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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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68、2-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

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4、1 一般要求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a)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d)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e)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f)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首先,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应该根据道路类型和交通流量来确定。

对于主干
道和繁忙的交通要道,应该设置更多的停车泊位,以满足车辆停放需求,减少因停车不便而导致的交通堵塞。

而对于次干道和低交通流量的道路,则可以适当减少停车泊位的设置,避免资源浪费和道路空间浪费。

其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还应考虑到周边环境和停车需求。

在商业区、居民区和办公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应该设置更多的停车泊位,以满足停车需求。

而在工业区和郊区等交通需求较少的地方,则可以适当减少停车泊位的设置,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另外,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停车泊位的大小和布局。

停车
泊位的大小应该能够适应不同类型车辆的停放需求,包括小型车、中型车和大型车等。

同时,停车泊位的布局也应该合理,避免因停车泊位设置不当而导致交通拥堵和停车混乱的问题。

此外,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停车管理和监控的问题。

合理的停车泊位设置应该与停车管理系统相结合,通过科技手段对停车泊位进行监控和管理,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停车泊位的空置率,提高停车效率。

总的来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考虑到道路
类型、交通流量、周边环境、停车需求、停车泊位大小和布局、停车管理和监控等多个方面因素。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才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停车效率,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为城市交通管理贡献力量。

DB12T 778-2018 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DB12T 778-2018 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778—20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2018-03-16发布2018-04-16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泊位布设 (2)5.1 一般规定 (2)5.2 规划要求 (2)5.3 设置要求 (3)5.4 设计要求 (4)5.5 编号要求 (6)6 泊位材料 (7)6.1 一般规定 (7)6.2 材料要求 (8)7 泊位施工 (11)7.1 一般规定 (11)7.2 施工要求 (11)8 泊位验收 (12)8.1 一般规定 (12)8.2 验收要求 (13)9 辅助设施 (13)9.1 泊位标志 (13)9.2 收费亭 (16)附录A(规范性附录)天津市收费停车泊位行政区划代码 (17)附录B(规范性附录)道路编码示例(和平区) (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总则、泊位布设、泊位材料、泊位施工、泊位验收、辅助设施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建成区道路路内小型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 16311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1383 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4722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A/T 850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JJ 375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JGJ 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T/T 280 路面标线涂料JTG D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F7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标准[详]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标准[详]

城市道路路停车泊位设置规(GA/T 850-2009)1 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

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路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停车泊位设置4.1 一般要求4.1.1 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河南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

河南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

河南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试行)河南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9月—1 —目录1、总则 (3)2、路内停车泊位规划 (3)3、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3)4、用词说明 (8)—2 —1、总则1.1 为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合理确定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1.2 城市道路机动车路内泊位:指市政道路用地控制线(红线)以内划定的供车辆停放的场地(不包括地块内部道路)。

1.3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规划建设。

1.4 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规划建设,除执行本导则外,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路内停车泊位规划2.1 规划编制城市道路机动车路内泊位的规划应依据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并结合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进行编制。

2.2 规划原则2.2.1 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公共停车为补充”的总体发展思想;近期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停车需求;远期实现总量控制,降低其在城市停车泊位总量中的比例,尤其是在公共停车泊位总量中的比例;2.2.2 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2.2.3 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行人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2.2.4 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2.3 规划调整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提出调整方案,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管等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论证,修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规划后,对已有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整。

3、路内停车泊位设置3.1 一般规定3.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3.1.2 路内停车泊位布设方式有: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非混行车道设和机动车道设置。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文件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文件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文件
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布局、道路条件、交通组织、停车需求特征等因素。

(二)停车泊位设置应方便居民和社会车辆停放,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行人通行安全。

