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尊重患者隐私和告知护理制度
尊重患者隐私与告知护理制度
一、尊重隐私
1. 门、急诊注射室要有相应的隔离措施。
2. 对患者进行护理操作时要求异性回避,并用隔帘或屏风遮挡。
3. 注意保护患者病史资料,防止患者的有关信息泄露。
4. 对涉及患者隐私的问题不得谈论,应注意回避。
5. 住院患者分男女病室收住(除监护室外)。
6. 患者死亡后,移尸到太平间之前,应用隔帘或屏风遮挡。
7. 医技科室对患者进行检查时,应注意要求其它患者回避,并用隔帘或屏风遮挡。
二、护理操作知情同意
为了医疗护理安全,规范护理行为,护理管理制度中增加对留置导尿、鼻饲胃管等操作之前的有关规定。
1.凡执行以上操作应在操作前对患者进行告知。
2.告知内容:必要性、需要患者的配合、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3.患者或家属理解并同意后,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字。
医院护理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患者告知制度患者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患病的信息和治疗、护理方案,并做出适当选择。
因此护理人员必须自觉维护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健康自主权及隐私权,侵袭性操作前,护士有义务如实告知,并尊重其选择。
1.护理人员在实施护理过程中,应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及时解答患者和家属的有关问题,在不影响治疗前提下,应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护理计划、护理措施、护理风险等,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知情和合作,酌情作相应记录。
2.患者人院后须先征求患者意见是否需要委托他人履行自己在医院期间的有关法律手续,如需要应由患者亲自签订委托书,并告知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3.患者病情危重时,医师出示病危通知,告知并交与家属。
4.患者住院期间,病情突变,急需抢救、手术等,应立即告诉监护人和委托人,来不及告知应报告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给患者实施特殊治疗、检查、用药、护理时,做到知情同意,特别是实施化疗、创伤性护理、治疗,护理人员须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填写“告知书”。
6.护士执行护理活动中,应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的隐私,各类检查室均有隐私保护性措施。
下列列举--些告知技巧。
1.告知态度要诚恳、和蔼、耐心、诚心,充满关切,忌训斥、命令。
语言要通俗易懂,忌用医学术语、暗示诱导、误导、欺骗、隐瞒,确保患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
2.告知内容应有利于治疗操作或康复,与此无关内容不可告知。
一次告知内容不能太多,使用资料、数据准确无误,不能含混。
3.告知过程中,对患者提问耐心解答,难以理解的应反复解释,防止用语不当。
4.操作失误时,要诚恳道歉,操作结束时,要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
医院护理部各项护理操作前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部各项护理操作前告知制度
一、病人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力了解所患疾病的信息。
因此,护理人员有义务将疾病、治疗、护理信息告知病人。
二、遵医嘱落实各项护理操作前,要向病人和家属讲解操作的目的、必要性、操作方法、费用、风险因素等,以取得患者配合。
特殊治疗、护理、检查应征得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操作。
三、将操作程序详细告知患者,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四、严格遵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注意语言、行为文明规范。
五、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关键环节要随时解释,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量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六、有创护理操作的风险告知
1、对高难度,风险性的有创护理操作,实施前必须提前告知。
2、操作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操作目的,必要性和操作方法以及由此带来的不适、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等,取得其配合。
3、护理人员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操作。
4、操作过程中出现需要改变操作方案情况时,必须将相关新情况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后才能继续相应操作。
5、如操作中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有创治疗措施时,在告知的同时不能停止抢救措施。
七、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性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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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第一篇: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
普外科健康教育指导手册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
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护理服务告知患者制度
护理服务告知患者制度第一条患者有权接受其所能明白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或拒绝治疗。
第二条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第三条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患者能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患者使用的是方言,应配合以适宜的言语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第四条告知要在患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患者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第五条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第六条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患者或家属,经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第八条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患者家属(患者清醒时告知患者)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第九条因病情危重致患者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第十条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患者,护士应熟悉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第十一条患者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
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第十二条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护理告知制度
护理告知制度
一、护理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入院、住院及出院阶段的护理告知,及时评价并在相应记录上签名或记录。
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操作的名称、目的、必要性、主要的程序步骤、可能出现的不适及创伤、应承担的风险及操作后注意事项等,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及合作。
高难度、高风险的护理操作,如PICC等应制作相应的告知书,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告知患者医疗费用情况,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及时解答患者有关住院费用的疑问。
四、安排和指导护生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前应告知患者,尊重患者知情权。
五、落实住院患者安全告知,如防火、防盗、防范跌倒等意外伤害,不得私自离开医院等。
告知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障碍者陪护的注意事项,患者家属签字并保存。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及获益、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为规范医疗活动,尊重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患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3、当患者为不能识别自己行动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动能力人因各种缘故原由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需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干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反复多次告知。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大体的住院时间、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1、患者入院后,由值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该病房的环境、人员及医疗组情况,同时负责将《入院须知》中的各项内容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请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一、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一)患者有权得到考虑周全的、被尊重的医疗护理;(二)患者有权从医生处获得他们应该知道和理解的有关其诊断、治疗、预后的全面、及时的信息,患者有权知道经治医师的姓名。
