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工程站场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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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随着天然气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天然气站场的建设也变得愈发重要。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是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天然气站场的安全、高效运行,必须遵循相关规范,并进行合理的工艺设计。

一、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1.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规范》是我国现行的天然气站场设计的基本规范。

该规范主要规定了天然气站场的选址、平面布置、建筑设计、设备选型、管道设计、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保障天然气站场的运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是设计天然气站场的基本依据。

2. 《天然气工程设计规范》以上两项规范是我国目前较为重要的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设计人员在进行天然气站场的设计时,应按照相关规范严格执行,确保设计的合理、安全、高效。

1. 天然气站场选址天然气站场的选址是影响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运输的重要因素。

选址应尽量靠近天然气产地或天然气需求地,同时应考虑交通便利、环境保护、安全防范等因素。

天然气站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便于设备的布置和运行。

主要设备包括气体净化设备、压缩机、储气罐、管道等,这些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各设备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通便利。

天然气站场的建筑设计应满足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的需要,同时要考虑建筑的安全、耐用、美观等要求。

建筑物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库房等。

天然气站场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规模、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包括压缩机、泵、管道、阀门等设备的选型。

天然气站场的管道设计应满足输送需求,同时要考虑安全、防腐蚀、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中应合理设置阀门、支架等设施,便于维修和维护。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天然气站场的安全防护是设计的重中之重。

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泄漏检测系统、防爆设备等,并进行安全防范培训。

根据以上工艺设计分析,天然气站场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选址、平面布置、建筑设计、设备选型、管道设计和安全防护等因素,确保天然气站场的安全、高效运行。

城镇燃气场站工程设计标准

城镇燃气场站工程设计标准

城镇燃气场站工程设计标准
城镇燃气场站工程设计标准是为了确保城镇燃气场站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下面是城镇燃气场站工程设计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设计基准和要求:确定燃气场站工程设计的基准和要求,包括设计的目的、范围、技术标准等。

2. 设计规范: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包括设计规范、图集、技术标准等。

3. 设计参数:确定燃气场站工程设计的基本参数,如设计负荷、压力等。

4. 设计布置:根据场站的实际情况,确定设备的布置和位置,确保燃气场站的运行和维护方便。

5. 管道布置:设计燃气管道的布置,包括管道的直径、材料、敷设方式等。

要考虑管道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

6. 设备选型:根据场站的负荷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燃气设备,包括压缩机、泵等。

7. 安全考虑:设计中要考虑到燃气场站的安全问题,包括防爆、防漏等措施。

8. 环境保护:设计中要注意环境保护,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

9. 建筑物结构设计:对场站所需的建筑物进行结构设计,包括围墙、仓库、机房等。

10. 维护和检修:设计中要考虑到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城镇燃气场站工程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确保燃气场站的安全和可靠运行非常重要。

设计标准的制定需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维护检修方面的考虑,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燃气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燃气技术规范

编制过程
2007年2月7日,在北京召开编制组工作会议, 主编单位随即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城镇燃气规 范》进行了修改,完成了《城镇燃气规范》 (送审稿)。 2008年2月,编制组完成报批稿报批。 2009年,建设部正式批准发布。8月1日起 执行。
编制过程

收集国内外资料
+ 日本《燃气产业法》 +《日本通产省省会》 +《美国国家燃气规范》NFPA54 + 欧洲标准BSEN1473-1997 + 加拿大标准CAN/CSA-Z662-99 + 香港燃气法规《气体安全条例》 + 澳大利亚燃气法规 + 国内法规等

评估的目的----保障系统的安全性----继续使用、伪造、更换

重大自然灾害:1、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2、人为灾害(施工外 力、水灾等)
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投入大;降低年限----经济但安全性受影响

3 基本性能规定
3.1.6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 用,应采取有效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措施。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 运行维护和使用。

使用范围 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 过程--- 规划、设计、施工
使用---运营单位宣传、检查、督促整改
1 总则
1.0.3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 应遵循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节约 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4 燃气质量
4.2.2 城镇燃气加臭剂的添加量应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其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有 害,并不应腐蚀或损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 的材料。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规范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规范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11 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镇燃气的汽车加气站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1.0.3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单位及部门应逐级建立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制。

1.0.4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设立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部门并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抢修人员应24h值班;运行、维护、抢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5 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必须设有识别标志。