(三)停车泊位设置应统筹考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停车设施。

二、设计原则
(一)遵循便利、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

(二)与城市功能和交通组织相适应。

(三)与周边环境和道路条件相协调。

(四)兼顾各类车辆的停放需求。

三、停车泊位类型
(一)路边停车泊位:设置在道路两侧,供车辆临时停放使用。

(二)公共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设置在道路旁或独立建筑内。

(三)居民小区停车位:设置在居民区,供小区居民使用。

(四)单位用车停车位:设置在企事业单位,供单位用车停放。

四、位置选择
(一)应设置在交通需求较大、获取方便的位置。

(二)不应影响行人通行和车辆通行。

(三)居民区应设置在小区内部或周边。

(四)单位内应设置在单位用地范围内。

五、技术标准
详细制定各类停车泊位的尺寸标准、标识要求、充电设施配置等技术规范。

六、使用管理
(一)实行收费停车,收费标准由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二)遵守交通规则,停放秩序井然。

(三)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

(四)违停车辆应及时清除,保持通行畅通。

路内泊位管理制度

路内泊位管理制度

路内泊位管理制度一、泊位分类管理1. 临时停车泊位:指供市民短暂停车的地方,通常限时使用,如街道两侧的泊位、商业区周边的泊位等。

2. 长期停车泊位:指供市民停放较长时间的车辆,通常为停车场、停车库等设施,需缴纳费用使用。

3. 特殊车辆泊位:指供残疾人、孕妇、孩子、老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停车位,通常设置在距离目的地较近的位置,方便他们使用。

二、泊位设置标准1. 泊位数量标准:根据城市规划和停车需求确定城市内泊位的数量,以确保市民的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满足。

2. 泊位布局标准:泊位应合理布局,不占用行驶道路,不影响道路通行,不影响其他车辆停车。

3. 泊位标识标准:泊位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停车线、停车标识等,方便市民使用。

4. 泊位管理标准:泊位管理应遵守相关法规,保证泊位的安全、整洁、有序使用,确保交通秩序。

三、泊位管理措施1. 泊位费用管理:目前,很多城市采取了收费停车的管理措施,通过设立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停车定价,以调节市民停车行为,提高路边停车效率。

2. 泊位租赁管理:一些城市建立了泊位租赁系统,市民可通过手机APP、网站等平台预约停车位,便捷使用,避免停车难问题。

3. 泊位限时管理:对于临时停车泊位,设置不同的停车时限,如15分钟、30分钟、1小时等,以确保泊位的快速周转,方便市民短时间停车。

4. 泊位监控管理:通过安装监控设备、摄像头等监测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发现违规停车行为,及时处置,维护泊位秩序。

四、泊位管理效果1. 提高了停车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泊位管理制度,提高了城市内停车位的利用率,减少了临时停车需求,缓解了停车难问题。

2. 优化了道路停车环境:泊位管理制度提高了停车位的规范化、有序化,优化了道路停车环境,改善了城市交通秩序。

3. 促进了城市交通改善:合理规划、有效管理泊位,促进了城市公共交通和非机动车出行方式,减少了私人车辆的使用,降低了交通拥堵。

4. 保障了市民停车权益:泊位管理制度保障了市民的停车权益,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方便的停车服务。

(2021年整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2021年整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完整)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全部内容。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

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

2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3.3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V/C比值v/c ratio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

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3.5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2021年整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2021年整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完整)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全部内容。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

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

2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3.3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V/C比值v/c ratio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

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3.5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厦门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

厦门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

第四部分路内停车泊位厦门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编制小组厦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设施设置规范之四路内停车泊位第四部分路内停车泊位1 总则1.1 内容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适用于厦门市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 37-199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DGJ 32/TC02-2005 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2 一般规定2.1 一般要求(1)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2)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厦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设施设置规范之四路内停车泊位(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5)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6)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2009的规定执行。

(7)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8)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2.2 设置条件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2.2.1 道路宽度要求表2.1 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要求(单位为米)2.2.2 道路V/C比饱和度要求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3,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4,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要求见下列各表;表2.2 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要求厦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之四 路内停车泊位表2.3 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 比值要求表2.4 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 比值要求注:两项V/C 比值,满足其中任一项即可作为设置与否的充分条件。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实施2010-4-7我国首部规范道路路侧停车泊位设置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已于日前开始实施。

