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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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贵州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扶贫办、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仁怀市、威宁县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18〕18号)等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5月28日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发挥好医疗保障在防止因病返贫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18〕18号)要求,结合我省医疗保障扶贫(以下简称医保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既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又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以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对标对表国家政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国家医保扶贫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为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脱贫攻坚中“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

脱贫攻坚中“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

脱贫攻坚中“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脱贫攻坚是中国坚决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任务,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三保障”是指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教育。

在执行“三保障”政策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一、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1.问题:贫困人口生活保障措施不到位,收入依然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

解决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扶贫政策,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水平。

注重发展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来源。

2.问题:部分地区的低保标准较低,不能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

解决建议:提高低保标准,与时俱进地调整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问题: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还不够全面。

解决建议: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对残疾人、孤儿、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扶助。

1.问题:健康扶贫措施不够到位,一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依然很差。

解决建议:增加卫生资源投入,改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就医便利性。

2.问题:部分地区医疗保障系统不够健全,贫困人口就医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严重。

解决建议: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让贫困人口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让贫困人口就医更便利、看病更实惠。

3.问题:信息不对称、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贫困人口享受医疗服务的公平性问题。

解决建议:加强医疗资源的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对医疗资源的监管,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平等的医疗卫生服务。

1.问题:一些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条件落后,教育资源不均衡。

解决建议:加大教育资源投入,改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条件,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

2.问题:部分地区的贫困人口因交通不便、学校条件差等原因,导致教育资源的滞后。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医疗事故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7]164号【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18【实施日期】2017.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6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8日包头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市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有效提升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为贫困人口同步迈入更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原则。

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协作联动、高效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多措并举、综合保障”的原则。

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扎实推进“一降、四提、五兜底”措施,整合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各类保障救助资源,建立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的原则。

在核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的举措,实施分类救治,切实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7〕30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7〕30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7〕3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现将《呼和浩特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日呼和浩特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十项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7〕4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内卫计规范〔2016〕8号),为切实保障我市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圆满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实现健康扶贫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

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力争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二)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旗县、乡镇和村的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标准,旗县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不出旗县,小病在乡村, 90%以上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力争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

(三)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

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吉卫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办发〔2020〕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委机关相关处室: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意见》(吉办发〔2019〕47号)要求,切实巩固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实现全省稳定脱贫工作目标,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4月28日附件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意见》(吉办发〔2019〕47号)要求,切实巩固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实现全省稳定脱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综合保障机制(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要求,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以医联体建设为依托,进一步促进省级五大医联体发展,加强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二)推进三级医院对县域帮扶。

组织三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医院,提高县级医院现代化医院管理能力。

同时面向其他非国家级贫困县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健康扶贫巡回医疗工作,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巡回医疗工作。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甘卫扶贫函﹝2018﹞288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根据4月10日省委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会反馈问题,我委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请各处室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各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薄弱环节,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围绕解决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6月4日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及先锋行动任务分解方案按照省委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会反馈的我省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卫发﹝2018﹞166号),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先锋行动任务落实,现将整改措施和先锋行动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机关各处(室、局)认真抓好落实。

一、国家扶贫开发考核通报反馈问题(共4条)(一)关于部分县未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政策的问题。

此问题已明确责任单位为民政厅并落实整改,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完成。

责任领导:陈明责任处室:健康扶贫处责任人:张军莉整改措施:督促民政部门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二)关于“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执行不到位和住院收取押金的问题。

此问题已明确责任单位为人社厅并落实整改,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甘肃保监局配合完成。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 两不愁三保障)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 两不愁三保障)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指导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详见附件)。

二、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一)加大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连片特困地区县,下同)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

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强化对口帮扶。

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组织三级医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

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帮助贫困县县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

(三)推进远程医疗。

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政策工具视角下乡村医生相关政策文本分析

政策工具视角下乡村医生相关政策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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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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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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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 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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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76% ;5 1 .2 8 % ) 为 主 ,第 三 阶 段 以 供 给 型 (5 0 % ) 为 主 。 结 论 :乡 村 医 生 政 策 工 具 的 使 用 以 环 境 型 为 主 ,需 求 型 工 具 较 少 ,
要 进 一 步 优 化 各 类 政 策 工 具 的 内 部 结 构 ;政 府 仍 然 要 重 视 乡 村 医 生 政 策 的 制 定 ,调 整 各 类 政 策 工 具 的 使 用 ,促 进 政 策 的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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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乡村医生相关政策文件为研究对象。 1 . 2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 入标准:(1)发 文 机 关 为 中 央 政 府 以 及 各 直 属 部 委 ;(2) 政策内容与乡村医生有关;(3 ) 政策类型主要选取法律法规、规
划 、纲 要 、意 见 、通知等直接反应政府意志的文件。 排 除 标 准 :(1)重 复 文 件 只 保 留 一 次 ;(2 ) 仅出现乡村医生
ferent periods of China Health Reform. Results Among the 136 policy codes, environmental, supply-side and dem and-side policy
tools accounted for 49. 21% (6 7 /1 3 6 ) , 33. 82% (4 6 /1 3 6 ) and 16.92% (2 3 /1 3 6 ) , respectively. Among the environmental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116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116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10月11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日新乡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工作是政治任务,是第一民生工程。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保障贫困人口享有良好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超常规举措,做好健康扶贫工程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健康扶贫工程决策部署精神,扎实做好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国家健康扶贫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健康扶贫工作部署,结合“健康新乡”工作安排,紧紧围绕2016年以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或不生病”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切实建立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全市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建成市、县(市、区)健康扶贫数据系统,实现贫困患者科学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降低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大病保险种类更加完善,大病救助更加有力。

