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1T-656-2009北京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DB11_T652_6-2018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6部分:休闲农庄
ICS03.080.30A12备案号:60709-2018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 B11/T652.6—2018代替 DB11/T 652.6—2009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6部分:休闲农庄Basic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s for special rural tourism categories—Part 6: Leisure grange2018-09-29发布2019-01 -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刖言DB11/T 652《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分为若干部分:一一第1部分:通则;一一第2部分:国际驿站;一一第3部分:采摘篱园;一一第4部分:乡村酒店;一一第5部分:养生山居;—第6部分:休闲农庄;—第7部分:生态渔家;—第8部分:山水人家;一一第9部分:民族风苑;一一第10部分:葡萄酒庄;本部分为DB11/T 652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11/T 652.6—2009《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6部分:休闲农庄》。
与DB11/T 652.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业态的英文名称,将“Leisure farm”修改为“Leisure grange”;一一修改了对住宿部分的要求;一一増加了对特色文化与服务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红、宋宇、周卫民、王粤、赵广朝、王清、张靖、李辉、于军、李化、王保 仁、滑欣、彭丽丽、邢馨月、刘春婷、谢陆源、张翼。
本部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DB11/T 652.6—2009。
I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6部分:休闲农庄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休闲农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与评定规则。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 (3)1、总则 (4)2、术语 (4)3、基本规定 (5)4、分类与编号 (5)5、基建文件 (6)6、监理资料 (9)7、施工资料 (10)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10)7.2 施工管理资料 (14)7.3 施工技术资料 (14)7.4 施工测量资料 (15)7.5 施工物资资料 (15)7.6 施工记录资料 (16)7.7 施工试验资料 (17)7.8 过程验收资料 (19)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9)8、竣工图编制 (19)9、编制组卷 (20)6、监理资料 (21)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24)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33)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7)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7)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7)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37)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43)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46)引用标准名录 (61)本规程用词说明 (62)条文说明 (63)1、总则 (63)2、术语 (63)3、基本规定 (63)4、分类与编号 (65)5、基建文件 (66)6、监理资料 (66)7、施工资料 (67)8、竣工图编制 (68)9、编制组卷 (68)10、移交与归档 (68)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DB11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DB11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献分类号DB11北京市地⽅标准DB11/XXXXX—XXXX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Theevironmentalmonitoringagencytechnicalrequire mentonmonitoringqualitymanagement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致性程度的标识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次前⾔II1范围12规范性引⽤⽂件13术语和定义24基本要求2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56原始记录和数据报告要求8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
本标准主要起草⼈:邹本东、孙彤卉、刘卫红、陈圆圆、⿅海峰、⾦蕾。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活动应遵循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原始记录和数据报告要求。
本标准适⽤于在环境监测能⼒范围内从事环境监测活动,向社会出具数据报告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管理。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所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国认实〔2016〕33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3241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785.1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GB5468锅炉烟尘测试⽅法GB8978污⽔综合排放标准GB9661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法GB12348⼯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建筑施⼯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5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法GB/T14581⽔质湖泊和⽔库采样技术指导GB/T15173电声学声校准器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中颗粒物测定与⽓态污染物采样⽅法GB22337社会⽣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HJ/T20⼯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52⽔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5⼤⽓污染物⽆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91地表⽔和污⽔监测技术规范HJ/T92⽔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地下⽔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5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HJ/T397固定源废⽓监测技术规范HJ493⽔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质采样⽅案设计技术规定HJ618环境空⽓中PM10和PM2.5的测定HJ640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91环境空⽓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70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732固定污染源废⽓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袋法TB/T3050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DB11/307⽔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119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件。
《修订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工作大纲.doc
附件1: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修订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1)工作大纲1. 项目背景北京是全国较早开展地方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省市之一,北京市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规划委联合开展,在2011年12月之前,北京市评价工作一直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由于地区技术、经济发展条件和地域气候、资源等差别,国标条款已不能完全覆盖北京市建筑特点,因此自2010年起到2011年底利用一年多时间,北京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根据北京特点编制了适合于北京地区气候、环境、资源和经济的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并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用于指导北京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地方标准,2013年4月出版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
