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油库油气回收改造

工程技术规范

(讨论稿)

编制单位: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目次

1 总则〃〃〃〃〃〃〃〃〃〃〃〃〃〃〃〃〃〃〃〃〃〃〃〃〃〃〃〃〃〃〃〃〃〃〃〃〃〃〃〃〃〃2

2 主要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基本控制指标〃〃〃〃〃〃〃〃〃〃〃〃〃〃〃〃〃〃〃〃〃〃〃〃〃〃〃〃〃〃〃〃〃〃2

4 项目设计要点〃〃〃〃〃〃〃〃〃〃〃〃〃〃〃〃〃〃〃〃〃〃〃〃〃〃〃〃〃〃〃〃〃〃3 4.1 基本要求〃〃〃〃〃〃〃〃〃〃〃〃〃〃〃〃〃〃〃〃〃〃〃〃〃〃〃〃〃〃〃〃〃〃〃〃3 4.2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3

4.3 管道系统〃〃〃〃〃〃〃〃〃〃〃〃〃〃〃〃〃〃〃〃〃〃〃〃〃〃〃〃〃〃〃〃〃〃〃〃4

5 工程施工要点〃〃〃〃〃〃〃〃〃〃〃〃〃〃〃〃〃〃〃〃〃〃〃〃〃〃〃〃〃〃〃〃〃〃5 5.1 基本要求〃〃〃〃〃〃〃〃〃〃〃〃〃〃〃〃〃〃〃〃〃〃〃〃〃〃〃〃〃〃〃〃〃〃〃〃5 5.2 材料和设备〃〃〃〃〃〃〃〃〃〃〃〃〃〃〃〃〃〃〃〃〃〃〃〃〃〃〃〃〃〃〃〃〃〃5 5.3 土建工程〃〃〃〃〃〃〃〃〃〃〃〃〃〃〃〃〃〃〃〃〃〃〃〃〃〃〃〃〃〃〃〃〃〃〃〃5 5.4 设备安装〃〃〃〃〃〃〃〃〃〃〃〃〃〃〃〃〃〃〃〃〃〃〃〃〃〃〃〃〃〃〃〃〃〃〃〃

6 5.5 管道工程〃〃〃〃〃〃〃〃〃〃〃〃〃〃〃〃〃〃〃〃〃〃〃〃〃〃〃〃〃〃〃〃〃〃〃〃6 5.6 电气仪表〃〃〃〃〃〃〃〃〃〃〃〃〃〃〃〃〃〃〃〃〃〃〃〃〃〃〃〃〃〃〃〃〃〃〃〃

7 5.7 防腐工程〃〃〃〃〃〃〃〃〃〃〃〃〃〃〃〃〃〃〃〃〃〃〃〃〃〃〃〃〃〃〃〃〃〃〃〃7

5.8 消防、给排水工程〃〃〃〃〃〃〃〃〃〃〃〃〃〃〃〃〃〃〃〃〃〃〃〃〃〃〃〃8

6 检验与验收要点〃〃〃〃〃〃〃〃〃〃〃〃〃〃〃〃〃〃〃〃〃〃〃〃〃〃〃〃〃〃〃〃8 6.1 施工过程检验〃〃〃〃〃〃〃〃〃〃〃〃〃〃〃〃〃〃〃〃〃〃〃〃〃〃〃〃〃〃〃〃8 6.2 竣工验收〃〃〃〃〃〃〃〃〃〃〃〃〃〃〃〃〃〃〃〃〃〃〃〃〃〃〃〃〃〃〃〃〃〃〃〃9 6.3 环保验收〃〃〃〃〃〃〃〃〃〃〃〃〃〃〃〃〃〃〃〃〃〃〃〃〃〃〃〃〃〃〃〃〃〃〃10

1 总则

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理油库油气排放污染,改善大气质量,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油库油气回收改造,为纲要性标准。

1.3 本规范涉及的设计、施工等承包商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和工业管道(GC2)设计、施工资质。

2 主要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年3月报批)

2.2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

2.3 《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

2.4 《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Q/SH0117.2-2007

2.5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11

2.6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3521-2007

2.7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

3 基本控制指标

3.1 油气密闭收集系统(以下简称油气收集系统)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每年检测1次且确保合格。

3.2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应达到下列指标。

3.2.1 油气排放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每年检测1次且确保合格。

3.2.2 油气回收装置噪声(距装置1m处测量)≤85dB。

4 项目设计要点

4.1 基本要求

4.1.1 油气回收装置宜布置在装车设施内或靠近装车设施,与石油库内、外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1.2 汽车装车台布置宜使车头朝向油库大门,便于应急疏散,装车接口宜设置在油罐车外侧。

4.2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4.2.1 应选用工艺先进、成熟可靠、价格合理、适用性强、能耗低、经济效益好的油气回收处理技术。

4.2.2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应达到指标:油气排放质量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

4.2.3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能力按公式Q=K〃Σq确定,其中:

Q(Nm3/h)—汽油装车设施计算排气量;

K—汽油发油鹤管同时工作系数,可取K=0.6~1.0;

Σq(Nm3/h)—所有汽油发油鹤管排气量之和。

4.2.4 油气回收处理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适用于爆炸危险Ⅰ区的防爆类型,并应取得防爆合格证。

4.2.5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应具有较高的自动控制水平,能实现“无人值守”,启停应与装置入口的油气压力实现联锁。

4.2.6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控制柜宜设置在油库中心控制室内,如需放置在设备现场,应满足防爆及相关要求。

4.2.7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所有设备、仪表、仪表盘、供电箱、电线保护管、铠装电缆、钢带、支架槽板应设置专用接地螺栓,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电气连接和保护接地,置于明显位置和具有接地符号标志,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3 管道系统

4.3.1 油罐车上装鹤管应选用带油气回收功能的密闭发油鹤管,下装鹤管及油气回收管的接口应符合API(RP1004)的要求。

4.3.2 油气回收主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油罐车的承压能力、油气回收装置及其油气回收管道系统允许的压力损失,经水力计算确定。

4.3.3 油气回收管道系统的操作压力应小于4.5kPa。

4.3.4 油气回收管道的水平段应坡向油气收集装置,管道敷设坡度不应小于2‰。

4.3.5 油气回收支管宜小于鹤管直径一个规格等级,在靠近鹤管处应安装截断阀和阻火器。

4.3.6 油气回收主管靠近处理装置处应安装截断阀和阻火器。

4.3.7 油气回收管道的系统设计压力不应低于0.17MPa。

4.3.8 油气回收主管应设置在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故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