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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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

浅谈纪检监察办案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很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

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

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

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

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们在谈话中的用词、语气、态度要符合我们的身份,要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还要服务于我们的工作目标。

大家都听说过中纪委的刘丽英同志办案的故事。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摘要:一、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概念与作用1.谈话笔录的定义2.谈话笔录的重要性3.谈话笔录的作用二、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规范要求1.谈话笔录的基本要素2.谈话笔录的制作流程3.谈话笔录的注意事项三、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实践应用1.谈话笔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2.谈话笔录在案件调查中的作用3.谈话笔录在证据固定中的重要性四、提高纪检监察谈话笔录质量的方法1.提高谈话技巧2.注重证据的收集与固定3.增强法律意识与政策水平正文:纪检监察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过程中,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的一种重要文书。

它具有不可篡改的法定证据效力,对于案件的调查、审理和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概念与作用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过程中,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的一种重要文书。

谈话笔录既是对谈话内容的客观记录,也是对被谈话人态度、认识及问题整改情况的反映。

它具有不可篡改的法定证据效力,对于案件的调查、审理和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规范要求1.谈话笔录的基本要素: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谈话内容、被谈话人的陈述和表态等。

2.谈话笔录的制作流程:谈话前准备、谈话过程中的记录、谈话后整理归档等环节。

3.谈话笔录的注意事项:如保护被谈话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谈话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三、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实践应用1.谈话笔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谈话笔录作为案件的重要证据,对于核实问题线索、查清事实真相、定性量纪等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2.谈话笔录在案件调查中的作用:通过谈话笔录,可以了解被调查人的陈述、态度和认识,为案件调查提供重要依据。

3.谈话笔录在证据固定中的重要性:谈话笔录作为法定证据,对于固定证据链、确保案件质量具有关键作用。

四、提高纪检监察谈话笔录质量的方法1.提高谈话技巧:谈话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善于引导被谈话人陈述事实、表达观点。

纪检监察部门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部门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
谈话内容:
问:我们是某局纪检监察部门案件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针对相关内容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请你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并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如作伪证要负相应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你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请简述一下你的个人情况?
答:我叫。

问:
答:
问:
答:
问:你接着说?
答: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答: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请您核对笔录并签字确认。

答:
答:
问:你接着说?
答: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答: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请您核对笔录并签字确认。

答:
问:你接着说?
答: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

纪委办案如何制作谈话笔录?

纪委办案如何制作谈话笔录?

纪委办案如何制作谈话笔录? 纪委办案制作谈话笔录是固定证据的重要形式。

谈话笔录作为证据之⼀,在认定案件事实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

了解和掌握制作谈话笔录的⽅法,是纪委办案⼈员应当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

(⼀)制作谈话笔录的技巧 制作谈话笔录⽅法并不复杂,但结果却很重要,因此不能出现疏漏或闪失。

制作谈话笔录应掌握以下⼏个⽅⾯: 1、做好充分准备。

⾸先,要熟悉情况。

通过认真阅读案件材料,了解案件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员、动机、⼿段、后果、性质等情况;对案件材料中的⼀些难记的⼈名、地名、物品名称、专业术语、⽣僻字词等摘录下来,供记录时参考,避免出现差错和影响记录速度。

其次,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思想品质、⼼理状况、⽂化素质、社会经历、家庭关系、⾝体情况、个性特点等,便于在记录中把握,使笔录能够真实地记载谈话对象的陈述。

第三,在全⾯研究案件材料和谈话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参与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的⽬的和要求,谈话的重点、步骤和⽅法,以便在记录时⼼中有数。