目前,绿色建筑已经从“十一五”时期的初步探索、单体推进,迅速发展至成片式集群发展的全面推广阶段,相关技术、设备、产品相应成熟化发展,管理方法与流程逐渐规范。
但介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逐步提高,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的愈渐严格,以及绿色建筑适应技术、产品的日趋成熟等因素,2006年版本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适用范围已不能适应绿色建筑总体发展形势。
因此,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中的相关要求,住建部科技司针对2006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不完善之处,组织开展修订工作,并于2012年9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发布《关于对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建科综函[2012]169号),2014年4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DB65-T3016—2009
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DB65-T3016—2009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DB65-T3016—2009ICS13.020.01Z00备案号:DB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T3016—2009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 for Post Environmental ImpactAssessment2009-09-25 发布2009-11-01 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5/ T3016—2009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志成,白雁斌,贾广成,党新群,柳军荣,王琳,李扬旗。
IDB65/T3016-2009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评价内容和报告书的编写等。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影响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环境影响后评价(Pos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以及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性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措施,以实现项目运行与环境相协调的方法与制度。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编制说明编制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2015年3月目录1.必要性、目的、依据与技术路线 (1)2.国外技术导则调研 (6)3.导则技术要点说明 (12)4.参考文献 (40)1.必要性、目的、依据与技术路线1.1必要性场地以土地为主要载体,是人类生活、生产和建设等活动的必要基础。
由于土壤的特殊性质,污染物在其中迁移、转化和降解的速度十分缓慢,累积在土壤中的持久性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作用来消除,并且可能会在土壤中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进而产生新的污染物。
因此,即使在场地上的生产建设活动终止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场地内还可能存在遗留的污染问题。
土壤污染的遗留问题对场地未来的规划、开发和利用会造成很多不利影响,特别是重污染的工矿企业等搬迁后遗留的场地,未经过场地环境评价和后续的修复治理,就直接用作人类密切频繁接触的用途,如住宅、公建、公园、农业用地等,极易造成对人类和动植物健康安全的危害。
为确保搬迁企业遗留场地再开发后居民的健康,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颁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通知要求关闭或破产企业在结束原有生产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时应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调查,对于受污染区域应制定土壤整治方案。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起草编制工作,以为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目前这些技术导则初稿编制工作已完成,正处于征求意见及报批阶段。
为了推进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管理政策的落实,北京市环保局于2007年颁布了《场地环境评价导则》(试行),并于2009年对该导则进行相应修订,使其更符合北京的场地特征及人文现状,并更具有实操性。
DB11_T425-2018牛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
ICS65. 020. 30B 40备案号:60700-2018北 京市地DB11方 标 准D B 11/T 425—2018DB11/T 425-2007牛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Environments丨quality requirement for cattle house,non-cultured andbuffer area of cattle farm2018-09-29发布2019-01 -01 实施目次前言 (ii)i范围 (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技术要求 (2)5监测 (3)刖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11/T 425-2007《种奶牛缓冲区、场区、舍区环境质量标准》、DB11/T 426—2007 《奶牛缓冲区、场区、舍区环境质量标准》和DB11/T 427—2007《种牛缓冲区、场区、舍区环境质量标 准》。
与DB11/T 425—2007、DB11/T 426—2007和DB11/T 42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一一増加了种公牛、奶牛、肉牛的术语解释(见3.1、3.2和3.3);—修改了舍区、场区、缓冲区的英文翻译(见3.4、3.5和3.6,2007年版的3.2、3.3和3.4);一一删除了物理环境质量中风速项目(见2007年版4.2.3);一一删除了物理环境中舍区按牛生长阶段分类要求设定限值;修改为按不同牛种类分类要求设定限 值;修改了肌、邮、CO2、PM1。
、TSP、细菌总数、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光照、噪声的浓度限值;修改 了二氧化碳、细菌总数的单位(见4.1和4.2,2007年版的4.1和4.2);—修改了饮用水水质要求(见4.3,2007年版的4.3);一一修改了监测的采样要求(见5.1,2007年版的5.1)一一修改了各项指标的监测分析方法(见5.2, 2007年版的5.2)。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批准1项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批准1项地方标准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0.07.06
•【字号】2010年标字第9号[总第94号]
•【施行日期】201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0年标字第9号(总第94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批准以下1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附件: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0年标字第9号地方标准题录【标准号】DB11/729-2010
【标准名称】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
【标准性质】强制性
【发布日期】2010-06-28
【实施日期】2011-01-01
【起草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归口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防火安全技术工作的管理职责,进场材料及材料堆放的防火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技术要求及防火安全验收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及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
北京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
III
