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0重点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
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
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
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
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优秀旅游演出节目。
国家的旅游发展政策
国家的旅游发展政策
【旅游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成就:
第一,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全面发展,市场前景日益广阔。
第二,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张,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
第三,旅游产品结构不断完善,旅游生产力配套水平明显提高。
第四,旅游促销高潮迭起,产业形象日益鲜明。
第五,旅游行业管理逐步深化,旅游市场次序进一步规范。
第六,旅游业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国际合作日益活跃。
第七,旅游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旅游产业形象进一步树立。
经验;
1、必须坚持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走中国特色的旅游业发展之路。
2、必须坚持以改革开放统揽旅游业发展全局。
3、必须坚持将旅游业作为经济产业来发展。
4、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型的旅游发展方针。
5、必须坚持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方向。
6、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环境、保护生态。
7、必须坚持科教兴旅的政策。
8、必须坚持依法治旅的原则。
【国家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政策】
2007年国家旅游局制定和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政策。
(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产业,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旅游产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挥旅游产业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抓住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机遇,努力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大力开拓海外市场,确保入境旅游持续增长;扎实推进旅游精品建设,提升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深化诚信旅游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次序;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国发〔2009〕41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
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
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
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庙岛、小黑山开发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有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岛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和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X〕62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知》(旅发〔201X〕18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发展委贯彻国办发〔201X〕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X〕40号)、《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X政发〔201X〕22号),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推进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生态度假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围绕建设中国北方生态旅游度假岛总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全域化”战略,加快旅游供给侧改革,促进“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丰富全域化旅游产品体系,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旅游综合营销,着力构建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海岛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201X年,接待游客超过373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43.3亿元。
到2021年,接待游客超过487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66亿元。
二、工作任务(一)创新旅游发展体制机制1.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海上3A级景区以及配合X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四项工作,分别组建专门的工作团队,明确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列出工作计划和路线图,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同时,将整个南北长山岛作为一个大景区,找好切入点,积极开展“一票制”相关政策研究探讨、前期论证调研等工作,推动南北长山岛全域旅游发展。
2.建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
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继续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对已经形成的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要把好关、登好记、备好案,督促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统筹抓好“全域旅游”发展。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4.06•【文号】旅发〔2016〕48号•【施行日期】2016.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旅发〔2016〕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建设兵团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进一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旅游标准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旅游业的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旅游标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切实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加强贯彻实施《规划》的工作力度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国家旅游局2016年4月6日附件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国家旅游局二○一六年三月目录序言 (1)一、现状基础与发展环境 (1)(一)现状基础(二)发展环境二、指导方针与发展目标 (6)(一)指导思想(二)工作方针(三)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10)(一)主要任务(二)工作重点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28)(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扶持力度(三)狠抓工作落实(四)强化考核评估附件: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 (30)序言为进一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旅游业的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世界旅游强国进程,国家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5号)《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国办发〔2015〕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在实施《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旅办发[2012]281号【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发布日期】2012.06.11【实施日期】2012.06.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旅办发[2012]2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全面提升我国旅游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广大游客的旅游公共服务需求,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公共服务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丰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实现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游客为本、需求导向,实现旅游公共服务的科学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推动旅游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形成统一领导、全社会协同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发展,推动东中西部协调有序发展;坚持先进引领、强化规范,以标准和示范工程引导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5年末,基本建设完善全国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旅游便民惠民服务体系、旅游行政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初步实现旅游公共服务在东中西区域间、城乡间的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四)加快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
2023年-我国旅游行业主要政策梳理
旅游行业政策梳理
2022-2022年我国旅游行业主要政策梳理
05
Market Regulation of the Tourism Industry
《旅游业市场监管》
旅游行业政策梳理: 明年旅游行业主要政策梳理
旅游业市场监管概述
2022-2023年,我国政府在旅游行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以推动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以下是明年旅游行业主要政策梳理:
旅游行业政策梳理: 明年旅游行业主要政策梳理
1. 旅游业振兴政策中国政府在2022-2022年期间实施了多项旅游业振兴政策,以推动国内旅游市场的复苏和发展。这些政策包括:
旅游补贴政策:政府向旅游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以降低旅游产品价格,吸引更多消费者。据统计,该政策共吸引了约10亿人次游客。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政府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包括酒店、景区、交通等。据统计,该政策共投入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建设了约10万个旅游设施。
