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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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013-11-04 点击率: 9578

荆州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近几年来,荆州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数量种类不断增多,活动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也日益得到重视

。为进一步摸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找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我们利用半个

月的时间,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

下:

一、荆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现状

(一)社会组织发展总量。据统计,截止2013年11月份,荆州市共有社会组织2546 个,其中社会团体940个(市直187个、县级753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23个(市直43个、县级1280个),农

村专业经济协会283个,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近30%,高于全省增长水

平。

(二)社会组织职工人数。全市社会组织共有职工人数12115人(专职人员为8214人、兼职人员为3901人),其中社会团体3764人(

市直1801人、县级1963人),民办非企业8046人(市直579人、县级7467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05人。

(三)社会组织党员人数。全市社会组织共有党员3945名(社会团体1833名、民办非企业2112名),其中专职人员中的党员数2287

名(社会团体1471名、民办非816名)、兼职人员中的党员数1658名(社会团体1033名、民办非625名)。

(四)党组织建设情况。全市已建立党组织234个(社会团体79个、民办非企业155个),其中,成立党工委2个、党委13个、党总支

1个、党支部165个、联合党支部53个;有1—2名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有152个(其中社会团体60个、民办非企业92个);

有3名以上

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有4个(其中社会团体3个、民办非企业1个);不符合条件未建立党组织的有2156个(社会团体973个、民办非

企业1183个);已选派党建联络员433个(其中社会团体160个、民办非企业273个),基本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全覆盖。(五)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的147个(社团88个、民非单位59个),党建工作制度健全的138个(社团90

个、民非单位48个),有独立活动场所的112个(社团79个、民非单位33个),占党组织总数的48%;全市234个已成立社会组织党

组织中,得到经费保障的有94个(社团44个、民非单位50个),只占党组织总数的40%。

二、社会组织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荆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稳步推进,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领导的

充分肯定,并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先工作先进单位”、被荆州市委授予“荆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十面红旗”等荣誉

称号。但由于受管理体制、建党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认识不到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由于对社会组织的

地位和作用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不统一,有的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监督管理、党建

工作重视不到位,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管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本不重视,导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落实,党组织覆盖面不广等

诸多问题。

(二)管理体制不明确。社会组织不同于行政企事业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垂直管理,以线为主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

系不符合社会组织的实情。特别是部分行业协会处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状况,有的认同市直机关工委,有的认同挂靠业务主管

单位管理。这样,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出现了多头管理,甚至无单位管理的局面。尽管中央有关文件虽然曾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

责任主体是业务主管单位,但由于宣传和认识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对自身的责任不够明确,没有真正担起社会

组织的党建工作任务,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路还不够明

晰。

(三)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社会组织规模较小,党组织活动缺经费、无场地,活动特色不鲜明,普遍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有活

动无质量”等问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滞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党员

数量少,大部分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数不足3人。由于部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顺,出现了党建工作的管理空白

,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实际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四)党组织发挥作用有待加强。社会组织多为某一学术领域、某一专业、某一行业服务,自愿结成的民间组织,其组成人员来自社会不同人群,工作人员中既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既有国家编制内的,也有社会组织临时聘任的,其组织特征带有明显的松散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多数没有转到其从业的社会组织,组织生活归属于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的党组织生活少。一些没有单独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不能自主开展党的活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不能经常化,没有把党的活动融入业务工作,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比较欠缺。

(五)党工委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目前,全市已经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2个,其中市本级1个、县级1个;社会组织党工委全部

设在市

、县级民政部门,虽然机构已批,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无管理手段,工

作任务繁重与工作力量薄弱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建议

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仅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社会基础、扩大党

的影响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

现实需要。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这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必须在

管理体制上改革,在分类指导上着力,以提高认识、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覆盖为重点,以“六个创新”为手段,形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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