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反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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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反映材料
尊敬的法官:
我与杜某经介绍人高旺介绍,于2007年5月与她同居,同居期间杜某提出要求,要我每月付给她1500元,(我当时每月工资才1300元)住在她家,一来好照顾她家80多岁的老母亲,二来也好照顾她家傻哥。我是一个比较注重感情的人,婚姻上又有过失败,特想要一个安稳的家。杜某又是个北京人,也没孩子,还比我小十岁。当我们过了两个月的时候,杜某就主动的提出来说:"咱俩的事就算定了。"让我给她买了一条白金项链,价值五千元。大约过了七个月的时候,杜某又提出要求,要我给她买个白金手镯。当时她有黄金手镯,我说你有黄金手镯,要白金手镯干嘛呀?她说:“黄金手镯我带腻了”。就这样,在我及不情愿的情况下,杜某拿走了我的一万元钱,买了个白金手镯。大约又过了几个月,也就是2008年7月,杜某现在的所在地、南苑北里四区一所平房(据说是她二姐家的房子)。她要装修那房子,她自己不掏一分钱,又要我给她出钱,因为那房子是她二姐家的,我就不乐意出钱。杜某又将我放在柜子里面的七千元钱拿走。为这事我们俩还曾经发生过口角。我说那房子产权又不是你的,我也不愿意寄人篱下,花钱不是白花了吗?没几天,杜某又找我要钱,因为当时手边没有活钱,只有存款。她于是想方设法,要我把存款取出来。我当时没同意。这事她不顾我与她一年的感情,恶言恶语的说:“你不出钱,就滚蛋吧!”。就这她就喊人将我的衣物和其他东西搬出去了。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杜某纯粹就是一个婚姻骗子,得寸进尺。在与杜某交往的日子里,杜某曾跟我说过,跟我上床的男人不拿个三、二万的,我是不会放手的。杜某在我之前,跟过好些个男人,也许他们都跟我一样,有过类似的遭遇。在跟杜某接触的一年零二个月里,我看到杜某道德品质及其败坏,抽烟、喝酒、骂人,晚上经常出去深夜才回。跟我之前,还是个同性恋。我错就错在不应该认识她,她当时叫我滚蛋就得了,但我不甘心,我没有对不起她,她不应该这样对我,我走也走得个明白。于是我就对她说:“你要我走可以,可你得把你骗走的东西和钱还给我呀。”她说东西不能给,要给最多给你五千元钱。我说行------算我倒霉。那你把钱给我,我立马走人,可她死活不给钱。最后找介绍人评理,在介绍人的劝说下,杜某才给我写了张欠条,她勉强地写下了欠我五千元人民币。在一年内保证还清。可过了一年以后,我去找杜某要钱,她说她现在找了个男人,他帮她还这笔钱。在这一年要钱的过程中,杜某为了赖账不给,还曾经拿刀砍我,后来在她二哥阻拦下才幸免出事。我是一个低收入家庭,积累了一点儿钱也都是从牙缝里挤出的。我想有个家也没错,可我却偏偏遇上了婚姻骗子。
大约又过了一年,也就是2010年12月底,我找到了杜某的所谓的现任丈夫,月就是杜某把账转给了这个人,他叫吴仁球。吴说欠我的钱在春节前保证还清。春节之前为了要钱,我跟吴说你不给我钱,我到居委会把杜某的低保给撤了。因为她不具备吃低保的条件。当他们听说我要将低保弄没了,才勉强还了我2千元。总共还欠我3千元钱。春节之前,我又找吴要了几次钱,吴说1月23日给,可到了中午的时候,吴还没有还钱的意思。我就打电话催他,他说我白天没时间,你晚上到介绍人高旺那里去,我把钱还给你。下午4点钟,杜某给我打电话说:“老宋,就给你两千块钱”。我说我和小吴说好了,这事与你无关了,你就不要掺合了。跟着我就给小吴打电话,我说小吴,咱们都是男人,他的账既然转给了你了,你就不用她管了,咱们都要静静地过个年。于是我就跟吴约好了,晚上七
