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与刑法学考试大纲
2017年海南大学816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大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海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816-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180分钟。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闭卷、笔试。
满分150分。
四、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民法学
一、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四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民法的渊源
第七节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八节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六节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第三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监护
第六节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
1。
华侨大学804刑法学与民法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2020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学院:法学院招生专业:法学
科目名称:刑法学与民法学
1、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商法学(54%)和刑法学(46%)。
(四)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30分),共6道;
2.简答题(60分),共5道;
3.案例分析题(30分),共2道;
4.论述题(30分),共2道。
二、考查目标
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于民法学与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民商事以及刑事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3、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一)刑法学
1.总论部分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属性、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体
第1页,共3页。
民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民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一、基本描述
课程名称:民法学(Civil Law)
学分:3
学时:57 (课内实验(践):上机:课外实践:)
适用专业:法学
开课单位:成教院
课程负责人:侯霞
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民法学》,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内容概述:本课程属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了解民法所涉及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民法学涉及的基本概念,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有最基本的认识,应能够学会分析各类民事法律关系和物权法、债权法律制度,了解各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原理及对应的法律规范,学会处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对基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到解决的基本方法。
二、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
1
(教学基本要求:A—熟练掌握;B—掌握;C—了解)三、考核方式
试卷考核
四、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综合该课程权威体系编写。
起草人:侯霞审核人:孔冬菊日期: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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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大学849刑法学、民法学考研专业课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849,刑法学、民法学 ; 专业代码:0301
一、 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
考试科目4包含两门课程:刑法学与民法学。
《刑法学》是研究有关犯罪与刑事责任的一切问题的学科。
《刑法学》分总论和分论,前者研究刑法总则的规定,后者研究刑法分则的规定。
主要内容是:刑法概说、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犯罪概说、犯罪构成、故意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与定罪、刑事责任概说、刑罚的观念与刑罚体系、刑罚的裁量与执行、刑罚的免除与消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
考生通过对《刑法学》上述基本理论的掌握,了解《刑法学》的最新进展,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司法实践的问题。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必修课。
主要内容: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和侵权责任。
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了解民法学的最新进展,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民法问题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科目3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
三、考试内容
(一)刑法学
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含参考书目清单)
第 1 页。
2024法考考试大纲
2024法考考试大纲
2024年法考考试大纲是法考考试的重要指导文件,它规定了考试的范围、
内容、题型、分值等重要信息,是考生备考法考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2024
年法考考试大纲的一些要点:
1. 考试科目:法考考试包括综合知识、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等科目。
2.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
3. 题型和分值:法考考试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各科目的分值不同,总分为300分。
4. 考试时间和地点:法考考试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地司法厅通知为准。
5. 备考建议:考生应该根据大纲的要求,系统地学习各科目的基础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多做模拟题和真题,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总之,2024年法考考试大纲是考生备考的重要依据,考生应该认真学习和
掌握大纲的内容,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为顺利通过法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云南大学809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809(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
《民法学》科目考试大纲(50分)
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
(一)民法总论
民法基础原理;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
(二)物权法
物权及物权法基础原理;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三)债法总论
债及债法基础原理;债的发生;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四)合同法
合同及合同法基础原理;合同的订立;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十五类有名合同
(五)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基础原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成立要件;数人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二、主要参考教材。
常州大学884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第十一章物权总论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法的概念与内容,物权的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第十二章所有权所有权概述,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第十三章共有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准共有第十四章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第十五章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竞合与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并存第十六章占有占有的概念和种类,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第十七章债的概述债的概念、性质与要素,债的发生原因,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及其体系第十八章债的类型种类之债,货币之债,利息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第十九章债的履行债的履行的概念与原则,债的适当履行第二十章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保全,节债的担保第二十一章债的转移与消灭债的转移,债的消灭第二十二章合同概述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分类第二十三章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内容与解释第二十四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第二十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第二十六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第二十七章各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节技术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概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概述,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与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第三十章继承权概述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与保护第三十一章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