对燃气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1.0.6 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城镇燃气 urban gas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燃气。

城镇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0.2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urba n gas supply fims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城镇燃气自管单位。

2.0.3 城镇燃气设施 gas faci lities用于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及用户设施。

2.0.4用户设施 coustomer facilities指用户燃气管道、阀门及计量器具。

2.0.5 用气设备 gas applianc es使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直燃机、民用燃气用具等。

2.0.6 运行 operation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最新城镇燃气施工规范标准

最新城镇燃气施工规范标准

最新城镇燃气施工规范标准城镇燃气施工是关系到城市安全和居民生活的重要工程,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安全标准的提高,制定一套最新的城镇燃气施工规范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是一套综合考虑技术、安全、环保和经济因素的规范标准草案: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管道、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执行。

3.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设计规范1. 燃气管道设计应满足安全、经济、可靠和便于维护的要求。

2. 管道材质应根据输送介质、压力等级和使用环境合理选择。

3. 管道布局应合理,避免穿越人口密集区和重要设施。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了解地下管线、建筑物等障碍物情况。

2. 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 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熟悉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施工过程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 管道敷设应保证足够的埋深,避免因地面沉降等原因造成管道损坏。

3. 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管道连接的严密性,防止燃气泄漏。

五、质量控制1. 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2. 施工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六、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 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3.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七、环境保护1.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2. 施工噪音和扬尘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八、竣工验收1. 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能、环保标准等。

3.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维护与更新1. 工程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城镇燃气设计地要求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地要求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 1 章总则1.0. 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 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 , 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 .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 2 章术语2. 0. 1 城镇燃气 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 O. 2人工煤气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 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 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 0. 3 居民生活用气 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城镇燃气场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场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场站施工及验收规范1.1一般规定1.1.1 燃气场站施工前必须作出详尽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1.1.2燃气场站的消防、电气、采暖与卫生、通风与空气调节等配套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1.1.3 燃气场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应有齐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监督检验证书(或安全性能检验证书)方可进行安装。

1.1.4 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安全阀检测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单独进行检定。

阀门等设备、附件压力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1.1.5 站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及验收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进行。

1.1.6站内工艺管道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2执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1.1.7 设备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

1.1.8储气设备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金属焊接结构湿气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执行。

1.1.9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0执行。

1.1.10压缩机、风机、泵及起重设备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及验收规范》GB50278执行。

1.1.11场站内的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吹扫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站内管道的吹扫和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2埋地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地上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3Mpa;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到规定值,采用发泡剂进行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2.4节的规定。

1.2储配站1.2.1储配站内的各种运转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润滑保养及检验。

2019年《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019年《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019年《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城镇燃气city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人工煤气manufactured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居民生活用气gasfordomestic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商业用气gasforcommercial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能源总局联合发布的。

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安全防范控制、维护和使用、计量管理等质量要求,适用于新建、改造和扩建城镇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安全检查和投入使用。

本规范旨在保障城镇燃气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燃气和排气质量,控制环境污染,降低燃气能源消费,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社会整体效益和改善居民就业状况。

施工内容1、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性质、地质条件、经济适用、环境保护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工艺流程,实施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和节能减排。

2、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使其符合国家《建筑材料及其它能源保温绝热性能检测规程》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

3、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采用适当的施工方法,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确保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有效的施工。

验收内容1、城镇燃气工程验收内容包括主要结构、设备、管道等验收内容:(1)相关钢管及焊接接头:该部分主要包括质量、材料鉴定、焊接技术要求及检验等。

(2)热防腐:包括对管线防腐层及保温层(如涂料、绝缘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其具有良好的防腐抗热性能。

(3)辅助设备:包括本工程中的自控系统、燃气调节系统、安全设备及气体分配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完成安全检查、施工验收等。

2、城镇燃气工程验收应当综合考虑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将其纳入施工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安全防范控制1、城镇燃气工程应采取规范的操作方式,实行全过程的安全防范控制。

2、城镇燃气工程安全防范控制应以专门安全技术人员监督管理为主要措施,制定安全控制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3、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期间,应及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防止设施设备的损坏及安全风险的发生。

维护和使用1、城镇燃气工程应根据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和保养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常规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2018版)

常规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2018版)

