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标准
华工GPA官方算法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的通知
华南工教[2009]35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在学分制教学制度下,衡量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质量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特将其计算公式及标准通知如下。
3.所有课程均按学生考核取得的最高课程成绩计算绩点。
4.按学期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期绩点,按学年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年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为总平均学分绩点。
5.本计算方法仅用于出具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证明时使用。
无城规绩点436.5学分138平均gpa3.16
60-61.9
60以下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通过
不通过课程绩点
4.0
3.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3
3.0
2.7
2.3
2.0
1.7
1.3
0.0
4.0
3.7
2.7
1.7
0.0
3.0
0.0
百分制
五级制
二级制
1三、相关说明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
2.通选课、辅修课、跨校选修和课外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我校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GPA)采用4分制,计算公式及对应关系如下: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GPA =
学生工作 考核方案
学生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全面提升学校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工作考核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该方案旨在全面评价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学校学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激励和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促进学校学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考核内容1. 学校学生工作组织能力的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学校学生会、社团组织、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考核要点:组织策划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2.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学生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学风建设等方面。
考核要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3. 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
考核要点: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得的成绩、学生科研实践成果、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4. 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和评估能力的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落实情况。
考核要点:学校学生工作规范制度的建设、学校学生工作评估指标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
三、考核形式1. 学生工作考核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考核组织负责,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标准。
2. 考核形式主要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两种形式,结合定期考核和日常评估相结合。
3. 定量考核主要通过学生工作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学生参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学校活动的影响力等数据进行量化评价。
4. 定性评价主要通过评估学生工作的成果与效果进行综合评定,强调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确定考核内容、考核范围、考核要点、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内容,并形成考核方案。
2. 组织考核实施:学校设立专门的评审组织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抓好考核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信息整理。
3. 结果公布和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向学校和相关教师、学生及家长做好结果的反馈工作。
学生工作部考核细则
学生工作部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生工作部工作成果的评定,激励学生工作部成员积极投身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基本要求1.遵守学生工作部工作纪律,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意识。
2.认真完成学生工作部的工作任务,按时上交工作成果。
3.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和个人素质,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工作部的各项活动和项目。
第三章考核内容1.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和上交的工作任务占总任务的比例。
2.工作质量的评估: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等。
3.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意识:考核成员的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执行力;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他人合作共事。
4.综合能力的评价:通过日常工作表现和参与活动等方面评价成员的综合能力,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四章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学期结束时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组织进行。
2.日常考核:在平时工作中,负责人根据成员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评定和记录。
3.活动考核:成员参与学生工作部组织的活动和项目,并依据活动或项目的要求进行考核。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的评定:对每位成员按照考核内容和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结果的公示:考核结果将在学生工作部内进行公示,供成员查看。
3.奖惩措施:根据成员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表现优秀者将获得奖励,例如荣誉称号、奖金或升职等;表现不合格者将面临警告、降级或辞退等惩罚。
第六章附则本考核细则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和学生工作部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如对本细则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由成员提出并进行讨论修改。
总结学生工作部考核细则的制定对于提高学生工作部的工作质量和成员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考核要求和标准,能够规范成员的行为和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细则为了规范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1.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2.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3.加强学生的组织协作能力和社交沟通能力;4.推广学生道德品质和人文精神。