5.旅游行业税收管理政策6. 税务登记管理:自2021年起,我国政府加强了对旅游行业税务登记的管理。对于新设立的旅游业企业,必须在30日内进行税务登记,逾期将处以罚款。同时,政府还对已设立的旅游业企业的税务登记进行了定期检查,确保企业依法纳税。
7. 发票管理制度:为规范旅游业发票管理,我国政府于2022年开始实行了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旅游业企业必须开具合规的发票,否则将处以罚款。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发票真伪的鉴定力度,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31•【文号】•【施行日期】2009.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
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
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06.21•【文号】国办发[2000]46号•【施行日期】2000.06.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假日旅游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旅游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中央、国务院把旅游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尤其是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假日后,假日旅游迅速兴起。
但由于准备不够和供给不足等方面的原因,也暴露出我国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此,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克服薄弱环节,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工作,把旅游业这个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培育好,使其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者、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0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统计局二000年六月十四日)去年,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休假日,加上调整的两个双休日,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以下简称“黄金周”),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旅游热情,国内旅游空前火爆,特别是今年“五一”放假期间旅游人数创历史最高记录。
“黄金周”假日旅游推动了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城市出租汽车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以及一些地区特色经济的形成。
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
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正文:----------------------------------------------------------------------------------------------------------------------------------------------------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局)、体育局:体育旅游是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是以体育运动为核心,以现场观赛、参与体验及参观游览为主要形式,以满足健康娱乐、旅游休闲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涉及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装备制造、设施建设等业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重要意义体育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旅游是推进体育产业的重要动力。
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是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拓展旅游消费空间、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盘活体育资源、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效的必然选择,对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运动和旅游休闲需求日益增长,体育旅游已经成为重要的生活方式,产业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体育旅游总体供给不足、产品结构单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需要旅游部门和体育部门加强合作,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培育体育旅游消费市场,持续优化体育旅游供给体系,不断提升体育旅游在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体育旅游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相关部署,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现就相关用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一)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二)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政府收回和征收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建设的,可合并开展确定复垦投资主体和土地供应工作,但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
(三)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3.11.06•【文号】•【施行日期】1993.11.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意见的通知(1993年11月6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国家旅游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旅游业蓬勃发展起来。
据统计,一九八五年国内旅游人数约二点四亿人次,总收入八十亿元;到一九九二年,国内旅游人数达三点三亿人次,总收入已达二百五十亿元,年均增长分别达4.7%和17.7%。
这些年来,各地开发建设了大批景点、景区和基本的接待设施,已具备年接待四亿人次以上的能力。
国内旅游业的兴起和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增强了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的凝聚力,拓宽了消费渠道,带动了交通、轻工、商业、建筑、园林、饮食等相关行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扩大了就业门路,促进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繁荣和振兴了地方经济,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当前国内旅游业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部门对发展国内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和引导不够,出现某些盲目性;旅游基础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较低,旅游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证。
为抓住时机,进一步搞好国内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党的十四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精神,本着搞活市场、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方针,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国内旅游业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及配套政策措施时,对国内旅游业的发展要有相应的安排。
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汇总
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汇总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汇总2015/8/7 15:02:21 来源:旅游规划观察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对于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消费、加速经济发展等具有很大的作用,为充分挖掘旅游投资和旅游消费增长潜力,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通过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多方资金支持等方面,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1 2009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意见》首次明确了旅游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提出了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
并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2 2012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方式,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和参与旅游业发展,全力推动旅游产业投资发展。
3 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改革开放以来,各类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业,民间资本在旅游投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意见》指出,要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通过民间资本推进旅游产业投资。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如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品、经营旅游车船业等,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4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指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旅游消费的几大措施:1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国家采取的措施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
国家用来对新疆旅游业发展政策有哪些?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10-4-6 19:33 |提问者:xjwpq最佳答案新疆具有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旅游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旅游业正在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最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旅游业向西倾斜的力度,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这些,都极大地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
同时,也应该看到,新疆旅游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与旅游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新疆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相比,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为进一步加快新疆旅游业发展,特做以下决定: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的新兴产业之一。
