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何为重婚罪
重婚罪法律分析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甲,男,30岁,已婚,在某市一家企业担任销售经理。
某乙,女,28岁,未婚,在某市一家服装店担任店员。
两人相识于一次朋友聚会,很快陷入热恋。
某甲在明知某乙未婚的情况下,与其结婚,并共同生活。
后某甲的妻子发现某甲与某乙的事实,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追究某甲的重婚罪。
二、法律分析1. 重婚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属于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有配偶的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2)犯罪客体: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3)犯罪客观方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3.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某甲明知自己已婚,却与某乙结婚,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如下:(1)犯罪主体:某甲有配偶,符合重婚罪的主体要求。
(2)犯罪客体:某甲的行为侵犯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符合重婚罪的客体要求。
(3)犯罪客观方面:某甲在与某乙相识后,明知某乙未婚,却与其结婚,符合重婚罪的客观方面要求。
(4)犯罪主观方面:某甲在明知自己已婚的情况下,故意与某乙结婚,符合重婚罪的主观方面要求。
综上所述,某甲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三、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某甲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启示本案警示人们,要尊重婚姻制度,珍惜家庭幸福。
同时,也提醒未婚者,在恋爱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避免陷入重婚罪的泥潭。
五、总结重婚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破坏婚姻家庭关系、侵犯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给予了严厉的制裁。
本案通过对某甲重婚罪的分析,提醒人们在生活中要尊重婚姻制度,珍惜家庭幸福。
同时,也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案例参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用重婚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导读:重婚罪认定条件包括侵犯一夫一妻制、重婚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及直接故意。
同居与重婚在性质和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区别,同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但不构成法律重婚。
一、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涉及多个方面。
1.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这是其根本所在。
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备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以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从主观方面来看,重婚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二、构成重婚的情况构成重婚的情况主要包括两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有配偶的一方不仅违反了婚姻关系的专一性,还通过与他人形成新的婚姻关系或事实上的夫妻关系来进一步破坏一夫一妻制。
2.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这类人在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与其形成新的婚姻关系或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同样构成了对一夫一妻制的破坏。
3.在认定重婚时,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1)法律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4.对于事实上重婚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例如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以夫妻相称或以夫妻自居等。
5.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些行为如“包养”和姘居与重婚在性质上相似,但它们并未达到重婚的程度。
这些行为虽然违反了夫妻互相忠实的规定,但并未构成法律上的重婚。
三、同居与重婚的区别同居与重婚在性质和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区别。
1.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但未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
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二、重婚罪会判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列。
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1)刑事责任,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
(2)民事责任,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
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律师365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
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
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
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
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
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重婚,抑或仅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
最新重婚罪构成要件、认定、量刑标准0623 2
最新重婚罪构成要件、认定、量刑标准什么是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
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重婚罪构成要件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
2022年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2022年重婚罪的认定标准一、重婚罪的认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一)重婚罪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重婚罪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三)重婚罪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重婚罪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应怎样处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是指已经结婚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
下面是关于重婚罪的量刑标准:1.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已婚身份:一方在结婚后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与他人结婚: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并实际成立婚姻关系。
•违法性:即便存在情感上的问题,重婚行为仍然是违法的。
2. 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行为。
•法律条文:第二百六十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主刑:o有期徒刑:重婚罪的基本刑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o也可以判处拘役或管制,具体判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是否存在情节加重因素、是否有前科等)而定。
•附加刑:法院还可能根据被告的认罪态度、家庭情况、犯罪情节等因素,酌情决定是否适用附加刑或减轻处罚。