(三)患者有权在各种诊治程序前,从经治医生处获得帮助其做出同意或反对决定的必要信息,患者也有权知道负责为其诊治的医护人员的名字。
(四)患者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治疗,有权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导致的医学后果。
(五)患者有权把涉及到其治疗计划的每一事项都视为隐私,包括照护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等都是其个人隐秘,都应谨慎处理。
不直接涉及患者治疗和护理,但与患者有关的事也应在得到患者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公开。
(六)患者有权要求将有关其治疗和护理的所有信息和记录视为隐私。
(七)患者有权期望医院在其能力范围内对自己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合理反应。
(八)患者有权了解与其照护相关的、其所在医院与其他卫生保健机构、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的信息,有权知道涉及其治疗及护理的专业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关系的信息。
(九)患者有权考虑是否参与医院的人体试验研究,有权拒绝参与这样的研究计划。
(十)患者有权要求合理的连续性照护,有权事先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哪位医生、护士提供照护。
(十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权核实医疗费用,并要求医院对医疗费用做出解释。
(十二)患者有权了解医院用于规范患者行为的规章制度。
二、医患关系中的病人义务:(一)有尽可能、及时就医的义务。
(二)有准确提供医疗资料的义务。
病人有义务尽自己所知提供现病史、过去史、住院史、用药史及其它有关情况的准确而完整的资料,并有义务向负责其医疗的医生报告意外的病情变化。
(三)有遵从医嘱的义务。
还有义务遵守约定,如果不能遵约,则要报告给主管医生或有关人员。
(四)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五)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它病人的义务。
(六)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一、引言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应当实行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二、患者告知制度概述患者告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向患者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预后等信息,并取得患者同意的一种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对可能影响患者决策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披露。
三、患者告知内容3.1 病情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其诊断结果、病情进展、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避免使用患者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
3.2 治疗方案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拟采取的治疗方案、治疗方法、治疗周期、预期效果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各种治疗方案的优缺点及可能产生的风险,以便患者进行知情选择。
3.3 医疗风险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意外及并发症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风险的发生概率、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等。
3.4 预后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疾病预后、康复过程及可能出现的后遗症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措辞,避免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恐慌。
3.5 费用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预计的治疗费用、医保政策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患者了解治疗费用。
四、患者告知程序4.1 告知时机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就诊、住院、手术等各个环节,及时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对于重大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应当提前告知,给予患者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决策。
4.2 告知主体医疗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告知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4.3 告知方式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各临床科室: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河南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二、对病人告知的内容(一)患者入院时告知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或地点。
3、护士应详细告知办理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入院后告知1以病人或病人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生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病人所患疾病、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效果。
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病人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书写告知书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5、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护患沟通、告知制度
护患沟通、告知制度
一、接诊护士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与患者或家属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入院须知、病房环境、主管医师及责任护士,并对患者进行医疗安全及人身安全告知,如热水袋使用安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防盗安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告知病人住院期间注意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能擅自离院。
二、患者在就诊住院过程,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情发展的不同的阶段选择恰当的沟通方式和相关内容与患者进行沟通,遵医嘱按照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作相应的健康教育。
三、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检查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该项目的目的、必要性、程序及需要配合的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
四、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五、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患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护理措施。
对语言理解有困难的患者,宜使用文字或图示。
六、实行保护性约束的病人,将其真实情况告知病人家属和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约束,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记录,防止因病人家属不理解而发生纠纷。
七、患者出院时,护士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出院医嘱、出院后注意事项、随诊的时间、带管道或有造口的病人应教会
患者或家属护理的方法。
八、必要时将沟通的内容记录在护理记录上。
如入院时的沟通;术前沟通;特殊检查及治疗的配合;出院指导等。
九、定期召开工休会并记录。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3月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检查化验结果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护理告知制度