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加快新疆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将旅游业列为全区经济发展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充分利用新疆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尽快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利用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努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大旅游发展战略。
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和发展名牌旅游产品,最大限度地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的大发展推动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旅,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全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解读(王月浩曾博伟作者单位: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已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发布。
《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旅游业提出了全新的定位,指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宏伟目标,并就新时期旅游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
《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大旅游”的战略角度对未来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阐述,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兼具原则性和引导性,又具有极强的操作性,是此次《意见》一个突出的亮点。
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大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
为便于全国旅游行业更好地理解《意见》中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政策立意,我们从《意见》中梳理了二十八条政策,分析现状,进行解析,希望各地在下一步工作中既要依据职能做好本职工作,又能更好地进行统筹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好。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现状分析: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资本进入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就旅游行业而言,目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并无明显的行业壁垒存在,但在操作层面,由于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不同,加之保护本地区利益的需要,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一些事实上的行业和地区壁垒。
如有些地方规定非本行政区的旅游车辆不能进入本地区景区点,或要求其交纳一定的额外费用方许进入;又如,异地旅游企业进入本地区经营时,有些地方规定或在操作中执行一些高于本地企业的进入标准,实质性限制旅游企业的跨区域经营;再如在一些地区导游的异地带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这些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旅游业的发展,虽然在全行业的努力下有所改观,但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41号文件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
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
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
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放入暂存篮 2009-9-16 12:51:00 阅读367次[关键字词]文化旅游[文件类别]规性文件[发布机关]文化部[颁布日期]2009年8月31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31日[效力状态]有效[国家地区]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为落实中央扩大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
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
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资规[2015]10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发布日期】2015.11.25【实施日期】2015.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相关部署,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现就相关用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一)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二)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政府收回和征收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建设的,可合并开展确定复垦投资主体和土地供应工作,但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12•【文号】旅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旅发〔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我国旅游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旅游业是兼具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集传统与现代,生产性与生活性,劳动密集型与资金、知识密集型等特征于一体,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服务业。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人们的旅游需求将大幅增长,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方面,我国旅游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旅游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届时,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左右,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0%以上;旅游外汇收入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40%以上;旅游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5%以上。
到2020年,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2%以上。
另一方面,我国旅游业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全行业要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努力实现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宏伟目标。
《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解读
《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公布日期】2015.12.1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解读日前,国土资源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下称《意见》)。
这一文件的出台,是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国土资源部门在新常态下全面履行职责新定位,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的又一积极作为,是国土资源部门不断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具体体现。
文件的实施,将对推动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培育发展新动力产生积极作用。
一、出台背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旅游业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十三五”期间构建产业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明确提出“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并对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进行了部署。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进一步明确了旅游业发展的具体目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住建部、旅游局,积极开展系统研究,联合印发《意见》。
(二)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其土地使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破解,一是规划衔接不足,一些旅游建设项目难以落地。
部分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新建设施用地需求开始凸现。
二是用地政策系统性不够。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复杂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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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我国旅游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旅游业是兼具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集传统与现代,生产性与生活性,劳动密集型与资金、知识密集型等特征于一体,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服务业。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人们的旅游需求将大幅增长,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方面,我国旅游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旅游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届时,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左右,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0%以上;旅游外汇收入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40%以上;旅游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5%以上。
到2020年,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2%以上。
另一方面,我国旅游业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全行业要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努力实现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宏伟目标。
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义,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观念,把更好地满足旅游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加自觉地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作为旅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提升产业素质与扩大产业规模的关系。