4. 处罚的考虑因素•情节轻重:例如,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或自愿向警方坦白,法院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是否与他人同居:与他人结婚与单纯同居可能在法律判定上有所不同,但如果两者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关系,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的具体性质。
•是否有前科:如果被告有重婚前科,可能会加重处罚。
5. 重婚罪与民事婚姻纠纷的区别•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并发生重婚,受害方(即原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举报追究重婚行为的刑事责任。
6. 未婚而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罪与与他人同居行为有区别。
若只是与他人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但可能构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
总结:重婚罪的量刑通常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考虑加重处罚。
对于已有配偶且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受害方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并要求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重婚罪立案标准
重婚罪立案标准重婚罪是指已婚者在婚姻关系仍存在的情况下,另有配偶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重婚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之一是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也就是说,一个人同时与两个以上的配偶结婚,才能构成重婚罪。
这是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重婚罪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当一个人同时与两个以上的配偶结婚时,才能构成犯罪行为。
其次,重婚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具备故意的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重婚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故意进行的,而非出于无意识或者被动的情况。
只有当犯罪主体故意进行重婚行为,并且明知自己已经有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重婚罪。
另外,重婚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具备公诉的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当重婚行为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才能构成公诉的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当重婚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才能构成公诉的条件,才能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具备法定刑的适用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当重婚行为达到了法定刑的适用条件,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重婚罪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当重婚行为达到了法定刑的适用条件,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而确定的,主要包括具备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具备故意的主观故意、具备公诉的条件和具备法定刑的适用条件。
只有当重婚行为达到了这些立案标准,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严格遵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重婚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关于重婚罪判定标准是什么,你是否也有一些疑问呢?想了解法律如何规定?下面由我为读者对重婚罪判定标准是什么进行解答,以下的知识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婚罪判定标准是什么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
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
根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
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
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
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
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
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
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尽管我国早已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度,但在实践中,还是免不了有些人故意为之。
那么,从刑法角度来讲,我们应当如何认定重婚罪呢?重婚罪的定义的是什么?下面,马上随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重婚罪的认定标准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
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刑事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
刑事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在中国刑法中,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及到对家庭制度和婚姻制度的侵犯。
具体而言,刑事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在审理重婚罪的案件时,刑事法院会对婚姻情况进行核实,以确保被告人是否确实存在多次婚姻的情况。
一般来说,刑事法院会调取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以查明被告人是否已经有了婚姻关系。
此外,考虑到重婚罪的受害人通常是自愿与被告人结婚的第二任配偶,刑事法院也会核实这位配偶是否真实存在。
其次,在刑事法院认定重婚罪时,需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
刑法规定,被告人必须明知自己已经有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建立了新的婚姻关系,才能认定其犯有重婚罪。
因此,刑事法院会通过审查案件中的证据和相关证言,评估被告人是否有实际和充分的了解和认知自己已经具有婚姻关系的情况。
此外,刑事法院还需要认定被告人是否以非法手段获得了多次婚姻的机会。
由于中国法律规定,丧偶者或已离婚的婚姻自由应当在一定限制下进行,因此,如果被告人有使用伪造的婚姻证件、伪造的传统习俗或是人格权利欠缺等非法手段达到多次结婚的目的,那么刑事法院将可能认定其具有重婚罪。
最后,刑事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可能的情节因素对重婚罪的认定产生的影响。
例如,如果被告人存在对第一任配偶实施婚内暴力、虐待或其他侵害行为的情况,或是对第一次婚姻没有尽到义务的情形,刑事法院可能会对其在刑事责任上进行裁量。
这其中,重点还是刑事法院要考虑受害人的意愿和自主权,确保对案件进行公正、合理的判断。
总的来说,刑事法院在认定重婚罪的过程中,需要审查被告人的婚姻状况、主观故意、是否以非法手段获得多次婚姻机会等方面的相关证据,同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情节因素。
只有在经过合法、公正的程序以及充分的证据调查后,刑事法院才能对被告人是否犯有重婚罪做出准确的认定。
法律文书-重婚罪怎么认定
重婚罪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一夫多妻制”,所以跟一方登记结婚后,婚
内出轨后才没办理离婚,就跟另一方再注册登记结婚的,将会被鉴定
为重婚,并且会被判为重婚罪。
但是,真要推定一方有重婚罪的,需
要从以下几个各方面进行判断。
可以先明确地是,认定重婚罪,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个婚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以下两种情况: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简单地说,就是
同一时间拥有两本有效的结婚证。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个人身份共同生活。
并且,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即可以情侣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集体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