(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

对已核实核准的大病、慢性病、重病贫困患者实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分类分批管理、分类施策、精准救治、动态追踪,实现贫困患者个人支付总费用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脱贫攻坚中“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

脱贫攻坚中“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

脱贫攻坚中“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解决建议国家实施精准扶贫项目以来,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三保障”不到位。

这三个方面是: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和住房保障。

下面将详细讨论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首先是基本医疗保障。

在部分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短缺,医生医院护士的数量不足,医疗设备不齐全,药品医疗费用高昂,使得贫困群众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在贫困地区应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在医疗设备、人员资源、药品保障等方面重点考虑贫困群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另外,公共卫生宣传和预防工作也应该加强,增加贫困地区群众对疾病预防和基本卫生保健知识的认识。

其次是基本教育保障。

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不足,学校条件差,师资力量不够,学生缺乏必要的教育基础,导致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的教育质量较低,教育机会不同等。

为了加强教育保障,应该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投入,在教育设施和学生教育条件方面加大投入,并且加强教育设备的更新和改善。

此外,应该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加强教育宣传和督导工作。

最后是住房保障。

贫困地区住房标准低、住房面积小、房屋状况差、住房环境差,住房困难是目前惠及贫困家庭的一项重要支出。

为了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应该加强对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支持,为群众提供适用的住房保障措施,提高农村住房保障的质量。

具体的做法包括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改善,同时要加大对农村贫困信贷的贷款投入,支持农村的经济建设和住房改造。

总之,解决“三保障”不到位的问题,除了提高扶贫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强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建设,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

只有重视“三保障”问题,才能确保贫困人口真正脱贫致富。

关于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健康扶贫是指为了保障贫困人口的健康权益,改善其医疗条件和健康水平,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减轻贫困人口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

一、实施目标1.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服务;2.消除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的摘帽返贫情况;3.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基本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4.改善贫困人口的医疗服务体验,提高其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2.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对象的标准和补偿方式,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人口等。

3.确定保障内容和标准:制定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包括住院治疗、门诊诊疗、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费用补偿标准。

5.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的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6.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对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的了解和认识,并提高其利用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实施措施1.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体系,包括惠民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报销比例、医保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2.健全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安全、有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4.增加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的投入,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5.加强协作机制: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与其他扶贫政策的衔接机制,形成协同合力,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预计效果1.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通过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解决贫困人口因费用问题而导致的就医压力,提高其得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从而提高健康水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鲁卫办字〔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整体部署,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19〕8号)要求,为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建设和达标任务挂牌督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办事项(一)按期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全省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60个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详见附件1),全部建设任务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

(二)按期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达标任务。

全省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148个目前尚不达标的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实现达标(详见附件2),全部达标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全部达标。

二、督办类型本次挂牌督办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点)建设和达标任务,分为国家督办和省级督办两类。

(一)国家督办。

国家已将我省6913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纳入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列入上述范围村卫生室(服务点)的建设和达标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直接督战,我委一并督办。

(二)省级督办。

对未列入国家督办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点)建设和达标任务由我委督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海府办〔2017〕146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146号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琼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琼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医〔2017〕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二、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全市“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农垦移交的贫困人口、计生特困户和经市民政局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以下统称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中海贫血和白内障(其中重型地中海贫血和白内障为我省扩大病种)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

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三、工作内容(一)建立救治台账。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扶贫办,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救治台账。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码上看7月1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

同时,《意见》明确了三方面共15个专项行动。

一是从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等方面综合施策,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二是关注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三是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加强重大疾病防扫一扫,看全文7月18日,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行动思路,要求各地组织调查,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方案》提出了尘肺病“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到2020年底前,每个地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设置氧疗室、治疗室、教育室、抢救室等用房,配备心电图机、吸氧装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备齐治疗尘肺十部委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扫一扫,看全文纸质健康档案工作推广至全省扫一扫,看全文为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安徽省卫健委近日再发《关于推行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同步取消纸质健康档案的通知》,拟将取消纸质健康档案工作推广至全省。