按规定,今后路宽不足6米的机动车通行道路将不得设置路侧停车泊位,人行横道、快速路主干路等也将禁设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泊位即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标准首次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按规定,路侧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米;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米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标准要求,北京等特大城市路侧停车泊位数量不能超过城市停车泊位总数的8%。

机动车单行道路宽小于6米的,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路宽小于8米的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

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路宽必须大于3米。

停车泊位设计分大、小两种尺寸,大型泊位长15600毫米、宽3250毫米,适用于大中型车辆;小型泊位长6000毫米、宽2500毫米,适用于小型车辆。

停车泊位排列可选择平行式、倾斜式和垂直式三种,其中大型车辆的停车泊位不应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的停放方式。

此外,标准还规定路侧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百分之二。

路内停车泊位即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标准首次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按规定,路侧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米;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米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标准要求,北京等特大城市路侧停车泊位数量不能超过城市停车泊位总数的8%。

机动车单行道路宽小于6米的,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路宽小于8米的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

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路宽必须大于3米。

标准特别规定,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人行横道、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够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等路段;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30米以内的路段;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周边1.5米以内的路段等不能设置路侧停车泊位。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停车泊位parkingspaces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spaceson-street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停放周转率parkingturnoverrate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V/C比值v/cratio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

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ofparkingspaceson-street路内停车泊位与xx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路内停车泊位设置一般要求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设置条件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a)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d)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e)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f)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以内的路段。

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国家标准与省级标准的比较-2014-9-10

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国家标准与省级标准的比较-2014-9-10

一、国家规范解读1一般要求(1)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2)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5)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6)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7)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2设置条件(1)设置条件的量化指标1)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分为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类。

2)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周转率:宜按7车次/d~9车次/d计算。

3)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分机动车双向道路和单向道路两类,按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来确定泊位的设置条件。

4)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根据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的V/C比区间来确定泊位的设置条件。

5)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根据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的V/C比区间来确定泊位的设置条件。

6)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综合考虑4)、5)两个条件来确定泊位设置条件。

7)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分类准则为各级道路、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商店或大型文化公共机构、火车站/码头附件路段、长途汽车站四类项目,以及大城市、中小城市两类城市规模。

8)道路沿线出入口的安全视距:给出安全视距的计算公式。

(2)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即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弯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5)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

DB12T 778-20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DB12T 778-20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ICS43.020R 8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778—20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2018-03-16发布2018-04-16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泊位布设 (2)5.1 一般规定 (2)5.2 规划要求 (2)5.3 设置要求 (3)5.4 设计要求 (4)5.5 编号要求 (6)6 泊位材料 (7)6.1 一般规定 (7)6.2 材料要求 (8)7 泊位施工 (11)7.1 一般规定 (11)7.2 施工要求 (11)8 泊位验收 (12)8.1 一般规定 (12)8.2 验收要求 (13)9 辅助设施 (13)9.1 泊位标志 (13)9.2 收费亭 (16)附录A(规范性附录)天津市收费停车泊位行政区划代码 (17)附录B(规范性附录)道路编码示例(和平区) (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停管处、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建新、樊轩慧、沙春义、朱永祥、邱照宝、刘新杰、赵文志、穆刚、王存海、王杰鸣、吴长清、刘烝、韩嘉成、陈伟清、黄山。

引言科学、合理设置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加强泊位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使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使用符合道路交通组织要求,对于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背景下孕育而生的共享经济展示出了强大的发展潜力。

共享单车正逐渐融入到人们的现代生活,为用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宜兼顾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营造舒适、安全、便捷、清洁、宁静的城市环境。