以夫妻自居的。
而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
同居生活,结发生病老公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
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
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重婚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重婚【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重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当有配偶的一方,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可以判定为重婚。
有配偶说通俗点就是男有妻,女有夫。
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有配偶说通俗点就是男有妻,女有夫。
我国的重婚构成要件有下列内容:1、本罪的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有配偶”说通俗点就是男有妻,女有夫。
这种夫妻关系,既包括依法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也包括事实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
所谓“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人。
刑法明确规定:追究犯有重婚罪刑事责任的是实施重婚行为的有配偶者和明知故犯的无配偶者;反之,不知他人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配偶者,不是重婚罪的主体,因为此种情况往往是由于有配偶者的欺骗、隐瞒而造成的,对于没有重婚故意的无配偶者,仅产生婚姻无效的民事后果,并不产生重婚罪的刑事后果。
2、本罪的客体,侵害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但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如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则排除在外;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但如果无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则无配偶的人不构成本罪,只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承担重婚罪。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已婚者与第三者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即已婚者与第三者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
重婚者不仅受舆论的谴责,更应受法律的制裁,因为重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仅触犯刑律,在刑法上构成刑事犯罪,而且违反婚姻法,在民法上构成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应当追究民事责任,责令加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补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同时侵犯了婚姻当事人的家庭完整权、配偶的身份权、夫妻的贞操权、夫妻共同财产权、名誉权和精神健康权等合法权益。
民法上重婚与刑法上重婚的区别
民法上重婚与刑法上重婚的区别重婚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人再次结婚的行为,这在民法和刑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
虽然在两个法律制度中对于重婚的定义和惩罚有所区别,但基本的法律原则是一致的,即禁止重婚,旨在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护卫个人身份的尊严。
一、民法上重婚民法系重婚是指某一方在未解除原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建立新的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规定,禁止同时与两个及其以上的人结婚,但是,如果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已经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或者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再次结婚是合法的。
对一方面未解除原婚姻关系的人,第三方通过豁免或者保留措施,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构成行为能力。
例如对于婚内不能同居,又不能解除婚姻的情况下,婚内分居、感情破裂,一方申请离开一方,但其中一方为自闭症患者,他(她)的行为能力有限,对此,法院可予支持。
二、刑法上重婚刑法系重婚是指个人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未先解除或涵盖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重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重婚犯罪分自首和非自首两种情况,分别对应较轻和较重的刑罚。
自首是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重婚的犯罪事实,并将所有不动产财产全部返还给原配偶,情节较轻的将会依法从轻处罚。
非自首则是指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才揭穿犯罪事实,处罚将会更为严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处于可贵的保留措施下的情况下,不担负重婚的犯罪责任。
三、重婚婚姻的影响无论是民法上的重婚,还是刑法上的重婚,其影响都非常严重。
不仅会伤害原配偶的情感,影响双方子女的成长,还会对个人财产产生影响。
在民法中,重婚行为虽然无效,但如果对方是为有婚姻关系而与其建立婚姻关系的,即便重婚的有效期已过,第三人仍需要为原配偶的利益作出补偿;如果是误认对方单身而结婚,第三人不需要承担损失责任。
在刑法中,重婚行为会付出刑罚和精神惩罚。
由于行为违法,涉及到财产、子女等大量利益关系,离婚、分产是重婚所带来的结果。
法律文书-怎样才算是重婚罪
怎样才算是重婚罪一、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感情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尚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淡去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分。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收买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
所谓狡辩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其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和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损害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重婚罪的认定标准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寻花问柳络合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重婚观念很严重。
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复杂的弊病,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这方面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卖儿童、贩卖后被迫与他人完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假装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妨害他人重婚是违反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推定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末年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狭隘,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大小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
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的一种犯罪。
哪些情况会构成重婚罪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有关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的相关内容。
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以上内容就是我对“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学习。
新婚姻法 重婚罪是什么?