DB11/T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56—2009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污染识别、 现场采样分析、 风险评价三个阶段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地开发再利用时的场地环境评价,其他类型的场地环境评价可参照本导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场地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 ...............................................................................................................................3 5 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5 6 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分析 ...........................................................................................................................7 7 第三阶段——风险评价 .................................................................................................................................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地下和地上储藏池(库)调查示例表 .....................................................................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不同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报告编写示例......................................................................1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土壤采样技术 .............................................................................................................2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现场记录单样式 .........................................................................................................2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监测井设置与地下水采样技术..................................................................................30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样品分析方法..............................................................................................................34 附录 G(资料性附录)美国 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 ........................................................................................38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场地健康风险计算方法 .............................................................................................41
DB11T1281—2015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
DB11T-1281—2015-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ICS 13.080DB11 Z 50备案号:48688-2016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281—2015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guideline for remediated soil reuse fromcontaminated site2015-12-30发布2016-03-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工作程序 (2)5 第一阶段——土壤再利用区环境调查 (2)6 第二阶段——土壤再利用风险筛选 (3)7 第三阶段——土壤再利用风险评估 (6)8 污染防治对策及长期监测计划 (8)9 报告编制 (8)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下水系统防污性能评估方法 (9)附录B(资料性附录)达标点浓度预测方法 (16)附录C(资料性附录)部分污染物理化性质参数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报告编写示例 (2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晓洋、钟茂生、唐丹平、姜林、唐振强、夏天翔、王亚军、张丹、李慧颖、贾琳。
引言为规范污染场地土壤再利用过程,防止土壤再利用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污染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有关法律和通知的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抽查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29•【文号】环办函[2009]1121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抽查的通知(环办函〔2009〕112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抽查。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抽查方式及内容此次抽查采用现场检查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专项检查两种方式。
(一)现场检查我部会同检查单位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及部分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对部分评价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工作条件、工作质量、日常管理、人员配备以及从业行为等相关情况。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专项检查抽查部分评价机构2008年主持完成的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清单见附件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和规范性等相关情况。
二、抽查程序和时间安排(一)200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我部组织对附件一中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抽取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加专项检查,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2009年11月10日前,附件二中的单位应将抽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以及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复印件各一份报送我部。
(三)2009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我部分批组织对抽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听取相关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汇报。
DBT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完整版
D B T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278—2015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line for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 in contaminated sites2015 - 12- 30发布2016 - 03 -目次前言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茂生、姜林、郑迪、贾晓洋、唐振强、夏天翔、韩丹、王世杰、刘增俊、贾琳。
引言因场地土壤或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迁移规律及风险暴露的特殊性,其调查采样、风险评估均具有其自身特点。
为更客观科学的评估污染场地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健康风险,制定更为科学、经济的风险管理对策,防止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布点采样和呼吸暴露风险评估的一般工作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采样和呼吸暴露健康风险评估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调查、现场采样和呼吸暴露途径的健康风险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J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T 167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 811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1T656-2009场地环境评价导则-北京
*+, -.H/>/0123425-678> &'(9#:;&'(<$=>?RB C&@A BC
DQ7&)%&E'(7)
DQ7& &'() *% P2 FGGK H(?IFGGK *%7 DE23JJJKKLK MNOPS *%7 DE23 IQK $RS$TUVSWXY(ZZ[S *%7 DE23 IQK \]G^ _XY(ZZ[S *%7 DE23 I`K a (ZZ[S *%7 DE23 I K (ZZ[S *%7 DE23
,&6 = ;;;;;
DB
'%7
(QYLURQPHQWDO VLWH DVVHVVPHQW JXLGHOLQH
'%7
!
