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_0985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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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赠与合同是指在法律上,赠与人向受赠人无偿转让财产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取消或终止赠与合同,并要求返还赠与财产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效力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将以中国法律为例,简要介绍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5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生活,赠与人寿命较短,且使赠与人生活财产明显不足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赠与人的赡养权和生活权益,在特殊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撤销可以有效地改善赠与人的生活状况。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比较苛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一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共同生活;二是赠与人的寿命较短;三是赠与人的生活财产明显不足。

这些要件的设定旨在防止滥用撤销权,保护合法受赠人的权益。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

赠与人在撤销赠与合同时应当向受赠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注明撤销的原因。

受赠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答复。

如果受赠人对撤销提出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断是否满足撤销的条件。

而如果受赠人未答复或者答复同意,则赠与合同的撤销即生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效力主要体现在撤销后返还赠与财产的要求上。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后,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已赠与的财产。

受赠人应当于接到赠与人的撤销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财产返还给赠与人。

赠与人也可以选择将已返还的赠与财产的等值物品返还给受赠人,但前提是赠与财产未毁损、灭失或者受赠人已合理支出。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赠与人的一种主观权利,赠与人并非面临必须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赠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需要,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这是赠与合同的特殊之处。

总之,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赠与人的一种权利,为了保护赠与人的赡养权和生活权益而设立。

2023赠与合同的撤销

2023赠与合同的撤销

2023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是指自愿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赠与合同是赠与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

然而,有时候赠与合同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恢复原有的财产权益。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呢?首先,赠与合同的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意味着,赠与人不能单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才能生效。

其次,赠与合同的撤销需要存在一定的合理事由。

合理事由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某些情况,导致原本的赠与行为不再合适或不公平。

例如,受赠人在获得财产后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或者受赠人与赠与人之间发生了严重的矛盾和冲突等。

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根据合理事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

此外,赠与合同的撤销还需要考虑到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撤销赠与合同意味着财产的所有权将重新回到赠与人手中,受赠人将失去原本获得的财产。

因此,在撤销赠与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受赠人的利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例如,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对受赠人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因撤销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一项涉及权益的重要事项,需要慎重对待。

在撤销赠与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需要满足法律规定和合理事由,并且要考虑到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撤销赠与合同时,双方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025年关于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2025年关于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关于赠与合同法定撤销背景介绍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人道、感情或者义务等其他非经济目的,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的合同。

自然人之间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往来形式。

在赠与合同中,一方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通常是因为感情、亲戚关系、道德义务等因素,而非出于经济上的考虑。

在此背景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本质不同,因此,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也与买卖合同有所不同。

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在赠与合同中,法定撤销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制度,其本质是法律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规定,即当出现特殊情况时,赠与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赠与合同。

针对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中国《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并按照约定履行。

但赠与人在赠与时,应当考虑财产的性质和受赠人的状况,不得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赠人应当在收到赠与财产后,及时接管,如果受赠人不接受,则视为赠与未成立。

然而,在实际赠与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因为特殊原因(如受赠人的重大过失、不可抗力等),使得赠与方希望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赠与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为了保护赠与方的权利,设立了法定撤销。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五十四章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赠与合同:•受赠人有不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受赠人遭受征收、征用、征地等行为;•受赠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赠与;•受赠人以欺诈、胁迫手段取得赠与的;•受赠人在赠与协议签订时隐瞒与赠与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是一个开放性概念,法院在具体判断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效力与买卖合同可以依约追究违约责任不同的是,赠与合同按照法定撤销程序撤销后,几乎所有的后果都应当恢复原状,即赠与方恢复所有权和使用权,受赠人退还财产,对赠与方不再承担其他返还义务。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doc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doc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合同的内容是有很多种的,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也听到过这样的事情,相关的人员或者单位,决定将自己的私有物品转赠给其他人或者转赠给国家。

合同签订以后,经相关部门公证以后,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又因为一些实际的原因想要对赠与合同进行撤销。

那么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任意撤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通常是不需要给予任何报酬或者对价的。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赠与人可能会后悔或者改变主意,希望撤销已经签订的赠与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是否有权利撤销赠与合同呢?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签订、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因此,赠与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是有权利撤销赠与合同的。

而这种权利的行使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下面将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对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种情况是受赠人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赠与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受赠人也有一定的义务需要履行。

如果受赠人未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未注册过户、未接受赠与或者未有感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当然,在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赠与人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受赠人的不履行义务行为。

第二种情况是受赠人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如果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导致赠与人误解或者被迫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赠与人也有权利撤销赠与合同。