新婚姻法重婚罪是什么?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里其实会有很多糟心事,不过这一方面还看个人与个人间的耐心容忍度和体谅度,这些事都是可以过去的,但是有些事确是万万不能过去的,比如新婚姻法重婚罪这样的情况,365小编就为您讲一讲重婚罪是什么以及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里其实会有很多糟心事,不过这一方面还看个人与个人间的耐心容忍度和体谅度,这些事都是可以过去的,但是有些事确是万万不能过去的,比如新婚姻法重婚罪这样的情况,365小编就为您讲一讲重婚罪是什么以及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一、新婚姻法中的重婚罪是什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
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二、新婚姻法中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
刑法和民法中关于重婚的规定是什么
Human life rushes like a flood, without encountering islands and reefs, it is difficult to arouse beautiful wave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法和民法中关于重婚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涉嫌重婚的判处拘役或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关于重婚的规定,主要是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中,其中规定,重婚属于典型的无效婚姻。
一、刑法和民法中关于重婚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罪自诉状范文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案由:重婚罪诉讼请求:被告人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自诉人与被告人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一子。
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____年开始,两人感情逐渐谈漠。
被告人于年开始与非法同居,两人于年月日生私生子,于年月日生下私生子。
为一无职业的家庭妇女,年来一直由被告养活。
还为购买了房供自己与及三个子女居住。
与对外以夫妻相称。
在私生子女入读,对外宣称和的父亲是,母亲是。
两小孩称为爸爸。
年月日下午点,自诉人去处找,被伤。
综上所述,被告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妇的名义同居,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
The best investment is to invest in yourself, because this is the only investment that you can be sure of earningwithout losing mone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重婚的意思就是已婚人士跟别人登记结婚,或者没有配偶的当事人,故意跟有配偶的当事人登记结婚的行为。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又形成婚姻关系的,很明显双方都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三、重婚的案底可以消除吗?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ls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何为重婚罪虽然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婚姻关系,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人反其道行之,这种行为是否触犯了我国重婚罪呢?换言之,何为重婚罪?下面,赢了网小编马上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一、重婚罪的认定,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重婚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重婚罪判几年,重婚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258规定: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
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
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
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
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
三、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综上可知,重婚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已婚人士,也可以是未婚人士。
此外,如果行为人犯了重婚罪,该行为人将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随时咨询我们赢了网,我们将尽快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网络诈骗案破案机率有多大/cr/831859.html∙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能超过多少年/cr/831858.html∙单位受贿罪最新司法解释/cr/831857.html∙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及处罚是什么样子的/cr/831856.html∙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 /cr/831855.html ∙盗窃单处罚金的条件是如何的/cr/831854.html∙不交罚金能减刑吗 /cr/831853.html∙把人推倒法医鉴定轻伤,算是故意伤害吗/cr/831852.html∙判刑后刑期怎么折抵 /cr/831851.html ∙广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cr/831850.html∙公诉重婚罪可撤诉吗 /cr/831849.html ∙拘役是行政违法吗 /cr/831848.html∙一个晚上多次盗窃算一次吗/cr/831847.html∙受贿罪未遂的认定 /cr/831846.html∙商业贿赂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的区分/cr/831845.html∙罚金执行的问题与完善/cr/831844.html∙管制怎么判 /cr/831843.html∙非法经营罪的管辖如何确定/cr/831842.html∙从终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到最后执行一般有多久/cr/831841.html∙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cr/831840.html∙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个/cr/831839.html∙网络金融诈骗怎么报案,网络金融诈骗的表现形式/cr/831838.html∙什么是注射死刑和注射死刑的条件/cr/831837.html∙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cr/831836.html∙运输毒品罪量刑情节有哪些标准(2018年) /cr/831835.html∙信用卡诈骗警察处理立案程序是什么/cr/831834.html∙挪用公款400万判缓刑有可能吗/cr/831833.html∙公务员行贿行为的后果有哪些/cr/831832.html∙集资诈骗判决书是什么样的/cr/831831.html∙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cr/831830.html∙服刑人员减刑是否必须要缴纳罚金减刑幅度才不受影响/cr/831829.html∙民事诉讼作伪证的处罚方式有哪些/cr/831828.html∙拘役可以取保候审吗 /cr/831827.html ∙信用卡诈骗罪的追溯时效/cr/831826.html∙3年以上7年以下可以如何减刑/cr/831825.html∙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cr/831824.html∙什么叫罚金 /cr/831823.html∙死刑核准权的现状如何/cr/831822.html∙洗钱罪的特征有哪些 /cr/831821.html ∙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cr/831820.html∙聚众淫乱罪几个人才能构成以及是否应该被取消/cr/831819.html∙经济诈骗自首到判决需要多久/cr/831818.html∙死缓减刑后发现漏罪,应如何进行数罪并罚/cr/831817.html∙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 /cr/831816.html∙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诉标准(2018年) /cr/831815.html∙拘役怎样申请监外执行/cr/831814.html∙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的印章罪指的是什么/cr/831813.html∙劳动仲裁作伪证的后果是什么/cr/831812.html∙拘役在哪里执行 /cr/831811.html∙在网络中遭人诽谤要怎么维权/cr/831810.html∙刑事证据的法定分类 /cr/831809.html ∙受贿40万退脏认罪态度好可以少判吗/cr/831808.html∙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cr/831807.html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cr/831806.html ∙诈骗案从立案到法院宣判要多长时间/cr/831805.html∙关于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行为/cr/831804.html∙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cr/831803.html∙驱逐出境由谁执行 /cr/831802.html∙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如何处理/cr/831801.html∙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判多少年/cr/831800.html∙走私废物罪判决书 /cr/831799.html∙监狱探监一般是几点 /cr/831798.html ∙无期徒刑怎么判 /cr/831797.html∙不同的地方对于抢劫的量刑标准(2018年)一样吗/cr/831796.html∙陕西省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2018年) /cr/831795.html∙新刑法规定(2018)渎职罪有哪些内容/cr/831794.html∙最高法院如何审查停止执行死刑的/cr/831793.html∙用菜刀砍人要判几年 /cr/831792.html ∙做伪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cr/831791.html∙诋毁诬告他人什么罪 /cr/831790.html ∙盗窃犯罪团伙怎么量刑/cr/831789.html∙没收的赃款如何处理 /cr/831788.html ∙遣送出境和驱逐出境的区别/cr/831787.html∙诽谤罪怎么够成情节严重/cr/831786.html∙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原因是什么/cr/831785.html∙挪用资金转化职务侵占罪判决书/cr/831784.html∙故意杀人哪种情况下判处死刑/cr/831783.html∙认罪态度对量刑的影响/cr/831782.html∙小伙刚出狱又因盗窃被抓,盗窃罪的量刑标准(2018年) /cr/831781.html∙犯罪主体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吗/cr/831780.html∙盗窃罪的认定有哪些内容/cr/831779.html∙拘役有没有缓刑 /cr/831778.html∙招摇撞骗罪从预审到判决需要多少时间/cr/831777.html∙并处罚金可以不交吗 /cr/831776.html ∙量刑建议的提出时间和方式是什么/cr/831775.html∙醉驾酒精含量200以上怎么判刑/cr/831774.html∙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后还能判缓刑吗/cr/831773.html∙刑罚方法:没收财产 /cr/831772.html ∙境外追逃与境内追逃区别/cr/831771.html∙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cr/831770.html ∙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2018年)有关问题的解释)/cr/831769.html∙失火罪处以年有期徒刑/cr/831768.html∙家里没人如何假释 /cr/831767.html∙遣送出境有期限吗 /cr/831766.html∙关于非法集资诈骗判刑是怎样规定(2018)的/cr/831765.html∙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区别/cr/831764.html∙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是什么样子的/cr/831763.html∙正当防卫杀人坐牢多久,正当防卫杀人坐几年牢/cr/831762.html∙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如何计算假释考验期/cr/831761.html∙私刻公章后进行合同诈骗怎么定罪量刑/cr/831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