护理告知制度护理告知制度是指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护理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详细说明和告知,以获取患者的理解和同意。
护理告知制度的实施可以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人性化,对医患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护理告知制度能够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医疗护理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活动,许多患者对医疗知识了解有限,无法充分了解各种护理操作的具体内容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通过护理告知制度,医务人员可以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护理操作说明,告知患者可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信息,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和个人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其次,护理告知制度能够保障患者的自主权。
根据医疗伦理学原则,患者有权利对自己的身体做出自主决定。
在护理操作中,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某个护理行为,也有权选择是否接受特定的操作方式。
通过护理告知制度,患者可以对护理操作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自主决策,提高了患者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再次,护理告知制度能够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
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通过护理告知制度,医务人员可以向患者明确告知护理操作的目的、方法和风险,获取患者的同意,并在患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操作,避免了未经患者同意进行护理操作的问题。
最后,护理告知制度能够提升医疗服务的人性化。
通过护理告知制度,医务人员可以与患者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医务人员在详细告知护理操作的同时,还可以主动倾听患者的疑虑和需求,积极回应患者的关切,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让患者感受到医务人员的关怀和尊重,增强了医疗服务的人性化。
综上所述,护理告知制度对于医患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护理告知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人性化,促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因此,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该高度重视护理告知制度的实施,做好护理操作前的详细告知工作。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患者病情告知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患者病情告知制度的全部内容。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一)告知基本要求l、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主诊医师、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2、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
3、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告知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5、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委托书》.6、告知内容为患者病情、检查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医疗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7、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抢救情况除外).8、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历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一份,由执行科室保存.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
9、如果患方拒绝在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二)病情告知1、门诊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等相关医疗情况由接诊医师口头告知.2、新入院病人的初步诊断、主要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病情程度及可能预后等相关医疗情况,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口头告知。
医患信息通知制度
医患信息通知制度为了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知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护人员及行政人员。
二、通知内容1. 患者诊断、治疗方案、病情变化等重要信息。
2.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患者投诉等事件的信息。
3. 医疗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
4. 医疗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讲座等活动信息。
5. 其他需要通知患者及医护人员的重要信息。
三、通知方式1. 面对面的方式:医护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等,并及时告知病情变化。
2. 电话方式:对于紧急情况或无法面对面沟通的患者,医护人员应通过电话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
3. 短信/微信方式:医疗机构可建立短信或微信通知群,将重要信息及时发送给患者及医护人员。
4. 公告方式:在医疗机构内设置公告栏,定期发布医疗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
四、通知时间1. 患者诊断、治疗方案、病情变化等重要信息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或家属。
2.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患者投诉等事件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并在24小时内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答复。
3. 医疗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应在发布后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4. 医疗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讲座等活动信息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五、注意事项1. 医护人员在通知患者或家属时,应尊重患者隐私,避免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 医护人员在通知患者或家属时,应使用易懂、亲切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或家属能够理解。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确保通知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六、考核与奖惩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护人员的信息通知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通知,导致患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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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
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
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
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
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
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
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
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
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
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
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
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
程序。
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3、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