这种情况下,赠与人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确认赠与合同的无效性。

第三种情况是赠与人对赠与行为存在过错。

在一些情况下,赠与人自身可能存在特定的过错或者原因导致赠与合同的签署。

例如,赠与人在签署赠与合同时并未经过足够的思考或者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导致签署了赠与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也拥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拥有撤销权的情况主要包括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受赠人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以及赠与人存在过错等情况。

然而,在撤销赠与合同时,赠与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受赠人也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异议或进行抗辩。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虽然存在,但是需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赠与行为法定撤销

2024年赠与行为法定撤销

赠与行为法定撤销引言赠与行为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所有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赠与是法定的民事行为之一。

赠与行为的效力一般认为是不可撤销的,但是为了保护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可以被撤销,这就是赠与行为法定撤销。

本文将就赠与行为的法定撤销进行探讨。

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定义所谓法定撤销,指的是赠与人、受赠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无效。

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情形1.赠与人在赠与行为后生活无着落赠与人在赠与行为之后,如果生活无着落,无法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么可以向受赠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这种情况下,法律要求被撤销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生活所必需的财产。

2.赠与人在赠与行为后与受赠人断绝亲属关系赠与人在赠与行为之后,如果与受赠人断绝了亲属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赠与理由,那么可以向受赠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协议赠与人和受赠人在赠与时签署了赠与协议,如果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协议中的义务,严重影响了赠与人的权益,那么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4.赠与人基于错误意见或者重大误解作出赠与决定赠与人在作出赠与决定时,如果基于错误意见或者重大误解,导致赠与行为的关键条款发生实质性变化,那么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5.赠与人在赠与行为时受到欺诈、胁迫或者暴力威胁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行为的过程中,受到了欺诈、胁迫或者暴力威胁,导致其作出赠与决定时不自主或者受到迫害,那么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效力如果符合以上情形之一,赠与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行为,法院经审理认定属实,裁定撤销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即被视为无效。

被撤销的财产必须返还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如果该财产不存在或者无法返还,受赠人应当承担等价代价。

结论赠与行为作为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受到严谨的事前考量和谨慎的操作。

赠与合同的取消方法

赠与合同的取消方法

赠与合同的取消方法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赠与合同有时需要取消。

那么,赠与合同的取消方法有哪些呢?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尚未交付之前,随时撤销赠与。

这种任意撤销权是赠与人的一种权利,但并非无限制的权利。

赠与人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得损害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欺诈行为;3.受赠人故意泄露赠与人的秘密,导致赠与人受到损害;4.受赠人未按照赠与人的要求履行义务,致使赠与人受到损害。

1.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赠与人应当向受赠人发出撤销赠与的通知;3.行使撤销权的后果:赠与财产尚未交付的,赠与人应当返还已交付的财产;赠与财产已经交付的,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人的穷竭撤销赠与人的穷竭撤销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全部赠与他人后,因自己经济状况恶化,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这种撤销方式是在赠与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赠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

1.赠与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2.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赠与人向受赠人提出返还赠与财产的请求。

四、赠与合同的解除1.赠与人和受赠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2.赠与人向受赠人返还已交付的赠与财产;3.受赠人向赠与人返还已接受的赠与财产。

赠与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

如果赠与人在解除合同之前已经行使了撤销权,那么解除合同后的返还财产事宜,应当按照撤销权的规定处理。

赠与合同的取消方法包括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法定撤销、穷竭撤销和赠与合同的解除。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_0888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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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_0888文档EDUCATION WORD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_0888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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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赠与合同可以随时撤销,但是如果存在一下情况,则不能撤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但是如果受赠人存在一下情况,也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法律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那么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诺成合同和单务合同,其终止的事由有哪几种呢?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赠与合同的终止有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2025年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2025年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什么是房屋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而赠与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合同。

该合同一旦签订就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撤销的情况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般分为法定撤销和协议撤销两种情况。

法定撤销法定撤销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法院或相关机构在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对合同进行撤销。

法定撤销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无过错方撤销:当合同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并通过法院仲裁裁决撤销赠与合同时,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撤销是法定撤销。

2.误解撤销:由于一方的语言不清或者双方对于合同内容有无共识等情况,导致赠与合同不成立时,法院也将根据相应的法规进行撤销。

协议撤销协议撤销是指在没有法院裁判或裁决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有效的协议后对赠与合同进行撤销。

具体操作如下:1.单方面或者双方协议撤销: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发现有意外情况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协商制定相关的协议,协商达成彼此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对赠与合同进行撤销。

2.合同未履行撤销:如果赠与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内,赠与方没有交付房屋产权证或未履行其它必要的义务,则收受赠与方可以要求赠与合同的协议撤销。

