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伤保险

合集下载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与实施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由国家依法组织实施,以缴费的方式为劳动者提供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工伤津贴和康复费等一系列保险权益的制度。

第四条工伤保险实施依法依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工伤保险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第六条具体费率和缴费基数的确定,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保险基金状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服务机构,提供咨询、理赔、复查等相关服务,保障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权益。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权益。

第二章缴费标准和责任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由国家相应部门根据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费作为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月自行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申报缴费情况。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费用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或少缴。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报送工伤事故情况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的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伤保险费的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工伤保险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确保工伤保险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工伤保险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十八条工伤保险实施过程中,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列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列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列
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

第二十五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第二十六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及时和适当地补偿因工伤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机关等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国家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费用,包括工伤津贴、医疗费、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范围第四条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下列情形: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务、办公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务、办公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而罹患的职业病;3. 在工作岗位上或者工作场所内的中断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伤害;4. 被法院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权益第五条工伤保险的权益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及时接受治疗,享受合理的医疗服务;2. 按规定期限领取工伤津贴;3. 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 获得康复护理服务;5. 工亡职工的家属享受丧葬费和寡居、孤儿抚养费等福利待遇;6.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四章工伤保险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工伤保险责任:1.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2. 及时履行报案和通知义务;3.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伤认定、支付工伤待遇;4. 提供必要的康复护理服务。

第七条工伤保险义务劳动者应当履行下列工伤保险义务:1. 参加工伤保险;2. 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伤相关信息;3. 遵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九条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检查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国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工伤保险制度的目标是:预防工伤事故、减少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承担能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为:依法参保、合理参保、公平参保、风险共担、综合管理。

第五条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比例合理分担,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六条工伤保险实施机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二)个体经营者、农民工和其他具备劳动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十六周岁;(二)能够从事劳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非法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工伤保险。

第十条劳动者个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采取自愿和自动参保相结合的方式,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也可由工伤保险实施机构自动参加。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待遇标准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死亡抚恤金等,具体标准由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就医,接受工伤认定和评估。

第十三条工伤认定应当根据下列标准进行:(一)工伤是因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或者工作任务引起的;(二)工伤是由于突发事件所引起的,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三)工伤是有法医学、临床医学、劳动技术等相关证据证明的;(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受伤或残疾时,享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待遇,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五条,其中包括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责任和待遇、费率和费用、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释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工伤保险的任务,包括预防工伤、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推动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等。

第二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要求,包括按比例调整保险费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二章:参保人员和待遇第三条规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等。

第四条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包括医疗救治、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就业补助金等。

第三章:费率和费用第十三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包括综合因素、报告期成本、企业风险区分等因素。

第十四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方式和时间,主要包括按企业规模和行业风险等级确定的月度标准保费。

第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包括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改善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四章:保险金的支付第十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程序,包括由受伤或发病的劳动者提出申请,经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属。

第十七条明确了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伤残津贴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伤保险问题。

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监督机制,包括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工伤保险监督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可以依法追缴和加收滞纳金;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追回保险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4章_工伤保险

第4章_工伤保险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33
案例一: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 为工伤?
某工厂铆工皮某,为赶进度违章使用三角 皮带超载起吊钢材,致使皮带断裂,钢材下 落导致左大腿粉碎性骨折。皮某能否被认定 为工伤?
分析:皮某应被认定为工伤。因为皮某是在 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第一个规定,故应认定 为工伤。至于其违章作业,根据工伤保险实施 的无责任赔偿原则,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 的待遇。
8
2)“雇主过失赔偿”阶段
欧洲工业化初期和中期,工伤的原 因若是出自雇主一方,受伤劳动者可获得 雇主赔偿,且雇主过失程度,与赔偿额度 正相关。
局限性:
1.工伤事故致因的多元性和复杂性,造成雇主过 失责任认定困难; 2.在劳资双方的权益关系及谈判力量对比中,劳 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3.诉诸法庭的程序复杂且结案时间长。
工伤保险的受保人及其覆盖面,是认 定受伤害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对象,以 及其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围的首 要法律依据。
25
工伤保险覆盖的人群范围 工伤保险一般适用 于工薪劳动者。
按照我国《工伤保 险条例》(2004年1月1 日)规定,各类企业的 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 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 为其全部职工或雇工缴 纳工伤保险费。
17


