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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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内容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审计重点

主要包括被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资产质量审计、经营成果审计、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等内容。

一、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

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检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应重点关注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应付工资等科目,以及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合并会计报表的审计。

二、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审计。

结合内控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不良资产的变动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及任期内消化不良资产的情况。

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待处理资产净损失,重点审查任期末待处理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真实性、合规性;

(2)长期积压商品物资,重点审查任期末积压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但尚未丧失使用价值的商品物资;

(3)不良投资,重点审查由于被投资企业(或项目)濒临破产、倒闭、发生长期亏损(一般指连续三年以上)等原因造成难以收回的投资等,包括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可能导致的潜在损失;

(5)处于对外经济担保、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状态下的资产可能导致的潜在损失;

(6)潜亏,重点审查企业未足额计提或者摊销的成本费用;

(7)挂账,重点审查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或者政策性等因素形成的,并经财务认定和记录,但又未纳入企业当年损益核算或者进行相应财务处理的损失、费用等;

(8)经营亏损挂账,重点审查因经营活动因素产生的累计未弥补亏损总额;

(9)关停并转企业和未纳入财务决算范围企业的不良资产;

(10)其他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失。

对企业不良资产审计中,应当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审计分析:

(1)审计分析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是否如实披露。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的不良资产损失。

(2)审计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分析产生不良资产的主、客观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指国际环境、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主观因素主要指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

(3)审计分析企业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按照企业负责人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企业不良资产的责任,审计分析企业任职期间不良资产情形:

①核实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资产;

②核实任期内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资产;

③核实任期间内新增不良资产;

④核实任期间因客观因素而新增的不良资产。

三、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计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审计中应当重点关注:

(1)任期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虚列、多列或透支未来收入,少列、漏列或者转移当期收入等问题。

(2)任期企业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完整,符合配比原则,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或者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3)任期经营成果的调整。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对任期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扣除,并做出调整后的新的会计报表。

(4)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企业负责人任期实际业绩利润一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已扣除任期产生的不良资产)+消化任期以前年度不良资产

四、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

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

(1)对外投资、担保、大额采购、改组改制、融资上市、兼并破产等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2)有关决策是否有相关管理控制制度;

(3)有关决策是否履行相关管理控制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有关决策协议或者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存在损害本企业的条款,其中有无个人谋利行为;

(5)有关决策的执行是否明确了具体的实施管理部门,有无进行过程监控;

(6)有关决策结果有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

五、任职期间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

主要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一)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

(二)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

(三)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四)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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