.....................................................................................................................................................................III 1 ...................................................................................................................................................................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2009(解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4-2009代替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Noise Impact Assessme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9-12-23发布 2010-04-01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目 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5)5 评价工作等级 (7)6 评价范围和基本要求 (8)7 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10)8 声环境影响预测 (11)9 声环境影响评价 (25)10 噪声防治对策 (25)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27)12 声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写要求 (28)附录A(规范性附录)噪声预测计算模式 (30)附录B(规范性附录)倍频带声压级合成A声级计算公式 (47)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噪声污染,规范和指导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增加了声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一节,明确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固定声源和流动声源的环境影响应分别进行评价。
——根据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和《户外声传播衰减第二部分一般计算方法》(GB/T17247.2),对工业企业、公路(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飞机噪声预测公式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修改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工作基本要求的表述方法。
——增加了典型建设项目分类预测及噪声控制措施、区域环评中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等章节。
——删除了有关声源的监测方法,保留了简易法测量声源声功率级的方法。
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 811-2011
ICS13.080Z 50备案号:31296-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811—2011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Screening Levels for Soil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f Sites2011-08-09发布2011-12-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2)5 监测 (5)参考文献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友亚、李发生、李立新、黄海林、曹云者、颜增光、张超艳。
II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工业/商服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潜在污染场地开发利用时是否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的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本。
GB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14550 土壤质量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7134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7135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7136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 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0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 491 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7.4 土壤和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EPA Method 200.7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水和废物中的金属和痕量元素(Determination of Metals and Trace Elements in Water and Wastes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ic)EPA Method 200.8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水和废物中的痕量元素(Determination of Trace Elements in Waters and Wastes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 Mass Spectrometry)EPA Method 1613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测定四至八氯代二恶英和呋喃(Tetra- through Octa-Chlorinated Dioxins and Furans by Isotope Dilution HRGC/HRMS)EPA Method 7196 比色法测定六价铬(Chromium, Hexavalent (Colorimetric))EPA Method 7473 热解齐化-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固液态介质中汞的含量(Mercury in Solids and Solutions by Thermal Decomposition, Amalgamation, and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EPA Method 8015 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非卤代有机物(Nonhalogenated Organics using GC/FID)DB11/T 811—20112 EPA Method 8081 气相色谱法测定有机氯农药(Organochlorine Pesticides by GasChromatography)EPA Method 8082 气相色谱法测定多氯联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 by Gas Chromatography)EPA Method 8141 气相色谱法测定有机磷化合物(Organophosphorus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EPA Method 8260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EPA Method 8270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emi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EPA Method 9012 离线蒸馏法测定总氰和可氯化氰(Total and Amenable Cyanide (Automated Colorimetric,with Off-Line Distillation))NIOSH Method 7400 利用位相差显微镜测定石棉及其他纤维物(Asbestos and Other Fibers by PCM)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J11-501-2009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1 总则1.0.1为了在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基勘察。
工作中应广泛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筑经验,针对工程特点、任务要求和岩土工程条件,切实做到精心勘察,提出完整可靠、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勘察工作应包括参与地基基础方案实施的过程。
1.0.4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原则。
设计时应依据勘察成果,结合结构特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材料情况、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切实做到精心设计,以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0.5 本规范中未列入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footing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勘察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foundation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即详细勘察),其目的是解决地基基础方案有关实际问题。
2.1.4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standard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在测试、试验的基础上,对应荷载效应为标准组合并按照变形控制的地基设计原则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值。
2.1.5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 level for prevention of up-floating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
2.1.6新近沉积土recently deposited soil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呈欠压密状态、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与螺壳、蚌壳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指对计划、政策、项目等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的过程。
为了保证EIA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导则。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2009)》:该技术导则是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方法和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 国际金矿协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ining and Metals,简称ICMM)发布的《矿产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准则》:该准则对矿产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和指导,包括项目描述、环境基线调查、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管理计划等方面。
3. 《风力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该技术导则是中国风能协会发布的,对风力发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风力资源评估、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等方面。
4. 《港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该技术导则是中国港湾协会发布的,针对港口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规范,包括海洋环境、陆地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
5. 《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该技术导则是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发布的,对城市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指导,包括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对策等方面。
这些技术导则都是为了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指导和参考。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和要求选择相应的技术导则进行指导。
DBT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完整版
D B T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278—2015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line for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 in contaminated sites2015 - 12- 30发布2016 - 03 -目次前言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茂生、姜林、郑迪、贾晓洋、唐振强、夏天翔、韩丹、王世杰、刘增俊、贾琳。
引言因场地土壤或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迁移规律及风险暴露的特殊性,其调查采样、风险评估均具有其自身特点。