第三十二章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概念与特征,遗嘱的设立,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第三十三章遗产的处理继承的开始,遗产,遗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第三十四章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与分类,人身权的内容与意义第三十五章人格权人格权概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与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自由权、贞操权、一般人格权第三十六章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荣誉权、其他身份权第三十七章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第三十八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与体系、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三十九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要件概述、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第四十章侵害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为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行为、侵害姓名权与名称权的行为、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侵害名誉权与信用权的行为、侵害隐私权与自由权的行为、侵害贞操权的行为、侵害一般人格权与荣誉权的行为第四十一章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方式及其适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财产损害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第四十二章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数人侵权行为概述、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及其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第四十三章各类侵权责任各类侵权责任概述、职务侵权行为与责任、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物件损害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监护人责任、医疗损害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校园伤害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一、《刑法学》基本内容第一章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第七章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概述、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第九章正当行为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第十一章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二章罪数形态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第十三章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第十四章刑罚概说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第十六章刑罚的裁量刑罚裁量概述、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第二十一章危害安全罪危害安全罪概述、危害安全罪分述第二十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第二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十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分述第二十五章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概述,侵犯财产罪分述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第二十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第二十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概述、贪污贿赂罪分述第二十九章渎职罪渎职罪概述渎职罪分述第三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军人违反职责罪分述二、考试要求(包括题型、分数比例、是否使用计算器等)总分150分,名词解释(4题,每题5分,合计20分)、简答题(4题,每题15分,合计60分)、论述题(2题,每题20分,合计40分)、案例分析(1题,30分)。
东北林业大学《民法学与刑法学》2020考研专业课复试大纲
附件4: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民法学与刑法学民法学考试内容范围:一、民法概述1.要求考生理解民法的概念与含义、民法的性质及民法本位.2.要求考生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3.要求考生理解并掌握民法的效力和民法的渊源.4.要求考生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以及功能.二、民事法律关系1.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2.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以及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构成与分类.3.要求考生理解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4.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理解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三、自然人1.要求考生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解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了解《民法总则》对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2.要求考生在理解基础上掌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种类.3.要求考生理解监护的概念、设立监护的目的以及监护人的职责.4.要求考生掌握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及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情形和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5.要求考生掌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四、法人1.要求考生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2.要求考生掌握法人的成立的基本规则,包括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设立的方式及设立的要件.3.要求考生掌握法人分类的立法规定.4.要求考生掌握法人的民事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5.要求考生理解法人机关概念、特征和构成,并了解其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五、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特征及其范围.2.要求考生掌握民法上物的概念以及分类的意义.六、民事法律行为1.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形式.2.要求考生掌握意思表示理论与制度规则.4.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要件、不符合效力要件。
北京理工大学864法学综合1(刑法学、民法学)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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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理解和掌握刑法的概念与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犯罪构成的四个基本要件、故意犯罪过程中停止形态的具体表现、刑法中的正当行为、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刑罚的功能与目的、刑罚裁量与刑罚执行制度、刑法分罪重点罪名的区别与联系。
③运用刑法基本原理、刑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正确分析和判断司法实践中的各种犯罪现象。
④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
2.考试内容①刑法总论:刑法的概念与性质、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的四个基本要件与刑事责任。
正当行为。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
罪数形态。
刑罚的概念、功能与目的。
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刑罚裁量制度。
刑罚执行制度。
刑罚的消灭。
②刑法各论: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刑法分则的体系。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3、刑法学考试题型分值1)简述题30分2)论述题30分3)法条评析15分4、参考书目刑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铭暄、马克昌2010年民法学考试大纲1.考试要求①了解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理解并掌握我国民事主体的类型及其相关制度,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内容。
司法考试 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考试大纲司法考试是一项对于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考试大纲是考试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考试的科目、内容和考试要求。
本文将按照司法考试考试大纲的要求,详细解析各科目的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民法学民法学是司法考试的核心科目之一。
考试大纲规定,民法学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法的基本原理、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基本制度以及民法的基本理论。
考试要求考生具备对民法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掌握民法基本制度的运作机制,熟悉民法的基本理论。
二、刑法学刑法学是司法考试的另一门重要科目。
考试大纲要求考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熟悉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概念,理解刑法的基本运作机制。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的基本制度以及刑法的基本理论。
三、法律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法律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是考察考生法律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的科目。