合同撤销的具体操作合同的撤销一般需要在法定撤销或协议撤销制定协议后,明确相关的程序和流程,具体流程如下:•双方当事人签订撤销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撤销协议,确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日期和其他相关事项。

•撤销协议的公证化。

赠与合同被签订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操作为双方当事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并缴纳公证费用。

•赠与方在未交付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需要将房屋的原始证件一并交还给收受赠与方。

•将撤销协议同时提交到相关的房屋管理部门,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

总结房屋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一旦签订就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合同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权对于赠与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认识。

如果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那么其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的撤销来解决问题。

本文将围绕赠与合同撤销权,深入探讨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88条规定了当事人在赠与合同签订后可以行使的撤销权,“当事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给予财产后,但受赠人还未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时撤销;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可以自财产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

从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撤销期限为六个月,而对于没有承诺不得变更的赠与合同,则在受赠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可以随时撤销。

此外,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通知受赠人等,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纠纷,进而损害双方的利益。

赠与合同撤销的实践操作对于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认真操作和实践。

以下将从相关程序、内容和注意事项这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1. 相关程序赠与合同撤销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方应当按照规定通知受赠人,要求其确认赠与合同的撤销。

(3)受赠人同意的,应当对赠与合同的财产进行返还。

(4)双方应当签订赠与合同的撤销协议,以便后续的证明和备案。

2. 相关内容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写明具体的撤销事由、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具体情况,以及撤销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同时,在撤销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作为后续可能的备案或证明。

3. 注意事项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赠与合同的撤销若要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赠与方需要在撤销前权衡利弊,与受赠人充分协商,尽量避免必要的损失;(2)协议内容应当写明详细并双方认可,避免产生后续的争议;(3)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六个月期限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手续;(4)特殊情况下,如精神状况异常、未成年等,赠与方应当考虑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否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4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4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4篇篇1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赠与意愿,将自己的一定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接收财产的行为即构成合同的成立。

赠与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被单列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它是一种赠予财产的意思表示,赠与人主要是出自赠与的善意,所以并不要求对方拥有实体的义务。

然而,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当受赠人在接受财产后,发生欺诈、威胁或者利用赠与人的无知等情况时,赠与人可能会希望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的财产。

为了保护赠与人的权益,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撤销权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赠与人有权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受赠人在赠与时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赠与人意图所在。

二、受赠人在赠与时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赠与人的财产形态或者数量存在重大不实。

三、赠与人因遭受受赠人的重大侮辱或者其他不宜原因感到重大恼怒。

根据以上规定,赠与人在符合上述情形的情况下,即可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是否满足《合同法》规定的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赠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能够有效地保护赠与人的利益。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赠与人不妨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未来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保护赠与人的利益,使赠与合同更加公平、合理。

篇2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自愿将一定财产赠予他方,为该财产的归属转变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人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等值的对价,赠与的财产仅凭受赠人的接受而转移归属,因此赠与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拥有撤销权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撤销权是赠与人仍然保有财产的支配权,并有权终止合同使赠与行为失效的一种权利。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可以发生在以下情况下:首先,受赠人在明显不当时期对交易进行了接受的情况。

当受赠人在法律规定的不当时期内收受赠与的财产,即属于受赠人恶意短暂的情况下发生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终止合同并撤销赠与。

2024年赠与合同撤销条件

2024年赠与合同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撤销条件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与受赠人,并经过受赠人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双方的意愿表示和财产交付。

但是,有时候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双方会出现分歧,需要撤销赠与合同。

本文将探讨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1. 合同双方的协议赠与合同的撤销需要经过合同双方的协议。

当赠与人和受赠人达成共识,同意撤销赠与合同时,合同可以被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在赠与财产没有交付给受赠人时,赠与人自行撤销合同是非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受赠人还没有取得任何权利。

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退还已经收到的礼品或者支付赔偿金来解决问题。

但是,在财产已经交付受赠人的情况下,赠与人只能与受赠人协商解决撤销合同的问题。

2. 受赠人违反了赠与合同的约定如果受赠人在接受赠与的财产中存在问题,例如受赠人没有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使用或处理财产,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仅仅是受赠人使用财产方式和赠与人的期望和约定不同,不足以撤销赠与合同。

只有受赠人的行为涉及到了合同的重要部分,而且这种行为导致赠与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赠与人才能要求撤销合同。

比如,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在赠与合同中规定了受赠人不能将房产出售或者作为抵押物,但是受赠人违反了这个约定将房产出售了。