产业规模是产业发展的基础,产业素质是产业发展的保障。
实现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必然要求旅游产业规模和产业素质协调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旅游业发展既要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又要在素质提升上着力下功夫,关键是要进一步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
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旅游产业起步较晚的地区要继续保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旅游业较发达的地区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上来。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
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和市场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作用。
要引导市场在旅游投资、市场开发、产品促销、经营服务等与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要在政策法规、战略规划、环境优化、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三是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形势,不断推动旅游业对外开放。
积极引进旅游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经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中国旅游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要更加注重旅游市场的对内开放,消除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行政分割和地区壁垒,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对从事旅游经营的各类企业,都应公平对待,不区别歧视。
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旅游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旅游业领域,都要向外地企业开放。
四是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关系。
要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的方针,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开发、永续利用。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坚决查处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旅游开发行为。
三、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完善旅游要素体系。
要立足旅游需求、市场和特色资源优势,科学分析旅游产业发展前景,全面提升产业要素配套水平。
旅游业发展后发地区要加快推进产业要素的发展,大中城市和旅游业较发达地区要加快完善产业要素的配套建设,尽快形成全面配套、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产业要素体系。
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基础、以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依托,打造一批具有世界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增强城市旅游功能,突出特色,完善城市旅游目的地体系。
大力推动区域旅游发展,建设一批配套完善、吸引力强的区域旅游目的地。
积极探索县域旅游经济发展模式和富有特色的小城镇旅游目的地发展模式,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和特色旅游小城镇。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
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在巩固观光产品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切实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
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休闲度假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提高其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发挥专项旅游产品需求潜力大、附加值较高的优势,发展参与性、趣味性、娱乐性强的专项旅游产品。
依托世界遗产地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旅游精品。
大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使红色旅游与绿色环境、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各级政府加强旅游咨询服务、旅游信息提示、旅游紧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交通、通讯、金融、卫生等相关配套服务。
以“12301”游客服务电话为平台,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推动完善旅游国际航线,推动旅游支线机场建设,推动通往主要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乡村旅游地的公路建设,推动铁路、水路客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旅游安全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强化旅游安全和危机管理,完善各类旅游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全行业并与相关部门、行业联动的安全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旅游保险制度,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旅游险种,增强旅游保险的理赔效能,提高规避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四、推动旅游新业态新领域发展发挥旅游对休闲产业的主导作用。
休闲是与全面小康密切相关的新兴生活方式,旅游是休闲产业的重要内容。
要适应人们休闲生活发展的需要,推动大中城市公共休闲设施的建设,提升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发展水平,提升国家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水平,培育健康向上的休闲文化,增加休闲产品,丰富人们的休闲生活内容。
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动科考旅游、探险旅游、游轮游艇、海洋旅游、网络预订、旅游传媒、汽车俱乐部等新兴业态发展。
促进与现代生活方式紧密相关的生态旅游、康体旅游、温泉度假、滑雪旅游、高尔夫旅游、自驾车旅游发展。
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的科技创新,推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娱乐等领域的设施设备及旅游房车、游船游艇、高尔夫设施、滑雪装备、野营设施、安全装备的研发和生产。
跟踪了解太空旅游、深海旅游等旅游新领域的发展。
拓展旅游要素内涵。
将以旅游网络等形式进行旅游经营的实体,纳入旅行社业管理范畴。
加强对家庭旅馆、乡村客栈、青年旅馆、汽车旅馆和旅游宿营地的引导和管理,促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促进旅游住宿设施品牌化发展。
拓宽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购销渠道,推进旅游商品品牌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发掘,促进旅游娱乐休闲的富文化性发展,进一步拓展旅游娱乐空间。
五、大力提升旅游产业素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贯彻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吸引国外大型旅游企业进入中国旅游市场。
加强国际双边、多边及与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世界旅游业前沿问题的研究。
发挥出境旅游在促进民间外交、缓解经贸摩擦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改善出境旅游目的地的接待条件和服务水平,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做贡献。
继续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旅游交流与合作,扩大两岸民间旅游交流,促进港澳旅游业繁荣。
着力提升旅游企业素质。
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支持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参与旅游企业的改组、改造,推动旅游企业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推动建设国际竞争力强的旅游企业集团。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业,鼓励民营旅游企业加快发展。
加大“走出去”力度,推动国内旅游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尤其是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投资,打造中国旅游企业品牌。
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服务水平。
高度重视入境旅游,增强入境旅游市场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市场开发与宣传促销效益评估机制。
加强旅游统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市编制旅游卫星账户。
加强旅游规划工作,建立健全旅游规划的市场准入、执业资质、成果鉴定和实施监督机制。
提高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引进和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加快制定各种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旅游行业标准制修订,提高旅游标准化应用效能。
加快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大力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
贯彻《“十一五”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旅游管理干部和企业骨干人员教育培训。
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推进旅游院校教育和学科建设,整合旅游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
加强中高级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推进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职业经理人市场。
六、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快旅游法制建设。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旅游业发展需要,加强对旅游综合性立法的研究。
推动省级旅游法规不断完善,有条件的省区市要加快制订、修订旅游管理条例。
积极推动旅游饭店、景区、车船、购物等专门领域的法规建设,完善特种旅游、自驾车旅游、探险旅游、生态旅游等专项旅游管理规章。
完善旅游发展政策。
积极用好发展改革、商务、财政、税务、金融、国土、文化、农业、工商、海关、质检、交通、铁道、民航等相关部门促进旅游业及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推动观光、休闲、度假旅游项目纳入国家关于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范围,推动商务、会展、工农业旅游项目纳入国家关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范围。
随着国家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国民旅游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福利旅游。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优化旅游政务环境。
各级旅游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协调、引导、管理和服务,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坚持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