内气体,使用时不得全部用完,氧气应留有0.30.8Mpa 的余气,乙炔应留有0.30.5Mpa的余气,防止空气中的混合气体吸入钢瓶而导致危险。
6.4.5按操作规范使用液体化学物品。
如发生泄漏污染,应立即打扫干净。
粘有化学品的物料,如纸张、抹布等放入指定的桶中,并统一送入废弃物堆置场所。
严禁在下水沟排放化学物品。
6.5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部门,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出现泄漏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迅速作出反应,给相应部门报警,同时采取控制手段,避免事态扩大,产生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专项评价报告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专项评价报告备案备案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专项评价报告备案备案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备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备案条件:1、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评价,评价机构在开展评价工作前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备案表》和委托合同(协议书)报省和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安监局备案;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评价,评价机构在开展评价工作前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备案表》和委托合同(协议书)报省、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和县(市、区)安监局备案。
2、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评价报告报省和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安监局备案;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评价报告报省、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和县(市、区)安监局备案。
备案程序:1、委托合同(协议书)备案:(1)评价机构在与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或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协议书)后,填写《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备案表》。
(2)评价机构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备案表》和委托合同(协议书)报省安监局备案。
(3)省安监局出具备案回执。
2、评价报告备案:(1)评价机构将属于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或属于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专项评价报告报省安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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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
符合
国家登记中心对省登记中心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 核
符合
省登记中心向登记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不符合
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 理由
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省登记中心及登 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告知省登记中心并说明理由
注:登记企业修改登记材料和整改问题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1
附件:
危险化学品登记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到期换证企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新建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变更企业
通过登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 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受理
省登记中心 3 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企业提出的申请进 行初步审查
不符合
符合
省登记中心通过登记系统通知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手 续。登记企业接到省登记中心通知后,按照有关要求 在登记系统中如实填写登记内容并上报内容
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 理由
省登记中心在收到登记企业的登记材料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对登记材料和登记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必 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不符合பைடு நூலகம்
符合
国家登记中心在收到省登记中心提交的登记材料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登记材料和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不符合
符合
登记企业打印纸质材料并报省登记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