5.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工伤保险最直接的任务是经济补偿,这是保 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为保障工伤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增进和
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强调事故预防和
事后对工伤者进行医疗和职业康复,帮助劳 动者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形成一条龙的社会 化服务体系。
18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本月修正2023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本月修正2023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工人、农民工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工伤保险资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参保人员第六条在本条例规定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城乡居民社区中从事的劳动者,以及企事业单位雇佣的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内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建立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库。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工伤保险参保期间,享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参保人员告知参保情况、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 超过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期限的;2. 过失造成工伤的;3. 伪造、变造工伤事故证明材料的;4. 私自外出治疗或者参加其他劳动的;5. 创造事故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工伤医疗津贴、一次性伤残津贴、医疗康复、职业病危害津贴、丧葬津贴、失业保险金丧失工资、工亡伤残职工的抚恤金等。

第十二条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进行医疗救治的过程中,享受法定的医疗待遇,并根据需要进行康复治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津贴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医疗水平来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一次性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程度和工伤保险缴费年限来确定,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职业病危害津贴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失业保险金丧失工资的合理待遇。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在工亡事故中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八张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八张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八张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八章第一章总则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时的权益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实施遵循保护劳动者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第二章参保范围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农民工、城市居民等劳动者。

企业应当依法为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其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时的权益。

第三章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依法认定工伤和职业病。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外伤、中毒、烧伤等。

职业病是指在从事特定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特定有毒、有害物质或者长期劳动强度过大等原因而引起的疾病。

第四章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抚恤金等。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拖欠或者少缴。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工伤预防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章法律责任对于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拖欠工伤保险费或者违法减少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立即缴纳欠费。

对于造成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总结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落实,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工伤保险是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让职工遭受意外后能获得医疗以及生活上的补偿,以满职工工伤生活需求。

下面是牛牛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7篇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以下简称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军队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市人事劳动局是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和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工作的具体业务。

财政、审计部门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和申报第五条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一)从事本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本企业负责人临时指定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的;(二)经本企业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因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抢险、救灾、救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造成伤、亡的;(四)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确定;(五)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六)因公出差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因公出差期间失踪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七)在本企业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伤害的,因在职生产、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致残程度达到一级至四级的;(八)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经国家主席签署,现颁布施行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目的是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依法享受医疗、康复、护理、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等各项待遇,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条在工伤保险中,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履行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自愿参加工伤保险,并按年度实际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伤保险的参保义务和缴费责任,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足额地支付。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工伤认定与待遇第十条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认定决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护理、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等多种形式,具体待遇标准由国家规定。

第十二条工伤医疗服务应保证工伤人员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护理,不得拖延或限制工伤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工伤津贴是工伤期间工资的一定比例,工伤期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工伤程度分档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一次性伤残补助是依据工伤程度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用于帮助工伤人员度过经济困难。

第十五条生活护理费是指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因生活不能自理所需要的额外补助费用。

第四章工伤预防和救治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辽宁省 工伤保险条例

辽宁省 工伤保险条例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及时、公正、合法的工伤保险赔偿而制定的法规。

该法规共分为八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范围
该章节明确了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劳动者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并明确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参保标准。

第三章工伤保险金的支付
该章节规定了工伤保险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疗养费等种类,以及不同等级伤残津贴的标准。

第四章工伤认定和鉴定
该章节规定了工伤认定和鉴定的程序、标准和权限,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保证工伤的公正认定和合理赔偿。

第五章工伤防治
该章节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循的安全生
产和劳动保护要求,加强工伤预防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章补充保险和保险基金
该章节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补充保险和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并明确了补充保险的责任和范围。