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合同。

3. 赠与人或受赠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赠与人或受赠人因为精神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合同同样可以被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赠与人或受赠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赠与合同撤销的效力当赠与合同被撤销之后,相当于赠与行为没有发生过。

赠与人可以重新处置自己的财产,受赠人也需要将原先的财产交还给赠与人。

在受赠人已经无法归还原先的财产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赠与合同被撤销之后,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也需要做出调整,比如对于已经发生的赠与财产所带来的税款,需要根据双方协商达成新的约定。

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摘要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涉及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赠与人可能会后悔或者认为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的约定。

本文将探讨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包括撤销权的法律基础、适用条件以及具体操作方法等内容。

1.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赠与合同自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时成立。

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就无法撤销合同。

然而,法律也为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提供了撤销合同的权利。

2. 撤销权的法律基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根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中得到确认。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有撤销的权利。

而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 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 受赠人不履行法定义务; - 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严重侮辱或者虐待; - 赠与合同成立时,受赠人有重大遗漏。

3. 适用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并非无条件的,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 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 赠与人向受赠人提出书面请求; - 请求付诸执行的期限届满。

4. 撤销权的行使方法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受赠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受赠人退还赠与标的物。

5. 撤销权的效力一旦赠与合同被法律依法撤销,赠与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四百三十条的规定退还给赠与人。

此外,受赠人在退还赠与标的物的同时,还需支付由赠与所产生的实际合理开支。

6. 风险和注意事项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需要注意一些风险和注意事项: -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注意请求书面通知的时效,逾期可能会影响撤销权的行使; - 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但赠与人主动确认或默示接受受赠人的违约行为,赠与人的撤销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 赠与合同撤销后,赠与人可能无法追回其因赠与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赠与是将自己名下的财物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一般常见的有房屋赠与、车辆赠与等等。

涉及到产权问题的赠与,在正式办理赠与的时候需要双方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签订了之后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赠与人不愿再赠与希望可以撤销减少自己的损失,今天我就为大家整理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

3、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三、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是指出于赠与人对受赠与人的善意赠与,受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种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权利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这就是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是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和权利而设立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一种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条件主要包括,一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发现受
赠与人有严重不孝行为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

不孝行为包括对赠与人的侮辱、虐待、遗弃等行为。

二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发现受赠与人有严重不忠行为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

不忠行为包括对赠与人的欺骗、背叛、破坏等行为。

三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发现受赠与人有严重不端行为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

不端行为包括对赠与人的诽谤、诬告、侵害等行为。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一是赠与人需要向法院提出撤销赠
与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受赠与人的不孝、不忠、不端行为。

二是法院将受赠与人的不孝、不忠、不端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证据确凿,法院将判决撤销赠与。

三是赠与人需要向受赠与人返还已赠与的财产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设立,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护赠与人的合法
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受赠与人的行为,促进社会风气的良好发展。

因此,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达成了赠与协议,为明确双方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赠与合同的撤销权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赠与合同概述1. 甲方自愿向乙方赠与特定财产(具体财产内容详见附件)。

2. 赠与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撤销权的行使1. 甲方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2. 乙方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撤销赠与合同:(1)甲方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乙方接受赠与;(2)甲方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无法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 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及时通知对方。

三、撤销权的限制1. 甲方行使撤销权时,应当合理说明撤销原因,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 乙方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撤销条件。

3. 若乙方行使撤销权后,无法返还赠与财产或返还财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赠与财产的交付与返还1.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时间、方式及交付标准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2. 若发生赠与合同撤销,乙方应将赠与财产返还给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违约导致赠与合同撤销,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合同一般要包括哪些内容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也叫赠与书。

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上签名或盖章、标明日期。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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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第 190 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对所附义务,受赠人须根据约定在赠与物 的价值限度内履行义务。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仅负 有履行赠与的义务,而且要在合同所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标的物担 当瑕疵担保责任。假如不允许赠与人在受赠人违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 撤销赠与,则对赠与人不公允,赠与目的也即受到损害。因此在受赠人 拒不履行其所负担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提出撤销赠与。但也并不是意 味着只要受赠人有稍微违约的情形时就可撤销赠与。笔者认为,必需 是能够达到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致使赠与人当时设定义务的目的不能实 现的程度时,赠与人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赠与,主要有三种情形: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有严峻侵害行为。受赠人 严峻侵害赠与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当属无疑,但受赠人严峻侵 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各国法律的规定并不一 样。笔者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严峻侵害的对象包括近亲属在内是 特别合理的。因为;赠与人的近亲属虽然不是赠与合同的当事人,与赠 与没有任何联系,但是考虑到他们与赠与人身份上的特别关系,受赠 人对他们的侵害,将对赠与人造成精神甚至财产上的损害,实质上也 就使赠与人本人受到了间接侵害。;[9]至于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范围, 应与《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说明确定的近亲属的范围相同,包括赠 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 孙子女。另外对于我国合同法第 192 条规定的严峻侵害行为的认定, 笔者认为应要求受赠人必需要有有意或重大过失。其侵害行为是否构 成犯罪行为在所不同。这不仅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通过一定的方式,撤销或终止该赠与合同的权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一种无偿合同,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
偿转让给受赠人。