考试大纲要求考生熟悉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业务规范的基本要求,理解法律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的意义和作用。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法律业务规范的基本要求以及法律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的基本理论。
四、民事诉讼法与商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商事诉讼法是考察考生诉讼实务能力的科目。
考试大纲要求考生掌握民事诉讼法与商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熟悉民事诉讼法与商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规则,了解民事诉讼法与商事诉讼法的基本操作和基本技巧。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则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五、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考察考生刑事实务能力的科目。
考试大纲要求考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熟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规则,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操作和基本技巧。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则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六、法律法规与法律职业基本知识法律法规与法律职业基本知识是考察考生法律知识广度和基本素养的科目。
石河子大学民法、刑法综合考试大纲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刑法综合考
试大纲
《民法、刑法综合》考试大纲适用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试使用。
一、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民法总论、刑法总论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能够运用以上概念和原则对个案进行分析
3、掌握民法分论中物权、债权和侵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4、能够运用以上概念和原则对个案进行分析
5、掌握刑法分论中各重点罪名的构成要件和特征
6、能够结合总论对刑事个案进行分析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主要内容
1、民法概述
2、民事法律关系
3、自然人、法人及合伙
4、民事法律行为
5、代理、诉讼时效
6、物权、债权和侵权行为法
7、刑法基本原则
8、犯罪构成
9、故意犯罪的特殊形态
10、共同犯罪
11、刑罚种类及量刑
12、刑法各论
四、题型比例及分值
满分100分,其中名词解释6题,简答4题,案例分析2题,论述1题(二选一)
五、参考书目
王利明《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988+刑法学、民法学考试大纲(1)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说明栏:各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如需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说明栏里加备注。
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刑法学、民法学》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988考试科目名称:刑法学、民法学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掌握民法学、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
运用上述学科的知识分析、阐释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
适用于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主要题型包括: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论述题。
三、考试内容民法学部分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与含义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本位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效力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概述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意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债、物权、请求权的关系第四章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自然人的住所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五章法人法人概述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机关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法人的登记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第六章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概述合伙其他非法人组织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物有价证券智力成果其他客体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与附期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九章代理代理的概念与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权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第十章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时效制度概述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期限第二编物权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第三编债权债的概念、性质与要素债的发生原因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分类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第五编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与分类人身权的内容与意义人格权身份权第六编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的承担刑法学部分第一章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第七章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概述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第九章正当行为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第十一章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二章罪数形态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第十三章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第十四章刑罚概说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第十六章刑罚的裁量刑罚裁量概述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四、考试要求着重考察考生对法学基本概念、观点、原理的熟练掌握程度,对学界关注的理论难点和热点问题的了解尺度,以及运用理论分析、回应和解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能力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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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民法学与刑法学》科目大纲(科目代码:804)学院名称(盖章):法学院学院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2014年7 月12 日第一部分《民法学》科目大纲(科目代码:804)一、考核要求1、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并准确掌握每一规则背后的支撑理论、规则的优缺点、历史演进等。
2、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民法各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民法制度之间的配合、制约与逻辑关系。
3、考生应当能够应用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规则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综合民法各种制度进行实例解析。
4、考生应当了解民法学的前沿问题。
5、考生应当具有民法思维及良好的表达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1、考生对民法学的基本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民法前沿问题的了解程度;2、考生的民法思维能力;3、考生的综合应用民法规则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考生进行法律研究的基础及进一步培养的潜力。
三、考核内容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含义1、民法的涵义2、民法的语源3、实质民法和形式民法二、民法的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第二节民法的性质一、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二、民法为权利法三、民法为私法四、民法为市民法五、民法为实体法第三节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二、民法与经济法三、民法与婚姻家庭法第四节民法的渊源和效力一、民法的渊源二、民法的效力1、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地域上的适用范围3、民法对人的效力即对人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第二节各民法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意思自治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1、事件2、行为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第四节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1、民事权利的含义2、民事权利的分类3、民事权利的行使4、民事权利的保护二、民事义务三、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责任的分类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四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第三节监护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二、监护的设立三、监护人的职责四、监护人的更换、撤换和终止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宣告失踪1、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4、失踪宣告的撤销二、宣告死亡1、宣告死亡的条件和效果2、死亡宣告的撤销第五章法人