第七章工伤保险基金的筹资和使用
该章节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筹资途径和使用原则,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行和合理使用。

第八章法律责任
该章节规定了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和追究刑事责任等。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劳动生产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该法规的实施也需要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伤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保率,切实做好工伤预防和保险赔偿工作,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伤保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购买工伤保险,全面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参保标准,对所有员工进行工伤保险的参保管理。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即参加工伤保险,离职员工停止参保。

第六条员工需如实提供参保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有虚假信息或拒绝提供,将不得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七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康复费用、伤残补助金、退休待遇等。

第九条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工伤保险申请及证明材料。

第十条公司将协助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确保员工能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将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伤事故。

第十四条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故意制造工伤、伪造工伤证明材料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员工未如实报告工伤、迟报工伤或隐瞒工伤情况,将影响其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未按照规定购买工伤保险或未及时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版(2)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保护工人安全健康和提高工作条件,确保工伤赔偿、康复和福利等权益。

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人安全健康和提高工作条件,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从事劳动的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用于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四条工伤保险应当遵循公益性、共济性、统筹性、综合性原则,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以缓解劳动者因工致残、因工致死所引发的社会问题。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从事工作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承担用工管理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法定单位。

第六条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发生的经济损失,本条例予以保障:(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害或疾病;(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为了工作需要从事的活动,发生的伤害或疾病;(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因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公务培训、公务会议等活动,发生的伤害或疾病;(四)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或疾病。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职工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发生的经济损失,不属于本条例所保障的范围:(一)因职工本人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二)因职工在休息、就餐、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内的活动中发生的伤害或疾病;(三)因职工自愿参加的体育锻炼、娱乐活动等非工作需要的活动中发生的伤害或疾病。

第八条本条例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因突发事件、职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外发生的伤害。

本条例所称职业病是指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

第九条用人单位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作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适用于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同时也适用于不属于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者的工伤保险。

第三条工伤保险基金依法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及时足额交纳,依法具有投保资格的人员也可以自愿参保;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

第四条工伤保险的对象包括在法定时间和地点内从事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

第五条工伤保险金的待遇应当适用于广大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患者,严格按照法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保险机构不能拒绝支付。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的缴费、从业人员的缴费以及其他途径筹集;国家也可以通过税收和其他资金来源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充。

第七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入总额和费率,计算并交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提供真实的缴费基数和职工工资发放情况。

第八条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者的工伤,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承担其工伤保险费用。

第九条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标准由其个人所得而定,缴费率由原工作单位确定。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应当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进行,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第三章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第十一条工伤保险费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归集存放于国库。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费的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抚恤金、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同时还可以用于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伤保险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应当按照法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原则下进行收支运算,不得存在亏空情况。

第四章工伤保险金的确定和支付第十五条工伤保险金主要包括工伤津贴、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死亡抚恤金等。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的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用以赔偿因工作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促进生产秩序的维护和恢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民经济利益。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实行,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预防,减少和预防工伤事故。

对用人单位有能力和条件的,实行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必须为本单位从事劳动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者可以依法自愿选择参加工伤保险。

其他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统筹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费用。

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来源包括工伤保险费、国家税收和其他合法收入。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费率和规模,建立健全基金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安全生产和健康保护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和健康保护教育和培训。

用人单位有义务向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工伤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保险机构和个人的监督。

保险机构应当报告和接受监督,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充分和稳健。

个人及时向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接受保险机构的核实;保险机构及时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工伤情况,承担工伤通知、待遇申报、定损理赔、医疗保险等具体工作。

对于恶意骗取工伤保险金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提高劳动者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增强保险意识和责任感,增强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护法律意识,提高安全、健康保护的主动性,减少和防止工伤事故。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第九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为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2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2篇)

2024年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者工伤保护的管理,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管理。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患病或者死亡给予的经济补偿制度。

工伤保险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和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和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国家财政补助和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工伤保险的受益对象为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家规定。