常规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定(2018版)发布日期:2018年X月X日目录目录 (2)1 总则 (3)2 设计基本规定 (4)2.1 各气源热值 (4)2.2 主要的设计标准 (4)2.3 调压设备设计参数及要求 (6)2.4 常用管材及管附件 (10)2.5 市政管道设计要求 (16)2.6 庭院管道设计要求 (18)2.7 探伤要求 (27)2.8 其他 (27)3 施工基本规定 (29)3.1 焊接工艺要求 (29)3.2 吹扫试压要求 (31)3.3 除锈等级要求 (34)3.4 防腐要求 (34)3.5 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要求 (34)3.6 安全警示标识做法要求 (35)3.7 调压柜围栏做法要求 (35)3.8 其他 (36)4 本规定用词说明 (37)1 总则1.1为统一公司经营区域内常规燃气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等环节,保证各业务程序能够更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表压,下同)的道路、住宅、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公建用户的燃气管道设计、施工、工程管理、监理以及物资采购工作。

不适用于高压、次高压系统以及LNG、CNG等场站工程。

1.3本规定中的调压柜是指落地式调压设施,调压箱是指壁挂式调压设施。

1.4本次修编对第二版发布以来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设计和施工问题进行了统一,今后还将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进行修编,以求完善。

1.5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除应符合本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1.6 本设计规定原则上按此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如规范、设计规定明显不适用时,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工程设计中的应用时,可由相关设计单位提出,并按公司研究的最终决定执行。

1.7本规定今后若与国家、地方、行业以及总部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指引有冲突,应以相应法规、标准规范、指引为准。

1.8此前发布过的文件若与本规定相悖之处的,以本规定为准。

燃气场站的一般规定

燃气场站的一般规定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中燃气场站的一般规定相关标签:∙城镇燃气输配∙燃气场站1 燃气场站施工前必须做出详尽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2 燃气场站的消防、电气、采暖与卫生、通风与空气调节等配套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 燃气场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应有齐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监督检验证书(或安全性能检验证书)方可进行安装。

4 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安全阀、检测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单独进行检定。

阀门等设备、附件压力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站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及验收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进行。

6 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 0402 执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 章的规定。

7 设备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旋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规定。

8 储气设备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4、《金属焊接结构湿气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 212 执行。

9 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执行。

10 压缩机、风机、泵及起重设备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 执行。

11 场站内的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吹扫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站内管道的吹扫和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2 章的规定:2)埋地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2 章的规定;3)地上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33MPa;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到规定值,采用发泡剂进行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其他要求应符合规定。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中法兰与管道组对的一般规定相关标签:∙城镇燃气输配1 法兰端面应与管道中心线相垂直,其偏差值可采用角尺和钢尺检查,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时,允许偏差值为1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300mm 时,允许偏差值为2mm。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标准[详]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标准[详]

宽甸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教材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系列之十《城镇燃气技术规》1.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

1.0.3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遵循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1.0.4 本规规定了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要求,当本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城镇燃气 city gas由气源点,通过城镇或居住区的燃气输配和供应系统,供给城镇或居住区,用于生产、生活等用途的,且符合本规燃气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

2.0.2 城镇燃气设施 city gas facilities用于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设施(含其附属安全装置)和用户设施。

2.0.3 燃气类别 sort of gases根据燃气的来源或燃气燃烧特性指标,将燃气分成的不同种类。

2.0.4 燃气互换性 interchangeability of gases以a燃气(基准气)设计的燃具,改烧s燃气(置换气),如果燃烧器不作任何调整而能保证燃具正常工作,称s燃气对a燃气具有互换性。

2.0.5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设计规定的管道、结构或构件等不需要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2.0.6 调压箱 regulator box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

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

2.0.7 调压站 regulator station调压装置放置于建筑物,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

包括调压装置和建(构)筑物。

2.0.8 调压装置 regulator device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的设备单元总称。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规定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规定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规定引言城镇燃气工程是指在城市和城镇内,建设和维护燃气供应系统的工程项目。

为了确保城镇燃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可靠,保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1.项目组织与管理在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前,应成立专门的施工管理组织,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保证施工工作的有序进行。

项目组织与管理包括以下内容:•成立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明确组织架构和责任。

•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个专业的技术人员。

•制定施工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程序和要求。

•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和布置,确保施工条件满足要求。

2.施工材料和设备在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前,应完成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根据设计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材料。