为更客观科学的评估污染场地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健康风险,制定更为科学、经济的风险管理对策,防止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布点采样和呼吸暴露风险评估的一般工作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采样和呼吸暴露健康风险评估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调查、现场采样和呼吸暴露途径的健康风险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J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T 167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 811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 (3)1、总则 (4)2、术语 (4)3、基本规定 (4)4、分类与编号 (5)5、基建文件 (6)6、监理资料 (9)7、施工资料 (10)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10)7.2 施工管理资料 (14)7.3 施工技术资料 (14)7.4 施工测量资料 (15)7.5 施工物资资料 (15)7.6 施工记录资料 (16)7.7 施工试验资料 (17)7.8 过程验收资料 (19)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9)8、竣工图编制 (19)9、编制组卷 (20)6、监理资料 (21)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24)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32)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6)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6)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6)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37)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43)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46)引用标准名录 (61)本规程用词说明 (61)条文说明 (62)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第一、原规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规定”,把对各方行为的管理转向对工程资料本身的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本规程的特性;第二、删除原规程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一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并入其他相关章节中;第三、原规程第十一章“验收与移交”中,“验收”的概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移交归档”;第四、删除原规程第十二章“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内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第三章“基本规定”中;第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新的管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II
DB11/T 656—2009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污染识别、 现场采样分析、 风险评价三个阶段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地开发再利用时的场地环境评价,其他类型的场地环境评价可参照本导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场地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 ...............................................................................................................................3 5 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5 6 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分析 ...........................................................................................................................7 7 第三阶段——风险评价 .................................................................................................................................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地下和地上储藏池(库)调查示例表 .....................................................................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不同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报告编写示例......................................................................1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土壤采样技术 .............................................................................................................2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现场记录单样式 .........................................................................................................2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监测井设置与地下水采样技术..................................................................................30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样品分析方法..............................................................................................................34 附录 G(资料性附录)美国 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 ........................................................................................38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场地健康风险计算方法 .............................................................................................41
ICS 13.020.30 Z 04 备案号:26214-2009
DB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656—2009
北
京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guideline
2009-10-14 发布
2010-01-01 实施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1/T 656—2009
1
DB11/T 656—2009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场地 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场地上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本标准中的场地仅限于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s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8 版)和环境保护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共同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包含的物质。 3.3 筛选值 screening values 在确定了开发场地土地利用功能的情况下, 土壤污染物检测值低于该筛选值时, 该场地不需修复即 可直接开发利用。而检测值超过筛选值时,必须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具体的风险评价结果确定该场地是 否需要实施修复及修复的目标值。 3.4 关注污染物 contaminants of concerns 第二阶段风险筛选过程中确定的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污染物, 即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污染 物,是风险评价的关键污染物。 3.5 健康风险评价 health risk assessment 基于污染场地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负面影响的水平评价。 3.6 修复目标值 remediation target values 基于场地健康风险评价确定的可接受的场地污染水平。 3.7 风险可接受水平 risk acceptable level 一定条件下, 人们可以接受的健康风险水平。 本标准中的致癌风险水平以场地污染可能引起的癌症 发生概率来衡量, 非致癌风险水平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染可容许接受浓度的倍数来 衡量。 3.8 暴露途径 exposure pathway 污染源或污染区域释放的污染物接触到场地及场地周边受体的途径。 每一个暴露途径将包括污染源 及关注污染物释放的源、暴露点、受体及受体接触污染物的方式。如果污染源与暴露点不在同一位置, 则暴露途径还应包括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过程。 3.9 接触方式 exposure route 人体接触或摄入污染物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与人体健康相关接触污染物的方式包括:①直接不慎 摄入污染土壤;②经皮肤接触污染土壤而吸收土壤中污染物;③通过呼吸系统吸入污染的土壤尘;④吸 入土壤及地下水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⑤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和地表水。 3.10 暴露点 exposure point 人体接触关注污染物的介质(土壤、地下水等) 。 3.11 暴露浓度 exposure concerntration 暴露点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如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 3.12 场地概念模型 site conception model 综合描述场地污染源释放的污染物通过土壤、水、空气等环境介质,进入人体并对场地周边及场地 未来居住、工作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的关系模型。场地概念模型包括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途径、人体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14550 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G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 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J 145 土的分类标准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77.4 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8 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 号 2008 版 EPA Method 200.7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ic Method for Trace Element Analysis of Water and Wastes EPA Method 200.8 Determination of Trace Elements in Waters and Wastes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 Mass Spectrometry EPA Method 7196 Chromium, Hexavalent (Colorimetric) EPA6010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EPA7473 Mercury in Solids and Solutions by Thermal Decomposition, Amalgamation, and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EPA8015 Nonhalogenated Organics by Gas Chromatography EPA8081 Organochlorine Pesticides by Gas Chromatography EPA8082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 by Gas Chromatography EPA8141 Organophosphorus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 EPA8260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 EPA8270 Semi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 EPA Method 9012 Total and Amenable Cyanide (Automated Colorimetric, with Off-Line Distillation) NIOSH Method 7400 Asbestos and Other Fibers by PCMILeabharlann DB11/T 65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