第一节概述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三、法人的历史沿革和本质四、法人的分类第二节法人的设立一、法人设立的含义二、法人设立的原则三、法人设立的程序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四节法人的机关一、法人机关的含义二、法人机关的种类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四、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第五节法人的财产与责任一、法人的财产二、法人的责任第六节法人的变更与终止一、法人的变更二、法人的终止三、法人的清算第六章非法人组织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二、非法人组织的种类第二节合伙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二、合伙的分类三、合伙的内部关系四、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五、入伙与退伙六、合伙的解散与清算第三节其他非法人组织一、法人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三、个体工商户四、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七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概述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法律行为的特征1、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3、法律行为是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三、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3、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4、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5、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6、要因法律行为与不要因法律行为7、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8、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四、法律行为的形式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二、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2、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第三节无效法律行为一、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三、无效法律行为的后果第四节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一、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三、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的撤销第五节效力特定民事行为一、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类型1、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4、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第八章代理第一节代理概述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代理进行的主要是法律行为3、代理人独立为代理行为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5、代理人实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三、代理的分类1、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2、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3、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4、本代理和再代理第二节代理权一、代理权的概念二、代理权的授予三、代理权的行使四、代理权的消灭第三节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一、无权代理的含义二、狭义无权代理三、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2、表见代理的常见情形与后果第四节代理关系的消灭一、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二、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第九章诉讼时效与期限第一节概述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诉讼时效的起算二、诉讼时效的中止1、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2、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和时间3、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三、诉讼时效中断1、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4、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四、诉讼时效的延长第三节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后果一、关于诉讼时效效力的诸学说二、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1、权利人之胜诉权消灭2、义务人之自愿履行第四节期限一、期限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分类1、任意性期间和强行性期间2、确定期间、相对确定期间和不确定期间3、连续期间和不连续期间4、法定期间、指定期间和意定期间5、普通期间和特殊期间三、期限的确定与计算第十章人身权第一节人身权法律关系一、人身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二、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格利益2、身份利益第二节人身权种类和内容一、生命、身体、健康权二、姓名权、名称权与肖像权三、名誉权与荣誉权四、自由权五、人格尊严权与隐私权六、身份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第三节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一、人身权的法律保护1、人身权的法律保护2、民法对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二、人身权的保护中的几个法律问题1、关于死者人身权的保护问题2、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问题3、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4、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认定问题5、关于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问题第十一章物权概述第一节物权与物权法一、物权1、物权的概念2、物权的性质与地位3、物权的特征二、物权法1、物权法的概念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物权的效力一、物权的排他效力二、物权的优先效力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2、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三、物权的追及效力四、物上请求权效力第三节物权的分类一、所有权与他物权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三、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四、本权与占有五、普通物权与准物权第四节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概念二、物权变动的原因三、物权变动的要件第五节物权的公示一、物权公示概述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登记三、动产物权的公示:占有与交付四、物权公示的公信力第十二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二、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三、所有权的种类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一、占有权能二、使用权能三、收益权能四、处分权能五、排除他人干涉、妨害的权能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一、原始取得二、继受取得第四节不动产所有权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1、土地所有权2、房屋所有权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拟有权和共有权三、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2、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3、相邻关系的种类第五节动产所有权一、善意取得1、善意取得的概念2、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3、善意取得的效力二、先占三、拾得遗失物四、发现埋藏物五、添附第六节共有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二、按份共有1、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3、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三、共同共有1、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2、共同共的内部关系3、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4、我国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四、共有财产的分割第十三章用益物权第一节概述一、用益物权的概念二、用益物权的特征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概念二、取得和期限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概念及特征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及期限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一、取得二、法律保护第四节地役权一、概念及特征二、权利内容三、权利行使四、权利保护第十四章担保物权第一节概述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二、担保物权的设定三、担保物权的内容及行使四、担保物权的消灭第二节抵押权一、抵押权的概述1、抵押权的概念2、抵押权的性质和特征二、抵押权的主体和客体三、抵押权的设立四、抵押权的效力1、抵押权的效力范围2、抵押权的优先效力3、抵押权的保全效力4、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5、抵押权的追及效力6、抵押权的实行效力五、特殊抵押1、共同抵押2、最高额抵押3、财团抵押4、法定抵押权第三节质权一、质权概述二、动产质权1、动产质权的概念2、动产质权的设立3、动产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4、动产出质人的权利与义务5、动产质权的消灭三、权利质权1、权利质权概述2、权利质权客体3、权利质权的设立4、权利质权的保全5、权利质权的实行第四节留置权一、留置权概述1、留置权的概念2、留置权的特点二、留置权成立与消灭1、留置权的成立2、留置权的消灭三、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权的效力范围2、留置权人的权利3、留置权人的义务第十五章占有第一节占有概述一、占有与占有权二、在物权法中建立占有制度的意义第二节占有的分类一、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二、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