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便不再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因此撤销
权的行使是比较严格的,仅限于特定情况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 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了赠与合同的约定;
2. 赠与人在订立赠与合同时,由于受赠人的恶意行为或者重大失误,对受赠人的身份
和财产情况发生了重大误解;
3. 被赠与的财产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赠与人为了防止赠与人遭受
不当损失而请求撤销。

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向受赠人发出通知,并将赠与人曾经取得的财产返还给
赠与人。

受赠人应当接受赠与的撤销,并退还财产。

若受赠人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退
还财产,赠与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尽量避免损害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若赠
与人的撤销权行使过度,导致受赠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行使撤销权时,赠与人应当权衡利弊,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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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专业律师根据我国合同法上对的解释而撰写出来的,欢迎查阅本文。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由于赠与从源头上来说是一种恩惠,体现的是一种扶危济困的道德品质,归根结底是一种道义行为。

赠与人将赠与物无偿交付给受赠人,并没有要求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由于赠与从源头上来说是一种恩惠,体现的是一种扶危济困的道德品质,归根结底是一种道义行为。

赠与人将赠与物无偿交付给受赠人,并没有要求受赠人一定的物质回报。

但是如果受赠人接受赠与以后,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恩将仇报,以
怨报德,实施了侵害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给赠与人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了损害。

此时仍要求赠与人在受赠人忘恩负义的情况下恪守赠与义务,于情于理都很难讲通。

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撤销赠与合同。

行使撤销权的目的主要是对受赠人的忘恩负义行为或不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而且这种撤销权的行使有溯及效力,无论赠与标的物给付与否,都可发生使赠与合同失其效力的作用[8].
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各国立法有不同的规定。

而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以上规定,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可以分为赠与人的法定撤销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两种。

(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赠与,主要有三种情形: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当属无疑,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各国法律
的规定并不一致。

笔者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严重侵害的对象包括近亲属在内是非常合理的。

因为“赠与人的近亲属虽然不是赠与合同的当事人,与赠与没有任何联系,但是考虑到他们与赠与人身份上的特殊关系,受赠人对他们的侵害,将对赠与人造成精神甚至财产上的损害,实质上也就使赠与人本人受到了间接侵害。

”[9]至于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范围,应与《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确定的近亲属的范围相同,包括赠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另外对于我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严重侵害行为的认定,笔者认为应要求受赠人必须要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其侵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在所不同。

这不仅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触犯刑法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而且也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严重有损道德声誉的行为。

如果赠与人对损害没有过错,实属意外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此情形和第一种情形一起构成大陆法系国家所称的“忘恩负义行为”。

这里的抚养义务是仅指法定义务还是包括约定义务,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有人主张主要是指法定抚养义务,也包括约定抚养义务。

另外必须要有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抚养义务的事实,此事实是在受赠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所致。

而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的不履行属于客观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为此赠与人不能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
第190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对所附义务,受赠人须按照约定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义务。

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仅负有履行赠与的义务,而且要在合同所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如果不允许赠与人在受赠人违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撤销赠与,则对赠与人不公平,赠与目的也即受到损害。

因此在受赠人拒不履行其所负担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提出撤销赠与。

但也并不是意味着只要受赠人有轻微违约的情形时就可撤销赠与。

笔者认为,必须是能够达到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致使赠与人当初设定义务的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时,赠与人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赠与的撤销本应属于赠与人,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撤销权事实上已无法行使,而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才能实现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和意愿。

至于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德国、瑞士和台湾地区的规定不尽一致。

我国《合同法》第193条第1款则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民法典规定不同的是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继承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事由,而且还规定了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条件,可见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保护赠与人的利益更为有利。

一般认为,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赠与撤销权
应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是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继承人没有死亡或者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其本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其次是赠与人的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由于受赠人对赠与人直接或间接地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的。

值得探讨的是,如果赠与人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死亡,且有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的,赠与人的继承人可否撤销赠与,各国立法均未作规定。

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不应允许继承人撤销赠与。

但在受赠人的行为严重违背所附义务和赠与本意或者妨碍了赠与人撤销赠与时,赠与人死亡后,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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