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村村两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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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
新形势下农村村两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村委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村干部选举有失民主、公正,很难达到民众的期望。
(二)乡村混混介入农村治理工作,严重干扰了农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各项工作。
(三)一些村官(尤其是村内“一把手”)履行职责有法不依,未真正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来开展工作,由此所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背道而驰,成为农村最不和谐的问题之一。
(四)基层党支部未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战斗力不强,缺乏“双带”(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村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体现出来。
(五)、农村基础条件差,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
(六)、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村民自治有待加强。
二、对策
(一)依法选举,依法管理。
(二)提高村干部和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
(三)建立健全农村自治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解决村组干部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六)、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为村“两委”和村民自治增强活力。
新形势下农村村两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基层建设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由村民直选村委会,是农村推行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举措。一个地方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不断增强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而村委会的领导核心——村支书这个不是“官”的官,在村内是“下管鸡毛蒜皮,上管婚丧嫁娶”,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最基层的代言人。特别是由村民直选村主任、村支书一肩挑,属于村民自治推进中的制度创新。这一模式的推出,客观上有利于权力的集中,对于有效调适村委会和党支部之间的矛盾冲突,减轻农民负担,以及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们又看到与制度创新相伴随的,是有些一把手滥用权力,村民自治变为党支部自治甚至是村党支书(主任)个人自治。
就近几年来说,虽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稳定农村、富裕农民的惠农政策,更加注重从基础和战略的高度来解决“三农”问题。但是,随着农业税减免政策的逐步到位、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村委会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
一、当前村委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村干部选举有失民主、公正,很难达到民众的期望。
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对选举中出现问题的处理缺少法律依据。在选举中,目前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选举工作。但是,在一些地方(诸如对选举中出现问题的处理)还不完善。二是在推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出现了农民民主意识贫乏、政府行为失范、家族势力抬头,黑恶势力操纵选举等问题。主要体现在:贿选成风,“谁给好处就选谁”,选举的过程成了政治赌博的过程;农村宗法、宗教势力抬头,谁家人多势力大,村民就被迫选谁;“拳头、棍棒里面出村官”;也有村党支部权力被架空,支部培养,推荐干部成了空话;三是地域影响选举的公正性。村民之间的利益往往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不同的地域关系产生和形成了村民之间的不同派别。因为对大多数的选民来说,他们考虑的更多的是自身的利益。如果村官是他们所在的村民小组的,可能就会在今后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和其
他支农惠农方面向本组倾斜,这就使选举村干部与自身的利益挂钩,当选的村干部也就更能有效地影响村委会做出有利于本自然村的决定。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传统文化中的地域因素对选举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不正常的选举,产生了不称职的村委会,为农村的发展埋下了阴影。
(二)乡村混混介入农村治理工作,严重干扰了农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各项工作。
介入方式主要有三:一是介入选举。惟利是图,软硬兼施,通过利诱、威逼和打击报复等手段,为自己的头目或者傀儡强拉选票;二是介入村民日常纠纷的处理。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后,纠纷双方常常请乡村混混来以恶制恶,用非正常手段解决矛盾;三是介入村级决策的实施。有些村干部与混混存在权钱交易或利于瓜葛,促成了村干部和混混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横行乡里,为所欲为。
(三)一些村官(尤其是村内“一把手”)履行职责有法不依,未真正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来开展工作,由此所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背道而驰,成为农村最不和谐的问题之一。
个别村干部作风不端、工作方式粗暴、侵害村民利益等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和上访。主要体现在:一是由于一些村官的财务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村委会、村社干部政
务不公开,经济管理混乱,资金使用收支不透明,甚至自己又批又支,把村集体的财物当成个人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有的就是有账,也是白条坐支坐收居多,甚至直接漏收重支,直接侵害村民利益,又由于监督的空白,致使违法乱纪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造成群众利益长期被侵害,以村干部代表的村委会公信力极差;二是有些村干部在村内家族势力庞大,人多势众,在村内大权独揽,大小事情一人说了算,对村民态度骄横跋扈,村民敢怒不敢言;三是由于一些村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执法办事的过程中做不到一视同仁,优亲厚友,使人们的心理感到不平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四是各种矛盾产生后没有及时、公正地采取处理措施,甚至在办事过程中作风粗暴、言语粗鲁,致使矛盾激化,引发村民上访。
(四)基层党支部未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战斗力不强,缺乏“双带”(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村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体现出来。
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以自我为中心,“私”字当头,为了守住位子,故意瘫痪组织,甚至千方百计阻止有水平、有能力、有文化的年轻人加入组织;二是部分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完全适应,缺少应变能力;三是多数村干部文化水平低,身无长处,有为民富民之心,却无为民富民之策,只满足于应付上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