2、与谈话⼈紧密配合。

记录⼈要与谈话⼈配合默契,事先要清楚谈话⼈的意图、步骤、⽅法和策略。

对谈话对象的记录要围绕谈话⼈的提问和思路展开,不能漫⽆边际,抓不住主题。

谈话⼈的提问,要记准记全。

但对谈话⼈做谈话对象的思想⼯作或运⽤谋略的表述,就不⼀定在笔录中反映出来。

3、记录要抓住重点。

在不违背谈话⼈和谈话对象意愿的前提下,把与案件⽆关的话略去,将与案件有关的话尽量详尽地记录下来。

记录的重点主要是指以下⼏个⽅⾯: (1)记全违纪的事实和情节。

违纪的事实和情节可概括为五⼤要素(何时、何地、何⼈、何事、何果),也有⼈概括成七⼤要素(何⼈、何事、何时、何地、何⽅、何因、何果)。

违纪的事实和情节是谈话的重要内容,制作笔录时,要作为重点表达清楚,并要记清细节。

⽐如调查“接受影响公正执⾏职务的礼⾦”案件,送钱⼈是谁,送钱时有没有同⾏的⼈,钱交给了谁,是否收下,钱是怎样包装的,有多少钱,⾯额多⼤,钱是如何交接的。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78589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78589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五篇范例]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五篇范例]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五篇范例]第一篇: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主要内容]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必备素质,每一名案件检查人员都要认真掌握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分清类型、把握方法、明确注意事项和分类标准,做好每份案件笔录,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二、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一)合法性(二)目的性(三)写实性(四)慎密性(五)完整性三、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一)从对象来看:1、受害人笔录2、举报人笔录3、当事人笔录4、证人笔录(二)从内容来看:1、综合笔录2、单项笔录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一)笔录头子(二)笔录主体(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2345势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谈话可能出现的种种结果要有心理准备。

2、案情准备:一是要明了案情和谈话任务。

在谈话前要对整个案件的进展了然于胸,对案情了如指掌,对谈话的目的任务了解透彻,打有准备之仗。

要准确分析案件性质,明确待查清的主要问题、要收集哪些证言,确定谈话要解决什么问题、问题能够解决到什么程度。

二是要分析已有证据。

首先要分析已有证据的内容,看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

其次要分析已知证据的证据能力,也就是分析已有证据的可靠性。

如果个案的已知证据多为证明力较弱的间接证据,取证人员就可以在谈话笔录中有的放矢,将重点放在收集直接证据和为间接证据增强证明力上。

如果说已知证据内容不合事理、前后矛盾、可信度低时,就要针对这些问题拟定谈话提纲,把调查重点放在这些不明确的问题上;如果已知证据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时,就可以把重点放在了解案件的背景资料和印证案情、完善证据上。

三是要认真筛选已知信息,看其可信程度和与案情及谈话的关系,准确找准切合点,以便在谈话时画龙点睛,以巧拨冗,抛砖引玉。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之欧阳结创编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之欧阳结创编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办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弥补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合适法度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令、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阐发违纪违法问题产生成长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可是办案胜利与否的关键,并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

一、谈话笔录的制作办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含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含谈话的时间、地址、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标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令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含谈话对象签字、盖印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毛病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印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应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应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

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浅谈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笔录的制作

浅谈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笔录的制作

浅谈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笔录的制作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如何制作好谈话笔录就显得十分重要,谈话笔录制作这项工作,是我们从事案件检查工作同志的基本功,通过谈话笔录,可以衡量和反映一个同志的办案水平。

下面就谈话笔录的制作谈点认识。

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机关依照纪检工作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事实,收集证据,而向被调查人和证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案情有关的情况时,所制作的记载调查情况的笔录.它有利于查明违纪事实、固定证据、经受检验.特别是个案的调查,笔录是证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可靠的口供,对迅速查清事实,少走弯路有重要意义,所以在查办案件中,应十分注意获取涉案人的口供并制作好笔录。

一、谈话笔录的结构要求谈话笔录主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内容包括调查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性别、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1.取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要用公历记录,写明年月日及起止时间;地点就是调查的具体地点。

2.谈话人、记录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都要记录在案。

(二)正文部分要记录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谈话对象陈述的具体内容。

1。

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调查对象、证人和其他知情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家庭情况、工作单位、职务、居住地以及证人和其他知情人与检查对象的关系等.查明这些情况,既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策略,采取合适的谈话方式,也有利于正确分析和判断证言的可靠程度.2。

谈话内容因谈话对象(调查对象和证人以及知情人)不同而不同。

(1)与调查对象谈话制作笔录时,内容主要是谈话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调查对象的回答和意见。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

浅谈纪检监察办案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很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

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

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

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

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们在谈话中的用词、语气、态度要符合我们的身份,要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还要服务于我们的工作目标。

大家都听说过中纪委的刘丽英同志办案的故事。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

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纪检让我在谈话记录签字》

《纪检让我在谈话记录签字》

《纪检让我在谈话记录签字》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如哭泣、冷笑、……(沉默)等等。

二是全面,就是对谈话过程中主要情况系统地反映出来,不论谈话对象陈述的是有错还是无错的内容,也不论谈话对象陈述的是有利于被调查人还是不利于被调查人的内容,都要做出如实全面的记录。

三是准确,笔录要能准确的反映违纪违法人员的思想变化特征,反映每个违纪违法人员的独特语言特点和陈述风格;如对一些黑话、方言等也要如实记载,但应加注释,使人一目了然。