二、考核内容1.学业成绩学生应按时完成学院和各科的学业要求,达到优秀水平的成绩,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
2.综合素质学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综合素质活动,包括文艺、体育、科技竞赛、志愿服务等,展示自己的特长和能力。
3.实践能力学生应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研等,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4.组织协作能力学生应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如学生会、班级活动等,锻炼自己的组织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5.道德品质学生应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身作则,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友善待人等。
三、考核方法1.学校开展定期考试,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定期考核,并将成绩作为学生考核的重要依据。
2.学校设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学生的参与情况、获奖情况以及专项考核情况等,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3.学校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并根据实践活动的参与情况和成果,将其作为学生考核的重要依据。
4.学校通过学生自评、班级评议等方式,了解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现,作为学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1.优秀:学生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全面发展,具备一定的组织协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学院的认可和奖励。
2.良好:学生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较好,综合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组织协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学院的认可和肯定。
3.合格:学生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一般,综合素质较低,需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4.不合格:学生在各项考核内容中表现较差,综合素质严重不足,需接受学院的相关教育和辅导,并进行必要的补救。
华南理工大学公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公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二○○六年三月修订)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1989年11月20日颁发)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稿),结合我校公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学院是根据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尝试高等教育“宽进严出”的新路子,从1999年开始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一种新型教育形式。
公开学院主要从每年应届高中、中专毕业生中录取学生,通过一定年限的集中教学和管理,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
一、入学及注册第三条凡被录取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按要求交费、体检、办理入学手续后,即成为学院学生。
学生必须按时报到上课,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行、体格等复查,经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条学院对每一位学生发给学生证。
学生证须妥善保管使用。
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发(只补发一次)。
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学生如有通信地址变动,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更改,并到学籍管理员处备案。
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学制、学习形式第八条公开学院学制专本连读4-5年、专科2-3年、专科起点本科二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考试计划集中学习。
学生应接受学院的统一管理。
三、成绩考核及记载第九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和广东省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华南理工大学综合测评
附件1: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一、综合测评总积分三、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综合测评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T)(S)(Z)(D),文体成绩积分占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智育成绩积分占65% 20%。
15%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测评总积分SS=0.20D+0.65Z+0.15T二、德育成绩积分计算公式如下:学年德育成绩积分 D-DD=D+D321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其中:——D1学年品德操行加分——D2学年品德操行扣分——D3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D11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级评议小组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65。
测评内容如下:、测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30%( 10%)60%以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
3.7 4.44.5—3.8—5.0学年品德操行加分㈡D 2分。
所有加分情况须提供证书或者证不同项目可累计记分,但限最高满分为35明材料原件,特殊情况由学院酌情处理。
荣誉加分⒈个人荣誉项⑴①:同一项获不同级别荣誉的只计最高分项;注②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为主要负责人,其余支委或班委为其他负责人,其他同学为一般成员(具体加分均可根据个人所做贡献由测评小组讨论决定);③校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为主要负责人,其他成员均按“一般成员”加分。
⒉社会工作加分确定最终分值;②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分一项;③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分一项;④其他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由学院酌情处理;⑤学生干部按照评优学年度内担任职务时间加相应分数。
⒊参加校内外知识非科技类、演讲、辩论竞赛等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 (加分:分⑴报名参加义务献血并参加体检条本条不加分,加有第⑵/) 0.5 (期,⑷分参加学校、学院的报刊、媒体等编辑,主要编辑人员加/0.6 0.5—学生干部兼任编辑的,以职务加分或本项最高分项计,分一般编委加期(/ 0.4—0.5 。
华工——综合测评标准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一)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至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 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6至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
二、本科生综合测评(一) 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 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
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1。