文件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九条措施。

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方面:一是做好信息系统完善和人员培训工作,明确了信息系统应实现的基本功能,要求培训覆盖到每个使用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二是做好历史健康档案清理核查工作,明确了核查的方式、内容和要求等。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石政办发〔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31号)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办《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4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的医疗保障救助对象是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符合认定条件的贫困人员。

第二条医疗保障救助对象(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认定。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四)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五)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

(六)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县(市)、区扶贫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开展医疗保障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并以一定方式公示。

在每期认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本期人员名单以部门文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健康扶贫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健康扶贫

COVER■封面文章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健康扶贫文/ 穆塔里甫·肉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共有35个贫困县,其中22个县为深度贫困县,均在南疆四地州。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了决战决胜、攻城拔寨的关键节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和“基本医疗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8月初,自治区全区因病致贫有40908户、149271人,较2018年底的63551户、237133人减少了22643户、87862人,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设计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28号),为开展健康扶贫工程提供政策依据,印发《关于改进完善全区新时期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62号),对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加强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规范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新疆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开展。

目前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已全部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多项政策及实施方案,对自治区全区和南疆四地州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予以明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扶贫工作力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由委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单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医疗服务能力组、基层卫生健康组、重大传染病防治组等四个专项工作组,并将今年新招录的9名公务员全部安排在扶贫办,“专班负责,集中办公”,全职承担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2024某镇某中心卫生院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排查解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通用3篇)

2024某镇某中心卫生院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排查解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通用3篇)

2024某镇某中心卫生院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排查解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通用3篇)2024某镇某中心卫生院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排查解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篇1)一、排查目的为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某镇某中心卫生院决定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排查解决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通过此次排查整改,旨在发现和解决贫困人口在医疗服务、健康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助力脱贫攻坚。

二、排查内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情况。

重点排查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享受到了应有的医疗救助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情况。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了解贫困人口在基层医疗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慢性病管理及健康教育情况。

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评估健康扶贫工作的效果。

医疗费用负担情况。

重点排查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是否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检查健康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查找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整改措施对贫困人口未全员参保问题,卫生院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将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同时,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贫困人口就医满意度。

对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不到位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慢性病患者管理机制,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知识知晓率。

对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将通过落实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政策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诊疗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力问题,将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考核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健康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健康扶贫“回头看”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对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对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对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咱们得明确,“两不愁三保障”指的是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这可是脱贫攻坚战的核心目标。

要想打赢这场硬仗,咱们得拿出点硬核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解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具体措施1.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优化扶贫项目布局,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2.强化就业扶贫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5.加强健康扶贫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6.实施住房安全扶贫工程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确保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三、重点工程1.扶贫产业项目聚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大扶贫产业项目投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

2.就业扶贫项目开展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3.教育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教育提升工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健康扶贫项目加大贫困地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5.住房安全扶贫项目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确保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扶贫资金充足。

4.严格考核评估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宣传引导五、时间节点1.2020年6月,完成“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

2.2020年9月,完成问题整改。

3.2020年12月,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这事儿咱们得抓紧,时间不等人。

脱贫攻坚,咱们一起加油干!让贫困地区的群众过上好日子,咱们义不容辞!注意事项:1.注意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避免养懒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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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
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推动全面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认真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7月10日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
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指导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详见附件)。

二、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一)加大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连片特困地区县,下同)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

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强化对口帮扶。

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组织三级医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

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帮助贫困县县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

(三)推进远程医疗。

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

三、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
(四)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

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

继续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全面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问题。

鼓励各地继续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

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

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

建立健全压茬选派制度,通过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

探索开展省域内非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逐步用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七)消除“空白点”。

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

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
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

对于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
(八)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现症病人分类救治。

六、保障措施
(九)明确职责分工。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部门负责健康扶贫政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要求;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制订政策、明确标准并推动落实。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健康扶贫、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分类救治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考核,医保部门负责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将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健康扶贫的投入保障。

(十)制订实施方案。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贫困人口普遍认可以及可量化、可实现、可考核的原则,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于2019年7月底前将本地具体工作标准和排查结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报备。

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

(十一)加大投入支持。

中央财政统筹卫生健康领域现有资金渠道,在分配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时,对“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

省级、市级财政对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要予以倾斜支持。

县级财政要按规定落实好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对于服务人口较少、按照现有渠道和补助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卫生室,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贫困县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

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要支持解决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鼓励各类公益基金、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附件: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
附件
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
一、保障基本医疗的可及性
(一)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

1.每个贫困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

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

2.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职责。

3.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二)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

1.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

2.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

3.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三)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

1.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贫困县有一所县医院(中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2.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要求。

3.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行政村卫生室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要求。

二、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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