笔录的语言要明确,不能含糊不清;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如“大约”、“可能”等一些模棱两可的词语不能出现在笔录上。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二) 主体部分又可分为首部、主题部分和尾部。首部主要向谈话对象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记录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工作职责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因此,制作谈话记录时,首先向谈话对象亮明身份、提出要求、讲明责任。制式如:“问:‘某某同志,我们是某某纪委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今天找你了解一些情况,请你如实回答问题,说谎话、做伪证要负纪律、法律责任的,你明白吗?’答:‘我明白。’”主题部分是记录谈话对象讲述的事件真实情况。尾部主要是谈话对象对违纪事实的认识,并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制式如:“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答:‘属实。’问:‘有没有谎话?’答:‘没有.’问:‘如有谎话怎么办?’答:‘我愿负纪律和法律责任。’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和你说的是否一样,如无误请你逐页签名?’答:‘好。’”谈话对象核对后签字:“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逐页签名。这样首部与尾部相互呼应。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调查方法,无论是初步核实,还是立案调查;无论是一般违纪问题,还是大案要案,调查取证都离不开谈话这种方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害人谈话时,应当制作谈话笔录。将谈话内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后,就成为证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谈话笔录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但不是所有的谈话笔录都具有这种效力和证明力,只有符合谈话笔录制作要求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做好谈话笔录,是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也是对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

【聚焦】纪委监察委笔录制作十大要点

【聚焦】纪委监察委笔录制作十大要点

【聚焦】纪委监察委笔录制作十大要点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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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笔录具有无可辩驳的效力?请避开这10大问题在纪律审查过程中,随着当事人权利意识的增强,谈话笔录环节中存在的某些漏洞或矛盾极易成为被调查人翻供的借口。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谈话笔录的制作质量。

对此,笔者列举制作谈话笔录的起始、正文、末尾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规范。

一、起始部分1、具体起止时间不明确。

笔录制作持续的时间,关系到案件调查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是否超过法定时间),如果起止时间不明确,很容易让被调查人故意指责谈话存在连续长时间以疲劳方式进行等情形。

详细注明笔录起止时间,还关系被调查人是否具有主动交代等情节。

比如受贿人交代在前,行贿人交代在后,则显然其具有主动交代情节。

但如果相反,则不能认定受贿人具有主动交代情节。

2、谈话人员身份不相适。

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会经常抽调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

这些人员可以协助,但不能代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尤其在制作谈话笔录时更应如此,外系统人员不是法定谈话主体,不宜单独制作谈话笔录。

3、权利义务不告知或者告知不完整。

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开始时,调查组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应提出被调查人应遵守的纪律、义务,同时也应告知被调查人享有的申请回避权、知情权、申辩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4、被调查人的特殊身份和工作简历及社会关系不予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

被调查人是否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委委员或者纪委委员等特殊身份,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是否怀孕或者哺乳,均应详细记录在案。

如果被调查人具有上述情形,调查组和审理人员均应引起高度重视。

此外,详细记载被调查人的工作简历及社会关系,有助于了解被调查人成长经历,增强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正文部分正文是整份笔录的核心部分,应紧紧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和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来制作,从违纪构成要件出发进行发问和记录,问清实施违纪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同时也要记录与违纪有关的人和事,特别是涉及错与非错、此错与彼错、违纪轻重、赃款去向等关键内容,防止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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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一、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一)合法性案件谈话笔录的合法性是由它的法律效力决定的。

任何一份笔录都是证明案件当事人有错或无错、此错或者彼错、错重或者错轻的有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赋予了案件检查人员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的权力,《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七条在确定案件证据的时候规定,只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其中包括证人证言及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在该办法的第二十一条对询问证人、制作调查笔录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在党纪案件调查的相关法规中也有类似的内容。

由此可以看出,制作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法定职责,依法制作的谈话笔录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法纪效力。

(二)目的性制作每一份谈话笔录都离不开它的目的性――或者是查明案情,或者是扩大案件线索,或者是收集有关证据。

只有有了明确的目的,笔录才有方向,调查才有作用。

因此,在制作谈话笔录之前,一定要明确谈话目的,并根据这个目的去制定相关的谈话提纲。

(三)写实性谈话笔录一般采用一人一录、一事一录的方式进行。

谈话记录重在写实:在制作笔录时,应当不失原意地、原原本本地进行记录。

保持谈话对象语言的原汁原味,不得有随意改变,对谈话对象所描述的情节和结果,不得任意夸大和故意隐匿,保持谈话氛围原模原样,对谈话的气氛和谈话对象所表现出来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都要如实记录,力求谈话笔录的还原功能达到最大程度。