(五)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三、奖励(一) 奖励金标准1.先进班级奖励金⑴先进班集体标兵:2000元;⑵先进班集体:1000元。
2. 先进个人奖励金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⑵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⑶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⑷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学生工作日常考核细则(五专部)
21、在公寓楼内放置自行车每辆扣20分。
22、学生不准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违者每人次扣100分,自行车无后座带人者,违者每人次扣50分,电动车带2人以上者(包含2人)扣100分。
23、宿舍内无人不关窗者,每人次扣20分,不关门者每次扣50分。
24、公物赔偿款过期不交者,每天每元扣1分。
4、不服从管理者,每人次扣50分,顶撞管理人员者加扣50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上课期间在宿舍但无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6、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追逐打闹、行走时故意跺楼每人次扣20分,向墙上跺脚印、打球等每人次扣50分。吸烟每宿舍扣50分,玩手机每人次扣20分。
7、在宿舍或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扣50——200分(使用200w——500w每件次扣50分;使用500w——1000w每件次扣100分;1000w以上者每件次扣200分)。
8、夜不归宿的,每人次扣100分。
仪容仪表
5
日常检查记录
(一)发型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留超短发,不理碎发,不剃光头;不烫发、不染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发迹。
2、女生发型:前额刘海不过眉、侧面鬓角不过腮、后面头发不过肩。不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不留披肩发;不留超短发。
思想教育创新奖
1
期末评比
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活动,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的院系在思想教育中加10分。
名生培养
2
日常记录
学生在各类活动中获奖或有文章、论文发表者,按校、市、省分别加10、30、50分;市级以上刊物,须有国家正式出版书号。
学生勤工助学考核标准
学生勤工助学考核标准在如今日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勤工助学成为越来越多大学生的一种常见现象。
勤工助学既可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也可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然而,为了让勤工助学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本文将围绕学生勤工助学的考核标准展开讨论。
1. 明确勤工助学的目标勤工助学旨在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并提供机会让学生锻炼自己的能力。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勤工助学的目标。
考核标准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而非仅仅追求勤工助学的数量。
2. 综合素质考核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既要完成学业,还要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因此,考核标准应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道德观念、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综合素质。
这样的考核标准可以确保学生不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或人际关系。
3. 工作表现考核勤工助学是学生与社会接轨的重要途径,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有着积极的影响。
因此,考核标准应注重学生的工作表现,如工作态度、责任心、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这样的考核标准可以判断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表现是否符合社会要求。
4. 基于实践的考核学生在勤工助学中可以应用所学知识,增加实践经验。
因此,考核标准应基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所展现的能力和表现。
例如,学生在勤工助学中是否能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是否具备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的能力等。
5. 考核方式的多样性为了促进学生的多样发展,考核标准应提供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除了传统的书面考试,还可以采取口试、实践操作、综合评价等方式,以全面了解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表现。
6. 定期评估和反馈为了使考核体系更加完善和透明,学校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
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应与导师或指导教师进行交流和讨论,了解自己的不足并给予改进建议。
这样的评估和反馈可以促使学生在勤工助学中不断提升自己。
7. 学生的自我评估和反思除了学校的评估,学生自身应进行自我评估和反思。
他们可以自觉反思自己在勤工助学中的表现,发现自己的不足,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来提高。
学生会考核标准
学生会考核标准学生会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组织之一,它代表着学生的利益,承担着丰富多彩的活动和服务。
因此,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和考核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学生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这包括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端正、团队合作能力强、沟通表达能力佳等。
学生会成员需要承担的工作内容较多,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其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
学生会的工作通常需要组织各类活动,这就需要学生会成员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策划和组织各种活动。
同时,学生会成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够将活动计划有效地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再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作为学校学生会的一员,应该能够为广大同学服务,关心同学们的需求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只有这样,学生会成员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学校和同学们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学生会成员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
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和形式都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学生会成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地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学生会成员的考核标准应该是多方面的,既要求学生会成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又要求学生会成员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同时还要求学生会成员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及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
只有这样,学生会成员才能更好地为学校和同学们服务,发挥出自己的作用。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1