三、自己占有和辅助占有四、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五、正权原占有与无权原占有六、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七、有瑕疵占有与无瑕疵占有八、准占有第三节占有的效力一、权利推定二、即时取得三、占有物的使用收益四、占有人对返还原物请求人的权利与义务五、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第十六章债的一般原理第一节债与债权法一、债的概念二、债的法律特征三、债权法的及其地位第二节债的发生根据一、债的发生根据概论二、我国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第三节债的分类一、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三、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四、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第四节债的履行一、债的履行的含义及意义二、债的履行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债的履行的具体要求1、履行主体2、履行标的3、履行期限4、履行地点5、履行方式6、履行的顺序第五节债的不履行一、债不履行的概念及种类1、全部不履行2、部分不履行3、履行迟延二、债不履行的法律后果1、全部不履行的责任2、部分不履行的责任3、履行迟延的责任第六节债的转移一、债的转移的概念二、债权转让三、债务承担四、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第七节债的担保一、债的担保的概念及意义二、保证三、定金第八节债的保全一、债权人的代位权二、债权人的撤销权第九节债的消灭一、债的消灭的概念二、债的消灭的原因三、债的消灭的法律后果第十七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第一节不当得利之债一、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二、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三、不当得利之债的履行第二节无因管理之债一、无因管理之债的概念二、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三、无因管理之债的履行第十八章合同的一般原理第一节合同与合同责任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二、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二节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四、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六、主合同与从合同七、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八、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1、要约2、承诺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三、合同成立要件及合同生效要件四、缔约过失责任第四节合同的形式、条款和解释一、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二、合同的条款1、合同的主要条款2、合同的普通条款三、合同的解释第五节格式合同一、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二、对格式合同的规则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释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三、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方法四、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力第七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履行抗辩权四、不安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第十九章继承制度概述第一节继承概述一、继承概述二、继承制度的本质第二节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二、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三、养老育幼原则四、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五、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第三节继承权一、继承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二、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三、继承权的放弃1、继承权放弃的概念2、继承权放弃的方式3、继承权放弃的效力四、继承权的恢复五、继承权的行使第四节继承权的保护一、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概念二、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行使三、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第二十章法定继承第一节法定继承概述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配偶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1、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和特征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第三节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一、代位继承1、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性质2、代位继承的条件3、代位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二、转继承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第四节遗产份额的确定一、遗产份额的确定原则二、非继承人酌情分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一章遗嘱第一节遗嘱继承一、遗嘱及其形式、内容和有效要件1、遗嘱的概念和特征2、遗嘱的形式3、遗嘱的内容4、遗嘱的有效条件5、遗嘱的效力二、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1、遗嘱的变更和撤销2、遗嘱的执行第二节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一、遗赠的概述1、遗赠的概念和特征2、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二、遗赠扶养协议第二十二章有关继承的其它问题第一节继承的开始一、继承开始的时间二、继承开始的地点三、继承开始的通知第二节遗产的概念和范围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二、遗产的范围三、遗产的保管四、遗产的确定第三节遗产的分割及债务的清偿一、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式1、遗产分割的原则2、遗产分割的方式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1、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3、遗产债务的清偿方法4、遗产债务的清偿时间第四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处理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范围二、“五保户”的遗产处理第二十三章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第一节民事责任的概述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二、民事责任的特征三、民事责任同其他法律责任及民事义务的区别1、民事责任同刑事责任的区别2、民事责任同行政责任的区别3、民事责任同民事义务的区别第二节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行为的违法性二、损害事实三、因果关系四、主观过错第三节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二、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自己权利损害的三、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而无不当或未超过必要限度的第四节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公平责任原则第五节民事责任的分类一、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二、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三、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四、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第六节民事责任的方式一、民事责任方式的概念和性质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方式及其分类三、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四、赔偿损失的计算和处理第二十四章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第一节侵权行为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三、侵权行为的分类第二节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二、侵权民事责任的性质第三节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三、过错责任原则四、无过错责任原则第四节抗辩事由一、抗辩事由的概念二、抗辩事由的分类第五节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一、概述二、客观要件1、损害事实2、加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主观要件1、过错的概念3、过错的形式3、过错的判断4、过错推定四、多数人侵权的责任规则五、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六节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三、产品责任四、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五、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六、高度危险责任七、物件损害责任第七节侵权损害赔偿一、概述1、损害赔偿的原则2、损害赔偿的分类二、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1、直接侵害财产权利时财产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2、侵害人身权利时财产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3、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赔偿额三、特定条件下的损失分担1、受益人对侵害的损失补偿2、损失分担第二十六章违约民事责任第一节违约民事责任概述一、违反合同行为的概念和表现二、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违约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特点和免责事由一、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特点二、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三、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第三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一、继承履行二、损害赔偿三、违约金四、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四、参考书目1.张玉敏主编:《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