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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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双导师制”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试行“双导师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院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制度和环境,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促进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与基础教育的融合,特制订《外国语学院‘双导师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导师的选聘
高校导师从专任教师中选拔,选聘时强调师德与专业水平。要求导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高度的责任心;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合理的知识结构,学术上有一定造诣;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和各教学环节的关系及培养目标,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校外导师从中小学中业务素质高、专业知识丰富、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骨干教师中(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选聘。学校与校外导师及所在单位签订协议,规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保证校外导师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导师职责
高校导师的主要职责:既要对我院英语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基础知识、教学理论与教学技能、教育实践进行指导,又要对中小学、幼儿园英语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进行指导,还要对中小学幼儿园英语教师进行在职专业化培训;
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到高校参与指导师范生从教技能训练,指导师范生从教角色转换,对师范生课堂教学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体验并形成初步从教职业能力,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解决学生理论学习的不足,增加实践认知能力以及适应未来工作的能力。
三、2012.9-2013.6 “双导师制”名单
高校导师:朱莹、阚放(带队实习教师)
校外导师:许玉辉、王俊琴(“基础教育发展讲座”课程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