3.新生学生心理普测参与率排名第一的记0.2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05分;对严重心理困惑的学生有回访记录的记0.3分;建立异常学生心理档案有的记0.2分;上交了学生心理普查情况分析报告的记0.3分,没有的酌情扣分。
4.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
4.五月心晴”系列活动参与情况记0.3分;承办一个主题活动情况记0.3分;学院在校级集体活动中最高获奖,一等奖记0.4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05分。
3.对学习困难学生有帮扶措施
1
3.对学习困难学生有帮扶措施记1分,无记0分
学生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
10分
心理健康组织机构
1.建立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1
1.有院级工作小组文件记0.3分,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记0.5分,没有则扣去相应分数;
2.建立专职辅导员责任制
1
2.心理辅导员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证书的记0.5分,取得三级证书的记0.4分;心理辅导员出勤排名第一记0.5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02分;学院心理辅导员省级立项和公开发表相关论文的记0.2分,其他酌情计分。
3.贷后还款率
1
3.按还款率高低排名第一至四名1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1分
学生工作
宿舍管理
15分
宿管干部队伍建设
1.学生干部队伍配备齐全
1
1.有记1分,没有记0分
学生养成教育
1.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做好“文明监督、劳卫检查、晚寝检查”三大检查
1
1.有制度记0.5分,没有记0分;有检查和整改记录记0.5分,没有记0分
5.妥善处理心理健康问题学生。
1
5.不当者每人次扣0.5分,出现自杀者(不含未遂)记0。
学生工作处考核办法
附件:学院学生工作处考核办法学生工作处是学院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与辅导员是学院为实施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而设置的专职工作岗位。
辅导员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骨干力量,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就业,全面落实“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的培养目标,努力创建高素质的学生工作队伍,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教职工聘用和期末考核兑现奖惩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全体辅导员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辅导员个人思想状况及开展学生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素养、学生满意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学生指导情况。
(一)个人思想政治素养1、思想政治状况: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的稳定。
2、职业素质状况:是否熟悉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能否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师德状况:是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华南理工大学绩点对应表
华南理工大学绩点对应表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时所获得的绩点,按照国家规定,分为0—4.3分之间,分别对应 5 分、 4 分,3 分,2 分,1 分。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学
生所获得的绩点满足在 0-4.3 之间即可视为合格,低于 4.3 之分属于不及格,绩点越高则表示学生学习与成绩的能力越高。
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绩点对应表如下:绩点介于4.3 以上的可视为5 分;绩
点介于3.8 至 4.3 之间可视为4 分;绩点介于 3.3 至 3.8 之间可视为3 分;
绩点介于 2.8 至 3.3 之间可视为 2 分;绩点介于 2.0 至 2.8 之间可视为 1 分;绩点低于 2.0 均不及格。
在华南理工大学根据绩点的排名来对学生的表现做出认可,高于 4.3 分的被
称为“优秀”; 3.8-4.3 的被称为“良好”;3.3-3.8 的被称为“中等”;2.0-2.8的被称为“及格”;2.0 以下的均视为“不及格”。
一个合格的学生能否了解自己的绩点及其相应的学习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它
不仅可以对学生自身形成一种责任感和自律,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确认与肯定。
优秀的成绩即是一种获得认可和鼓励的信号,也是学生发展的积极因素。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学生工作是高校教育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了规范学生工作的开展,落实学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学生工作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二、考核内容1.学生组织开展情况:包括学生会、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等的运作情况,组织的各项活动、项目和公益活动的开展情况。
评估学生组织的组织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影响力等。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情况,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考核学生参与思政教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学生学业情况: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发展情况,包括学生的平均绩点、专业排名等。
考核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的情况。
4.学生生活管理:评估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包括学生宿舍的环境整洁度、生活习惯等。
考核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
三、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学期末,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学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组织开展情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学业情况和学生生活管理等。
2.不定期考核:学生工作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考核。
可以随时进行一个或多个方面的考核,以确保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考核方式:考核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个别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以全面了解学生工作的情况。
同时,可以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各项考核指标根据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最后得出综合评价分数。
根据评分结果,学生可以得出绩优、绩良、绩一般和绩差等等不同的评价。
2.奖惩措施:对于绩优和绩良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对于绩差和绩一般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降低奖学金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1.学校使用:学校根据学生工作考核的结果,可以评估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标准
对学校安排的学生工作布置能认真贯彻执行,并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队伍建设
(5%)
按照学校要求选拔配备学生工作队伍,有培养的措施计划,能支持和安排队伍进修学习,培训经费有保障。
队伍思想道德素养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强,有一定研究成果。
特色项目品牌活动或其他学院学生工作集体项目获得相关奖励.