•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检查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二、施工过程1.施工方案编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是城镇燃气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

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

•施工序列和施工周期。

•施工人员配置和管理要求。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2.土建施工土建施工是城镇燃气工程施工的基础,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按照土建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做好临时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

•确保土建工程符合规范要求,如基坑开挖、地基处理等。

3.管线敷设管线敷设是城镇燃气工程的核心工作,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敷设。

具体要求如下:•进行管线敷设前应检查管道的材质、尺寸和表面质量。

•确保管线的埋深和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对管线进行试压和检测,确保管线的密封性和运行安全。

4.设备安装与调试城镇燃气工程中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对设备进行准确的安装,确保设备的牢固和正常运行。

•进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和安全。

•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和使用安全。

218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218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4—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31日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1.O.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

1.O.3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遵循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1.0.4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O.5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由气源点,通过城镇或居住区的燃气输配和供应系统,供给城镇或居住区内,用于生产、生活等用途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

2.0.2 城镇燃气设施city gas facilities用于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设施(含其附属安全装置)和用户设施。

2.0.3 燃气类别sort of gases根据燃气的来源或燃气燃烧特性指标,将燃气分成的不同种类。

2.0.4 燃气互换性interchangeability of gases以a燃气(基准气)设计的燃具,改烧s燃气(置换气),如果燃烧器不作任何调整而能保证燃具正常工作,称s燃气对a燃气具有互换性。

2.0.5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working life设计规定的管道、结构或构件等不需要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2.0.6调压箱regulator box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

2 基本规定2.1 规模与布局2.1.1燃气工程用气规模应根据城乡发展状况、人口规模、用户需求和供气资源等条件,经市场调查、科学预测,结合用气量指标和用气规律综合分析确定。

2.1.2气源的选择应按国家能源政策,遵循节能环保、稳定可靠的原则,考虑可供选择的资源条件,并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2.1.3 燃气供应系统应具有满足调峰供应和应急供应的供气能力储备。

供气能力储备量应根据气源条件、供需平衡、系统调度和应急的要求确定。

2.1.4燃气供应系统设施的设置应与城乡功能结构相协调,并应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燃气行业发展和城乡安全的需要。

2.2建设要求2.2.1燃气供应系统应设置保证安全稳定供气的厂站、管线以及用于运行维护等的必要设施,运行的压力、流量等工艺参数应保证供应系统安全和用户正常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应系统应具备事故工况下能及时切断的功能,并应具有防止管网发生超压的措施;2燃气设备与管道应具有承受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下的强度和密封性;3供气压力应稳定,燃具和用气设备前的压力变化应在允许的范围内。

2.2.2 燃气供应系统应设置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具备数据采集与监控功能。

燃气自动化控制系统、基础网络设施及信息管理系统等应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

2.2.3 燃气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满足节能环保及系统介质特性、功能需求、外部环境、设计条件的要求。

设备、管道及附件的压力等级不应小于系统设计压力。

2.2.4在设计工作年限内,燃气设施应保证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的可靠运行。

当达到设计工作年限或在遭受地质灾害、运行事故或外力损害后需继续使用时,应对燃气设施进行合于使用评估。

2.2.5 燃气设施应采取防火、防爆、抗震等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2.2.6 管道及管道与设备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介质特性和工艺条件,连接必须严密可靠。

2.2.7设置燃气设备、管道和燃具的场所不应存在燃气泄漏后聚集的条件。

燃气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的燃气管道、调压装置和燃具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体、地下综合管廊及其他地下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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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工程站场技术规定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门站与调压站 5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CNG供应站) 6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LNG气化站) 7 自动控制 8 公用工程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城镇燃气工程站场设计过程管理,规范设计 内容,统一主要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按照中国 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标准化、模块化、信息化”工作的要 求,特编制本技术规定。 本文件是《油气储运项目设计规定》(CDP)指南类文件。 本文件分为七章,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3章,术语和定义; 第4章,门站与调压站;第5章,压缩天然气 供应站;第6章,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第7章,自动控制;第8章, 公用工程共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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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 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气源为天然气的城镇燃气站场工程(门站、调压站、压缩天然气 供应站及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门站、调压站、压缩天然气供应站(CNG供应站)及液化天然气气化站(LNG气化站 )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行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 、规范及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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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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