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公司行为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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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人将红利款汇入中国结算专用 账户
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5日
中国结算进行红利款清算 中国结算进行红利款交收

• • • • • • • • 简介 权益分派 送股 供股 公开配售 投票 股份合併/分拆 Q & A

1. 送股权益登记
送股权益登记和数据发送

香港结算于送股股权登记日前通过港方系统发送送股相关数据, 包括: 公告编号、证券代码、股权登记日、红股发放日、送股比例分母 、送股比例分子等。 本公司于送股股权登记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权益信息登记,并于维 护日日终以港股通通知信息文件的形式发送给结算参与人。
2015年1月20日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2月3日 2015年2月4日


H股红利派发
1. 业务流程
签订协 议
提交申 请
接收持 有人明 细
确认红 利金额
汇红利 款
我公司 代理派 发
2. 签订协议、提交发放申请

1、上市公司应在提交权益派发申请前与我公司签订《港股通H股 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 2、上市公司应在现金红利派发公告日前向我公司提交《H股现金 红利派发业务通知书》和《股东大会决议和红利分配议案》,《H 股现金红利派发业务通知书》中的红利价格应以人民币标价,现 金红利应以人民币发放。
2. 与A股公司行为安排的一些差异
1. 公司行为时间安排的差异
对于香港市场发生的公司行为,为确保本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香港结算提交意愿征集结果, 本公司对境内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将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提前结束。 如: 含选择权红利业务:境内股利选择权截止日较香港结算截止日早两个港股通工作日 投票业务:境内投票截止日比香港结算设立的投票截止日提前一个港股通工作日 供股业务:境内申报截止日一般较香港结算设立的截止日早,两者间隔两个港股通交收日

香港结算红股股份到账时点晚于本公司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本公司 于红股到账日下一港股通工作日进行红股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 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 上述情况下,境内红股上市日期一般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交易日。

3. 送股操作案例-登记信息
敏华控股(证券代码:01999)
公告编号:A00193552 送股登记信息 证券代码 01999
送股 供股 公开配售 投票 股份合併/分拆 Q & A


不含选择权现金红利
1. 业务流程
信息通知
权益登记
红利款派发
2.权益信息登记

1、收到香港结算发送的红利权益派发公告后,将通过港股通通 知信息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2、红利权益登记日 证券交收和香港同步(T+2),所以境内投资者享有红利的权益 登记日和香港市场相同。中国结算于股权登记日日终计算股权登记 日在册的实际持有人应获得的现金红利金额,并记增投资者账户的 红利权,并通过港股通证券变动和港股通证券余额文件发送境内结 算参与人。
H股红利派发实例—民生银行(1988.hk)
日期
2014年12月24日前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5日 2015年1月9日前 2015年2月2日16:00前
业务环节
证券发行人与中国结算签订协议并提交申请 材料 权益登记日 中国结算将持股明细和现金红利确认表发送 给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确认金额并回传现金红利确认表
5.现金的清算和发放
在香港结算的红利资金足额到账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中国结算完 成换汇和清算交收。清算日日终将应发红利金额通过港股通结算明细 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境内投资者账户因选择股票股利产生的零碎股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6.股票股利的到账和上市
本公司于香港结算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到 香港结算关于本公司大账户应收股利数据后,根据港股通投资者的选 择权有效申报数量,将应收股票股利总额在港股通投资者证券账户中 进行分配(新增应收股票股利暂不能流通),并将应收股票股利数据 发送结算参与人。
股权登记日
红股发放日(香港结算)
2015-01-05
2015-01-14
配比分母
配比分子
1
1
3. 送股操作案例-时间安排
敏华控股(证券代码:01999)
日期 2014年12月1日 2015年1月5日 2015年1月6日 2015年1月14日 2015年1月16日 公司行为安排 香港结算发布送股公告 股权登记日 送股股份托管 香港红股发放 境内红股上市交易
• • • •
3.现金的清算和发放
在香港结算的红利资金足额到账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中国结算完 成换汇和清算交收。
清算日日终将应发红利金额通过港股通结算明细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
现金红利派发实例—合和实业(0054.hk)
日期
2015年1月29日 2015年2月9日
业务环节
权益登记信息维护,中国结算发送通知信息 文件给结算参与人
wenku.baidu.com
3.接受持有人明细、确认红利金额
1、在权益登记日次日,我公司将股权登记日持有人明细发送证券发 行人。 2、在权益登记日次日,我公司将《现金红利确认表》传真发送证券 发行人,发行人须在五个沪市交易日内前确认金额,并将签字盖章后 的《现金红利确认表》回传。
4.红利资金汇款
1、证券发行人最晚须在其公告的红利资金发放日16:00前将红利款 足额汇款至我公司开立在结算银行的港股通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在中 国结算网站-》法律规则-》业务规则-》其他)。 2、H股发行人须根据香港结算要求格式,提供不通过香港结算派发中 国结算部分金额(由于沪港两地的扣税税率存在差异,向香港结算提 供的应发放给中国结算的红利金额与实际发放给中国结算的红利金额 可能存在差异) 注:H股发行人是境内个人投资者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将扣税后 的红利金额汇我公司。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港股通公司行为实例介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5年3月12日
www.chinaclear.cn