(四)慎密性由于谈话笔录的证据效力,因此,所制作的笔录应当做到审慎细密。

一方面要认真记录证明当事人有错的陈述内容,一方面也要认真记录证明当事人无错的陈述内容,还要在笔录中认真排除谈话对象陈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和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对与一般事理和常规有违背的地方,要仔细记录对其原因的陈述。

(五)完整性案件谈话笔录的完整性有两层含义,一是结构的完整性,一份完整的笔录应当包含笔录头、笔录主体、对笔录内容的认定三部分,缺一不可;二是内容的完整性,要把一件事或一个问题的七要素记完整(何人、何时、何地、事件的起因、经过、后果、采用的什么手段)。

只有一份完整的笔录才会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力。

二、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一)从对象来看:以谈话的对象来看,笔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受害人笔录:指在案件中受到伤害的相关人员的笔录。

做这类笔录时要注意,因为其情绪上的不稳定而导致其陈述与事实有出入的情况。

2、举报人笔录:如果是与自己关系不大的举报,其可信度一般是比较高的。

3、当事人笔录:指案件当事人、也就是涉案对象的笔录,这是案件办理中最重要的笔录之一。

4、证人笔录:证人笔录一定要排除那些影响其证据力的因素。

(二)从内容来看:1、综合笔录:指一人多事一录,主要用于案件当事人的谈话。

根据笔录的相关原则,本应一人一录、一事一录,但在一些案情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中,为了节省时间,也可采用这种综合笔录。

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在案情已经查清的情况下,也采用此种形式作一个总的笔录,便于案件的后续办理。

2、单项笔录:这是最常用的一种笔录方式,即一人一录,一事一录。

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有时以说明代替):在做这类笔录或说明时,一定要把提取或复印的内容用来证明什么情况写清楚。

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一)笔录头子:一般为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笔录主体:包括事前告知和事实陈述以及结尾三部分。

(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指笔录对象对笔录审定后的认定意见和署名。

五、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一)谈话笔录前的准备1、心理准备:一是要对谈话对象的性格进行了解,针对不同性格的谈话对象采用不同的谈话方式,并对谈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二是摸清谈话对象的社会关系,在谈话时可以有的放矢地加以利用,同时对谈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外来影响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三是对谈话的情势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谈话可能出现的种种结果要有心理准备。

2、案情准备:一是要明了案情和谈话任务。

在谈话前要对整个案件的进展了然于胸,对案情了如指掌,对谈话的目的任务了解透彻,打有准备之仗。

要准确分析案件性质,明确待查清的主要问题、要收集哪些证言,确定谈话要解决什么问题、问题能够解决到什么程度。

二是要分析已有证据。

首先要分析已有证据的内容,看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

其次要分析已知证据的证据能力,也就是分析已有证据的可靠性。

如果个案的已知证据多为证明力较弱的间接证据,取证人员就可以在谈话笔录中有的放矢,将重点放在收集直接证据和为间接证据增强证明力上。

如果说已知证据内容不合事理、前后矛盾、可信度低时,就要针对这些问题拟定谈话提纲,把调查重点放在这些不明确的问题上;如果已知证据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时,就可以把重点放在了解案件的背景资料和印证案情、完善证据上。

三是要认真筛选已知信息,看其可信程度和与案情及谈话的关系,准确找准切合点,以便在谈话时画龙点睛,以巧拨冗,抛砖引玉。

四是列出谈话提纲,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仔细地拟定书面谈话提纲,以保证笔录制作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顺利地达成谈话目的。

3、工具准备:手写笔录的工具主要是指笔录纸、笔墨、印泥(即常说的笔录“三件宝”),电脑笔录则要对所使用的电脑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将打印设备、打印纸张、签字的笔墨及印泥准备好。

(二)谈话笔录的制作1、谈话笔录的开头部分准确记录谈话时间。

准确填写笔录制作时间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利于笔录的规范化,二是利于案件的办理和后续处理,是口供在先,取证在后,还是取证在先,口供在后。

谈话笔录的时间填写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笔录制作时间不填或事后补填;二是随意填写制作笔录时间;三是时间填写不全,有的仅有月、日,年不写。

四是有简写的情况,如把2007年简写成07年,把1998年5月1日简写成98、5、1等。

详细记载谈话地点。

在记载谈话地点时,应尽量详细具体,如有门牌号或办公室名称的,要详细写明,如果是小地名,也要加以批注。

客观记录谈话人、记录人。

关于谈话人与记录人的填写,谈话人必须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或受委托进行案件调查的人员,同时,不得低于两个人(记录人可同时作为谈话人)。