第六条工伤保险由国家统一建立和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真实的劳动者工资总额和工伤保险费率计算工伤保险费,并及时足额缴纳。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费作为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费的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有序。

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工伤保险费,不得挪用、截留或侵占。

第十二条具体的工伤保险费收缴管理办法由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工伤认定与待遇第十三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患病或者死亡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公正,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第十五条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丧葬补助等。

第十七条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标准和范围由国家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第十八条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持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章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章工伤保险

PPT文档演模板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章工伤保险
•现代意义的工伤保险最早产生于德国。1884年7 •月6日,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保险法—— •《工人灾害赔偿法》。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 •家,无论社会背景如何,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了 •工伤保险制度。据劳工组织统计,到20世纪末, •世界上近180个国家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是所 •有社会保险制度中最具有普及性的。
“职业危险原则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无故意伤 残的动机; 现代大机器生产条件下工伤事 故的发生具有客观性。
PPT文档演模板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章工伤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的演进过程、具体形式及其局限性
演化 过程
国家 立法 状况
赔偿 的确 认与 支付
局限 性
雇主自保
雇主投保商业保险
工伤的 集体保险
国家立法只有原则 性规定,无具体赔 偿标准
PPT文档演模板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章工伤保险
案例二:上班期间在上厕所的途中摔倒
是否算工伤?
某企业职工小王在上班期间因内急上厕所, 摔了一跤而受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上 班入厕属于私事,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作 原因,不认定为工伤,请问是否正确?
分析: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是错误的。 理由是:该职工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 关系;发生的伤害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我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上班时间上厕所,故 上厕所并非私事。
PPT文档演模板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2010)第十四条规定: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

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

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的实施,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福建省实行工伤保险制度,适用于福建省境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对因工作原因致残或死亡的职工给予一定经济保障的制度。

劳动者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工伤保险机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负责工伤保险的经营管理、资金积累和风险分担的机构。

第五条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伤保险业务,及时支付工伤保险金,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保费收入和投资收益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增值性。