说明:供学院汇报交流工作参考。
积极开展宿舍文明教育、文化建设活动,舍员关系和谐、文明程度高,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文明宿舍比例高.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危机处理应急预案.事件处理及时到位,责任明确,程序规范;事后有总结评估.年度内无危机事件发生,或危机事件处理得当。
特色项目
(10%)
结合专业特点、学院特色有品牌活动开展,在学院获得良好效果,在全校范围有一定的影响,活动有创新有亮点.
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有自学、研究精神及研究成果。
学院考前动员工作充分,学生考试无作弊现象。
党团建设
(10%)
政治学习制度化,党课教育、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落到实处。
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发展比例大,质量高。党团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生活有制度、有意义,有教育效果,成员乐于参加,出勤率高.
学生党支部或院系分团委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者适当加分。
班级建设
(10%)
班主任工作积极性高,下班下宿舍多,在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班级管理方面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班干部素质好,威信高,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组织能力强,开展各类班级活动讲求质量,富有成效;起学习带头作用.
班级日常管理纪律、学习、生活、卫生管理制度严明,管理民主,同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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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15%)
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指导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显著。
定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形势政策教育方面,选择热点问题,按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讲座和课程,每学期不少于5次。
有学生干部培训计划,每学学期举办一次以上学生干部培训活动,有专人指导学生干部的工作。学生干部素质、威信及带头作用。
制建设
(10%)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学风建设制度,班级工作制度,党团组织生活制度、文明宿舍评比制度等。对学院的学生管理制度订有相应的实施细则。自定有特色、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适当加分。
积极开展宿舍文明教育、文化建设活动,舍员关系和谐、文明程度高,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文明宿舍比例高。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危机处理应急预案。事件处理及时到位,责任明确,程序规范;事后有总结评估。年度内无危机事件发生,或危机事件处理得当。
特色项目
(10%)
结合专业特点、学院特色有品牌活动开展,在学院获得良好效果,在全校范围有一定的影响,活动有创新有亮点。
特色项目品牌活动或其他学院学生工作集体项目获得相关奖励。
说明:供学院汇报交流工作参考。
学生党支部或院系分团委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者适当加分。
班级建设
(10%)
班主任工作积极性高,下班下宿舍多,在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班级管理方面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班干部素质好,威信高,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组织能力强,开展各类班级活动讲求质量,富有成效;起学习带头作用。
班级日常管理纪律、学习、生活、卫生管理制度严明,管理民主,同学满意。
学风建设
(15%)
学风建设措施得力;有布置落实;有检查督促和评比。
学风建设活动和学习纪律有专人考勤,考勤记录完备,记录全面准确。
培养、树立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典型活动和学习竞赛等活动,形成互助互学,比、学、赶、帮的风气。有学校“标杆”典型。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并在课外指导学生的学习科研活动。学院经常为学生开展学术讲座。学院(班)学习小组、科研小组活动活跃。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精神文明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人次多,获奖多。
平台建设
(20%)
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建设好实习基地;开展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活动,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国家急需的行业和区域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成效好,达到“三高”(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满意度)目标。
学院制定一套完整、规范的奖、助学金等评定办法,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
有学院学生工作年度或学期计划和措施,提出切合本学院实际的决策。
对学校安排的学生工作布置能认真贯彻执行,并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队伍建设
(5%)
按照学校要求选拔配备学生工作队伍,有培养的措施计划,能支持和安排队伍进修学习,培训经费有保障。
队伍思想道德素养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强,有一定研究成果。
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有自学、研究精神及研究成果。
学院考前动员工作充分,学生考试无作弊现象。
党团建设
(10%)
政治学习制度化,党课教育、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落到实处。
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发展比例大,质量高。党团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生活有制度、有意义,有教育效果,成员乐于参加,出勤率高。
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征求意见稿)
评议项目
评议内容
备注
组织建设
(5%)
领导重视统筹科学。领导班子健全,党政都有领导负责学生工作,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党政主要领导能参加学生工作的重大活动。能尽力为学生工作提供场所、设备和活动经费。对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有可行措施,并与职称、职务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