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46-2016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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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346—2016

ICS 13.020.01

Z04

备案号: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material balance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s

目次

前言..................................................................................................................................................................... I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原则 (2)

5程序步骤 (3)

6制定物料平衡实测计划 (3)

7实测与衡算 (5)

8判断、确认物料平衡关系 (5)

9计算并评估物质利用效率 (6)

10分析问题产生原因 (7)

11延伸应用 (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工艺过程输入输出物料图 (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质量平衡方程及其表达形式 (1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对象物质选取及实测计划框架(示例) (12)

附录D (规范性附录)物料成分利用效率的表达形式与分类 (14)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工商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丹、李汉平、李旭、汪苹、于承迎、董黎明、张艳萍、刘曼。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中有关物料平衡的一般原则、程序步骤、实测计划的制定、实测与衡算、判断与确认、计算并评估物质利用效率、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及其延伸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25973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452 和 GB/T 25973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系统 system

物料平衡所选取的生产过程某一特定工艺流程的空间范围。

注:可指工艺流程的某一单元操作、若干单元操作的组合、审核重点整体等。

3.2

输入物料 input of material

进入系统的各种物质。

3.3

输出物料 output of material

离开系统的各种物质。

3.4

目标产物 target output of processing

针对某一特定系统而言,符合该系统工艺基本目的、功能及要求的输出物料。

注:目标产物包括以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中间产物、半成品等形式输出的相关物质。

3.5

工艺残余物 relict output from processing

系统输出物料中不属于目标产物的各种物质。

DB11/T 1346—2016

注:包括除目标产物之外以气、液、固等形态从系统输出的各种物质;工艺残余物是系统工艺步骤产生并排出其外的传统俗称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物质;在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可直接以某一单元操作的“废气、废水、固废”等进行命名及相关描述。

3.6

物料平衡 material balance

系统输入物料、输出物料及其内部物料之间在物质总质量、成分质量、元素质量等方面所遵循的质量守恒规律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量化关系。

注:物料平衡的本质是有关物质之间所存在的质量平衡关系。物料平衡的基本类型包括:物质总质量平衡;成分(或组分)质量平衡,又分为单成分(或组分)质量平衡、多成分(或组分)质量平衡、全成分(或组分)质量平衡;元素质量平衡,又分为单元素质量平衡、多元素质量平衡、全元素质量平衡等。

3.7

物料衡算 calculation of material balance

按照审核需要,针对选定系统,根据质量守恒定律进行的有关物质输入输出质量关系的计算。

注:通过物料衡算,可掌握了解进入系统的有关物质(物料整体、组成成分、构成元素)质量与离开系统的相关物质(物料整体、组成成分、构成元素)质量之间所存在的量化关系。

3.8

平衡对象物质 object substance of material balance

以下简称对象物质,为了满足追踪评估物质利用效率、排查分析工艺残余物产生原因、寻找并确定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等审核目的,针对选定系统需要建立其输入输出质量平衡关系的特定物质类别及其具体名称。

注:对象物质可以是物料整体、物料中的某一成分或某些成分、物料中的某一元素或某些元素。若对象物质为物料整体,需建立物料的总质量平衡关系;若对象物质为物料中的某一或某些成分(也可称为靶成分),需建立该成分的质量平衡关系;若对象物质为物料中的某一或某些元素(也可称为靶元素),需建立该元素的质量平衡关系。

4 一般原则

4.1 客观性与真实性

应以客观的信息和真实有效的数据为基础。

4.2 科学性与合理性

应符合物质运动规律、质量守恒定律、质量平衡原理及物料衡算相关公允方法等。

4.3 代表性与典型性

应能够反映通常情况下所选定系统的物质运动性状及其物质利用效率水平。

4.4 目的性与效用性

对选定系统,其物料平衡关系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目的:

——掌握工艺残余物产生源、性状及其量化特征;

——查明工艺残余物产生原因;

——寻找并确定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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