• • • • • • • • 简介 权益分派 送股 供股 公开配售 投票 股份合併/分拆 Q & A
权益登记日 香港结算红利派发日
中国结算进行红利资金清算 中国结算进行红利资金交收
2015年2月17日
2015年2月26日 2015年2月27日


含选择权现金红利(以股代息)
1. 业务流程
股票股利 上市 信息通知 选择权的 申报受理 向香港申 报 红利款派 发
2.权益登记信息通知

1、收到香港结算发送的红利权益派发公告后,将通过港股通通 知信息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4. 投票业务的差异
(1)港股通投资者对于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 (2)港股投票业务存在无股权登记日的情形。无股权登记日的投票以投票截止日日终的持 有为基数。

• 简介 • 权益分派
• • •

不含选择权现金红利 含选择权现金红利(以股代息) H股红利派发
• • • • • •
4.申报的处理
在境内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日终,本公司对股利选择权的申报数据进行处 理。若港股通投资者累计申报数量大于港股通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可用余额( 扣除被冻结的红利权数量),则超出部分作申报失败处理,未超出部分申报成 功。 港股通投资者账户的有效申报数量和红利权余额将通过港股通其他数量、港 股通证券变动、港股通证券余额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2、红利权益登记日 证券交收和香港同步(T+2),所以境内投资者享有红利的权益登记 日和香港市场相同。中国结算于股权登记日日终记增投资者账户的 红利权数量,并通过港股通证券变动和港股通证券余额文件发送境 内结算参与人。

3.股利选择权的申报
(1)申报开始日 申报开始日大于权益登记日,小于等于申报截止日。在申报截止日信息未维 护之前不可进行申报。 (2)申报的受理 申报数量为账户中需要选择收取股票股利的红利权数量,必须为整数,正整 数表示申报数量,负整数表示撤销已申报数量,若撤销数量大于已申报的数量, 申报作失败处理,参与人可于申报前查询已申报数量。 申报期间实时反馈申报受理是否成功,仅校验申报数据格式,不对有效申报 数量进行处理。日终通过港股通其他数量文件反馈券商投资者累计申报股利选择 权的受理总数 境内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较香港结算截止日早两个港股通工作日。 对港股通范围内含货币选项的现金红利派发业务,本公司统一接受香港以默 认币种派发的红利换汇后以人民币形式派发给境内结算参与人。

1. 送股权益登记
每个实际持有人的送股数量 1、每个实际持有人的送股前数量=该持有人账户于股权登记日日终的持 有数量。 2、所有实际持有人的送股权的合计数应等于中国结算本公司大账户中的 送股权数量(即“送股数量”)。 3、计算每个实际持有人的送股权数量时,送股权数量=送股前数量×每 股送股比例,对于小于1股的零碎股利,适用精确算法。 精确算法:实际持有人账户中,对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零碎股 份,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 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 1 股,直至完成 全部“送股数量”的送股分配。


• • • • • • • • 简介 权益分派 送股 供股 公开配售 投票 股份合併/分拆 Q & A

1. 港股通公司行为简介
总体来说,香港市场的公司行为发生频率高,形式做法较A股 多样,例如含选择权红利、可卖出权利的供股、并柜交易的分 拆合并等。 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需要注意港股与A股公司行为安排的 一些差异。
对于权益应收资金,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权益资金款后,完成在香港与银行的换汇以及 将资金汇划至上海等工作需要一定时间。相应地,境内投资者现金红利的实际到账日将较发 行人公告的发放日略晚。
2. 与A股公司行为安排的一些差异
2. 权益登记日的差异
(1)T日买入的港股,T+2日开始享有权益;T日卖出的港股,T日和T+1日仍享有权益。 (2)T日买入的A股,T日开始享有权益;T日卖出的A股,T日不再享有权益。
3. 红利派发的差异
(1)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币种,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 利资金发给境内投资者。 (2)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红利权 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 (3)2014年以来,上海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R+1发放,而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 ,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

注意:境内港股通的红利权益登记日与香港结算保持一致,和发 行人公告中的股权登记日不同
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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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中国工商银行(证券代码:01398)公告中有如下表述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6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股息将支付在2015年7月6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 “须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四点三十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交回本行过 户处” 即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6日为截止过户期间 2015年6月30日是香港结算规定的股权登记日 境内股权登记日与香港结算一致,为2015年6月30日

2.送股股份托管与上市
送股股份托管 本公司于送股权益登记日下一港股通工作日收到香港结算关于本公司 大账户应收股利数据后,根据股权登记日全体持有人明细,进行送股 权益股份托管。 送股股份上市 在派发红股到账日,香港结算红股股份到账时点早于本公司系统日终 处理时点的,本公司在红股到账日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 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
股票股利于香港市场股票股利上市日的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上市。
以股代息红利派发实例—创维数码(0751.hk)
日期
2014年11月26日 2014年12月9日 2015年1月16日
业务环节
权益登记信息维护,中国结算发送通知信息 文件给结算参与人 权益登记日 中国结算申报截止日 香港结算申报截止日 香港结算红利派发日 中国结算进行红利资金清算 中国结算进行红利资金交收

• • • • • • • • 简介 权益分派 送股 供股 公开配售 投票 股份合併/分拆 Q & A

1. 概述
香港结算供股流程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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