DB12T 778-2018 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DB12T 778-2018 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778—20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2018-03-16发布2018-04-16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泊位布设 (2)5.1 一般规定 (2)5.2 规划要求 (2)5.3 设置要求 (3)5.4 设计要求 (4)5.5 编号要求 (6)6 泊位材料 (7)6.1 一般规定 (7)6.2 材料要求 (8)7 泊位施工 (11)7.1 一般规定 (11)7.2 施工要求 (11)8 泊位验收 (12)8.1 一般规定 (12)8.2 验收要求 (13)9 辅助设施 (13)9.1 泊位标志 (13)9.2 收费亭 (16)附录A(规范性附录)天津市收费停车泊位行政区划代码 (17)附录B(规范性附录)道路编码示例(和平区) (18)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总则、泊位布设、泊位材料、泊位施工、泊位验收、辅助设施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建成区道路路内小型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 16311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1383 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4722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A/T 850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JJ 375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JGJ 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T/T 280 路面标线涂料JTG D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F7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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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ICS 03.220.20
R8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850—2009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
2009-10-26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小翔、毕衍蒙、莫新静。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 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 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 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

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

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
a)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
表1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比例(%) ?15 ?12 ?10 ?8
b) 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周转率,宜按7车次/d,9车次/d计算;
c) 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见表2;
表2 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单位为米
通行条件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W) 泊位设置
W?12 可两侧设置机动车双向
8?W,12 可单侧设置通行道路
W,8 不可设置
W?9 可两侧设置机动车单向
6?W,9 可单侧设置通行道路
W,6 不可设置
d) 占用道路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其中,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
3,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4,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
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5;
表3 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 V/C比值
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泊位设置
0?V/C,0.8 可设置
0.8?V/C,0.9 有条件的可设置
V/C?0.9 不可设置
表4 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泊位设置
0?V/C,0.7 可设置
0.7?V/C,0.9 有条件的可设置
V/C?0.9 不可设置
表5 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
泊位设置
时V/C 时V/C
0?V/C,0.8 0?V/C,0.7 可设置 0.8?V/C,0.9 0.7?V/C,0.9 有条件的可设置
V/C?0.9 V/C?0.9 不可设置
注:两项V/C比值,达到其中一项即可。

e) 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见表6;
表6 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单位为米
人行道剩余宽度
项目
大城市中、小城市各级道路 3 2 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
商店或 5 3 大型文化公共机构集中路段
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 5 4 长途汽车站 4 4 f)道路沿线出入口的安全视距。

安全视距的计算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
-为反应距离,是指驾驶员发现前方的阻碍物,经过判断决定采取制动措施的那一瞬间到制动器真正开始起作用的那一瞬间汽车所行驶的距离,单位为米(m); -为制动距离,是指汽车从制动生效到汽车完全停住,这段时间内所走的距离,单位为米(m); -车辆的行驶限速,单位为米每秒(m/s);
-反应时间,一般取 =2.5s;
-路面与轮胎间的附着系数,一般按路面在潮湿状态下的值计算;
-道路阻力系数。

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
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
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
d)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
e)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
f)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

5 停车泊位设计
5.1 停车泊位平面空间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要的安全间距组成。

5.2 停车泊位设计分大、小两种尺寸。

大型泊位长15600mm、宽3250m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

小型泊位长6000mm、宽2500mm,适用于小型车辆。

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0mm。

停车泊位排列形式分为: 5.3
平行式见图1 a)
倾斜式见图1 b)
垂直式见图1 c)
单位为毫米
图1 停车泊位排列形式
5.4 路内停车泊位的排列宜采用平行式。

大型车辆的停车泊位不应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的停放方式。

5.5 多个停车泊位相连组合时,每组长度宜在60m,每组之间应留有不低于4m 的间隔。

停车泊位组合见图2。

图2 停车泊位组合
5.6 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百分之二。

参考文献
[1]GB 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CJJ 37-199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3]DGJ 32/TC02-2005 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4]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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