第七条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应当建立健全,加强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考核,做到规范运作,防止滥用和挤占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参加工伤保险第九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及时将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报送工伤保险机构,并按照工伤保险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应当同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参保,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按照工伤保险机构的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报送个人参保缴费情况。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机构的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五条职工发生工伤或者因工作原因患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工伤护理费、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10月1日起工伤风险费率降低标准:最低行业基准费率 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 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 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 百分点。
类别细分: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 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 0.7%、0.9%、1.1%、1.3%、1.6%、1.9%左右。
案例2:试用期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
王林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机械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 个月,在接受了半个 月的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由于对生产流程和机 器操作不熟悉,一次工作中,我不小心碰落元器 件,砸伤了脚。我要求获得工伤待遇,但公司认 为我还在试用期,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因而不同 意为我申报工伤。请问,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 吗?
特征 (1)强制性 (2)社会性 (3)互济性 (4)福利性
工伤保险比其他类别社会保险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工伤保险强制性最强,实施的范围最为广泛。 (2)工伤保险保障性最强,工伤保险的项目最多,最全
面。 (3)工伤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待遇最优。 (4)工伤保险的给付条件最宽。
二、工伤保险的原则
3.工伤保险费率
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风险的差异性,工伤 保险实行差别费率办法。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 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形成工伤保险 对工伤事故预防、促进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 (1)行业划分 (2)费率确定 (3)费率浮动
造 业 , 通
(1)行业用设备划分 制 造 业 ,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 交 通 运 输
医疗待遇
⑴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超出部分有用人单位支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 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 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 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 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 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 下浮动至80%、50%。
4.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待遇 伤残待遇 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 限:4624元; (2017)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 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 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 0.5-2%,雇工不用缴费;
【缴费比例】:个人不需缴纳,企业单位缴 参保基数的0.5%~2%(根据行业风险分类 设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形。
之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内容 三、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首次立法及其适用时期(20世纪50—80年代) 2.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时期(20世纪90年代) 3.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发展(进入21世纪以
来)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内容
案例3 请假未获准早退路遇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
张某系某公司保安,根据公司请销假制度等 规定,保安员请一日内假的报请保安队长呈请公 司主管部门批准,请假人必须等代岗人员到岗后 方准离岗。2016 年5 月15 日,张某电话向保安 队长许某请假,称第二天上白班要早点回家,许 某答复必须要找到代班人来顶班。第二天张某没 有找到代班人,提前一小时离岗,回家途中遇车 祸。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能否被认定为工 伤?
一、工伤保险定义和特征
定 义: 工伤保险又名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
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 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 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包含内容: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 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 病。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的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 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工伤职工或其 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 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 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疗待遇。
四、管理机构
工伤保险机构的组建取决于该国实行哪一种保 险模式。
实行雇主责任制国家的雇主无需保险机构管理 或向私人保险机构保险;
实行工伤社会保险的国家则由公共机构或保险 基金会单独负责工伤保险工作和支付各项补助 金。
五、工伤补助
1.工伤补助金 2.医疗补助金 3.遗属补助金
第三节 中国工伤保险制度
了解中国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理解工伤的概念、 特点、原则及作用;比较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 的区别和联系。
案例导入: 案例1:下班之后在家工作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2018年10月19号,金吉列出国留学企业策划 主管李某,晚上下班之后回到家中继续第二天策 划案的修改工作中,突发脑淤血,经抢救无效死 亡,问:李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死亡?
1.无责任补偿原则 又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 2.个人不缴费的原则; 3.区别因工与非因工的原则; 4.工资损失的原则; 5.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三、工伤保险的管理形式
1.雇主责任制 2.工伤社会保险制
四、工伤保险费率
1.统一费率制:统一费率是按照法定统筹范围内预测开支的需求,与相同范围内用人单位的 工资总额相比较,求出一个总的工伤保险费率,所有用人单位按同一比例缴费。
(3)费率浮动
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 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 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 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2%、0.4%、0.7%、0.9%、1.1%、1.3%、 1.6%、1.9%左右。
五、保险待遇范围
1.工伤医疗待遇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5.死亡待遇
六、工伤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1. 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 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2.实行了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 以及基本生活。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 展社会生产力。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表
等级 级别综合判定依据
等级 级别综合判定依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第十一章 工伤保险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工伤保险概述 第二节 国外工伤保险 第三节 中国工伤保险制度 第四节 工伤保险发展趋势
学习目标
了解国内外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掌握工伤保险的含义、实施范围和工伤保险实施原
则; 重点掌握工伤保险的费率和工伤保险待遇内容;
同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做出评 价,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可行性的改革建议。
案例小结:
上述的三个案例中涉及的内容都是关于工伤 保险的认定问题,从本节开始,我们就来研 究和探讨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课程结 束,同学问能对上边的案例给出结论。
第一节 工伤保险概述
一、工伤保险定义和特征 二、工伤保险的原则 三、工伤保险的管理形式 四、工伤保险费率 五、保险待遇范围 六、工伤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七、工伤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4.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 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 谐。
七、工伤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工伤保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经历了从雇主责任保险向社会保险发展的两个阶段。
分析思考
工伤保险与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区别与联系?
第二节 国外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模式 二、工伤保险范围 三、基金的筹集方式 四、管理机构 五、工伤补助
2.差别费率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的都是差别费率,中国目前实行的也是这种费率。差别 费率的确定,主要是以企业或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水平为依据的。风险越大,费率越高, 这是保险业的一般规则。实行差别费率可以促进行业或企业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 降低生产风险,从而减少工伤赔偿所需支付的成本。
3.浮动费率制:浮动费率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伤 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决定该行业或企 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
1.工伤保险制度实施的原则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的总的原则就是
“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即根据当年决算实际支出工伤保险费用总额为
依据来确定下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的总额,并使 二者始终保持大体上的平衡关系。
2.工伤的认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 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