点到高旺那里拿钱。可到了七点二十分,吴还是没来,杜某却来了。她说“老宋,我就给你两千,不要拉倒。”我说:“你欠我三千元,怎么只还二千元呢?”她说我可不怕你,要不是我妈,我一分都不给还你。说着她就伸手拉我手里的欠条。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话还没说完,她又伸手将我眉心抓破。我当时动手防卫,就用手拦了她一下,顺势用膝盖顶了她一下。后来她就蹲在地上,我说我可没打你哟,你别装蒜,就用手拉了一下她的胳膊,叫她起来跟我一起去派出所评理去。她一听说去派出所评理去,爬起来就走大约跟我走200多米的时候,她就赖在地上不动了,说我凭什么跟你去?要去你自己去。我认为就在我一人去派出所的途中,杜某跟她姐夫和外甥联系的(因为她姐夫和外甥都是警察)。当我到派出所后,一个叫李劲的民警叫二位保安将我关到了一间小屋里,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并将我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掏光。我说你们凭什么把我关起来?我是来找你们评理的。还没等我说完,就将我关了一天,到第二天,李警官说杜某说了你给她七万元钱私了。我说我没打她,我也不会出钱。大约过了2个小时,李警官又说了,杜某你至少给她三万。我说我没打他,三万也没有。那你至少给多少?迫于我当时心里难受,心脏跳得厉害,怕死在里面。我就用了解脱之计,我说最多一万。(因为我想,出一万块钱之后,出了派出所就上告)。元月25号下午4点,有个叫张会生的警察打开拘留室的门,大声嚎叫“老宋,你就只出一万块钱呀。”当时吓得我心跳加速,好在我随身带了心脏病的药,不然非吓死不可。就因为我没出钱,他们又拿出杜某在右安门医院诊断的疑似性骨折的证明(也是他们公安局内部的法医鉴定)要我签字,我没看到杜某的片子,也没看到杜某的原始病例,就没签字。晚上也不知是几点钟,他们将我关在警车里的后背箱里面,受着非人的待遇,将我押往丰台区看守所,在押送我的途中,张对李说:"今天可千万别碰到姓魏的所长,他办事儿可认真了,要不今天咱们没戏。"当到看守所后,正巧就是魏副所长值班,他看了我的笔录后,没收留我,就让我回家了。我回家后,跟着就给杜某打电话说,你说我给你打伤了,我可以给你看病,你可别冤枉我。因为我没打你。她说不用你管,过了半小时,李警官说,你以后不要给杜某打电话了,你要再打电话,就告你骚扰罪,听候派出所的处理吧。2011年5月3日12点钟,李警官给我发了条信息,说你和杜某约好一起来派出所吧,病例单据,我们让她带着,你们的事迟早要解决的。我也给李警官回了条短信,我说李警官麻烦您将杜的所有凭据,甲等三级医院的片子、发票,还有骗的我的白金手镯,白金项链、五千块钱现金都给我带齐了,然后我听你们的电话。后来,派出所几天都没理我。5月6日,杜某打电话给我,想跟我要钱给她赔偿。我说我没打你,本来这事儿不与你想干了,你为什么还要插手,抢回我的欠条,销毁欠我钱的证据,还将我眉心抓伤,你纯粹是挑起事端-----。我本来就一肚子的怨气,就在电话中骂了她。她说你姓宋的等着,我明天就叫派出所的张警官逮你。我听她这样仗势欺人,在一气之下就发了一条信息说:“赖逼,你不要太高兴,我先告派出所再告你,你别拿疑似骨折吓唬人。你要知道造假最终是什么结果。”
隔了大约十几天,可能是杜某将我发的短信告诉了张警官、李警官,5月25日上午试点钟,我和我未婚妻正准备上我表姐家去串门,在我住的小区,隔老远我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那儿,李警官正在和收废品的的那个人打听我的下落。我于是主动走到李警官跟前说:“李警官你是不是来找我的呀?”他马上掏出传唤证,叫两个保安连拉带推的将我弄上了警车。我因为有心脏病,就叫我未婚妻也一块去,好作为我的保护人。到南苑派出所,他们又将我关起来,叫二位保安看着。中午的时候,我未婚妻就问李警官这事怎么处理?李警官就说七、八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