全面反映被调查人基本情况。

目前的笔录头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被谈话人的自然情况和后天情况没有分开,二是没有籍贯栏。

同时,在记录中还要注意:一是不能出现空白,二是年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三是工作单位和职务的填写必须用正式称呼和全称,不能用简称,四是住址要写详细,通讯和联系方式也要记录下来。

2、谈话笔录的主体部分制作谈话笔录正文,语言文字总的要求是字迹要清晰,表述要准确,结构要严谨,简繁要得当。

谈话笔录的主体主要分如下几部分:第一部分,权利义务告知的记录。

记录中必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要告知自己的工作单位,并出示本人的有关证件;二是要告知被谈话人谈话的相关依据;三是要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有要求其“要如实回答,不得隐瞒事实和证据,说假话、作伪证要追究其党政纪乃至法律责任”的内容。

第二部分,被谈话人工作简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记录。

必要时还要记录其家庭经济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家庭经济的管理模式(AA制、AB 制、以谁管理为主)等内容。

因为依据这些信息,可以判断其他证据的合理性,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还可以发现新的案件线索。

第三部分,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关系、交往情况的记录。

一是要询问被谈话人与其他案件当事人的相识情况,从这一角度切入笔录,根据被谈话人的回答相应调整下面的问话,如果相识,是怎么认识的,如果不认识,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再从其他角度将证人与案件当事人联系起来。

二是要掌握被谈话人与其他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从这个关系,我们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工作上、利益上、亲情友情上的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将谈话引入正题。

第四部分,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往来的记录。

从这里开始谈话笔录就进入了关键部分,在这个阶段上要注意问话方式的记录,应该笼而不统,详而不细,便于工作于谈话人回答,同是双不能太直接,如果记录成直接根据谈话人所掌握的信息发问,不仅存在指供、诱供之嫌,而且会把信息暴露给了被谈话人,不利于案件的进一步深入。

第五部分,案件事实的全面记录。

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案件,在记录事实的时候,都要做到客观准确,不夸大,也不缩小。

构成违纪违法行为错误四个要件是我们谈话记录的重点。

围绕要件这一重点,弄清案件事实的要素。

一般来讲,这些案件事实要素,应当包括案件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经过、后果,即我们常说的“七何”要素,即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故、何情、何果。

证明了这些案件事实的构成要素,也就证明了违纪违法行为错误的构成要件。

如构成受贿类错误,必须具备明确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案件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收受钱物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客观事实等。

首先,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一是要相对准确,能具体到哪年哪月哪日,甚至是具体到上午下午几时最好。

原则上谈话笔录忌讳使用模糊词语,但有些情况也可适当使用:如在表达被谈话人难以具体确定的时间时,可用今年春、凌晨、近来、不久、三月的一天等来表述。

二是要基本一致,特别是要证人、案件当事人之间的陈述要基本一致,如果有书证的,还要与书证时间保持一致。

其二,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过程。

要记清事情发生的基本经过,也就是指案件是在何种情况下发生的、是如何发生的。

每个案件的发生都有其独立完善的过程。

案件在立案后,虽然对案件检查人员来说,事件的性质已然明确,但就调查活动而言,这些都是需要用证据来证明的事实。

因此,在制作笔录时,一是记录要把握重点,求全、求实、求真但不是字字句句不漏,被谈话人讲什么就记什么,否则就会造成笔录轻重不分,影响主题;二是要如实记录,不改变原意、原话。

证人证言一般要使用第一人称进行叙述。

有些案件,如行受贿时,行贿人与案件当事人免不了案发时或案发前后有相互对话。

因此,如实记录当时的直接对话,对定案关系重大,但有的笔录制作中不重视这一点,轻易将原话改为转述语句,这样,易产生语句含义不准确,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相互作证,也不能真实反映发案时的处境、情节。

因此对关键情节能用原话的地方,最好用原话,只有在原话记不准或记清的情况下,再用转述的语句,但要求保持原意不能改变。

三是对违纪违法行为过程的记录中,特别是在受贿案中,要通过行受贿双方的行为、对话,简单概括出行贿方行贿的原因以及受贿方的谋利性语言,就是必须从证人证言中清楚体现出其有为行贿人谋利的意思,如“我会安排某某去办的”等,而不能仅仅是有“我知道了”这样含意模糊的语言。

其三,关于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原因的记录。

任何案件都有其发生的原因,它包括案件发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前者是指案件当事人或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后者是指促使或导致案件当事人或行为人做出某种决定或实施某种行为的外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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